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筑施工图识读技巧
2.1 建筑施工图概述
2.1.1 建筑施工图的组成
建筑施工图是建筑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详图等的总称。它主要表明拟建工程的平面、空间布置,以及各部位构件的大小、尺寸、内外装修和构造做法等。建筑施工图包括如下内容。
①图纸首页,包括设计说明、图纸目录等。
②建筑总平面图,比例1∶500、1∶1000。
③各层平面图,比例1∶100。
④立面图,比例1∶100。
⑤剖面图,比例1∶100。
⑥详图及大样图,比例1∶20、1∶10、1∶5。
图纸目录是了解建筑工程设计图纸汇总编排顺序的图样。整套施工图由建筑、结构、设备施工图汇总而成,图纸目录由序号、图号、图名、图幅、备注等组成。
设计说明主要是对建筑施工图不易详细表达的内容,例如设计依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人防工程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主要结构类型等工程概论方面内容、构造做法、用料选择、该项目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以及防火专篇等一些有关部门要求的明确说明。
2.1.2 建筑施工图的相关规定
(1)定位轴线
定位轴线是表示建筑物主要结构或构件位置的点划线。凡是承重墙、柱、梁、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都应画上轴线,并编上轴线号,以确定其位置;对于次要的墙、柱等承重构件,则编附加轴线号确定其位置。
定位轴线应用细单点长划线绘制。定位轴线应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圆应用细实线绘制,直径为8~10mm。定位轴线圆的圆心应在定位轴线的延长线上或延长线的折线上。除较复杂需采用分区编号或圆形、折线形外,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或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写;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写,如图2-1所示。
图2-1 定位轴线的编号顺序
拉丁字母作为轴线号时,应全部采用大写字母,不应用同一个字母的大小写来区分轴线号。拉丁字母的I、O、Z不得用作轴线编号。当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字注脚。
组合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也可采用分区编号(图2-2)。编号的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编号”。“分区号-该分区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表示。
图2-2 定位轴线的分区编号
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两根轴线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
②1号轴线或A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或0A表示。
一个详图适用于几根轴线时,应同时注明各有关轴线的编号,如图2-3所示。
图2-3 详图的轴线编号
(a)用于2根轴线时;(b)用于3根或3根以上轴线时;(c)用于3根以上连续编号的轴线时
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圆,不注写轴线编号。
圆形与弧形平面图中的定位轴线,其径向轴线应以角度进行定位,其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左下角或-90°(若径向轴线很密,角度间隔很小)开始,按逆时针顺序编写;其环向轴线宜用大写阿拉伯字母表示,从外向内顺序编写(图2-4、图2-5)。
图2-4 圆形平面定位轴线的编号
图2-5 弧形平面定位轴线的编号
折线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可按图2-6的形式编写。
图2-6 折线形平面定位轴线的编号
(2)标高
标高是表示建筑物的地面或某个部位的高度。通常将建筑物首层地面标高定为±0.000,在其上部的标高定为“+”值,常省略不写;在其下部的标高定为“-”值,标注时必须写上,例如-0.300。标高数字应以米为单位,标高注写时一般要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总平面图中,可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二位,但是±0.000不能省略。标高的标注方法如下。
标高符号应以直角等腰三角形表示,按图2-7(a)所示形式用细实线绘制,当标注位置不够,也可按图2-7(b)所示形式绘制。标高符号的具体画法应符合图2-7(c)、(d)的规定。
图2-7 标高符号
(a)用细实线绘制标高符号;(b)标注位置不够时标高符号的绘制;
(c)标高符号规定一;(d)标高符号规定二l—取适当长度注写标高数字;h—根据需要取适当高度
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符号,宜用涂黑的三角形表示,具体画法应符合图2-8的规定。
图2-8 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符号
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至被注高度的位置。尖端宜向下,也可向上。标高数字应注写在标高符号的上侧或下侧,如图2-9所示。
图2-9 标高的指向
在图样的同一位置需表示几个不同标高时,标高数字可按图2-10的形式注写。
图2-10 同一位置注写多个标高数字
(3)引出线
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30°、45°、60°、90°的直线,或经上述角度再折为水平线。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如图2-11(a)所示,也可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如图2-11(b)所示。索引详图的引出线,应对准索引符号的圆心,如图2-11(c)所示。
