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先秦时期谏议制度的起源和初步发展
从总体上看,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谏议制度的萌芽阶段,但是,由于先秦历史漫长,这个时期的谏议制度还是有不小的进步和发展的。例如,在职官设置上,已有了专职谏官;在谏议渠道上,由于专职谏官制度还不完备,王朝或诸侯国的官吏,甚至平民都有进谏的渠道和责任;在谏言形式上,“诗”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本节拟分原始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战国四个阶段对先秦时期谏议制度的起源和初步发展加以论述。
一、谏议制度的起源
从本质上来说,谏议制度就是统治者内部民主决策的制度,其起源可追溯到原始民主和军事民主制。在原始社会,存在着广泛的原始民主。到原始社会的后期,即大约传说中的黄帝和尧舜禹时期,则广泛存在着军事民主制。
在军事民主制时期,社会组织的最高形式就是部落联盟,“军事首长、议事会和人民大会构成了发展为军事民主制的氏族社会的各机关”[2],经常发生的战争使部落联盟的最高军事首领的权力和地位得到了极大加强,但这毕竟是国家产生的前夜,因此其还不像国家机器那样是赤裸裸的阶级统治与压迫的工具,仍保留着母系氏族公社时流传下来的原始民主精神。
部落联盟首领由部落联盟议事会选举产生。部落联盟还有联盟议事会召集的民众大会,它们一起处理联盟内的生产、战争等重大事宜。部落联盟的首领虽有一定的决断权,但如果受到议事会成员的反对,就要改变自己的决定[3]。这种在部落联盟中保留下来的民主议事制度实际就是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当时监督的主要方式是舆论监督,监督权属于全体氏族成员。就监督的内涵而言,应包含谏言与纠察两方面。在原始氏族公社中,氏族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途径是谏言,纠察的职能还不明显。清人魏源曾说:“古无谏诤之官,人人皆谏官也;不惟广受天下之言,亦所以广收天下之才。”[4]可以说,军事民主时期氏族成员对部落首领的批评、议论就是对后世谏议的滥觞。
传说中的部落联盟首领黄帝、尧、舜、禹都非常注重氏族成员舆论的监督。《管子·桓公问》称:
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建(谏)鼓于朝,而备讯唉。
“明台”和“衢室”是传说中部落联盟首领采纳民意的地方。《三国志·魏志·魏文帝纪》称:“轩辕有明台之议,放勋有衢室之问,皆所以广询于下也。”舜的“告善之旌”和禹的“谏鼓”则都是部落联盟首领纳谏的制度和渠道。《吕氏春秋·自知篇》说:“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路史》卷二十记尧“置敢谏之鼓”。《后汉书·杨震传》也称:“臣闻尧舜之世,谏鼓谤木,立之于朝。”
由上述记载可知,尧曾设立谏鼓,舜立谤木于朝廷,“欲谏者击其鼓也”,“书其过失以表(谤)木也”[5]。有向首领进谏言的可以击敲谏鼓或书于谤木。白居易在《敢谏鼓赋》中说:“鼓者工所制,谏者君所命。鼓因谏设,发为治世之音;谏以鼓来,悬作经邦之柄。”[6]这里明确说明了谏鼓的功能。有向首领提批评意见的也可将谏词写于谤木之上,这就是后世“谏书”的来源。
禹也曾“以五声听。门悬钟、鼓、铎、磬,而置鞀,以待四海之士”,其铭云:“教寡人以道者击鼓,谕寡人以义者击钟,告寡人以事者振铎,语寡人以忧者击磬,有以讼狱者挥鞀。”[7]这里也记载了禹采用多种方式采纳谏言。以上传说虽有出入,但足以说明纳谏、进谏现象在军事民主制时代已经存在,部落联盟首领采用多种方式鼓励臣民进谏。
以上是传说中部落联盟首领广开言路、积极纳谏的事迹。在部落联盟内部,首领所做的一切重大决策都必须由部落联盟议事会或人民大会讨论决定,部落联盟首领也要听取其他人的意见。《尚书·尧典》中说尧年老时召集部落联盟会议讨论继承人问题,他向四岳咨询,四岳推举了舜为人选。《史记·夏本纪》则记尧舜时期洪水为害,尧为治水,召集放齐、兜及四岳等首领开会,众人都推举鲧,尧认为其“负命毁族”,不能重用。众人都建议让他试一下,不行再免职,尧最后接受了众人的意见。
《尚书·舜典》记载了舜时已设有谏官,“帝曰:龙……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孔颖达正义曰:“帝呼龙曰:龙,我憎疾人为谗佞之说,绝君子之行而动惊我众大,欲遏之,故命汝作纳言之官,从早到夜出纳我之教命,惟以诚言,每事皆言,则谗言自绝,命龙使勉之。”龙的职掌是出纳帝命,对联盟首领之教命负有审核权,是首领为纠正自己言论违失及排除他人谗言的职务,与秦汉以后所设专职谏官的职能类似[8]。
二、夏商时期的谏议制度
