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事故
十二月十九日夜里,临睡前我出门走了一圈,查看有没有下雨的迹象,高原上的很多农场主估计也都在这么做。要是有幸碰上一个好年景,圣诞前后没准儿还会迎来几场豪雨,这对十月的短雨季来临后长出的咖啡浆果特别好。但今晚没有下雨的迹象,夜空宁静无云、繁星灿烂,有一种缄默的自得。
赤道一带的星空比北国更精彩,而且你住在这里,夜里常常要出门,所以看到星星的时候也更多。北欧的冬夜太寒冷,难以享受观星的愉悦;而夏夜的天色又像紫罗兰一样苍白明净,几乎辨不出星星的存在。
热带的夜晚像罗马天主教堂一样热情宜人,这一点和北欧诸国新教教堂的气质很不一样——新教教堂只允许人们进去做礼拜。但非洲的夜空下总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各种有意思的事情都在这里发生。阿拉伯半岛和非洲地区正午的烈日简直能把人晒死,赶路和做事都要等到夜里,所以当地人就为天上的星斗取了名字。几百年来,这些星斗指引着长长的旅队穿过沙漠和海洋,走向四方。夜间行车也很顺畅,而且在星光下驾驶很惬意,你便逐渐养成了在满月时拜访远郊朋友的习惯。你也会趁着新月初升之际出发游猎,这样就能赶上接下来几个月色明亮的夜晚。等你回到欧洲,探访居住在都市里的亲友,反而会奇怪他们竟然离月相的变化那么遥远,几乎对它的阴晴圆缺毫无察觉。一弯新月也是赫蒂彻手下的赶驼人动身的信号,新月当空之际,就是驼队起程之时。赶驼人抬头望月,他就变成了“从月光中编织宇宙真理的哲人”。他一定常常仰望她的面庞,以她的阴晴为令,驱策着驼队征服世界。
我在土著人之间小有名气,就是因为我有好几次都是农场上第一个看见新月的人,那一弯新月就像一柄细细的银弓悬在黄昏的天际;而且我还是连续两三年第一个在斋月(即伊斯兰教的圣月)里看到新月的人。
农人会把目光缓缓扫过地平线:先向东边望去,因为如果新月从东边升起,就预示着大雨将至,那里伫立着明亮的室女座α星;接着再转向南方,就能看到南十字星座,它是辽阔天宇的守门人,忠诚地指引着旅人的方向,也深受其爱戴;往更高的地方看去,熠熠生辉的银河下方是明亮的半人马座α星和β星;西南方是光芒四射的天狼星和沉思默想的老人星;正西方,缥缈难辨的恩贡山上方是明亮的猎户座α星、β星和γ星,仿佛三颗璀璨夺目的钻石。最终,农人的目光又转向北方,也就是绕回了起点。他在这里看到了大熊星座,但从地上的视角来看,天穹上的那只大熊正镇定自若地倒立在那里,憨态可掬的样子让北欧移民不禁莞尔。
夜里,驰骋于梦境的旅者能体验到一种白昼永远无法给予的、非比寻常的幸福。那是一种宁静的狂喜,一种心灵的悠然,像舌尖上的蜜糖。他们也明白梦境真正的辉煌之处在于无限的自由,那不是独裁者对世界予取予求的自由,而是艺术家无牵无绊、无欲无求的自由。梦的愉悦并不在于梦的内容,而在于梦中的一切都发生得自然而然,不由自己促成,也不受自己掌控。一幕幕闻所未闻的奇景自行创造出来,高堂广厦、阡陌交通等,无不缤纷绚烂;陌生人也会在梦中突然出现,虽然与做梦的人素不相识,但却莫名化为了仇敌或挚友。飞翔与追逐的念头在梦中交替出现,令人心驰神往。梦里人人妙语连珠,但倘若白日清醒时再回想,就觉得索然无味,这是因为它们本来便属于异境。