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留地驰骋
我策马奔入马塞居留地。到那里我先得跨过一条河,过河再骑一刻钟就进入了禁猎区。我到农场之后,还真是费了一番工夫才找到了一处可以骑马渡河的地方。虽然那里的下坡处有很多石头,对面的上坡也很陡峭,可是“一旦入了水——真是令人畅快地打个激灵”。
现在你可以尽情策马驰骋了,因为眼前是绵延一百英里的大草原,空旷辽远,只有些微起伏。草原上没有栅栏、没有沟渠,当然也没有道路。这里几乎旷无人烟,只有寥寥几处马塞村落,不过这些村落每年也有一大半时间都是荒着的,因为这些游牧者要赶着牲畜辗转于其他几处草场。平原上散生着低矮的荆棘丛,还有一条条深而长的河谷,河水已经干涸,露出大块扁平的石头,你得找到一条鹿走的小径才能横穿这些河谷。只须驰骋片刻,你就会意识到草原有多么静谧,我还写了两句诗:
长风猎猎,莽原叠翻翠浪,
野寂无人,风与心灵同唱。
如今,再回首这段旅居非洲的岁月,我想如此作结:一个来自喧嚣俗世的人,终于来到了安恬静寂的乡野。
雨季来临前夕,马塞人会放火烧掉隔年的枯草,把平原烧成一片荒芜的焦土。这时再从上面穿行就很不舒服了,因为马蹄带起的焦黑炭尘会沾满衣服,扑入眼睛。烧焦的草根像玻璃碴儿一样锋利,会割伤猎犬的脚掌。但只要雨季一来,嫩草的翠色就影影绰绰地浮现出来,这时马蹄仿佛踩在弹簧垫上,马儿也欣喜若狂。各种瞪羚都会来到这片草地上吃草,远远望去仿佛台球桌上摆了一圈动物玩偶。有时你还能邂逅一群大角羚,这种动物体形雄壮,但性情平和,等你靠得很近才会昂着头慢吞吞地跑掉。它流线型的大角一直盖到脖颈,胸前松松垮垮的皮褶形成一个肉瘤,随着步伐左右晃动,看起来四四方方的。这些大角羚似乎是从古埃及的墓碑上跑下来的,那时候埃及人一直用它们犁地,所以才让它具有了一种驯良家畜的情态。长颈鹿的栖息地还在草原的更深处。
有时,在雨季来临的第一个月,居留地里到处开满洁白芬芳的野石竹花,远远望去,平原上仿佛覆盖着皑皑白雪。
我为了逃开人类世界,转向了这片动物王国;昨夜那场悲剧仍然沉重地压在我的心头。门口蹲着的那群老头子让人心神不宁。古时候,要是有人觉得被隔壁的巫婆盯上了,甚至觉得她袖子里此刻就藏着一个蜡制的婴儿,准备以他的名字受洗,大概也会产生这种惊恐的感觉吧。
一旦农场上发生了法律纠纷,我和土著人的关系就变得很奇特。我一心希望农场这片地界和平安宁,所以不能袖手旁观,因为佃农之间的争端如果没有妥善解决,就会留下隐患,就像非洲常见的那种人称“草原疮”的溃疡:如果置之不理,表皮倒是能愈合如初,但底下却开始化脓,最后你得把创口深挖到底,彻底消毒清理干净才算完。土著人自己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如果他们打算彻底了结一场纠纷,就会来找我主持公道。
我对土著人的法律一窍不通,所以我在土著法庭上的表现就像歌剧舞台上彻底忘词的女主角,全程都得靠其他演员的提示才能蒙混过关。那些土著老人会巧妙而耐心地承担起这个任务。有时,这个女主角被自己的角色所震惊,突然罢演了,从台上拂袖而去。我的观众就认为这是命运给予的重击,是超乎理解的不可抗力,于是先报以沉默,继而开始咒骂。
欧洲人和非洲人对正义的理解截然不同,彼此都觉得对方不可理喻。对非洲人来说,人生的灾祸只能以赔偿的方式来抵消,至于动机,大可不必追究。不管你是躲在暗处伺机割开了仇家的喉咙,还是砍树的时候不小心砸死了一个粗心大意的路人,在土著人看来,应得的惩罚没什么不同。既然部族已经蒙受了损失,就必须从某人处得到补偿。土著人不会浪费时间和心力去衡量罪与罚应落在谁的头上:要么是怕想得太远,要么就是他觉得此事与己无关。但他们会绞尽脑汁地把罪行或灾难换算成绵羊和山羊的数量——浪费时间根本不算一回事,他们会郑重其事地把你带进一座神圣的诡辩迷宫。在当时,这种想法与我的正义观完全相悖。