前21世纪,禹的儿子启夺取了华夏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9]。中国历史从此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启以后,“大人世及以为礼”,确立了父子相及的世袭制,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到前16世纪,商族的首领汤灭了夏,建立了第二个奴隶制国家——商朝。商朝存在了大约600年,到前11世纪中期帝辛在位时被周人所灭。
随着国家的产生,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机构取代了部落联盟,联盟的首领变成了国王,议事会中的公仆变成了各级官吏,氏族公社时期的民主监督习俗被法律所取代,原始社会时全体氏族成员对首领的民主监督变成了臣下对君主的谏言。
夏朝的国家机器尚处于雏形阶段,各种管理机构还不完备,专门的谏议机构和官员还没有出现。正因为如此,当时的主要官员对君主都有进谏的义务。
夏朝在中央的外廷政务官中最重要的是六卿。他们可以对君主的决策提出建议。《尚书·甘誓》记夏后帝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地之前,曾召集六卿议事。另有记载说启与有扈氏大战,初战不利,六卿建议他继续打下去,但启最终否定了六卿的意见。夏桀在位时,伊尹曾对其“淫虐有才”而进谏,大臣“关龙逢引皇图而谏”[10]。
《左传·襄公十四年》引《夏书》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注曰:“遒人,《尚书·伪孔传》云:‘宣令之官。’遒音酋。徇音殉,巡行而宣令也。木铎,金口木舌之铃。金口金舌则为金铎。金铎用于武事,木铎用于文教。”[11]《尚书·胤征》云:“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杜预注:“徇于路求歌谣之言。”即每年正月,夏王都要派遒人摇着木铎到各地巡行宣令,这时凡在下位者都可直接向其进言,可知遒人有采访民意向君王汇报之责。
商朝建立后,国家政权体制及职官设置进一步完备。《吕氏春秋·不苟论·自知》记商汤时已有“司过之士”,从字义上看,这应当属于谏官。除此以外,同夏代类似,大臣们对商王的行为和国家政策都可以提出意见。这在相、太保、太师、少师等辅佐重臣的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商朝末年,纣王暴虐荒淫,微子、箕子、比干等亲族纷纷进谏,因其拒谏,不仅微子逃走,太师疵和少师强也投奔了西周。
商代一些君主十分重视纳谏,如使商王朝达到极盛的武丁就是如此。他得到傅说以后,“升以为公,而使朝夕规谏,曰:‘若金,用女作砺;若津水,用女作舟;若天旱,用女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视地,厥足用伤。’”[12]武丁用生动的比喻表达对谏议作用的认识:“如果我是铁器,你就是那磨刀石;如果我要过河,你就是那渡人的船;如果年岁大旱,你就是那及时雨。开启你的心,来浇灌我的心田。接受你的忠言就好比吃药,如果药力不能让人头晕目眩,那病就治不好;如果赤脚走路不看地下,那就会被扎伤。”
有商一代,还发生了大臣因进谏无效而最终将商王囚禁以使其改悔的事件。汤的孙子太甲即位以后,不理朝政,只顾享乐,对不顺从他玩乐的人还任意处罚和杀戮。这时,辅佐汤灭夏的老臣伊尹不断对其进行劝谏,给他讲述夏桀亡国的教训和商人先祖建商的经过,可是太甲根本听不进去。伊尹教导太甲要做一个治理好国家的君主,不要只顾享乐而不理政务,太甲仍然不听。伊尹还劝告太甲要遵守成汤之法,不要乱德。太甲不仅依旧我行我素,而且认为伊尹多事,要篡夺其王位。伊尹见多次劝谏无效,于是就将太甲囚禁到王都郊外的桐宫,让其反省。太甲被囚禁了三年,终于悔过。伊尹方才将太甲接回。太甲一改前非,效法成汤,以德治民,后被尊为中宗。对于伊尹“放”太甲之事,史籍中有不少记载,如《史记·殷本纪》即云: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这是历史上臣下对君主强谏的一个例证。
三、西周时期的谏议制度
