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斯多葛派的罗马(公元前508—前202)
这些所向披靡的罗马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人呢?是什么制度造成他们在性格与政策方面的顽强呢?——什么样的家庭与学校?什么样的宗教与道德礼法?他们怎样取之于土地,他们打造什么样的经济组织与技艺,以为他们所用?用什么财富来装备成长中的各个城市,并不断更新永无消停的军队?在他们的市街与商店方面,在他们的寺院与戏院方面,在他们的科学与哲学方面,在他们的老人与死亡方面,他们喜欢些什么?除非把早期共和国的罗马一幕一幕地看清,否则我们将不能了解其习惯、道德及思想的进化。其思想,有一个时代产生了斯多葛派的加图,稍后一个时代为伊壁鸠鲁派的尼禄(Nero),最后则使罗马帝国转变为罗马教会。
家庭
在罗马,生育是一种冒险。如果孩子为畸形或女孩,依其风俗容许其父亲抛弃婴儿致死。正常的男孩是受欢迎的。尽管在这个时期,实行过许多家庭限制措施,但他们还是渴望儿子。农村生活使儿童成为财产,舆论谴责无子的人。宗教更促使多产,因为它使罗马人相信,如果死后无子上坟,他的鬼魂将受到无限的痛苦。孩子出生8天,就在家里的炉边举行庆祝,以表示其被家庭及本族正式接受。所谓族(gens),是指有共同祖先的一群家庭,族人都带有始祖的名字,举行共同崇拜,平时或战时必须互助。男孩的取名,第一个名字是属于孩子自己的,如普布里斯(Publius)、马库斯(Marcus)等;第二个名字是族名,如科尼利乌斯(Cornelius)、图里乌斯、尤里乌斯等;最后一个是家庭名字,如西庇阿、西塞罗、恺撒等。女人通常简单地只用族名,如科尔默利娅(Cornelia)、图莉娅(Tullia)、克劳狄娅(Claudia)、朱莉娅(Julia)等。因为在古典时代,男子所用的第一名字,大约只有15个。在一个家庭中,由于许多代相传下来而重复、混淆不清,他们便把第一名字缩写,只用第一个字母,而另行加上第四名——甚或第五名——加以区别。例如两个西庇阿的区别如下:征服汉尼拔的是P. Cornelius Scipio Africanus Maior(大阿菲利加·西庇阿),毁灭迦太基的是P. Cornelius Scipio Aemilianus Africanus Mino(r小阿菲利加·西庇阿)。
孩子们得完全服从于罗马制度的基本特征——族长制度。父亲的权利差不多是绝对的,家庭好像被组织成军队的一个单位,经常出现在战争中。共和国初期,在法律之前,家庭中只有父亲一人享有所有权利。只有他一个人能买卖或保有财产,或签订契约。在这个时期,连他妻子的嫁妆也属于他。如果他的妻子有犯罪之嫌,她就得听凭他的审判和处罚。如果因为她的不贞,或窃取了他酒库的钥匙,他甚至可以宣告她死罪。父亲对自己的儿子,有生死或卖充奴隶之权。儿子的全部所得,法律上都变为父亲的财产。非得父亲同意,儿子不得结婚。已结婚的女儿仍在父亲权力的控制之下,除非她已被控制在她丈夫手中或其权力之下了。对于他的奴隶,他有无限权。这些奴隶,连同奴隶的妻子儿女都是他的掌中物(mancipia)。不论他的年龄或地位如何,奴隶们仍受他的权力控制,除非他自动解放他们——让他们“脱离手掌”。这些家庭父权,因习惯、舆论、族人大会及保民官法而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此外他的父权是至死为止的,即使他疯了甚或自愿,也不能终止其父权。其效果是巩固家庭的团结,作为罗马道德及政府的基础,并建立严格纪律,使之强化罗马人性格,以拥有坚忍而自制的力量。那些家法,文字记载比施行起来更为严厉。其中最极端的规定是极少实行的,哪怕其他的也不滥用。父母与子女之间深深的自然的敬爱,家法并不限制。罗马人对坟墓的看守,也如希腊人或我们自己对坟墓的看守一样。
