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先秦两汉子书中的“势”——向艺术领域转移前的“势”论
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会的人。人类的祖先大概从摆脱蒙昧状态有了自我意识开始,就感受到自我与环境的对立。因为所谓“自我意识”的基点就在于与环境的分离。主观意志与客观事态相吻合的情况固然有之,不过更多的情形则是两者的矛盾和冲撞。
《老子·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其“势”是左右“物”运作的动因与外部条件(环境、格局)形成的合力。《庄子》也曾从环境、格局和发展势态的角度提到“势”,如:
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夫精,小之微也;垺,大之殷也;故异便,此势之有也。(《秋水》)
孔子游于匡,卫人围之数匝,而弦歌不惙。子路入见,曰:“何夫子之娱也?”孔子曰:“来,吾语汝。我讳穷久矣,而不免,命也;求通久矣,而不得,时也。当尧、舜之时而天下无穷人,非知得也;当桀、纣之时而天下无通人,非知失也;时势适然。”(《秋水》)
王独不见夫腾猿乎?其得楠梓豫章也,揽蔓其枝而王长其间,虽羿、蓬蒙不能眄睨也。及其得柘棘枳枸之间也,危行侧视,振动悼栗,此筋骨非有加急而不柔也,处势不便,未足以逞其能也。(《山木》)
据《孟子·离娄上》记载,公孙丑曾经问孟子,为什么君子“不教子”?孟子的回答是“势不行也”。就是以为父亲的身份使“教”有所不便,其负面影响会危害父子正常的亲和关系。
自然万物依循其恒常不变的法则和节律运动,譬如日月星辰的运行,昼夜四季的更替,动物植物(包括人自身)的生长繁衍衰老病死等等,一概不受人们主观意愿左右。大约也是在战国时代成书的《管子》,其第二篇《形势》说:“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古今一也。”后面第六十四篇《形势解》又阐释道:“天覆万物,制寒暑,行日月,次星辰,天之常也。”并指出万物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四时之节也”。
自然物态的运动节律体现着恒常不易的“势”,社会生活的运作(包括人们的统属关系,社会的权力结构,指导人们思想行为的规范,乃至国家民族的盛衰兴亡)也往往体现出难以逆转的“势”。“势”以一种特定的格局和无形的力推动或者制约着事物发展的进程,影响着人们的情感和心理。
自然给人们带来的究竟是恩惠还是灾祸经常是难以预期的,社会政治的好坏,战争的胜负与家邦的兴衰一般也不取决于个人的意愿,人们在自然之伟力和社会大潮的面前通常显得卑微脆弱。自然和社会的运动演化带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威势,让人们别无选择,只能作识时务的“俊杰”。《管子·形势》篇如是说:
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围(违)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围,虽成必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
这里的“天”,是指超然于人们主观意愿以外的客观规律和自然态势而言的,故其后又云:“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失天之道,虽立不安。其道既得,莫知其为之;其功既成,莫知其释之。藏之无形,天之道也。”
置身于体现“天之道”的自然势态中,人们和一切事物都为某种无形的、几乎不可抗御的力所左右、所推动、所催迫,在一种不得不然的格局中运动、演化,遵循“势”的要求发挥相应的作用。
有必要指出的是,《管子》的《形势》篇和《形势解》篇反映出早期“势”论的两个特点:第一,尽管先民们对于自然关系中的“势”的感受可能先于社会关系的“势”,但是除了因农业需要重视节候的规律以外,人们并不注意对自然之“势”所以然的探求;“势”的理论最先是在社会关系论中得到充分发育的。第二,尽管有大势所趋、不得不然的一面,但古人的“势”论从来就不是消极和甘于无所作为的,其间看不到宿命论的悲哀和惶恐,强调的是对“势”的认识、把握与利用。《管子》中这两方面的材料很多,我们将在探讨其他各家“势”论时再征引生发,此处从略。
一、社会关系论中的“势”——“势”是地位、权力
古代中国大概自商代起进入青铜时代,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为财富的占有提供了必要条件。商、周的国家机器已经比较完善。如果说早期氏族公社首领拥有的权力地位更多地体现着维系保障氏族生存繁衍的责任的话,那么到了商、周,统治者的权力地位业已与相应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了。作为治水故事里的英雄来描述的大禹,是为子民劬劳不已、有权无利部落首领的最后一位代表,也同三皇五帝一样成为人们追怀的永不复出的偶像了。
《尚书·君陈》篇说:
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
君陈是周朝大臣,周公死后,成王命他治理东郊成周。此为成王告诫君陈之语,要求他弘扬周公遗训,不要凭借自己的地位权势对属下作威作福,也不要倚仗法制施行刻削之政。这段记载大概是现存资料中最早用到“势”的一则。
看来睿智的君主懂得,既需要利用权力地位来施行统治,鉴于历史的教训,又必须防止由于滥用权势丧失民心,从而破坏统治的基础。
战国是强权政治的时代,人们对地位和权力之“势”的感受和体察更为深入了。《孟子·公孙丑上》录有齐人谚语:“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不如待时。”《庄子》中用到权势之“势”的地方也很多,如“道流而不明居,得行而不明处,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削迹捐势,不为功名”(《山木》);“势为天子而不以贵骄人”,“夫富之于人,无所不利,穷美究势,至人之所不得逮,贤人之所不能及……且夫声色滋味权势之于人,心不待学而乐之,体不待象而安之”(《盗跖》);“今子既上无君侯有司之势,而下无大臣职事之官”(《渔父》)之类。庄周对于世俗权势自然投以鄙夷的目光,比如:“故势为天子,未必贵也;穷为匹夫,未必贱也”(《庄子·盗跖》);“钱财不积则贪者忧,权势不尤则夸者悲。势物之徒乐变,遭时有所用,不能无为也。此皆顺比于岁,不物于易者也。驰其形性,潜之万物,终身不反,悲夫!”(《庄子·徐无鬼》)
慎到(约前395—约前315)提出“势治”的主张,认为君主应该凭借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地位实行法治。《慎子·威德》曾经指出:“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慎到的主张对战国后期的法家学者有很深的影响:荀况是以兼收并蓄诸子精华知名的大家,他与集法家大成的韩非都在自己的著作中充分阐扬慎到的“势治”之说,全面地讨论了权力地位之“势”对新兴国家的积极意义;稍后,《吕氏春秋·慎势》也于此有专门的论述。这些议论恢宏精辟,颇有“为帝王师”的卓识和气魄。我们的评价以荀、韩为中心,以《管子》和《吕氏春秋》等子书的有关材料补充、印证之。
1.荀子论“势”
《荀子》中频繁地议及地位权力之势的功能,比如:
国者,天下之利用也;人主者,天下之利势也。(《王霸》)