前11世纪中期,崛起于陕西渭水一带的周人在其首领周王的率领下,出兵灭商,建立了西周,历经250余年,到前771年周幽王被犬戎所杀,西周灭亡。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三个奴隶制王朝。为了对内镇压奴隶和平民的反抗、对外进行掠夺以巩固统治,西周继承了夏商王朝以来创立的各种政治制度,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制度化。西周的谏议制度也进一步完善,臣下进谏,天子纳谏在西周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礼记·王制》曰“天子斋戒受谏”,可见当时对谏议的重视。西周时期的谏议制度发展得已较为完备。《国语·周语上》称: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典,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这是西周末年召公谏厉王止谤时说的一段话,从中可知西周时的进谏者及其进谏方式和途径已比较丰富[13]。自三公九卿至于下士都可进献讽谏之诗;乐官可进献采自民间的乐曲,以反映民意;掌三皇五帝之书的外史之官向君主献书,使其了解古代政治的成败,作为施政的借鉴;少师向君王进献具有劝戒意义的箴言,以纠正其错误;瞍(无眸子者)朗诵公卿列士所献之诗;矇(有眸子而失明者)朗诵外史和少师所献“书”、“箴”,以使国君牢记不忘;乐工在奏乐时要劝谏国君;平民没有机会直接向国君进谏,但其平日的街谈巷议也可辗转传达给国君;左右亲近之臣要向国君进劝戒之辞;同宗大臣要弥补君主的过失,监督其行政;瞽史用音乐、太师用礼法来对君主进行教诲;国君的师傅和朝中老臣要随时对君主进行戒饬。总之,周天子可通过以上种种途径获得大量信息,成为制定政策和决策的依据。
在西周时期的谏议制度中,辅政的师、保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尚书大传》说:“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大戴礼·保傅》对“弼”有解释,称“匡过而谏邪者谓之弼。弼者,拂天子之过者”,可见弼就是负有谏责的重要辅臣。他们的权力很大,其谏言君主一般都要听。
周武王即位之初,就以“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伐纣的重大决策就是他与这些人共同策划制定的。在武王“东观兵”二年之后,即将伐纣,但因占卜不吉,“唯太公强之劝武王,武王于是遂行。”[14]周公等人在总结夏商两代盛衰的历史经验时,虽然主要着眼于天命和君主的德行,同时也涉及了纳谏的问题。《尚书·酒诰》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这里强调了对民意的重视。
武王去世后,成王年少,由“召公为保,周公为师”,辅佐成王。当时平定三监及武庚之乱、东伐淮夷、复营洛邑等重大军事、政治决策的制定都出于周、召二公的谏言。周公返政成王以后,他还担心成王年长以后“治有所淫佚,乃作《多士》,作《毋逸》”等,以严厉的口吻告诫成王。成王亲政以后,对周公的教诫一直不敢忘记,不敢骄奢淫逸,小心谨慎地治理国家,为“成康之治”的安定繁荣局面奠定了基础。
据《周礼·地官》载,西周即设有“司谏”一职。顾名思义,此职官自有向周王进谏之责。同时,司谏还“掌纠万民之德而劝之”,即兼有教化功能。周从文王时开始,就设立了“保氏”一职,实为专职谏官。《周礼·地官》记,司徒之下设有“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掌谏王恶”。君主如果有过失,由保氏进行谏诤。《周礼注疏》卷一四“地官保氏”条注曰:“保者是保安之义,故使王谨慎其身而归于道。”“谏者以礼义正之文王”,“王有恶则谏之,故云掌谏王恶”。周文王庶子召公就曾任过“保氏”一职。王安石《谏官》一文即称:“尝闻周公为师,而召公为保矣。”郑樵《通志》卷二八《氏族四》在论述以官为氏时,即有谏氏,说明周代已有专职谏官之设。
周代的史官在对君主的谏诤中也有重要地位。他们通过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向君主提供施政参考。《逸周书·史记解》即记穆王二十四年(前953)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惊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闻”。成王在这里就让史官采辑历史上重要且值得警戒的事,每逢朔日和望日讲给自己听。
四、春秋战国时期的谏议制度
前771年,周幽王被犬戎所杀,西周灭亡。其子平王在第二年将都城东迁至雒邑(在今河南洛阳)。由于雒邑是在原都城的东方,故称为东周。其存在的时间是前770年到前249年,但学界一般将前221年秦统一天下前的一段时间也纳入东周叙述。这样,东周就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
“春秋”作为一个时代名称,是由孔子整理过的鲁国史《春秋》一书得名,一般指前770年平王东迁到前476年周敬王卒的历史时期。周王室东迁后,实力大为削弱,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王室衰微,诸侯强大,各大国纷纷以拥戴周王为名进行争霸,大量小国被强国吞并,总的趋势是由统一走向分裂。