由于男性的迫切需要,具有魅力的女人,有比法律上所规定的更大的权利,她们在罗马的地位,绝不能以其法律上没有资格来判断。她们不许出现在法庭,即使作为证人也不可。丈夫死后,遗孀不能对她丈夫的任何产业宣称保有应得之权;如果愿意,他可以对他的妻子不遗一物。在她一生的任何年龄中,她都要受一个男人——她的父亲或兄弟、丈夫、儿子,或另外一个监护人——的保护,如果没有他们的同意,她就不能结婚或处理财产。另一方面,她可以继承遗产,虽不得超过10万塞斯特斯(Sesterces)(约1.5万美元),却能无限制地保有它。自共和国初年直到后期,有许多例子表明,女人变成了富婆,因为她丈夫把他的财产用她的名字登记,以逃避破产义务、败诉赔偿、遗产税以及其他无止境的危险。女人在宗教方面,可担任一个女祭司角色。差不多每一个祭司都必须有一个妻子,当他的妻子死后,他就不能再做祭司了。在家庭中,她被尊为主妇或夫人。像希腊人的妻子一样,她并不限制于闺房或女人住所。她和她的配偶共同进餐,虽然当他躺着时,她只能坐着。她很少做奴隶的工作,因为差不多每一个市民都有奴隶。她也会从事纺织,作为大家闺秀的象征,然而她的主要经济执掌,则为监督奴隶。但是,她必须亲自照料子女,其子女则以深爱和尊敬以报答她的耐心的母爱。而她的丈夫也罕有为了保持其法定的家长尊严而稍减其热忱的。
父亲和母亲,他们的房屋、土地及财产,他们的小孩,他们的已结婚的儿子们,他们儿子所生的孙儿们,他们的媳妇们,他们的奴隶及食客们(clients)——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一个罗马人的家庭(familia):与住在一屋之内的一家并不完全相同;不完全是血族关系的一群人,而是归年长的男性直系尊长所有的人和物的集合体。在这个小型社会中,包含着家庭、教会、学校、行业及政府的所有机能,罗马的孩子们在这样的小型社会中长大,虔敬而服从,成为一个无敌之国的刚毅国民。
罗马的宗教
·神祇
罗马人的家庭有两种性质:一是人与物的结合,一是人、物与神的结合。家庭是宗教的中心与来源,也是道德、经济及国家的中心与来源。其财产的每一部分,其存在的每一方面,皆在庄严亲密中与灵的世界牢牢连接着。他们以感人的无言榜样来教导孩子们,炉中的不熄之火,是女灶神维斯塔(Vesta)的圣迹和存在,其圣火象征着家庭的生命与连绵不绝。因此,那炉火是永远不许熄灭的,必须以虔诚的心来照看它,以每餐饭的一部分来滋养它。在火炉上面,孩子们可以看到头戴花冠的小像,那是家庭诸神或鬼的代表——家神拉尔(Lar),是田地与房屋、财富与命运的守护神,而珀那忒斯或内部诸神,则分别在储藏室中、碗橱中及谷仓中,保护家庭的积聚。巡视着门槛,虽看不见却很有力的,是门神雅努斯(Janus),此神有前后两副面孔,却并无欺诈相,只是看守着每一道门的进出口。小孩们听说,他的父亲是监护人,是一个内部监护神或生殖力的化身,其神的权力不随身体的死亡而消失,它在父坟中必须永远被滋养。他的母亲也是一个女神的媒介,也必须同样被当作神看待。她身上有一个朱诺(Juno)女神,作为她生育能力的精灵,正如父亲身上有一个守护神,作为他为父能力的精灵一样。小孩本身也有一个监护神或朱诺神,作为他的监护人及他的灵魂——人身外壳内的核心。小孩们敬畏地听着,无论他在什么地方,在他身边都有他的男性祖先的慈祥影子(Di Manes)监视着他。那些祖先的狰狞面具,挂在家中墙上,警告他不要远离祖先所走的途径,并提醒他,这个家庭不仅由他这时候的少数几个活着的人所组成,还包含过去曾经是,及未来将会是的成员在内。
