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概况】 2014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努力实现人才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全民社保加速迈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效能建设持续增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就业工作】 全市新增就业2.81万人,完成年考核任务2.7万人的104%;失业人员再就业7286人,完成任务7000人的104%;困难人员再就业3292人,完成任务3000人的11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8%,控制在了年初确定目标4.0%以内;劳动力转移66.21万人,完成任务65万人的101.8%;创经济收入80.17亿,完成任务78亿的102.8%。就业形势保持平稳,主要体现在“三个到位”,一是就业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在政策、资金方面出台了更多的优惠扶持措施,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3200个,发放就业见习补贴560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同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力度,目前已发放资金6.66亿元,直接扶持了5266人创业,带动了2.4万人实现就业。二是就业培训到位。大力整合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截止11月底,共完成就业技能培训8565人,创业培训412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14.35万人,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就业服务到位。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宁蒙陕甘毗邻四城市区域合作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等专项招聘活动和常规招聘活动,为900多个单位提供招聘岗位3.8万个,达成就业意向2.5万人,有5113名求职者通过介绍实现了就业。同时,大力开展大学生暑期见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全年累计提供见习岗位300多个。并把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研究重点,开展涉农创业孵化工作。
【社会保险扩面待遇实现双提升】
全面完成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任务: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6.5万人,占任务26.36万人的10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5.61万人,完成任务75.6万人的100%,参保率达到9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7.52万人,完成任务36.5万人的102.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9.8万人,完成任务19.3万人的102.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8.58万人,完成任务28.56万人的100%。坚持完善制度与创新管理并举,持续扩面与提高水平并重,着力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新的就业群体人员的扩面工作。根据中省要求,启动了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全面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征收,每征用1亩地将收缴1万元存入基金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认真开展了城镇环卫工、出租司机和律师三个群体的参保和宣传工作,全面启动实施了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制度,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参保职工就诊、购药、住院结算“一卡通”的目标。目前,全市除神木、府谷、定边和靖边4县以外,其余县区已全部启动实施。同时推进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确定西京医院、唐都医院、交大一附院等18个医院为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二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将市成年居民医保年筹资标准由610元提高到660元,未成年人及学生由350元提高到400元。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月起付标准由50元调整为30元,月报销限额由200元调整为300元,报销比例由50%调整为60%,年度支付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同时,取消了居民特殊慢性病300元起付标准,将风湿性关节炎等16个病种纳入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研究出台了《榆林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对1到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又调高了5%。三是认真组织深化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并上报省厅,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测算工作创造了条件。同时开展了大病医疗保险的前期调研,初步形成了工作方案。
【人事人才工作】 (一)通过编制“撤一建一”、盘活存量、内部调剂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增人计划,同时配合编制部门,完成了编制实名登记核查工作,有效遏制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的势头。(二)进一步深化了公开招聘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法和程序,对特殊专业和特殊岗位采取了不同的招聘方式,更加注重专业技术的测试考核。全年共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次,为全市教育系统、市直事业单位、米脂县、靖边县招聘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1人,顺利完成了2014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并对新招录用人员和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同时组织了“振兴计划”、工人技术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协管员招聘考试工作,全年涉及各类参考人员7.7万人。(三)及时完成了2013年度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大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的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批工作稳步推进。(四)建立了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全面推进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加强了企业工资管理,非公企业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得以推行。继续加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督促检查,该项制度已全面落实。(五)完成了第五批榆林市“一五二人才”工程人员的评审工作,并上报审批123人,征集高层次紧缺人才139个岗位、186人,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3个,“马铃薯专用薯引进及丰产栽培技术推广”已被批准被国家级示范推广项目。(六)全面落实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稳措施,全市形势总体稳定。进一步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并严格审查了省上移交的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档案,圆满完成了全市营以下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的安置,同时完成了2003-2013年度792名退役军人纳入财政预算的各项审核工作。
【劳动者权益保障】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认真组织宣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积极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9起,结案率达到93%。(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得到加强。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支付活动。稳步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全市划分各级网格267个,形成上下贯通、市县联动的监察管理格局。研究出台了《榆林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专项支付监控保障暂行办法》、《榆林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建立了“3+X”应急联动机制。加大对据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打击力度,截止2014年11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2150户,涉及人数5.56万人;通过劳动监察,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补签劳动合同19488余份,办理职业资格证书2250本,受理举报投诉632起,涉及劳动者7279人,涉及金额7761.0474万元;退还违法收取劳动者押金3万元,督促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补交各项社会保险费212.8万元。(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不断完善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各项配套政策,围绕政策创新,强化目标引领,层层建立考核制度,突出责任主体,把目标任务纳入综合考核指标,全年完成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人数达12.22万人,完成任务12万人的101.8%
【队伍建设】 按照“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总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了8个方面44项业务工作流程,在门户网站公示“权力清单”,规范内部工作办理程序,用具体的制度、规范的机制、合法的流程,最大限度地促进人社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阳光运行。制定了财务、会议、车辆、信访等涉及政务管理的8项制度,大力精简会议,压缩开支,“三公”经费大幅下降。根据工作需要,升格了医保中心、工伤经办中心、仲裁院的建制,增设了基金监督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使人社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扎实开展了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管理,圆满完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整改任务。
(苏拓)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局长、局党组书记 苏志中
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白映洲
副局长 师万成 李波
李平明
副局长、市进城办主任 刘保林
纪检组长 刘岳山
外专局局长 葛守勇
公务员局副局长 刘小波
副调研员 陶燕飞 高雄锐
刘绥梅 樊精韬
白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