“战国”之名源于《战国策》一书。战国时代是春秋以后的一个历史时期,一般是指前475年到前221年。这期间,全国仍处于分裂阶段,但大的趋势是通过兼并战争而逐步走向统一。齐、楚、燕、韩、赵、魏、秦等七国不断争雄,直到前221年秦完成对全国的统一。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是奴隶社会瓦解和封建制确立的时代。这期间,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各国诸侯取代天子成为最主要的谏议对象。当时各诸侯国为了自己能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生存下来,都非常重视收集各阶层的意见,也十分重视臣民的谏诤,以取得臣民的拥护。这使得传统谏议理论和谏议制度的实践都有了很大发展。
《国语·楚语上》记:
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亵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导,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
卫武公如此注意时时箴儆,处处纳谏,充分说明了当时君主对纳谏重要性的认识。再如《战国策·齐策一》所记,战国时齐威王纳邹忌之谏,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正因齐威王广开言路,接受臣民进谏,使齐国政通人和,“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这充分说明了谏议对国家政治的巨大作用。
春秋战国时期的不少诸侯国都已经有了专职谏官的设置。
春秋时郑国设有司直。《诗·郑风·羔裘》曰:“彼其之子,邦之司直。”高亨《诗经今注》称:“司,主也。司直,即主持直道的人。一说:司直,官名,谏止君上过失的官。”[15]闻一多《风诗类钞》称:“司直,主正人过失之官。”[16]司直就是补正君主过失的专职谏官。
齐国则有专职的谏官“大谏”。《管子·小匡》称:“使鲍叔牙为大谏。”齐桓公即位之初,就以鲍叔牙为大谏。同书还记管仲所说:“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挠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以为大谏。”张佩纶推测东郭牙乃鲍叔牙之别名[17],此处从之。《晏子春秋·问篇》、《吕氏春秋·勿躬篇》、《韩非子·外储说左篇》对此都有记述,只不过《韩非子》中径直称为“谏臣”罢了。齐桓公还曾建立让人们议论国政的制度,称为“啧室之议”。《管子·桓公问》记:
齐桓公问管子曰:“吾念有而勿失,得而勿忘,为之有道乎?”对曰:“勿创勿作,时至而随,毋以私好恶害公正,察民所恶以自为戒。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复,而贤者进也。此古圣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得而勿忘者也。”桓公曰:“吾欲效而为之,其名云何?”对曰:“名曰啧室之议,曰法简而易行,刑审而不犯,事约而易从,求寡而易足。人有非上之所过,谓之正士,内于啧室之议,有司执事者,咸以厥事奉职,而不忘为此啧室之事也。”
齐桓公问管仲如何保持天下不失,管仲提出要调查人民好恶,了解民情,并以黄帝、尧、舜、禹、汤、周武王为例论证下情上达的重要性,并建议设立“啧室之议”,允许百姓对国家法度、刑罚实施、政事运行和赋税征收等方面提出意见,并派专人负责。
楚国的专职谏官叫“箴尹”,或作“尹”。《左传·宣公四年》曰:“箴尹克黄使于齐。”刘文淇《疏证》:“高诱《吕览注》:楚有箴尹之官,谏臣也。”《昭公四年》云:“箴尹宜咎城钟离。”杜预注:“宜咎,本陈大夫,襄二十四年奔楚。”又《定公四年》云:“尹固与王同舟,王使执燧象以奔吴师。”《襄公十五年》称:“公子追舒为箴尹。”《哀公十六年》云:“遇箴尹固帅其属,将与白公。”
战国时赵国的专职谏官称“司过”。《史记·赵世家》称:“武灵王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董说《七国考》卷一称“博闻师当是备顾问者”,“司过乃谏官耳”。
春秋时晋国设有中大夫之职,到战国时魏国依旧设有此职。《史记·范雎蔡泽列传》称范雎“乃先事魏中大夫须贾”。《汉书·百官公卿表》称中大夫“掌议论”,可知中大夫也有谏言之责。齐国也设有中大夫,掌谋议,也有言谏之责。《韩非子·内储说下》称:“齐中大夫有夷射者,御饮于王,醉甚而出。”