随着他的成长,还有其他精灵来帮助他,库巴(Cuba)监视着他的睡眠,阿比诺(Abeona)教他走路,法布利娜(Fabulina)教他说话。当他离家外出时,发现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神与他同在。大地本身就是一个神:有时是大地女神特勒斯(Tellus),或大地之母泰拉·梅特(Terra Mater);有时是战神马尔斯,因为这正是他所践踏并施以肥料的土地;有时是博纳·德亚(Bona Dea),即好女神,她使女人及土地多产。在农场上,每一份工作或每一个地点,都有一个神相助:波莫纳(Pomona)管果树,法乌努斯(Faunus)管牲畜,帕莱斯(Pales)管牧场,斯特库卢斯(Sterculus)管肥料堆,农神撒吞(Saturn)管播种,谷类女神锡里斯(Ceres)管收割,福尔纳克斯(Fornax)管用炉火烤玉蜀黍,火及金工神伏尔甘(Vulcan)管生火。超过范围,就统归大神忒尔弥诺斯(Terminus)管辖,他被想象存在于标示农田界限的石头或树林中,人们因此向这些木石表达崇拜。其他的宗教有时要向天空求神,罗马人也承认,天上也有很多神。但是,罗马人最虔诚的祈福是向大地,视之为他的生命之源、死后之家,及神奇的保护种子发芽之所。每年12月,他们都在十字路口欢宴,以敬拜土地神拉尔;每年正月,人们准备了丰富礼品,为所有种植之物请求大地女神的庇护;每年5月,“犁兄弟”(Arval Brotherhood)的祭司们带领一个歌唱行列,沿着农田的边界,为石头装饰花环,并以牺牲的血洒在上面,同时祈祷战神保庇水果丰收。宗教可以使财产神圣化,使纠纷平息,可以通过吟诗演戏来讴歌劳工,通过信仰和希望使身体及灵魂强健。
罗马人也像希腊人一样,认为诸神并不具有人形,只简单地称他们为精灵(nurmna)。有时它们只是一些抽象概念,如健康、青春、记忆、幸运、荣誉、希望、恐惧、美德、贞操、和好、胜利或罗马。其中有一些,例如游魂(Lemures)或鬼,是掌管疾病的精灵,很难讨好。有些是季节的精灵,例如玛亚(Maia)是5月的灵魂。其他还有如水神尼普顿(Neptune),或住在树上的小精灵或神,例如森林之神西尔瓦努斯(Silvanus)。有些精灵是寄生于奉献动物中的,如用做牺牲的马或牛,或在议政厅中虔诚地保养着的供玩耍而不许伤害的鹅。有些是主管生育的精灵:图图穆斯(Tutumus)监督怀孕;卢西娜(Lucina)保护月经与生产;普里阿普斯(Priapus)原是希腊主管生殖的一个神,不久就移居罗马了,无论处女或已婚妇人(如果我们肯信圣奥古斯丁所说),坐在他的神像的肢体上就会怀孕。许多花园中都装饰有他的淫秽的形象。愚蠢的人佩戴他的小阴茎像,以求多子、好运或辟邪。从未有过其他宗教拥有那么多神的。瓦罗推算有3万个神,而佩特洛尼乌斯(Petronius)则抱怨说,意大利有些城市,神比人多。但是,罗马人所谓的德乌斯(deus)含有亦圣亦神的意义。
在这些基本概念之下,潜伏着多形态的大众信仰:万物有灵论、拜物教、图腾崇拜、巫术、奇迹、符咒、偶像及禁忌。这些信仰,绝大多数都要追溯到史前时代的意大利居民,或者追溯到上古时代还在亚洲故乡的其印欧族祖先。有许多物件、地方或人,因已被神圣化,都成为禁忌,不能触及或亵渎,例如新生的婴儿、经期中的妇女及已判刑的罪犯等。人们使用几百种口头公式或小巧的机械物,以超自然的方法获得自然的结果。护身符是最普遍的,差不多每一个儿童都佩戴一种垂饰(bulla)或金符,自头上挂下来。门口或树上,挂着许多小偶像,以驱除邪神。用符咒或魔法,以避免意外灾难,治疗疾病,求雨,消灭敌军,使敌人的农作物枯萎。老普林尼说:“我们全都害怕,唯恐被咒诅或魔法伤害。”在贺拉斯(Horace)、维吉尔、提布卢斯(Tibullus)、卢奇安(Lucian)诸人的诗中,都出现过女巫。罗马人相信,她们是吃蛇的,夜间飞行于空中,散播由神秘药草制成的毒药,以杀死小孩,但又能起死回生。除极少数几个人怀疑外,人们全都相信奇迹与预兆,相信会说话或流汗的偶像,相信诸神会从奥林匹斯山下来,替罗马作战,相信单数日吉利双数日不吉利,相信以奇异的事件来预言未来的事。李维的《罗马史》包含着数百个这类的预兆,是以哲学的严肃态度记录的。至于老普林尼的巨著,所记载的预兆及神奇治病的事,更是丰富。因此,他的《自然史》大可以改称《超自然史》了。最严肃的商业、政府事业或战争等,往往只因祭司宣布一种恶兆——如祭牲的腑脏畸形,或空中一阵响雷等——便延期或竟然终止了。