一旦做梦的人夜里卧下,被梦潮席卷,他立即就重新记起了这些话语的妙处。梦中的这种极致的自由一直环绕着他,像风和光在身体里穿梭,这是非凡的福佑。他是蒙了恩宠的人,尽可以懒懒散散,却自有无边美景在眼前绽放,连他施的列王都要为他奉上礼物。当他在梦中亲临战场或舞会,心中却纳闷自己为何在这些场合下享有倒头大睡的特权。不过,当必要之事闯入了梦境,当你忽然想起了什么急事或者感觉身体有些紧张不适,当你想起有信要写、有火车要赶,当你觉得必须起身去工作,必须催动梦境快马加鞭、持枪开火……这时,自由就开始消逝——万千奇想迅速萎缩成一场噩梦,那是一切梦里最庸俗、最无聊的一种。
在清醒的世界中,最接近梦的情境,莫过于人们相见不相识的大都市的夜晚,或者非洲的夜晚。你在这些时候也能享有无尽的自由:整个世界热闹非凡,他人的命运在你身边起起落落,但没有一件事与你相关。
在非洲,太阳刚一落山,夜空中就飞满蝙蝠,它们无声无息地盘旋着,像汽车在沥青路面上滑行。夜鹰也不时从眼前掠过,这种鸟喜欢停在公路中央,眼中映着车灯的红光,在车轮碾过之前双翅一振,一飞冲天。小跳兔也蹦到公路上自顾自地漫游,一会儿猛然蹲下,一会儿有节奏地跳来跳去,仿佛袖珍版的袋鼠。蝉在高草中一刻不停地吟唱。土地散发着奇异的芬芳,璀璨的流星划过天际,如泪滴从颊边滑落。而你是蒙了恩宠的人,无边美景为你绽放,连他施的列王都要为你献上礼物。
几英里外的马塞居留地里,斑马正在成群结队迁往新的草场,它们在灰色的平原上漫步,远远望去就像一条浅色的缎带。有时农场里的土著年轻人会三三两两从我家门前鱼贯而过,佛草地上狭长的深色阴影,他们身有要事,径直朝着目的地匆匆前行。这些人不是我的仆人,他们要去做什么与我无关,所以他们见我屋前有烟头一亮一灭也并不停脚,只是放慢步子向我打了个招呼。
“您好,姆萨布。”
“你们好,年轻的武士,你们要到哪儿去?”
“到卡瑟古家去。卡瑟古今晚要举办一场盛大的恩格玛舞会。再见了,姆萨布!”
如果结伴参加舞会的年轻人再多一点,他们就会带上自己的鼓,到时你远远就能听得见鼓声,仿佛夜的指尖正跳动着细细的脉搏。偶尔也会突然传来一声短促的狮吼,与其说那是声响,不如说是空气深沉的震动。狮子在漫步,在捕猎,他所在的地方正在展开一场角逐。狮吼只有这一声,但这一声足以打开你的视野,草原上的乱石和水洼一时如在目前。
我站在房前,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枪响——只此一声,随即夜幕重新合拢。此刻连蝉声也停了下来,仿佛它们也在侧耳聆听,片刻之后才又在草间唱起单调的短歌。
夜里孤零零的枪响给人一种奇异的感觉,含有一种果决和性命攸关的意味,好像有人在向你呼救,只有一个字,绝不重复。我在外边站了一会儿,琢磨着枪声的含义。现在天色已暗,打猎的人已经无法瞄准野物,如果是为了吓走什么东西,那也至少应该开两枪才对。
也有可能是河边加工厂的那名印度老木匠普兰·辛格开的枪。加工厂大院里挂着一副一副的河马皮,下面系着配重的石头。这些皮料是留着给大车做缰绳用的,经常会引来鬣狗在半夜偷偷摸摸溜进来偷吃。其实普兰·辛格胆子很小,但为了保住自己的缰绳,说不定会把屋门打开一条缝,用老式猎枪开一枪。但他肯定会把两支枪管的弹药都打光,而且一旦尝到了当英雄的滋味儿,他大概还会再装一轮子弹,多开几枪。但现在一声枪响之后便杳无声息,这是怎么回事?