天子者,势位至尊,无敌于天下。(《正论》)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其故,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禁之以刑。(《正名》)
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法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性恶》)
荀子认为,君主居于天下最有利的地位,拥有天下最大的权势。这至尊的“势位”“无敌于天下”,为控制和驾驭臣民提供了必要的政治格局。《管子·明法解》说得明白:
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势,则群臣不敢为非。是故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爱主也,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胜之数,以治必用之民;处必尊之势,以制必服之臣。故令行禁止,主尊而臣卑。故明法曰:尊君卑臣,非计亲也,以势胜也。
封建的等级制原本就无所谓公平,何况定于一尊的君主专擅天下之利,要臣民们心悦诚服以“爱主”之心行事是靠不住的。因此,没有权势的威压群臣就难以听命效力,没有强制性的法令就无法统驭百姓。
荀子还明言权位的高低与占有利益成正比,天子“富有天下”这一点。《荀子·君子》篇说:“天子也者,势至重,形至佚(同逸),心至愈(同愉),志无所诎,形无所劳,尊无上矣。”其《荣辱》篇和《王制》篇又进而论到:“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所欲也,然则从(同纵)人之所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一,众齐则不使”;“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同赡),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荀子从“人性恶”的基本认识出发,赤裸裸地揭示出统治者为攫取私利的欲望所驱使从而争权夺势的本来面目。他认为,在不能人人都满足“富有天下”之私欲的情况下,只有确立“势”(权力地位)的“不齐”这种格局才能遏止争斗,构建成有所统属的、安定的政治秩序。“不齐”才有主从之分,才能使人们认可与地位权力差别相当的利益等级差别。足见“势位不齐”具有震慑他人,使“天下之富”归于君主一己的作用。
《吕氏春秋·慎势》对此有所阐扬:“王也者,势无敌也。势有敌则王者废也。”篇中征引道:“慎子曰: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欲,由分未定也。分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慎子将明确权力地位的大小和利益的归宿作为一种手段,以形成“不争”之势。
不过,“势”与地位名号并不是一回事,它是其统属下众多地位低下者对其权力地位格局的认可和服从,所以《荀子·王霸》篇又指出:“人服而势从之,人不服而势去之。故王者已于服人矣。”
拥有不争之势的君主可以为所欲为,“志无所诎”,故“势”的利用有两面性。《荀子·强国》说:“处胜人之势,行胜人之道,天下莫忿,汤、武是也;处胜人之势,不以胜人之道,厚于有天下之势,索为匹夫不可得也,桀、纣是也。然则得胜人之势者,其不如胜人之道远矣。”没有“胜人之道”指导而徒具“胜人之势”,这“势”便只能是灭亡的加速剂。《荀子·君道》篇亦云:“……故明主急得其人,而暗主急得其势。急得其人,则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不急得其人,而急得其势,则身劳而国乱,功废而名辱,社稷必危。”
2.韩非论“势”
韩非是战国末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是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机器最杰出的鼓吹者和政治设计者。他所结撰的《韩非子》一书,对权力地位之“势”的讨论是相当充分的。我们于此择其要而述之。
韩非所论《八经》以“因情”为首,这“因情”就是指利用人们心理的好恶取舍。韩非认为:“凡治天下,心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统治者应当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普遍心理以赏罚树立权威,做到令行禁止;如此则权势有足够的力量统御民众。
《管子》在这方面曾有十分透辟的论述。《形势解》在阐释“蛟龙得水,而神可立也;虎豹托幽,而威可载也”和“贵有以行令,贱有以忘卑”(皆《形势》篇所论)时如是说:
虎豹,兽之猛者也;居深林广泽之中,则人畏其威而载(同戴)之。人主,天下之有势者也;深居,则人畏其势。故虎豹去其幽而近于人,则人得之而易其威。人主去其门而迫于民,则民轻之而傲其势。故曰:虎豹托幽,而威可载也。
人主之所以令则行禁则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故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令之所以行者,必民乐其政也,而令乃行。故曰:贵有以行令也。
前一段话是谓“威”“势”表现为一种无形而可感的压迫力与制约力,“法术”之士研究了人们的心理,提出在人主与臣民之间须保持距离,因为令人莫测高深能强化“威”“势”,最有利于人主对臣民的驾驭。后一段话则指明,君主令行禁止的关键是顺乎臣民的好恶之情。
《慎子·因循》篇云:“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是故先王见不受禄者不臣,禄不厚者不与入难。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此之谓因。”极力倡导“因势”的慎到提出“因情”的原则是使“人莫不自为”。君主任用的人其切身利害必须与君主(或国家)的利害相一致,他们为君主效力实际上也是为自己工作,于是成为国家机器上能动运转的组成部分。“禄厚”者从君主那里分享到更多的利益,理当更能与君主共患难。这种变“为我”而为“自为”的用人原则,指导一些近代实业家缔造出成功的经济管理模式。
《韩非子·功名》篇明确地将“势位”视为君主成功地进行统治所需的一个条件:
明君之所以立功成名者四:一曰天时,二曰人心,三曰技能,四曰势位。……得势位,则不进而名成。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毋穷之令,故曰明主。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下临千仞之谿,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而锱铢重也,有势与无势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
《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中进而指出:“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此处所谈的统治术是要求君主利用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地位,也就是“因其势”,造成一种致使天下臣民不得不然、皆为我用的格局。人人都成为自己的耳目,就可以免受谄佞奸邪者的蒙蔽欺骗。这样才算得明君,国家也因此能获得安定。