非洲的所有部族都遵循这种习俗来处理案件。索马里人平素的想法和吉库尤人完全不同,而且很瞧不起吉库尤人。但他们也会在自己的故乡索马里兰坐下来开大会,把谋杀、强奸或者欺诈等各种罪行仔仔细细换算成家里的牲畜,换算成他们心爱的母骆驼和骏马——每一头牲畜的名字和血统都深深镌刻在他们的心上。
有一次,法拉十岁大的弟弟在一个叫布拉姆尔的地方,向一个外族小男孩扔了块石头,打掉他两颗门牙。消息传到内罗毕,两边的索马里部族都派出代表赶来农场,在法拉家里席地而坐,整夜谈判。来的人里,有去过麦加朝圣回来、戴着绿头巾的瘦老头儿;有神色桀骜不驯的索马里青年,他们平时给伟大的欧洲旅行家和猎手扛枪;还有几个圆脸黑眸的小男孩,他们是代表家里的长辈出席的,一个个拘谨地不开口,但一直在专心致志地聆听和学习。法拉告诉我此事非同小可,因为挨打的小男孩破了相,长大后想娶亲恐怕会很难,而且得降低对新娘出身和相貌的要求。最后,赔偿金额敲定在五十匹骆驼(一条人命要赔一百匹骆驼,这是一半的数额)。于是,人们在遥远的索马里兰买来五十头骆驼,十年之后,这五十头骆驼将作为额外多付的价码,好让某个索马里新娘对新郎官缺的两颗门牙视而不见。不过,我觉得悲剧的祸根很可能自此种下。但法拉却觉得自己算是轻巧地逃脱了惩罚。
我一直对这种仲裁的法则心存不忿,但农场这些人对此毫无察觉。但凡有厄运降临,他们的第一反应还是来向我要赔偿。
有一年的咖啡采摘季节,一个名叫瓦姆布伊的吉库尤女孩,在我家门外被运咖啡的牛车碾死了。我早就在农场申明,不准骑乘牛车,否则每次从咖啡田出发的牛车顶上都得扒着一大群兴高采烈的少女和小孩。她们倒是想慢悠悠地搭个车——牛车的速度比人慢得多,三岁小孩都能撵得上,但牛可受不了。不过这些女孩还是会追着车一路小跑,央求车夫让她们爬上去乐一乐。赶车的都是些小伙子,一看见满眼桃花的女孩就舍不得拒绝了,只好就范,然后在牛车快到我家的时候让她们跳下去。瓦姆布伊跳车的时候摔了一跤,车轮从她乌黑的小脑袋上面碾过去,压碎了头盖骨,车辙中留下一道细细的血痕。
我派人从采摘场把她的父母叫来,老夫妇伏在女儿的尸身旁恸哭。我明白,女儿的夭亡对他们意味着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瓦姆布伊已经到了该出嫁的年龄,本来可以换回几头山羊、几头绵羊,还有一两头小母牛,他们从女儿诞生那一刻就指望着这么一天。我正在考虑该怎么帮他们一把,但他们却先发制人,激动地抓着我讨要全额赔偿,我助人的念头顿时消散得一干二净。
我不赔,我说。我早就告诉过农场里的姑娘不准爬牛车,大家都知道。老夫妇点点头,完全同意我的话,但仍然坚定地向我索要赔偿,理由是总得有个人来赔。他们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要反驳这个原则,也根本搞不清什么叫法律上的“相关性”。我不再争执,转身回屋,两个人紧紧跟在我身后。此刻驱动他们的既非贪欲,也非怨恨,而是某种自然法则的力量——仿佛我身上的磁性把他们吸了过来。
他们在我屋外坐下,开始苦等。老夫妇都是穷苦人,瘦小羸弱,仿佛一对幼獾蹲在草地上。他们一直坐到太阳落山,身影与草地融为一体,几乎无法分辨。女儿的惨死和随之而来的经济损失汇集成了一种难以承受的悲恸,将他们彻底淹没。法拉今天不在,房里点灯的时候,我让人给他们送了点钱,让他们买一头羊吃。但这是一着臭棋,他们把这个举动看成我在围城里弹尽粮绝的第一个征兆,更铁了心一直坐到夜里。如果不是后来他们突然冒出了向车夫索赔的念头,我真不知道他们还要在我门口坐多久。这个念头驱使他们一声不吭地站起身来,又让他们在第二天一大早赶到了达戈雷提,我们的地区长官助理就住在那里。