我在外面站了半天也没等到第二声枪响,抬头看看天色,也没有要下雨的迹象。于是我就回了屋,拿着一本书爬上床,让灯在那里燃着。从欧洲开来的船舶运输的主要是军火,如果你有幸从这些致命的货品中挑出了一本好书,你就会像作者一样对它寄予厚望,边读边祈祷着作者千万别浪费开篇的精彩,一定要把余下的内容也写得扣人心弦。你的心欢呼雀跃,沿着一条刚刚发现的幽深翠绿的小径尽情奔驰。
两分钟后,一辆摩托车疾驶而来,猛地转过车道,停在我的屋前。有人用力敲打我卧室的长条窗户,我套上裙子和外衣,穿上鞋,提了灯去开门。外面站着我的加工厂经理,借着灯光,我看见他眼神惊惶,满头大汗。他叫贝尔纳普,是个美国人,特别会修理机器,但情绪波动过于剧烈。他看问题的态度非常极端,要么像千禧年来临一般欢腾,要么就万念俱灰,一丝希望都没有。他对人生的看法、对农场的现状与前景的看法经常像打秋千一样变来变去没个定准。刚来农场工作的时候常常把我惹恼,因为我自己的认知也被他带跑了。等我习惯了一些,才发现他这种大起大落的情绪状态其实只是一种日常的“情感体操”,情感充沛的人需要这种锻炼,但在非洲缺乏锻炼的机会。很多血气方刚的白人小伙子,尤其是从小在城镇长大的人,初来非洲都有这个毛病。现在他刚刚从一场悲剧中脱身,还拿不准自己究竟是要夸大其词来满足灵魂的饥渴,还是尽可能平淡表达,来消除脑海中惨剧的印象,他陷在这种左右为难的境地里,像一个拼命跑到别人面前通报灾难的小男孩,讲话都结巴起来了。到最后他也没能从中获得多少享受,因为这场灾难其实并没有他的份儿,命运又一次让他失望了。
法拉也从住处赶了过来,和我一起听贝尔纳普的叙述。
贝尔纳普告诉我,这场悲剧发生之前,气氛本来非常平和愉悦。他家有个七岁的帮厨小男孩,名叫卡勃罗,是农场老佃农、我最近的邻居“老狐狸”卡尼努的儿子。贝尔纳普的厨子今天刚好休息,卡勃罗趁机叫来一群小伙伴,在厨房里办了一场聚会。大家玩到夜深,正是兴高采烈的时候,卡勃罗把主人的枪拿过来,在这群来自草原和自留地的玩伴面前模仿起白人的样子。贝尔纳普酷爱养禽,养了很多阉鸡和肥母鸡,还在内罗毕市场上买了很多纯种鸡雏。为了随时轰赶鹰隼和薮猫,他专门在阳台上放了一支猎枪。后来我们仔细梳理这件事的时候,贝尔纳普一再坚称那把枪原本没有上膛,是那群孩子自己找来子弹装上去的。但我觉得他多半记错了,就算这群孩子想要装弹上膛,也未必办得到,所以这把枪放在阳台上的时候肯定已经上了膛。但不管怎么说,枪里当时有子弹。朋友的起哄让卡勃罗很得意,对着他请来的一群客人扣动了扳机。枪声响彻屋瓦,有三个孩子受了轻伤,惊恐万状地从厨房里逃走了,留下两个伤势严重的孩子,目前生死不明。讲完了事情的经过,贝尔纳普还把非洲大陆和上面发生的倒霉事儿狠狠地诅咒了一通。
他正说着的时候,我的仆人一个个也都出来了,默不作声地听着,然后他们回屋拿出防风灯,找出纱布和消毒药水。这时候开车只会浪费时间,所以大家撒开腿拼命奔跑起来,穿过树林,直奔贝尔纳普的住处。防风灯左右乱晃,把我们的影子从小路一侧投到另一侧。途中我们听到了断断续续的尖叫,短促、嘶哑、撕心裂肺——那是一个孩子垂死之际的哀鸣。
厨房的门大敞着,似乎死神刚刚破门而入又夺门而出,留下一地血肉模糊的惨景,就像野獾祸害过的鸡窝。桌上的厨灯还没熄,灰烟一直升腾到屋顶。狭小的厨房里还充斥着火药味儿。枪就搁在厨灯旁边,屋里满地是血,我还滑了一跤。防风灯的光线很难汇到一处,但已经足够让我们看清房间里骇人的景象:防风灯光下的画面我总是记得更牢。