韩非反复强调君主集权威于一身的必要,《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篇中论道:“势重者,人主之渊也;臣者,势重之鱼也。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人主失其势重于臣而不可复收也。”《韩非子·喻老》篇亦云:“势重者,人君之渊也。君人者,势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韩非子·备内》篇谈到周天子使“臣专法而行”的历史教训时说:“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不仅对于大臣擅权的可能要高度警惕,就是对国之储君——通常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也须防范。《韩非子·亡征》篇就有“太子尊显,徒属众强,多大国之交,而威势蚤(同早)具者,可亡”的一条。看来专制君主的“势重”获得的权益令人垂涎,确实使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处处隐伏着争斗与危机,周围的一切人,乃至亲属都可能是威胁自己地位和生存的敌人。君临天下者有十分得意处,亦有十分可悲处。所以《吕氏春秋·慎势》警告说:“失之乎势,求之乎国,危。吞舟之鱼,陆处不能胜蝼蚁。权钧(同均)则不能相使,势等则不能相并,治乱齐则不能相正,故大小、轻重、少多、治乱不可不察,此祸福之门也。”
《韩非子·功名》篇论“势位”之利用时曾经言及“守自然之道”。《韩非子·观行》篇也说:“……故势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故乌获(古代大力士)轻千钧而重其身,非其身重于千钧也,势不便也。离朱(古之明目者,传说可于百步之外见秋毫之末)易百步而难眉睫,非百步近而眉睫远也,道不可也。故明主不穷乌获以其不能自举,不困离朱以其不能自见。因可势,求易道,故用力寡而功名立。”足见“势”的形成和发挥功用都得受其本然规律的约束,往往有一定的局限。顺应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才合乎“自然之道”,才有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韩非子》中立《难势》一篇专论,通过驳难从另一个侧面对“自然之势”作了辩证的剖析:
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今曰:“尧、舜得势而治,桀、纣得势而乱”,吾非以尧、舜为不然也。虽然,非一人之所得设也。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设也;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势也而已矣,贤何事焉!……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且夫治千而乱一,与治一而乱千也,是犹乘骥、而分驰也,相去亦远矣。夫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辩之,不能治三家,夫势之足用亦明矣。而曰“必待贤”,则亦不然矣。
上面这段论述首先将“势”分为“自然之势”与“人设之势”两类。然后说明“自然之势”在此处专指“生而在上”的固有权力地位。这“自然之势”既可以为尧、舜得而用之,也曾经为桀、纣所拥有;“自然之势”造成“法术之士”无能为力的现实,即“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韩非所热衷的显然是“人设之势”。他指出,尧、舜、桀、纣的自然产生是历史上千载一出的现象,实际政治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人君是居“中”的,他们“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在这样的情况下,“法术之士”可以大有作为。所谓“人设之势”就是能动地利用权力地位,实施法度,至少也能取得“千世治而一乱”的效果。倘若放弃“人设之势”而去等待尧、舜那样的圣人君临,就只能是“千乱而一治”了。看来积极有为的“人设之势”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韩非认为,只凭借贤哲们的才具和道德感化力量去治理国家(即所谓“贤治”)是不足取的,倘若“无庆赏之功,刑罚之威,弃势委法”,即使贤明若尧、舜也将无所作为。“势之足用”之说建筑于人们向善之心不如趋利避害之心那样急切的认识之上,透露出先秦法家大抵以“人性恶”的判断作为其立论之依据。
被《汉书·艺文志》归入“名家”的《尹文子》大概成书于战国晚期,其说杂糅诸子而近于法术,“势”之所辨在君臣名分权位而不在一般的名实,其论能反映当时诸子重“势”的普遍性。
《尹文子·大道上》中说:“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势用则反权,权用则反术,术用则反法,法用则反道,道用则无为而自治。故穷则徼终,徼终则反始,始终相袭,无穷极也。……术者,人君之所密用,群下不可妄窥;势者,制法之利器,群下不可妄为。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非术之奥者;有势使群下得为,非势之重者。大要在乎先正名分,使不相侵杂,然后术可秘,势可专。”法术之士既看到权力格局中“势”的强制功能,并觉察到能够懂得如何运用权势更为重要。道、法、术、权、势相济相成和“始终相袭”很能体现黄老的“无为而治”与申韩法术势治的内在联系。
《尹文子·大道上》又说:“圆者之转,非能转而转,不得不转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因圆者之自转,使不得止;因方者之自止,使不得转。”《孙子兵法·兵势》篇有“方者止,圆者行”之语,大概是《尹文子》这个论断的渊源。事物的体态和属性决定其存在方式和运动趋势,这种况喻后来出现在文学艺术的“体势”论中,用来说明按照创作体制选定表现方式时应该遵循其自然之势。随后《尹文子·大道上》又说:“处名位,虽不肖下愚,物不疏己。亲疏系乎势利,不系乎不肖与仁贤。亦吾不敢据以为天理,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社会关系的法则尽管和自然关系的法则有相近相通之处,人际关系方面的影响却不应忽略,所以在智者看来,“系乎势利”的亲疏不可能一概如“地势之自然”般视为是一种必须顺应的“天理”。
《尹文子·大道下》以为,人们即使在才能智算方面相同也会有贫富贵贱的差别,贫贱者“能不怨则美矣,虽怨,无所非也。其敝在于不知乘权藉势之异,而虽曰智能之同,是不达之过”。以权势获取富贵似乎天经地义,人们只应心悦诚服地接受存在差别的现实,只应该也能够借助权势去谋取富贵。
《尹文子》的议论可以视为对韩非“人设之势”的阐扬和补充。