以上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谏官设置情况。其实当时参与谏议活动的不仅仅是谏官,上自贵族高官,下至平民百姓,都可以进谏,指责纠正国君的过失。如《左传》记桓公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庄公二十三年,“公如齐观社,非礼也”,于是曹刿进谏,阻止庄公的非礼行为;襄公七年,郑僖公为太子之时有非礼行为,“侍者谏,不听;又谏,杀之”;昭公二十八年冬,“梗阳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其大宗赂以女乐,魏子将受之,魏戊谓阎没、女宽曰:‘主以不贿闻于诸侯,若受梗阳人,贿莫甚焉。吾子必谏!’”仅在《左传》中类似的例子就举不胜举,足以说明谏诤在当时是一种十分普遍的政治活动[18]。
在进谏的形式上,“诗”占有重要的地位,自西周以来出现的“献诗”也是讽谏君主的一种重要方式。“献诗”与“采诗”紧密相联。“采诗”是周代统治者了解民情的重要手段,当时设有“行人”一职,专门负责到各地采诗。《汉书·食货志》称: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汉书·艺文志》称:
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第三简亦称:“《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俗焉,大敛材焉。其言文,其声善。”“纳物”就是博览风物,“溥观人俗”就是通过《邦风》可以广泛地了解各地民情风俗,了解民众对国家政治的态度,以改正执政中的不足和失误。总之,“采诗”是当时君主了解民意的重要方式之一,只不过其施动者是君主。与之相对应的是臣下进谏的行为。《诗经》中有不少篇章就是周代朝臣和卿大夫们出于讽谏目的而作,如:
《陈风·墓门》:“夫也不良,歌以讯之。”
《大雅·板》:“犹之未远,是用大谏!”
《大雅·民劳》:“王欲玉女,是用大谏。”
《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讻。”
《小雅·何人斯》:“作此好歌,以极反侧。”
《小雅·巷伯》:“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
上引诸文皆为各诗的卒章。据古代诗歌“卒章显其志”的传统,以及“是用大谏”、“以究王讻”、“以极反侧”、“凡百君子,敬而听之”诸语,可断定这些诗的创作动机就是为了谏诤王政[19]。除上述作品外,《诗经》中还有很多诗,作者虽未明言创作动机,但据史书记载,其的确是出于讽谏的目的,且诗本身确有讽谏之意。如《大雅·桑柔》是为讽刺周厉王不纳谏而作。《潜夫论·遏利篇》称:“昔周厉王好专利,芮良夫谏而不入,退赋《桑柔》之诗以讽。”这里的“赋”诗即作诗。《小雅·雨无正》亦为刺君王不纳谏之诗。诗云:“凡百君子,莫肯用讯。听言则答,谮言则退。”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二〇曰:“谮言即谏言也。诗承上‘莫肯用讯’,讯读如谇,《韩诗》:‘谇,谏也。’言凡百君子所以莫肯直谏,盖以王好顺从而恶谏谮,闻顺从之言则答而进之,闻谮毁之言则退而不答。”《大雅·抑》也是一首讽谏君王的诗。诗云:“于乎小子,告尔旧止。听用我谋,庶无大悔。”《左传·昭公十二年》载南蒯欲叛鲁,“将适费,饮乡人酒”,乡人即以歌为谏:“我有圃,生之杞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
总之,“诗”在先秦时期的谏议制度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盖诗本以微言谏风,托兴于山川草木,而劝谏于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间,其旨甚幽,其词甚婉,而其讥刺甚切。使善人君子闻之,固足以戒,使夫暴虐无道者闻之,不得执以为罪也”[20]。“采诗”和“献诗”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前者是君主主动了解民意的行为,后者是大臣的讽谏行为。《诗经》中的很多篇章是为进谏而作就是最好的说明。毛诗《关雎》前的长序对“风”解释说:
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
郑玄笺曰:“风化、风刺,皆谓譬喻不斥言也。主文,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谲谏,咏歌依违不直谏。”所谓“风刺”,也就是“讽刺”,指的是用诗歌对君主进行讽谏、讽喻。在上文中,还用“谲谏”来解释“风刺”,孔颖达疏曰:“谲者,权诈之名。托之乐歌,依违而谏,亦权诈之义,故谓之谲谏。”用今天的话来说,谲谏就是一种比较机智的进谏方法,用语委婉,既能起到规劝的作用,又不至于引起君主恼怒,使进谏者陷于险境[21]。这也是通过大量进谏行为总结出来的进谏技巧,反映了当时谏议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