屋里那两个中了枪的孩子我都认识,他们都在农场的草地上帮父亲放羊。其中一个是瓦玛伊,乔戈那的儿子,活泼好动,在农场的夜校念书。现在他躺在门和桌子之间,还没断气,但已经奄奄一息,偶尔神志不清地呻吟一声。我们把他抬到一边,腾出走动的空间。刚才在路上听到的尖叫是万扬格里发出来的,他是当晚厨房里最小的孩子。他面朝厨灯斜坐着,血像水柱一样从脸上喷出来——如果那还能叫作脸的话。他当时肯定处在枪口正前方,整个下巴都被打掉了。他伸开双臂,像水泵杆一样上下摆动,好像断了头的小鸡崽在扑棱翅膀。
当你猛然目睹这样的灾难,心里似乎只能想到一个办法,就是采用猎场和农场惯用的补救措施:不惜任何代价赶紧了结这种痛苦。但你知道自己不能杀人。恐惧让我头脑发昏,我把两只手放在万扬格里的头上,绝望地按压着伤口,不料就在这一刹那,他不叫了,身子一挺,双手垂了下来,像一截死木头——好像我真的结果了他的性命。现在我终于明白“用手医治”是个什么感觉了。
给半个脸都被枪打掉的人扎绷带很不容易,你得注意不能让他被血呛到。我把万扬格里抱到法拉的膝盖上,让法拉把他的头保持在一个合适的姿势。如果他往前倾斜,我就没法把绷带扎紧,如果他往后倒,血就会倒呛进他的喉管。趁着他安静地坐在那里,我赶紧把绷带缠好了。
我们把瓦玛伊抬到桌上,举着灯查看他的伤势。弹伤从他的喉部一直覆盖到胸膛,没流多少血,只有嘴角垂下一道细细的血痕。看到平时像小鹿一样活蹦乱跳的土著男孩竟然变得这么安静,让人非常震惊。我们围着他看的时候,他的表情突然变了,换上一副万分惊愕的神色。我吩咐法拉赶紧把车开过来,这两个孩子得马上送到医院,一秒钟都耽误不得。
等车开来的这段时间,我问起卡勃罗的去向,毕竟这一地鲜血都是这孩子开了一枪给闹的。贝尔纳普给我讲了一个非常奇特的情景:几天前,卡勃罗从他手里赊购了一条旧短裤,说好要从薪水里扣一卢比。今天夜里枪响之后,贝尔纳普冲进厨房,看到卡勃罗站在地当间,手里拿着冒烟的枪。他先是直愣愣地盯了贝尔纳普一秒钟,然后伸手从短裤里掏出了一卢比,左手把钱放到桌上,右手也把枪放在桌上。这条短裤正是他向贝尔纳普买的那条,专门为了在今天的聚会上穿的。这下子他和全世界的账已经彻底清算干净,然后他就消失了——真的是一眨眼就不见了,当时谁也没想到卡勃罗就此人间蒸发。他这个举动对土著人来说非比寻常,因为他们永远会把欠的债抛到脑海边缘不予理会,尤其是欠白人的债。或许当时的情境对卡勃罗来说太像末日审判了,他觉得要尽量留下一个好印象;也许他在绝望之际试图为自己保住一位朋友;也许枪弹的冲击与轰响,身边朋友的死状,都撼动了男孩幼小的心灵,把边缘碎片甩入他意识的中央。
那时我有一辆老旧的越野车,她兢兢业业为我服务了这么多年,按理我不该说她半个字的不是。但她同时工作的气缸很少能超过两个,车灯也总出问题,我开车去穆萨伽俱乐部参加舞会的时候,还得在车尾挂一盏蒙着红绸手帕的防风灯。她发动的时候必须要有人推一把。那天晚上,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把她发动起来。
来我家拜访的朋友经常抱怨路况太差,在今晚这个生死攸关的旅程中,我终于意识到他们说得没错。一开始我让法拉开车,总觉得他有意把车往深坑和大车的车辙里开,所以我就换到驾驶位自己开,为此还先在池塘边停下来,摸黑洗了手。那一晚,去内罗毕的路途似乎长得没有尽头,我觉得耗费在路上的时间都够我开回丹麦了。