《慎子》《管子》《荀子》《韩非子》《尹文子》以及《吕氏春秋》中有关“势”的理论适应战国时代变法图治、由分裂走向统一的政治形势,阐述了“君权至上”树立绝对权威的必要性,提出了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指导思想。中国封建等级制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君主与统治集团其他成员的悬隔(相比之下西方封建君主与大贵族的等级差别要小得多)。看来,中国高度集权的统治方式是在“势”论的指导下形成于战国、秦汉,并于几千年的因袭中不断完善和强化的。
荀子、韩非诸家之论似乎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华夏民族对于社会关系的重视。他们充分认识到社会地位的不同能够造成人们的心理势差。又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体察出运用权势的正负两种效果,它既是治世的利器,也可能造成乱世的危害。“法术之士”撇开了仁义的说教,对“势治”进行了精深的研究,告诫君主要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以“庆赏刑罚”为手段驾驭臣民,强化权位的威势,“处势”的目的在于引导或者胁迫人们统一意志和行为,使之符合最高统治者所代表的国家利益与意志的需要。
先秦的法家对自己讲究政治权术是不讳言的,《韩非子》中的“势”论算得这方面的集大成之作。它对古代中国的政治伦理和权力意识有深刻的影响。
精于造就和利用权势的“法术之士”在君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中有很大的依附性,他们期望博得君主的器重,在为强化集权统治出谋划策的过程中,取得个人的权益和施展抱负的机会。《史记·李斯列传》记云: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矣!”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
李斯受到的启发是:在当时社会中权位的高低决定个人作用和获得利益的大小。所谓“帝王术”显然就是荀子倡言的以“势治”为核心的统治术。他是“势治”的实践者,由于适应秦统一和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需要而取得了成功。
“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的谆谆告诫包含着“民本”思想。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原是要求各守己道、名副其实,率先要求的是君主要像君主的样子。儒家经典曾规定“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然而依韩非“势”论构建的君主专制制度,则对集权于一身的君主无任何有效的制约,他面前的子民只能做驯服的奴仆,否则“非刑即戮”。缺少制约的权势是不可抗御的腐蚀剂。嵇康《太师箴》指出,“季世”君主“凭尊恃势,不友不师,宰割天下,以奉其私。……骄盈肆志,阻兵擅权;矜威纵虐,祸崇丘山;刑本惩暴,今以胁贤;昔为天下,今为一身”。这种必然导致的君不君的现象使“臣臣”的要求变得勉强和虚伪,丧失了对子民的感召力,最终破坏了孔门贤哲苦心设计和完善的君臣伦理的社会基础。
二、兵法中的“势”——“势”是阵形、格局
1. 《孙子兵法》中的“势”论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征战频频。事关国家存亡兴败,所以军事行动被各国君主视为头等国家大事,士人亦常以掌握用兵之术作为进身之阶,于是总结战争经验和指挥艺术的兵法著述应时而兴。其中流传最广、享誉最高的是春秋末叶齐人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十三篇。在《孙子兵法》中不少地方都论及用兵之势,而且分立《兵势》篇进行专门的探讨。这表明至晚到春秋末,“势”已经是兵法的一个重要范畴了,较之《管子》《荀子》和《韩非子》的问世要早得多。《孙子兵法·兵势》篇说:
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
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鸷鸟之疾,至于毁折者,节也。是故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弩,节如发机。
……勇怯,势也;强弱,形也。……
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
孙武认为,两军对垒所形成的“势”如何,关系着战争的胜负,而“势”又“奇正相生”,有不可穷尽的变化。所谓“正”,当是正常的、合乎规范的一类,而“奇”则是非常规的、出人意表的另一类。“奇”与“正”有种种不同的组合方式,以适应千变万化的主观、客观因素。统率一军的将领必须灵活地构结和驾驭“势”为己所用。
“势”如张开的弓、冲荡的水,是事物运动显示的能量或者力的积蓄。善于指挥战争的人能够使自己的军队在短促的运动节奏中集中地爆发所蓄积的全部能量,从而产生不可抗御的打击力和破坏力,达到摧毁敌人的目的。
孙武指出,“势”直接影响和决定战争参加者的心态:居于有利之“势”的一方,自然“勇”;处于不利之“势”,则自然“怯”。所谓强弱,不过是双方“形”的格局造成的。这里论的是战场的阵形格局,暂时撇开了决定胜负的其他因素,就“战势”的心理影响而言,孙武确实是很有见地的。当然,我们也可以将“勇怯,势也;强弱,形也”作为互文来理解,“形”与“势”在古人心目中原是相互依存的,“形势”合成一词的时间也相当早。
《孙子兵法·兵势》篇后一段引文强调将帅在指挥上有不能推诿的职责,即自己对于战“势”的判断、把握以及“择人任势”。孙武明确地说:“任势”也就是将参加战斗的人置于如同自上而下地转动木石那样不得不然的运动势态中。他解释说,木、石形状和位置、条件的不同能够造成不同的势态,可以是静止的,也可以是运动的。木、石只有是圆形的,而且是从“千仞之山”上向下滚动坠落,方能产生出不可阻遏的“势”和巨大的冲击力量。善于指挥的将帅能使自己的士卒在合战之际处于此种高屋建瓴之“势”中一往无前。
《孙子兵法》其他篇中的一些“势”论亦有可取。比如《始计》篇说:“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是谓采纳了于己有利的计策之后要形成相应的“势”,从与敌人交接的外部势态上来辅助计谋的实施。唐人杜牧在“因利而制权”一句之下注云:“……或因敌之害见我之利,或因敌之利见我之害,然后可制机权而取胜也。”宋代的梅尧臣亦云:“因利行权以制之。”战场上的利害全由敌我的具体情况决定,看来孙武要求统帅运筹帷幄,以权变相机制宜,造成一种有利于我方的胜“势”;也可以说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形成扬长避短、避实击虚的势态,从而制胜于敌。《虚实》篇所说的“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也同“因利而制权”一样被后来的兵家奉为布阵造势之圭臬。孙武反复告诫人们,兵“势”须因敌情的变化而作相应的变化,必如“水无常形”那样灵活无定,才能达于神妙莫测百战不殆的境界。
孙武帮助吴国战胜了“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的强楚,用战争的实践证明了其战争理论的科学性。
2.孙膑等人论“势”
