§1.6 极限存在准则及两个重要极限
1.6.1 极限存在准则
1.夹逼准则
准则1 如果数列{an},{bn},{cn}满足下列条件:
(1)自某项起,有bn≤an≤cn;
(2
那么数列{an}极限存在,且 =a.
这一准则可以这样理解:由知,当n→∞时,bn,cn无限接近于a,而bn≤an≤cn,因此an也无限接近于a.
上述数列极限的夹逼准则可以推广到函数的极限.
准则2 如果函数f(x),g(x),h(x)满足下列条件:
(1)在x0的某去心邻域内,有g(x)≤f(x)≤h(x);
(2)那么存在,且极限等于A.
注 准则2对其他类型的极限也有类似的结论.准则2的几何解释如图1-14所示.
例1 求
解 由于
而
由准则1知,.
图1-14
2.单调有界收敛准则
首先介绍单调数列的定义.
定义 若数列{an}满足条件
an≤an+1(或an≥an+1),n∈Z+;
则称数列{an}是单调递增的(或单调递减的),单调递增和单调递减的数列统称为单调数列.
准则3 单调有界数列必有极限.
从数轴上直观分析,准则3的结论是显然的.因为an作为数轴上的动点,若{an}是单调递增数列,则动点an只能向右移动,所以只有两种可能情形:
(1)向右无限远离原点;
(2)向右无限趋近于某个定点,也就是说数列{an}趋于一个定值.
由于{an}是一个有界数列,即存在正数M,使得对任意n∈Z+满足an∈[-M,M],所以第一种情况是不成立的,从而表明这个数列趋于一个定值,也就是说数列{an}的极限存在,并且数列极限的绝对值不超过M.
从上面的分析不难得到下面的结论:单调递增(或单调递减)有上界(或下界)数列必有极限.
例2 设数列a1=
证 数列{an}显然是单调递增的.因为a1=,不妨设an-1<2,则
即数列{an}是单调递增的有界数列.
由准则3知存在,设,对an=两侧同时取极限得,a2=2+a,即a=2或a=-1,由an>0知,a=-1舍去,所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