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妾吏鸩宋 玉素毒郭
【原文】
范忠宣知河中府。有知录宋儋年,会客罢,以疾告,是夜暴卒。盖其妾与小吏为奸。公知死不以理,遂付有司案治。验其尸,九窍流血。囚言:“置毒鳖胾中。”公问:“鳖在第几盏?岂有中毒而能终席耶?决非情实!”命再劾之。乃因客散,置毒酒盏中而杀之。盖罪人以儋年不嗜鳖,而为座客所并,欲为他日翻异逃死计耳。(见《范公言行录》)
唐中书舍人郭正一有婢玉素,极姝艳。正一夜须浆水粥,非玉素煮之不可,玉素乃毒之。良久,觅婢并金银器不得。录奏,敕令长安万年尉石良捕之。石良主帅魏昶有策略,请唤舍人少年家奴三人,布衫笼头,又传卫士四人。问:“十日内,何人觅舍人家?”卫士云:“有投化高丽留书,遣付舍人牧马奴。”取验之,乃云“金城坊中有一空宅”,更无他语。石良往彼处搜之,至一宅,封锁甚密。打开,婢与化士并在其中,乃是化士共牧马奴藏之。奉敕斩于东市。
【人物】
范忠宣:即范纯仁,范仲淹次子,字尧夫,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北宋仁宗时进士,曾知河中府,宋神宗时累官至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忠宣”是他的谥号。《宋史》有传。
郭正一:唐定州鼓城(今河北晋县)人,唐太宗时进士,曾任中书舍人,高宗时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则天时被诬杀。新旧《唐书》均有传。
【故事】
忠宣公范纯仁任河中府知府时,府中有个录事参军叫宋儋年。一日,有人来向范纯仁报告,说宋儋年在前一日宴请完宾客后突发重病,当夜就死了。据说是他的小妾与一个小吏通奸,故而谋害了他。范纯仁知道宋儋年死得不正常,就把此案交给有司查办。
有司派仵作验了尸,发现宋儋年“九窍流血”。所谓“九窍”,是指双眼、双耳、鼻孔、嘴巴这七个“阳窍”,还有尿道和肛门两个“阴窍”。这表明宋儋年死于中毒。小妾供诉说:“我把毒药放置在鳖肉中。”范纯仁质问道:“鳖肉是在斟酒到第几巡时上的?哪有中毒后还能坚持到席散的呢?这绝不是实情!”他下令重新审问查核。经过深入侦查和审讯,原来小妾是在客散以后,将毒药放置在酒盏中,从而毒杀了宋儋年。她知道宋儋年不吃鳖肉,座中客人们对此也无不知晓,供诉将毒药下在鳖肉中,想必是有意识地为以后翻供埋好伏笔,以逃脱死罪。
唐朝中书舍人郭正一有个叫玉素的高丽籍婢女,长得非常标致。郭正一晚上要喝浆水粥,非玉素烧煮不可,她就趁机下毒,要把郭正一害死。郭正一及时察觉中毒,倒没死成,但是玉素失踪了,家里金银器也同时被盗。郭家四处寻觅玉素及被盗走的金银器,但一直没有结果,就将案件上报朝廷,朝廷命令长安万年县尉负责搜捕玉素等人。主管缉捕事宜的魏昶很有策略,他唤来郭舍人家三个少年家奴,用布衫笼住他们的脑袋,又传唤了四名卫士,问他们:“十天以内,有什么人来找过郭舍人府上的人吗?”卫士回答说:“有个归顺我朝的高丽人来过,还留下一封信,说是交给郭舍人家的马夫。”魏昶命人取来验看,信中只有“金城坊中有一空宅”这几个字,此外别无他语。他立即带人去那里搜查,找到了一座封锁得很严密的宅子,打开门后,看到婢女玉素和那个归化的高丽人都在里边,原来正是那个高丽人和郭正一的马夫窝藏了玉素。经过审讯,事情真相大白,三人被押往东市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