战国中期的孙膑是孙武的后人,也是著名的军事家,为齐国取得对魏战争的胜利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孙膑用兵特以重“势”知名,他所著的《孙膑兵法》曾一度失传。70年代初,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葬的发掘中《孙膑兵法》与《孙子兵法》以及其他一些先秦兵书的同时出土,才使这部古代著作重见天日。
《孙膑兵法》中有《势备》篇。我的老师张震泽先生在其《孙膑兵法校理》一书中,为该篇作题解说:“篇题‘势备’,原写在第一简简背,盖取篇中‘陈(意同“阵”)、势、变、权’及‘无天兵者自为备’之语名篇。篇中论‘陈、势、变、权’四事,而独取‘势’字者,盖以为四者中‘势’最重要。《吕氏春秋·慎势》云:‘孙膑贵势’,正与此合。”
《孙膑兵法·势备》篇指出,人类相互间在争斗角逐,但不像野兽那样有天生的“齿、角、爪、距”可资利用,只能通过人为努力来加强自己的武备和威力。这种努力在军事上可分为“陈、势、变、权”四方面,都称得上“自为备”的“圣人之事”。随后又论“势”说:
羿作弓弩,以势象之。……何以知弓弩之为势也?发于肩膺之间,杀人百步之外,不识其道所至。故曰:弓弩,势也。
孙膑以为上古时羿所创造的弓弩是“势”的象征。弓弩能够比况和象征“势”,是因为它在张过程中可以积蓄足够的引而未发之力,突然施放出来威力所及甚远,且能出其不意,令敌人防不胜防。这完全能与兵法之“势”的特点相印证,可谓对其先人“势如弩”之说的阐释。
《孙膑兵法》的“势”论大多与《孙子兵法》一脉相承。比如《见威王》一篇中有“夫兵者,非士(同‘恃’)恒势也”; 《威王问》一篇又有“兵势不穷”皆与“兵无常势”之旨相同。孙膑对于某些军事原则和术语的意义作了比较精确的阐述,譬如《威王问》中论道:“夫权者,所以聚众也;势者,所以令士必斗也;谋者,所以令敌无备也;诈者,所以困敌也。”此处的“势”,已经与“权”“谋”“诈”相分离,具有了更为独立更为清晰的意义。其“所以令士必斗”的理解,可以视为《孙子兵法·兵势》篇“任势”之说的简明注释。又如《客主人分》篇所说:“势不便,地不利也”;“所谓善战者,便势利地者也。”孙膑从古代战争特别依赖有利地形的实践经验中总结出“便势”与“利地”的一致性。
尤其值得一说的是《孙膑兵法》专设了《奇正》篇,其中云:
有所有余,有所不足,形势是也。……战者,以形相胜也。形莫不可以胜,而莫知其所以胜之形。形胜之变,与天地相敝而不穷。形胜,以楚越之竹书之而不足。形者,皆以其胜胜者也。以一形之胜万形,不可。所以制壹也,所以胜不可壹也。故善战者,见敌之所长,则知其所短;见敌之所不足,则知其所有余。见胜如见日月,其错胜也。如以水胜火。形以应形,正也;无形而制形,奇也。奇正无穷,分也。……故战势,大阵□断,小阵□解。后不得乘前,前不得然后。……故战势,胜者益之,败者代之,劳者息之,饥者食之。故民见□人而未见死,蹈白刃而不旋踵。故行水得其理,漂石折舟,用民得其性,则令行如流。
孙膑对《孙子兵法·兵势》篇的“奇正”之论大加充实和发扬。首先,孙膑把兵法中的“势”与“形”直接联系起来,乃至以“形势”一词入论。“势”本与“形”密不可分,孙武虽在其兵法中分立《军形》《兵势》两篇,仍不难发现两者交叉、吻合之处颇多:《兵势》篇将“勇怯,势也”与“强弱,形也”对举入论;《军形》篇所说的“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谿者,形也”,实与《兵势》篇“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之论基本吻合,不过是以“形”代“势”而已。“势”与“形”对应,则有虚实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两军对峙的战场上,它们更如同身与影一样变化相随,消长与共。《管子》有《形势》篇,尽管不是讨论军事,也可以见出“形”与“势”的水乳交融。唐人房玄龄释《管子·形势》篇题云:“自天地以及万物,关诸人事,莫不有形势焉。夫势必因形而立,故形端者势必直,状危者势必倾。触类莫不然,可以一隅而反。”这已是普遍意义上的认识了。
至晚从孙膑起,兵法中“形势”的概念已经较为常见,比如《淮南子·兵略训》就提及“形势”, 《汉书·艺文志》的《兵书略·兵形势》里有《孙轸》五篇、《图》五卷的存目。班固云:“形势者,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乡(同‘向’),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形势”合成一词似有其必然性。作为一个词,它一般指事态的总体格局及其发展趋势。至今人们仍把对事态的宏观把握称之为对“形势”的判断、分析。
其次,孙膑考察作战“形势”,似乎更为自觉地运用敌我“形势”对比的分析方法。孙武曾经不无自豪地宣称,善用兵者应该做到:“人皆知我所以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孙子兵法·虚实》)孙膑则进一步揭示:任何“形势”都是“有所有余,有所不足”的,事物只要以某种“形”出现,就必然会有另一种“形”能够制约之。问题只在于用兵者能否找到这种克制对方的“形”。因此,兵家要善于发现敌我双方“形势”之所长所短,从而作出权变的决断。只依靠己方“形势”的某种长处而不变,是不足以应付敌情之万变的,此即所谓“以一形之胜胜万形,不可”。谨记“有有余,有不足”之理,不但进攻能够克敌制胜,也能使防守立于不败之地。其论闪烁着辩证法的光辉,见得出孙膑接受了五行相克相生之说的影响。
复次,以“胜者益之,败者代之,劳者息之,饥者食之”来把握“战势”,是告诫指挥者根据具体情况能动地强化有利的“形势”,调整部署、休息士卒以扭转不利的局面,造成“令士必斗”的势态,使之“蹈白刃而不旋踵”。孙膑认为:“行水得其理,漂石折舟,用民得其性,则令行如流。”这似乎也类于“因情”,能“用民得其性”,“战势”的威力方能充分发挥。《荀子·议兵》也主张对士卒“劫之以势”,造成他们不得不为我所用的格局。在统治者之间争权夺利的战争中,将领“得民理”“关心”士卒的伪善本质和功利目的是清楚不过的,所以吴起为士卒吮痈,士卒之母为之痛哭就极其自然了。
孙膑之后,兵法著述中亦不乏论“势”者,值得一提的是西汉《淮南子·兵略训》。其中指出:“兵有三势”即“有气势,有地势,有因势”,并加以阐释说:
将充勇而轻敌,卒果敢而乐战,三军之众,百万之师,志厉青云,气如飘风,声如雷霆,诚积逾而威加敌人,此谓气势。硖路津关,大山名塞,龙蛇蟠,郤笠居,羊肠道,发笱门,一人守隘而千人弗敢过也,此谓地势。因其劳倦怠乱饥渴冻暍,推其,挤其揭揭注1,此谓因势。
注1:《太平御览》云:“挤”,排也。“”,欲仆也;“揭揭”,欲拔也。
将“兵势”明确地分而为三:其一是旺盛的精神意志以及强大的力量、声威所形成的“气势”;其二是地形便利造成的“地势”;其三是根据敌人暴露出的弱点,或者抓住有利的时机,或者推波助澜强化不利于敌的因素,此所谓“因势”。无论攻守,兵家重“地势”理所当然,故有云:“神莫贵于天,势莫便于地,动莫急于时,用莫利于人,凡此四者,兵之干植也。然必待道而后行,可一用也。夫地利胜天时,巧举胜地利,势胜人。故任天者可迷也;任地者可束也,任时者可迫也,任人者可惑也。”地势是具体的,也是复杂多变的,一个“便”字道出了因地制宜的随机性。
对“势”的区分,是兵法之势的一个进步。后来人们不断运用“气势”“地势”“因势”(比如“因势利导”)的概念,从不同侧面阐扬对“势”的理解,甚至超越了兵法的领域,发展了“势”的意识和理论。
除论“兵有三势”而外,《淮南子·兵略训》对兵法的势还有多方面的阐扬,其中有与《孙子兵法》相近的部分,如:
或将众而用寡者,势不齐也(注:势不齐,士不用力也)。将寡而用众者,用力谐也。