老夫妇的行为让我的农场面临一起冗长的谋杀诉讼,还招来了不少年轻气盛的土著警察。但地区长官助理表示,他唯一能为这对老夫妇做的,就是把车夫以谋杀罪处以绞刑,不过他看到搜集来的证据就放弃了立案。既然他和我都拒绝仲裁,那群土著老头儿也不会召开卡亚马。到头来这对老夫妇也只能像其他人一样老老实实坐下来,听我们根据法律相关性的原则给出裁定,其实他们一个字也听不懂。
有时我难以遏制自己对那群土著老头子的厌烦之情,就会直言不讳地揭他们的短。“你们这群老头子,”我说,“存心要罚年轻人的款,让他们存不下一点钱。反正年轻人没资格在会议上提建议,到头来你们自己就能把年轻姑娘全买回家。”老头子们聚精会神地听着我的话,干枯褶皱的脸上,两颗小黑眼珠泛着光,薄薄的嘴唇不住抖动,似乎在反复念叨着我的话。他们头一次听见这项绝妙的原则付诸言辞,好像非常得意。
尽管我和吉库尤人对法律的认识天差地别,但为他们主持公道的经验仍然让我眼界大开,我很珍视这个仲裁者的身份。那时我还很年轻,虽然也仔细思考过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但多数都是从被告的角度出发,从来没有以法官的身份思考过。不过,为了维护农场的和平,我会尽心竭力给出公正的裁定。有时案情太过复杂,我只得闭门苦思,罩上一层思想的斗篷,不准任何人与我讨论案情。这个举动对农场众人一向很管用,结案很久之后,他们提起这个案子还是会肃然起敬,说它如此艰深,没人能在一个星期之内理清头绪。如果你想让土著人佩服你,只要在某件事上比他浪费更多时间就行了,不过这一点确实不容易办到。
不过,既然土著人希望让我来断案,那就说明我的裁定对他们还有几分价值,这大概可以从土著人的神话与神学观念中找到解释。欧洲人已经丧失了构建神话与宗教教义的天赋,正因为在这方面有所欠缺,我们才更依赖历史。但非洲人的思维却能轻松地步入这些幽深神秘的小径,他们与白人打交道的时候,这种天赋就会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土著人接触了欧洲人之后,很快就会给他另取一个名字,从中便能看出土著人的这种天赋。你要是派个土著人给朋友送信,或者开车去朋友家的时候向土著人问路,你就得知道这些名字,因为土著世界不认别的名字。我以前有一位孤僻的邻居,从来没在家里宴请过客人,土著人就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一张餐布”;我的瑞典朋友艾瑞克·奥特尔得名“一颗子弹”,意思是说他枪法很好,总能一枪毙命,这在土著世界里可是个美名;还有个特别爱开车的朋友被土著人称为“半人半车”。当土著人以动物之名称呼白人,比如“那条鱼”“那只长颈鹿”“那头肥公牛”,他们的心灵就在循着古寓言的驰道飞奔。在土著人幽微的意识当中,这些白人也许本来就是半人半兽的形象。
而且语言自有一种魔力:有些人一直被身边的土著人以动物之名相称,最后他自己也感受到了一种亲近和熟悉——他发现了这种动物与自己的相似之处。等他返回欧洲,身边没有人再把他和这种动物联系起来,反而会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有一次,我在伦敦动物园见到一位在非洲认识的退休官员,他以前被土著人称为“大象先生”,只见他孤零零地站在大象馆前面陷入沉思。他大概经常来这里看大象,要是他的土著仆人知道了,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但在这里,除了我以外,偌大的伦敦城可能再也找不出一个理解他的人。
土著人的思维方式很奇特,似乎仍保有上古时代的心态。那时的人们会很自然地觉得奥丁为了窥破整个世界的奥秘,甘愿舍弃一只眼睛;他们还会把爱神想象成对爱一无所知的孩童。而农场中的吉库尤人认为我拥有仲裁之能,没准儿正是因为我对土著律法一无所知。