国家曾抑制这些过度行为,正确地说,应称之为迷信。但是,国家却又尽量利用人民的虔诚信仰,促进社会及政府的安定。它使农村的神进入都市生活,特为灶神维斯塔建造了一个国家火炉,并指派“守护女灶神的处女”(Vesta Virgins)修道院,以照顾罗马城的圣火。于是,家庭的、农村的以及乡镇的神,便发展为国家的神,并以全体市民的名义,为这些神举行一次庄严而生动的崇拜。
在这些原始的国家诸神中,最受人喜爱的是朱庇特或霍韦(Jove,朱庇特的别称),其力量远不及希腊的万神之王宙斯(Zeus)。在罗马最初数百年间,朱庇特神还只有半超人的力量——茫茫一片的空中之光,日光和月光,霹雳一声的雷电,或一阵及时暴雨。甚至在贺拉斯和维吉尔二人的诗中,偶尔也用“霍韦”一名,作为雨或天空的同义字。遇到天旱的时候,罗马最富有的女人,共同形成赤脚行列,走向卡皮托利诺丘(古罗马七丘之一),到朱庇特神庙去求雨。朱庇特之名可能是Diuspater或Diespiter(天父)一词的传讹。其最初的名字或为雅努斯,而雅努斯的原始词则为Dianus:首先是茅屋门的两面精灵,其次是城门之神,其后又转变为任何开启或开始,例如一天或一年之初。朱庇特神庙的正门只有在战争时才打开,以便于他随同罗马军队去战胜敌人的诸神。与朱庇特一样很早受人民尊敬的是战神马尔斯,最初他是耕种之神,后来变为战神,再后来差不多变为罗马的象征了。意大利的每一部落,都用他的名字作为一个月令名称。另一同样古老的神是撒吞,掌管播种的国家神。传说他是史前的一个国王,他使各部落皆受一种法律统治,教他们从事农业,在“撒吞统治的黄金时代”曾建立和平及共产社会。
权力较小而受人深爱的是罗马的一些女神。朱诺·雷吉娜(Juno Regina)是天后,是女性、婚姻、母性的保护神,以她的名字命名的6月(June),据说是结婚最吉利的月份。帕拉斯·密涅瓦(Pallas Minerva)是智慧(mens)或记忆的女神,也是手工艺与行会的女神,又是演员、音乐家及画家的女神。帕拉迪姆(Palladium,守护神)被认为是罗马安危所系,其原是帕拉斯·密涅瓦。据说,罗马原始祖先埃涅阿斯由于爱情及战争之故,从特洛伊城把此像带到罗马。维纳斯是愿望、结婚、生子的精灵。对她的奉献是在4月,那是百花开放之月。有些诗人如卢克莱修及奥维德等,都说她是万物多情的起源。狄安娜是月神,也是女人与生产之神、狩猎之神、森林与林中野生动物之神。她原是非洲的一个树木精灵,当非洲的拉丁地区归入罗马统治时才被带进罗马。在阿雷西亚附近,有内米(Nemi)湖及同名的小丛林,在那丛林中,有一个富丽的狄安娜庙,信徒们常往这里进香,他们相信,狄安娜曾在这里与第一位“森林之王”维比厄斯(Virbius)结婚。为保证狄安娜及这块土地多产,维比厄斯的继承者——全都是祭司及这位女猎神的丈夫——一个接一个都被一个精力充沛的奴隶所取代。任何一个奴隶从丛林中的圣橡树上,取檞寄生的小枝作为护符,就可以进攻并杀死担任国王的奴隶——这个习俗相传甚久,直至公元前2世纪。
自然,这些都是罗马官方正式崇拜的大神。还有些较小的国家诸神,同样受到大众崇敬:海格力斯是快乐神和酒神,他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一个妓女而与自己庙中的神器监护者赌博;墨丘利是商业、演说家及小偷之神;奥普斯(Ops)是女财神;贝娄娜(Bellona)是女战神;此外还有无数的其他诸神。随着罗马城统治的发展,又从外面带回好些新神(di no-vensiles)。有时候,从战败城市中,把他们的神带进罗马万神殿,作为一种征服的象征及保证,例如维爱城的朱诺,就是带着维爱城俘虏进入罗马的。反之,当某一社会的人民被迁入罗马时,也让其带着他们的神同来,以免新居民的精神道德根源被折断得太过突然。罗马人并不怀疑这些外国神的存在,他们大多数人都相信,当他们把神像带走时,神也就随同他们一同来到。许多人相信,神像就是神。
