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企业的含义与类型
1.1.1 企业的含义
所谓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经济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和获取利润,依法设立和运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具体包括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企业必须是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经济活动的组织。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才有成为企业的可能,而且正是这一点,把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如行政、事业等单位区分开来。
第二,企业既要盈利,又要承担社会责任。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获取利润。企业是一个特定的利益群体,它从事各项经济活动就必然要努力谋取利润的增加。企业如果没有盈利,职工的生活水平就会受到影响,劳动积极性就难以调动起来;企业如果没有盈利,就不能进行扩大再生产,自身就难以得到发展壮大;企业如果没有盈利,还将导致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从而使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必须确保获得合理的利润。
二是满足社会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现代企业观认为,企业同股东、债权者、职工、顾客、社会居民、政府机关及同行业竞争者等之间都有着非常复杂且密切的相互关系,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必须满足各种与之相关的社会团体对其提出的各种要求,这样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这就意味着企业在为自身谋取利润的同时,还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另外,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包括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保护环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
第三,企业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的基本经济单位和最重要的竞争主体,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据价格、供求等市场信号的变化自觉调节自身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竞争力,并对其经营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做到责、权、利的相互对等。同时,有效地约束企业的不良行为,防止企业滥用权利,正确行使自主权,以保证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四,企业是现代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之下,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是不断变化的。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机器大工业的出现,使得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企业已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
第五,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和运行。在法治社会中,任何人或组织要想从事某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必须拥有在该种法律关系中依法行使权力并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因此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法律,通过法定的程序设立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