兵之所隐议者天道也,所图画者地形也,所明言者人事也,所以决胜者,“钤势”也。故上将之用兵也,上得天道,下得地利,中得人心,乃行之以机,发之以势,是以无破军败兵。及至中将,上不知天道,下不知地利,专用人与势,虽未必能万全,胜钤必多矣。下将之用兵也,博闻而自乱,多知而自疑,居则恐惧,发则犹豫,是以动为人禽矣。
夫以巨斧击桐薪,不待利时良日而后破之;加巨斧于桐薪之上,而无人力之奉,虽顺招摇、挟刑德(注:招摇,斗杓也;刑,十二辰也;德,十日也。)而弗能破者,以其无势也。故水激则悍,矢激则远。夫栝淇卫箘辂,载以银锡,虽有薄缟之幨、腐荷之矰,然犹不能独射也。假之筋角之力,弓弩之势,则贯兕甲而径于革盾矣。夫风之疾,至于飞屋折木;虚举之下,大迟自上高邱,人之有所推也。是故善用兵者,势如决积水于千仞之堤,若转员石于万丈之谿。
若合符节,势如弩,疾如发矢(原作“疾如弩,势如发矢”,疑误),一龙一蛇,动无常体。
对于势有“齐”的要求,表明势是一种合力形成的,且以“谐”(协调)为上。所谓“钤势”就是谋势,即势的谋划、营构。其论源于《孙子兵法·始计》篇的“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巨斧击桐薪”况喻的也是以蓄积之力的突发造成强势——形成难以抗御的迅疾而短促的强力冲击。《孙子兵法·兵势》篇亦有“激水漂石”和“转圆石于千仞之山”的譬喻,说过“势如弩,节如发机”。如果说《淮南子》有所发展,也只在更注重各种因素的综合罢了。也因为如此,在《淮南子·兵略训》中“势”的意蕴常常超越阵形和突发的冲击力之外,从而凸显了它的多义性:
夫水势胜火,章华之台烧,以升勺沃而救之,虽涸井而竭池,无奈何之也。
故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谋虑足以知强弱之势,此胜之本也。
是故善守者无与御,而善战者无与斗。明于禁舍开塞之道,乘时势、因民欲,而取天下。故善为政者积其德,善用兵者畜其怒。德积而民可用,怒畜而威可立也。故文之所以加者浅,则势之所胜者小;德之所施者博,而威之所制者广。
权势必形,吏卒专精,选用良才,官得其人。
兵如植木,弩如羊角,人虽众多,势莫敢格。
有指态势、情况、时势(时代环境或特定时段的发展动向)和实力格局的,也有权势之“势”。《淮南子·兵略训》中有一段议论颇耐寻味:“凡物有朕,惟道无朕;所以无朕者,以其无常形势也。轮转而无穷,像日月之运行,若春秋有代谢,若日月有昼夜,终而复始,明而复晦,莫能得其纪。制刑而无刑,故功可成。物物而不物(一作“象物而不物”),故胜而不屈。刑,兵之极也;至于无刑,可谓极之矣。”所谓“朕”指朕兆、形迹;“刑”,同形。事物现象是有形的,而“道”是无形迹的。“无常形势”指“道”无恒常的、固定的外在形态和动作模式,但事物的运作又有其内在规律;能以无形的“道”驾驭有形的事物,则达于至境。
战争是国家或部落集团间有组织的暴烈行为,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特殊现象。兵法中的“势”属于与人事相关的一类是不存歧义的。然而诸家兵书为描叙“战势”的特征却这样况喻,“势如弩”“水无常形”“激水漂石”“如转木石,方则止,圆则行”“行水得其理,漂石折舟”“以水胜火”等等,表明即使“势”论在社会关系领域发育充分,也与自然关系的“势”相沟通。甚至可以说“势”意识的萌生主要受自然现象的启示。因为自然关系之“势”无疑比社会关系之“势”更具体、更直观,否则比况将是反向的了。
三、向自然关系的领域扩展的汉代“势”论——“势”是运动趋势、规律或者来自旺盛生机的威慑力
汉承秦制,继续构建着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不过,秦代速亡的教训是相当深刻的。汉初的有识者在接受前人“势”论的同时又有所补充和修正。贾谊撰写《过秦论》剖析秦的成败兴亡的原因,认为穆公以来秦之二十余君“为诸侯雄”,并非由于“世世贤”,而是居于有利之“势”的缘故。即使当时天下诸侯同心并力攻秦,也只能由于“形不利、势不便”而遭致失败。然而此时的贾谊已不像当年的韩非那样迷信权势了,他指出秦二世“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其迅速覆灭也是必然的。贾谊告诫汉朝的统治者“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必须“审权势之宜”。稍后,《淮南子·兵略训》中也指出:“二世皇帝,势为天子,富有天下”,却因“纵耳目之欲,穷侈靡之变,不顾百姓之饥寒穷匮”,横征暴敛而至败亡。“戍卒陈胜,兴于大泽”,“势位至贱,而器械甚不利,然一人唱而天下应之者”,是二世“积怨在于民也”。司马迁也在《史记·日者列传》中向达官贵人们提出警告说:“道高益安,势高益危;居赫赫之势,失身且有日矣!”
不过,汉代学者对于“势”论发展的贡献主要是在扩大其运用范围方面。他们开始自觉地从“势”的角度考察自然万物的关系及其运动变化的态势,把“势”与“理”经常地联系起来,从而最后完成了以“势”论艺术的理论准备。
1.与“理”密切相关的“势”
《春秋穀梁传》对僖公二十二年宋襄公在泓之战中大败于楚人有一段评论:
倍则攻,敌则战,少则守。……言而不信,何以为言?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道?道之贵者时,其行势也。
晋人范宁《集注》云:“(范)凯曰:道有时,事有势。何贵于道?贵合于时。何贵于时?贵顺于势。宋公守匹夫之狷介,徒蒙耻于夷狄,焉识大通之方,至道之术哉!”这一段议论指出:人们所说的道理(“言”)必须真实可信才有意义。然而道理的真实可信是相对的,尤为突出的是“时”“势”上的相对性。也就是说,事物的运动变化显示出一定的势态,其过程可以划分为若干有差别的时段,“道”(真理)只与事物一定时段势态的本质相吻合。宋襄公死守伦理教条,不懂得与“时势”作相应变通之理,所以白白蒙受失败的耻辱。
“道之贵者时,其行势也”表述了“势”因时而变的特点。古人重“时”。以农为立国之本,使人们充分关注时令和气候。《乐记》有云:“化不时则不生。”孟子亦告诫君主治民“勿夺其时”。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往往赞许善于调整自己行为的“因时制宜”和“与时屈伸”。《周易·艮卦·彖传》说:“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随着时间推移,事物总是运行不息的,而在这一过程中,主宰其方向、进程、情态的就是“势”。故云:“其行势也。”因此古人向来认为把握“时势”至关重要,《战国策·齐策》中甚至强调说:“时势者,百事之长也。”此处“时势”指事物运动一定时段的势态,也指其发展趋向和规律。它以能够瞻望前景的种种征候体现出来,包含着规定“百事”运作总体趋势之理(此“理”即《穀梁传》《周易》所谓“道”)。
后来的论者有些径直将“势”理解为客观形势和社会演变的必然趋势,比如唐代的柳宗元为反对藩镇割据撰写的《封建论》指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意思是分封诸侯乃周天子(以至更古的尧、舜、禹、汤)迫于形势不得已而为之,即“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显而易见,柳宗元所言之“势”,不能离开特定的“时”。“势”大抵由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抗衡双方的形势格局、社会权力结构的位差以及社会意识、社会心理等若干因素复合而成,显示着事物发展的大方向和盛衰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的显示在古人看来就是“理”之所在。