但是,其中有些新神却不是被征服者的,而是征服者的。罗马通过商业、军事及文化,与希腊文明发生接触,那些神便渗进罗马而受崇拜——罗马与希腊文化的接触,首先是在坎帕尼亚,其次是在南意大利,然后在西西里,最后是在希腊本土。罗马宗教的国神,有点冷酷和非人性,可用贡献或牺牲去贿赂他们,但诸神很少能给予大众慰藉或个人灵感。与其比较之下,希腊诸神似乎较近人性,富有冒险、幽默及诗意。罗马人民欢迎希腊诸神,为他们建庙,极愿学习其宗教仪式。官方的祭司们,愉快地收编这些新“警察”,为秩序及满足服务,把希腊诸神收入到罗马的神族,一有可能,就与最类似的本地神祇合并。远溯自公元前496年,就有德墨忒尔与狄俄尼索斯二神进来,被分别归属于罗马的谷类女神锡里斯和利贝尔(Liber);12年后,又接受了卡斯托尔与波吕克斯,而使他们成为罗马的保护神;公元前431年,特为治病的阿波罗(Apollo the Healer)建庙,希望他能消除当时的一次鼠疫;公元前294年,以一条大蛇为仪式,自埃皮达鲁斯(Epidaurus)迎接希腊医神埃斯库拉庇乌斯(Aesculapius)至罗马,并在台伯河的一个岛上替他建造了一座医院庙。克洛努斯(Cronus)的被接受,实际是与农神撒吞成为二位一体,还有波塞冬与水神尼普顿、阿尔忒弥斯与狄安娜、赫菲斯托斯(Hephaestus)与伏尔甘、赫拉克勒斯与海格力斯、哈得斯与普鲁托、赫尔墨斯与墨丘利,也都成为二位一体了。借着诗歌的帮助,朱庇特升格为另一个宙斯,成为誓言的严正作证者及监护神,有胡子的道德审判之神、监督法律之神及万神之神。于是,罗马人缓缓地受着教育,准备接受斯多葛主义、犹太教及基督教的一神论信仰。
·祭司
为请求或赢得这些神祇的帮助,意大利使用一种苦心从事的僧侣。每当公共崇拜举行时,由几个祭司协会领导,每一祭司协会可自行填补其祭司空缺,但所有协会,皆须接受百人大会选举出来的一位大祭司(pontifex maximus)领导。在那些圣职协会中,会员并不需要特别训练,任何一个市民皆可以加入或退出,他们并无阶级区别,除作为国家的工具外,在政治上毫无权力。他们接受国有土地的收入以维持生活,也有奴隶供其使用。又因虔诚者的慷慨遗赠,他们渐渐地富有了。
公元前3世纪,主要的罗马祭司协会有九个会员。他们保存历史年鉴、记录法律、卜测预兆、供奉牺牲,每五年举行一次清除邪垢仪式以洁净罗马。在这些正式宗教仪式中,有15支圣火,由司火人协助那些祭司完成仪式。较小的祭司协会,有如下的特定职掌:每年新年,引领跳舞的人向马尔斯神跳一种宗教仪式的舞蹈;认可条约的批准及宣战;狼兄弟(Luperci)要在Lupercalia节日(意为狼节,在2月举行)举行奇怪的仪式;守护维斯塔处女修道院,照顾国家火炉,每日要洒埃吉里亚泉的圣水。这些穿白衣披白面纱的女尼,是从6至10岁的女孩中选出来的。她们作一次保守童贞服务30年的宣誓,换来的是接受许多公众的尊敬与特权。她们中如有人被发现与人发生性关系,就被处以棒打和活埋的处罚。罗马历史学家记录过12宗如此处罚的案件。30年之后,她们可以自由离院及结婚,但很少能有机会结婚。
祭司协会中最有影响力的,是9位占卜家(augures),他们研究神的意图或意旨。其方法是:初期注视鸟的飞行,后期查看祭牲动物的腑脏。在执行每一政策或政府采取战争行动之前,都要举行占卜,由政府长官主持,然后由占卜家们解释,或由腑脏视察专家解释——这种专家的占卜艺术形成,须自埃特鲁里亚回溯到迦勒底(Chaldea),而且还要往前追溯。由于祭司们有时会公开接受金钱游说,他们的宣告有时会迁就出钱买主的需要。例如,他们宣布预兆不利于哪一天的事情,而使对买主不利的立法停止;又或平民会议受了吉兆的引诱,而投票进行一次战争。在重大危机中,政府就宣言,要从《神巫之册》(Sibylline Books)获悉天意——那些书是女预言家(Sibyl)或在库迈的阿波罗女巫所记录的神谕。凭借这些方法,有时甚至派遣代表团前往德尔菲去求神谕,贵族们就能随心所欲地影响人民了。