图2-11 引出线
(a)文字说明注写在水平线上方;(b)文字说明注写在水平线端部;(c)索引详图的引出线对准索引符号的圆心
同时引出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宜互相平行,如图2-12(a)所示,也可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如图2-12(b)所示。
图2-12 共用引出线
(a)引出线互相平行;(b)引出线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
多层构造或多层管道共用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并用圆点示意对应各层次。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说明的顺序应由上至下,并应与被说明的层次相互一致;若层次为横向排序,则由上至下的说明顺序应与由左至右的层次相互一致,如图2-13所示。
图2-13 多层共用引出线
(a)方式一;(b)方式二;(c)方式三;(d)方式四
(4)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需另见详图时,以索引符号索引,如图2-14(a)所示。索引符号由直径为8~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和水平直径用细实线表示。索引出的详图与被索引出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时,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如图2-14(b)所示。索引出的详图与被索引出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时,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编号,如图2-14(c)所示,数字较多时,也可加文字标注。
索引出的详图采用标准图时,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如图2-14(d)所示。
图2-14 索引符号
(a)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需另见详图时的索引符号;(b)索引出的详图与被
索引出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时的索引符号;(c)索引出的详图与被索引出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时的索引符号;(d)索引出的详图采用标准图时的索引符号
索引符号用于索引剖视详图时,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用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投射方向为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如图2-15所示,索引符号的编号同上。
图2-15 用于索引剖面详图的索引符号
(a)剖切位置线在右侧;(b)剖切位置线在上方;(c)剖切位置线在下方;(d)剖切位置线在左侧
零件、钢筋、杆件、设备等的编号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写,以直径为5~6mm的细实线圆表示,如图2-16所示,同一图样圆的直径要相同。
图2-16 零件、杆件的编号
详图符号的圆用直径为14mm的粗实线绘制,当详图与被索引出的图样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在详图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编号,如图2-17所示。当详图与被索引出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时,用细实线在详图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的编号,下半圆注明被索引图纸的编号,如图2-14(c)所示。
图2-17 与被索引出的图样在同一张图纸的详图符号
(5)其他符号
①对称符号 施工图中的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对称线用细单点长划线表示,平行线用细实线表示。平行线长度为6~10mm,每对平行线的间距为2~3mm,对称线垂直平分于两对平行线,两端超出平行线2~3mm,如图2-18所示。
图2-18 对称符号
②连接符号 施工图中,当构件详图的纵向较长、重复较多时,可省略重复部分,用连接符号相连。连接符号用折断线表示所需连接的部位,当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要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两个被连接的图样要用相同的字母编号,如图2-19所示。
图2-19 连接符号
③指北针 在总平面图中应画有指北针,以表示建筑物的方向。指北针的形状如图2-20所示,其圆的直径宜为24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宽度宜为直径的1/8。
图2-20 指北针
④风向频率玫瑰图 为表示某一地区常年的风向情况,在总平面图中要画上风向频率玫瑰图(简称风玫瑰图),如图2-21所示。图中把东南西北划分为16个方位,各方位上的长度,就是把多年来各方位平均刮风的次数占刮风总次数的百分比数值按一定的比例定出的。图中所示的风向是指从外面刮向地区中心的方向。实线指全年的风向,虚线指夏季的风向。
图2-21 风向频率玫瑰图
⑤变更云线 对图纸中局部变更部分宜采用云线,并注明修改版次,如图2-22所示。
图2-22 变更云线
1—修改版次
2.1.3 建筑施工图中常用图例
(1)常用建筑材料图例(表2-1)
表2-1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注:1、2、5、7、8、13、14、17、18图例中的斜线、短斜线、交叉斜线等均为45°。
(2)常用建筑构造及配件图例(表2-2)
表2-2 常用建筑构造及配件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