在这种神话的奇想之下,土著人会对你做出某些你既无法推辞也无法逃避的行为:他们会把你视为一个象征物。我深知这种行为的滋味,而且还为它发明了一个专门的说法——我被化为一尊“铜蛇”。尽管与《圣经》的含义有些出入,但凡是与土著人杂居多年的欧洲人都能明白我的意思。我觉得,欧洲人在这片大陆的诸般开拓、引入的各种先进科技与机械——就连不列颠治世本身,对于土著人都没多大意义。我们对他们唯一的用处,就是充当铜蛇。
并非所有白人都会被土著当成铜蛇,而被当成铜蛇的人也有功用大小之别。土著世界会根据铜蛇的效力来区分白人身份的高下,我有不少朋友都由此在土著人心目中获得了崇高的地位,比如丹尼斯·芬奇-哈顿、加尔布雷斯·科尔和伯克利·科尔两兄弟,还有诺斯拉普·麦克米兰爵士。
德拉米尔勋爵是一等一的铜蛇。我记得有一次我在非洲高原旅行,正值蝗虫过境。这片土地去年刚遭过一场蝗灾,现在又轮到黑色的幼蝗肆虐为害,它们把父辈吃剩的残株啃噬一空,所到之处寸草不留。接连遭受两年大蝗灾,土著人再也承受不住了。他们绝望得肝肠寸断,像垂死的狗一样哀嚎,使劲把头往一堵不存在的墙上猛撞。当时我告诉他们,我刚刚开车经过德拉米尔勋爵的农场,那里也是遍地蝗虫,连牲畜的围场和牧场都不能幸免。我又说,德拉米尔勋爵也很愤怒和绝望,他也拿蝗虫没有办法。土著听完我的话就安静下来,如释重负。他们问我德拉米尔勋爵如何形容自己的不幸,我说了,他们又让我重复了一遍,听完就不出声了。
我在土著人眼中也是铜蛇,虽然分量不及德拉米尔勋爵,但有时也有些用处。
一战期间,整个土著世界都逃不脱被运输军团抓丁的命运。那时,农场的佃农常来我家附近久坐。他们并不出声,彼此也不交谈,只是把目光投向我,把我变成他们的铜蛇。他们没有恶意,所以我也不好把他们撵走,况且就算能撵走,他们也不过是换个地方坐下来盯着我。这种感觉非常难受。不过当时我总想着我弟弟——他所在的军团被派到了法国维米岭的最前线,我把目光投向了他,把他化为了自己的铜蛇。有了这种寄托,我才撑过了那段艰难的时日。
但凡有灾厄降临,农场里的吉库尤人就把我视为丧主,视为举哀的女人。这次枪击事故之后也是如此,既然我已经为不幸的孩子默哀过了,农场里的人就觉得可以把这件事抛到一旁,暂时搁置。只要遭逢不幸,他们就会眼巴巴地望着我,指望我来承担这种不幸。仿佛信众瞻望牧师,看他代表大家将杯中的酒液一饮而尽。
巫术的特点,就在于它一旦施于你的身上,你就永远无法彻底摆脱。当时,我觉得作为铜像被悬上杆头的过程很痛苦,非常痛苦,我宁愿自己从未遭受过这一切。但时隔多年,在某些场合下我还是会冒出这样的念头:“我凭什么要受这份气?——当年我可是被人看作一尊铜蛇啊!”
我骑马返回农场,在涉水横穿界河的时候遇见了卡尼努的四个儿子——三个青年、一个男孩,都扛着长矛匆匆走过。我叫住他们,询问他们的兄弟卡勃罗的消息。几个人站在深及腿肚的河水中,表情凝重、目光黯然,慢慢地答道:卡勃罗一直没回家,从那天晚上到现在杳无音信。他们能肯定卡勃罗已经死了,要么是在绝望中自杀了,因为自杀的念头对土著人而言实在稀松平常,哪怕是土著小孩;要不然就是在树丛里迷了路,被野兽吃掉了。他的兄弟们一直在四处找他,现在他们几个打算到马塞居留地里去看看,希望能找到他的尸体。
农场的地势略高于马塞居留地,我骑马登上农场这侧的河岸,回头眺望草原,那里毫无人迹,只在遥远的地方有一群斑马在跑动着,吃着草。我看见这支搜索小队穿过树丛,出现在河对岸。他们鱼贯而行,脚步匆匆,仿佛一条粗短的毛毛虫迅捷地穿过草丛蜿蜒前行,手中的武器在太阳下闪着光。他们似乎很清楚行进的方向,但他们究竟要去哪儿呢?在搜寻失踪男孩的途中,唯一的向导只有天际的秃鹫,它永远盘旋在尸体的附近,让你准确地找到命丧狮口的猎物。
但那只会是一具小小的尸体,对空中贪婪的掠食者而言,远不够一顿饱餐。不会有太多秃鹫发现他,它们也用不着停留太久。
这些事想想就令人心痛不已。我策马朝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