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社会评价路径与治理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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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立医院社会评价及治理逻辑模型构建

从公立医院的内涵来讲,公立医院是由政府代表社会系统并守护公共利益,向公民举办并承担提供基本公共医疗服务职责的事业组织;政府、公立医院以及公民角色应分别为基本公共医疗服务的提供者、生产者和使用者。在公民社会的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市场中,政府应是主要责任者、安排者、服务者及监管者;公民作为使用者,有权、有责对公立医院供给及政府安排的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和管理进行评价与监督。政府需选择且独立委托权威的且能较好地代表社会身份的适宜评价主体,代理社会系统,重点从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及监管等责任保障、公立医院服务过程及服务结果三方面维度,研制社会评价指标、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经政府授权向全社会发布评价结果。政府随即会根据社会评价结果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反馈、调整并制定针对性的公共政策及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则会反馈减少非理性医疗服务的供给,强化不合理医药费用的控制,加强和改善服务过程的效率和质量,持续改善公众的就医体验和感受;社会系统则据此反馈增强公众意识及参与程度,提高医疗理性认知及理性行为或需求。

公立医院社会评价及治理逻辑模型如图4-3所示。此逻辑模型不仅反映了政府、公立医院及社会三方面系统的良性沟通、理解和信任的互动关系,而且给出了以社会公众为核心代表的社会系统参与公立医院履行社会职责的外部评价治理路径,避免了传统自上而下往往流于形式的政府及公立医院自我评价模式,使社会评价结果更为客观且易于被公众及社会系统理解和接受,更有益于从外部督促公立医院及政府各自角色的精准担当,引导并促进公立医院切实为公民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以配合政府治理和推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图4-3 公立医院社会评价及治理逻辑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