不过,无论在历史的哪一时期,人类在社会关系、自然关系两方面的意识总是互相渗透的。《吕氏春秋·慎势》篇提出“以大畜小吉,以小畜大灭;以重使轻从,以轻使重凶”的政治统御原则,又强调“水用舟,陆用车,涂用,沙用鸠,山用,因其势也者令行。”案:、鸠、分别为适宜泥(涂)、沙、山路行进的小车。后面“因势”制宜的比喻与前面的统御原则都是“人情”“物理”相通相融的证明。前文已经叙及孙子论“势”以“水无常形”和漂石圆木和弓弩作比,《三国志》所记诸葛亮“隆中对”中引用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的名言,都表明自然物态的运动广泛地存在着与社会现象相通的“势”,包含着影响事物运动进程的不得不然之“理”。
随着历史的演进,人们对自然关系的认识在逐步深化,尤其是战国末至西汉初与儒、法两家抗衡的黄老思想影响扩大之后,人们对“势”的考察在自然关系领域也有较大进展。《庄子·秋水》篇借寓言里的北海神若之口说:“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夫精,小之微也;垺,大之殷也:故异便。此势之有也。”庄子于此阐述了自己对观察事物角度的辩证认识,他以为大(从宏观的角度考察)有大的不足,小(从微观的角度考察)有小的局限,这是一方面;然而小能得其精微,大能得其整体概貌,这又是另一面。无论大小,都受各自“势”的制约,又都有各自“势”的便利。此处的“势”所包含的“理”,当是由观照者与观照对象之间的距离以及位置关系决定的“理”。
应该说明的是,只是到了汉代,一些学者才在超越社会关系的领域中比较经常地运用“势”这个概念,而汉初的《淮南子》可以作为代表。
2.兼综先秦诸子“势”论的《淮南子》
淮南王刘安是武帝的叔父,有文才,曾极受喜欢文学的武帝推重。他广招才士数千人编写的《淮南子》虽以老庄思想为主导,也对儒、法等家的主张有所兼容。其“势”论就是很好的例子。其《要略》介绍全书梗概时已经透露出兼收并蓄的宗旨:“《道应》者,揽掇遂事之踪,追观往古之迹,察祸福利害之反,考验乎老庄之术,而以合得失之势者也。……《兵略》者,所以明战胜攻取之数,形机之势,诈谲之变,体因循之道,操持后之论也。”除前文作了介绍的《兵略训》比较集中以外,散见于各篇的“势”论也不少。
《淮南子》中的“势”有用作权势的。《兵略训》就有“二世皇帝,势为天子,富有天下”“(陈胜)势位至贱”“恐势利不能诱”之类。在《原道训》和《俶真训》中对这种“势”的不屑仿佛能见到老庄的影子。如《原道训》所谓“古之人有居岩穴而神不遗者,末世有势为万乘而日忧悲者”;“夫有天下者岂必摄权持势,操杀生之柄,而以行其号令邪!”(得道者)“是故不待势而尊,不待财而富,不待力而强。平虚下流,与化翱翔,若然者藏金于山,藏珠于渊。不利货财,不贪势名”;“贪饕多欲之人。漠泯于势利,诱慕于名位”皆然。《俶真训》云:“若夫神无所掩,心无所载,通洞条达,恬漠无事,无所凝滞,虚寂以待。势利不能诱也,辩者不能说也,声色不能淫也,美者不能滥也,智者不能动也,勇者不能恐也,此真之道也。”足见《淮南子》的“势”终究不同于荀子、韩非。论者对当时拥有最高权位者似乎不无微词。《诠言训》也说:“知足者不可以势利诱也。”“文侯曰:‘段干木不趋势利……段干木光于德,寡人光于势。……势尊不若德尊。’”《泰族训》亦曰:“所谓有天下者,非谓其履势位、受传籍、称尊号也。言运天下之力,而得天下之心。”
《主术训》中则完全是法术刑名之士的口吻:“夫以一人之心而事主,或背而去,或欲身徇之,岂其趋舍厚薄之势异哉?人之恩泽使之然也。”“夫人主之听治也,清明而不暗,虚心而弱志。是故群臣辐辏并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进其能,于是乃始陈其礼,建以为基。是乘众势以为车,御众智以为马,虽幽野险途,则无由惑矣。”“权势之柄,其以移风易矣。尧为匹夫。不能仁化一里;桀在上位,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为治,而可以易俗明矣”;其后亦有“摄权势之柄,其于化民易矣”;“怯服勇而愚制智,其所托势者胜也”;“是故得势之利者,所持甚小,其存甚大;所守甚约,所制甚广”。《齐俗训》亦曰:“异形殊类,易事而悖;失处而贱,得势而贵;圣人总而用之,其数一也。”
在封建君主专制的国家,君权绝不能旁落的。“是故人主处权势之要,而持爵禄之柄,审缓急之度,而适取予之节,是以天下尽力而不倦。夫臣主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厚,骨肉之亲也,而竭力殊死,不辞其躯者何?势有使之然也。”“是故权势者,人主之车舆也;大臣者,人主之驷马也。体离车舆之安,而手失乎驷马之心,而能不危者,古今未有也。”(《淮南子·主术训》)
君主的权位不可替代,权势的运用则有赖于任用贤能而不可以人主一己的私智,故云:“势不及君,君人者不能任能,而好自为之,则智日困而自负其责也。”
然而“势”是一柄双刃剑,有势也能走向反面。统治者难免为权势腐蚀:“处人主之势,则竭百姓之力,以奉耳目之欲。”
官吏若作威作福,因私废公,朋比为奸,则可能至于亡国:“为智者务于巧诈,为勇者务于斗争。大臣专权,下吏持势,朋党周比,以弄其上,国虽若存,古之人曰亡矣。”
《淮南子》中“势”概念的运用不限于兵法和政治地位和权力格局的讨论。《俶真训》说:“夫牛蹄之涔无径尺之鲤,魁父之山无营宇之材,所以然者何也?皆其狭小而不能容巨大也。又况乎以无裹之者邪?此其为山渊之势亦远矣。”在对大、对超越的推崇中用到“山渊之势”,这“山渊之势”是宏伟深广的“自然之势”,是与“道”“理”而非权位、利害相联系的,“势”有了进入超功利的审美领域的动向。
《淮南子》论“自然之势”的部分尤其值得关注:
夫萍树根于水,木树根于土,鸟排虚而飞,兽蹠实而走,蛟龙水居,虎豹山处,天地之性也;两木相摩而然(燃),金火相守而流,员(圆)者常转,窾(中空)者主浮,自然之势也。(《原道训》)
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耆(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其感而不应,攻而不动者。若夫以火熯(意为焙烧)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山之用,夏渎而冬陂,因高为田,因下为池。此非吾所谓为之。(《修务训》)
《原道训》的“自然之势”,很明显是针对社会关系以外的自然物态而言,认为万物的自然属性、形态、结构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差别决定了它们各不相同的存在和运动变化方式。此处的“自然之势”大抵与自然之理的意义近似。《修务训》则明确地阐述了论者对于源出老庄的“自然无为”的特殊理解。他只将“用己而背自然”看作是应该摒弃的“有为”,强调“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合乎“自然无为”的宗旨。可见论者修改了老庄消极出世无所作为的立场,赋予“自然无为”具有鲜明功利色彩的积极意义。其所谓“无为”,指的是不违背事理,能动地顺应事物运动的自然趋势,甚至是指利用事物的资质与客观条件建立功业。这里的“自然之势”有自然属性和运动规律、客观条件的意蕴,理当“为我所用”,实现人自身的功利目的。不过,实现这种功利目的的与众不同之处,是它有尊重自然关系和自然规律的前提,是有了新内涵的“无为”的产物。
《修务训》还指出:
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包于六合之内,托于宇宙之间,阴阳之所生,血气之精。合牙戴角,前爪后距,奋翼攫肆,蚑行蛲动之虫,喜而合,怒而斗,见利而就,避害而去,其情一也。虽所好恶,其与人无异,然其爪牙虽利,筋骨虽强,不免制于人者,知不能相通,才力不能相一也。各有其自然之势,无禀受于外,故力竭功沮。……各悉其知,贵其所欲达,遂为天下备。
是谓人类与自然界的动物相比,有所同,亦有所不同。“喜而合,怒而斗,见利而就,避害而去”是两者共同之处。然人类卓异之处在于具有可以相互交流的智慧,其“才”与“力”的发挥服从于一致的目标。因此,虽有爪牙利、筋骨强的“自然之势”,野兽仍不免受制于人类。这里的“自然之势”大约指天赋的体能和力量。论者认为徒具“自然之势”而缺少智慧是不足取的,其论旨依然是强调能动地驾驭“自然之势”的必要。
《韩非子》中的“自然之势”所指只限于社会权力结构的范围,《淮南子》中的“自然之势”则涉及了更广阔的领域。在两部著作里“自然”都保持着“本然”的意思。《韩非子》的“自然之势”侧重生与之俱的一面;《淮南子》的“自然之势”则有突出客观规律的意义,即“势”与“理”已有密切联系。除以上所引《原道训》《修务训》的材料而外,在没有直言“自然之势”的一些地方也贯穿着相同和相近的宗旨,如:
舜之耕陶也,不能利其里;南面王则德施乎四海。仁非能益也,处便而势利也。古之圣人,其和愉宁静,性也;其志得道行,命也。是故性遭命而后能行,命得性而后能明。乌号之弓,谿子之弩,不能无弦而射;越舲蜀艇,不能无水而浮。今矰缴机而在上,网罟张而在下,虽欲翱翔,其势焉得?(《俶真训》)
因高而为台,就下而为池,各就其势,不敢更为。(《说山训》)
躄者见虎而不走,非勇,势不便也。
冬有雷电,夏有霜雪,然而寒暑之势不易,小变不足以妨大节。
今有六尺之席,卧而越之,下材弗难;植而逾之,上材弗易。势施异也。
孟贲探鼠穴,鼠无时死,必噬其指,失其势也。
质的张而弓矢集,林木茂而斧斤入:非或召之,形势所致者也。(以上《说林训》)
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夫推而不可为之势,而不修道理之数,虽神圣人不能以成其功,而况当世之主乎?(《主术训》)
禹凿龙门、辟伊阙,决江浚河,东注之海,因水之流也。后稷垦草发菑,粪土树谷,使五种各得其宜,因地之势也。
金之势不可斫,而木之性不可铄也。
各有所适,物各有宜,轮圆舆方,辕纵衡横,势施便也。(以上《泰族训》)
所谓“势利”指环境、条件造成的便利,人们只能“因势”“施便”,顺应体现客观规律,才能有所作为,“以成其功”;而丧失了必要的环境和客观条件提供的便利,与自然规律相背离则一事无成,乃至受到惩罚。
《淮南子》的“势”论广泛吸收了前人的思想材料,是民族特色鲜明的思维成果。比如认为“势”常在变动之中,是与“时”相推移的,在《齐俗训》说:“昔齐桓公合诸侯以乘车,退诛于国以斧钺;晋文公合诸侯以革车,退行于国以礼义:桓公前柔而后刚,文公前刚而后柔,然而令行乎天下,权制诸侯钧者,审于势之变也。”《诠言训》所举事例还从另一侧面丰富了审势的内涵:“夫墨子跌蹄而趋千里以存楚宋;段干木阖门不出以安秦魏,夫行与止也,其势相反而皆可以存国,此所谓异路而同归者也。”是谓“势”之取舍因人因时而异,完全可能殊途同归。论者虽主张尊重规律、顺应规律,却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人间训》的“辞所不能,而受所能,则得;无损堕之势,而无不胜之任也”以为明智的取舍是“胜任”的保证;《修务训》在解释其“无为”的意义时说:“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且后稷之智不用。”指出其“无为”不是“听其自流”无所作为,反而要求在顺应自然规律前提下投入主观的努力(“人必事焉”“人必加焉”)。
《淮南子》成于众手,用到“势”的场合不一,组词造语各异,在不同语境和语义网络中须作不同的解释,但是仔细体会,还是能觉察到“势”的各种意蕴之间常有某种联系和通同之处。就“势”论而言,《淮南子》涉及的领域宽泛,囊括了先秦诸子之说,且有所拓展,其丰富性是任何一部先秦著述无法比拟的。显然,考察诸种“势”论共通和相联系的地方有助于人们了解传统“势”意识的基本出发点及其内蕴的核心。我们综述它的主要目的乃在于此。
3.王充《论衡》中的“气势”
东汉前期的王充以有鲜明唯物论倾向的元气论来解释世界的本源和生命现象的基础,他所提及的“势”确实经常与“气”相联系。其《论衡·物势》篇云:
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齿牙顿利,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若人之在世,势不与适,力不均等,自相胜服。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夫人以刃相贼,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力强角利,势烈牙长,则能胜;气微爪短铢(原作“诛”,据校改),胆小距顿,则服畏也。
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大无骨力,角翼不劲,则以大而服小。鹊食猬皮,博劳食蛇,猬蛇不便也。蚊虻之力不如牛马,牛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势也。
王充在《物势》篇阐述了自己对于自然万物竞争格斗、相互制约以及生命运动机制的理解。他不同意“五行之气、天生万物。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相贼害”的认识,以为万物相胜相服在于“齿牙顿利,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诸种因素的差别。这种得自对动物实际考察的解释自然比刻板的“五行相克”之说中肯得多。《物势》篇里反复用了“气势”一词是很有意义的,“势”与“气”联成一体,“势”就与生命之元和精神活力结下了不解之缘,“气势”往往成为一种动态的超越形质之外的力量显现。后来的实践证明,“气”与“势”的结合是比较经常而且牢固的。
《论衡·物势》篇所说的有“气势”者是在格斗角逐中占据上风的一方,这一点与《淮南子·兵略训》所谓“气势”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王充描述的是“含血(气)之虫”间“相刻贼”的情形,而非人类的战争。在前段引文中,“势烈”的强者仿佛具有旺盛的“气”——勃发充溢的生命活力,以及由此外化出来的威慑力量。拥有此种威慑力才能制胜“气微”的对手,使之“服畏”。
王充既然把“气势勇桀”与“齿牙顿利,筋力优劣,动作巧便”并列,皆视为决定角逐胜败的因素,便表明“气势”于此专指内在的意志和活力体现出的一种精神威势。然而,后一段引文立论的角度稍有区别:“蚊虻之力不如牛马,牛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势也。”此处论的是“力”与“势”的较量。体味此“势”,似乎兼含着“口足有便”的优势。看来王充认为“势”与“力”若各在一方,有“势”比有“力”更胜一筹。尤其是“小有气势”则“能以小制大”的论断,肯定了盛壮的精神、便利的态势所拥有的力量远远超过庞大的形体。此论可以说是对兵法中“勇怯,势也;强弱,形也”的说明和补充。
王充论中“小有气势”是与“大无骨力”相对应的,透露出“气势”与“骨力”的意义相近或者可比,两者都有一种“蕴乎内,又著乎外”的精神活力。此外,充分认识到“气势”的价值高于形体,也就距离认识精神意志对于形象的意义不远了。这些对于造艺者无疑会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