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急诊抗生素的应用原则
抗生素是由细菌、真菌、放线菌属等微生物或高等动植物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他活性的一类次级代谢物,目前已知的抗生素有上万种,但临床常用的抗生素有百余种,主要分为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酰胺醇类、大环内酯类等。正确合理的应用抗生素能够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的发生。抗生素的合理应用主要基于:①有无指征应用抗生素;②药物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急诊科应用抗生素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生素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前降钙素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判断为细菌性感染者可使用抗生素。如患者病情危重,可在病原检查明确病原菌前经验性使用抗生素。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菌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生素
应尽早对患者进行血、尿、痰、分泌物等标本的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根据病原菌的种类及对抗生素的敏感程度,选择合理的抗生素。
三、不明原因发热或病毒性感染者不宜应用抗生素
除非病情危重,不明原因发热不宜使用抗生素。抗生素对各种病毒性感染治疗无效。因此,病毒性感染者不应使用抗生素,但病毒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应用抗生素。
四、抗生素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单一抗生素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要联合用药。联合应用抗生素可用于病原菌未明的严重感染、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等情况下。
五、合理选择抗生素的给药途径及剂量
急诊患者首先选择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感染较轻或病情好转时,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生素。局部应用抗生素易发生过敏反应并导致耐药菌的产生,除特殊情况下,如眼病、皮肤烧伤等,应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生素。根据患者的感染轻重、部位,在抗生素的治疗剂量范围内选择合适的药物用量。如患者存在肝、肾功能减退时,需根据肝、肾功能选择合适的抗生素及使用剂量。
六、特殊人群使用抗生素应慎重
老年人组织器官功能减退,细菌感染时,应注意肾功能,避免抗生素在体内的积蓄,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新生儿及儿童由于器官功能发育不完善,应用抗生素容易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需尽量选择不良反应少的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抗生素。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抗生素的应用需考虑对胎儿及婴儿的影响,避免使用有致畸或明显毒性的药物。哺乳期患者应用抗生素,可自乳汁分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高低,均对婴儿有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均宜暂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