内罗毕的土著医院建在山坡上,坡下就是城镇中心。此刻医院一片黑暗,显得很安详。我们费了好大劲儿才让医院有点动静,最后终于逮到一位果阿老头子,大概是一名医生——或者医生助理也未可知。他又高又胖,穿了一身怪模怪样的女式睡衣,态度相当淡定,就是有种奇怪的习惯,喜欢两手轮番打出一样的手势。我帮他把瓦玛伊抬出汽车的时候,还觉得这孩子抽搐着伸了一下四肢,但等我们把他抬到灯光明亮的医务室里,却发现他断了气。老果阿在他面前挥了半天手,说道:“他死了。”然后又对着万扬格里挥挥手,说:“他还活着。”这个老头儿大概只有夜里才当班,而我再也没有半夜来过医院,所以我再也没见过他。当时我觉得他的态度非常讨厌,但后来我却觉得,那一晚我们似乎遇见了命运之神,身上套着层层叠叠的白大褂,在医院门口迎接我们,把生与死不偏不倚地分给两个孩子。
我们把万扬格里抬进医院,他突然苏醒过来,立即便陷入极度的惊恐,死活不肯一个人留在屋子里,抓住我和任何靠近他的人就不撒手,撕心裂肺地哭喊个不停。老果阿给他打了一针不知什么药剂才让他安静下来。老果阿从镜片上方看了我一眼,说:“他还活着。”我把两个孩子都留在医院,他们躺在两个担架上,一死一活,命运截然不同。
贝尔纳普也骑着摩托车跟我们来了医院,他主要是怕车子半路抛锚,没人帮着推一把。现在他提议去报警,我们开车来到城区的河滨路警察局,迎头与内罗毕的夜生活撞了个满怀。抵达警局时,白人警官不在,局里派人去找,我们就在外面的车上等着。公路两旁的林荫道上长着高高的桉树,非洲高原上的移民城镇都会种这种树。入夜后,桉树细长条的叶子散发出一种奇异的香味,而且整棵树在街灯映射下显得十分诡异。一个丰乳肥臀的斯瓦希里年轻女人被一群土著警察抬进了局里,她拼命反抗,使劲挠他们的脸,像猪一样嗥叫。一群打架的小伙子也被带了进来,走在警察局门口的台阶上还想与对方厮打。警察从街那头押过来一个小偷,我觉得应该是刚刚抓到的,因为他身后还跟着一群醉醺醺的闲人在起哄,有人给小偷辩护,有人给警察打气,各执一词纠缠不休。最后,终于来了一位年轻的警官,我觉得他是直接从狂欢派对上赶来的。贝尔纳普对他很失望,因为一开始他还听得津津有味,飞快地记录下贝尔纳普说的每一个字,但没多久就开始走神儿,用铅笔在纸上慢悠悠地画来画去,最后彻底放弃了,把铅笔插回了衣袋。夜里的空气很冷。最后,我们终于可以开车回家了。
次日一早,我还没起床,就已经感受到屋外那股凝重的寂静。我知道门口聚了很多人,也知道他们是谁——是农场里的老人,这会儿正蹲在石阶上嚼烟叶、嗅烟叶、吐口水、交头接耳。我也知道他们为何而来——他们是想告诉我,希望能召开一场“卡亚马”来调查昨晚的枪击意外,并商量一下如何为死去的孩子善后。
卡亚马是就是农场土著的长老会议,政府授权佃农以这种方式自行解决纠纷。每当农场发生罪案或意外,卡亚马的成员就聚到一起,一连几个星期一边大啖羊肉,一边闲谈灾难。我知道这群老人现在打算和我把这件事谈透了,最好能说服我加入他们的法庭,给出本案的最终裁决。但我没心情和他们无休止地谈论前一夜的悲剧,于是让人备马,打算出门避开这群人。
门外的情境一如我所料,左边靠近仆人茅屋的空地上聚了一圈土著老人,起初他们为了维持集会的尊严,佯装没看见我,直到意识到我要离开,才连忙抻开老腿一瘸一拐地追上来,冲我挥着胳膊。我也向他们摆摆手,骑马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