崇拜的礼仪,其唯一目的只是向神献上礼物或牺牲,以博得神的援助或使神息怒。祭司们说,为使崇拜有效,其仪式必须用十分简洁的言词和动作来表达,也就是只有僧侣才办得到。如有任何一点做错了,全部仪式就得重来,有时甚至要重复30次。“宗教”(religio)这个词,意为以虔诚的谨慎来履行仪式。仪式的本质是一种牺牲——照字面解释是使一件东西属于神所有。在家庭中,奉献通常只是一块糕饼或一点酒,置放在火炉上面,或倾倒于炉火中;在农村中,则是初熟的水果,或一只山羊、一条狗、一头小猪;在大场合中是一匹马、一头大猪、一只绵羊或一头公牛;在最高仪式中,则须将后面三种牺牲一齐宰掉。对着被宰的牺牲物宣读神圣仪式书,使牺牲转变为接受牺牲的神,意为神的本身变成了牺牲。在祭坛上被烧掉的只有牺牲物的内脏,其余肉皆被祭司及人们所食;于是,神的力量与光荣就传递给享受的崇拜者了(人们希望这样)。有时也供奉活人为牺牲,迟至公元前97年,才通过一部法律,禁止此举。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本着各种不同的代人赎罪思想,一个人也可以为其国家而奉献自己的生命,像德西(Decii)所做的一样;又或像马库斯·库尔提乌斯(Marcus Curtius),他为了向愤怒的地下神祇赎罪,跳入会堂内由地震造成的裂口之内——据说,他跳下去后,裂口就闭合,一切完好如初。
较愉快的是洁净仪式,在一支军队或一个城市中,用一些农产品或一群羊进行洁净仪式。把被洁净的奉献物围成一个圈子,奉上祷告与牺牲,魔鬼的影响就被逐走,不吉利的事皆被排除。祷告词由巫师的咒文演进而成,但还不十分完美。“祈祷”(carmen)一词,意思是不仅是一首歌,而且是一种符咒。普林尼曾坦白承认,祈祷文就是一种魔法的词句。如果公式词句背诵得一点不错,且依照着由祭司编纂及保管的诸神分类簿(indigitamenta),向正确的神祷告,则所要求的一定会得到满足。如果神没有赏赐,则仪式中必有错误。还有Vota,也就是人民为请求神的援助而奉上的誓言,也与魔法的词句相近。有时,几个大寺会履行他们的誓言。在罗马遗迹中所发现的许多誓愿,不禁使我们想起,罗马人民的宗教颇为热烈亲切,因为出于虔敬与感恩的态度,也就是与大自然中的隐藏力量有一种亲情之感及与它们完全融洽的一种渴望。相反,罗马的国家宗教则过度拘泥于形式,只是政府与诸神之间的一种法定的契约关系。当新的崇拜仪式自东方征服地带进来后,这种官方式的崇拜便首先衰微,然而乡间生动与亲切的信仰及仪式则仍在容忍与倔强中继续存在。胜利的基督教——半投降地——明智地吸取许多罗马宗教的信仰与仪式,在新的词句形式之下,在拉丁世界中,一直继续下去,以至今日。
·节日
如果说官方的崇拜失之幽晦与严格,那么其节日是可以弥补的,节日表现出人与神之间有一种较轻松的情调。一年中有100多个圣日(feriae),包含每月的第一日,有些月份的第9日和第15日也是。有些圣日是奉献给地下的死者的。这些圣日的仪式是一种避邪(apotropaic),其目的在于抚慰死者使其息怒。5月11至13日,罗马各家庭都以敬畏与快乐的心情,纪念死者的灵魂。父亲从口中吐出黑豆,喊道:“我以这些豆子来自赎和我的……我祖先的阴魂,请走吧!”2月的两个节日,也是同样的企图与可怕的死者和解。但是,这些节日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饮酒狂欢的场合,在平民阶级当中,往往是性自由的。在普劳图斯的喜剧中有一个角色说道:“你可以吃所有你喜欢的东西,到你喜欢的任何地方去……爱你所喜欢的任何人,只要你能不犯他人的太太们、寡妇们、处女们及自由的男孩们所说的错误。”显然,他认为仍留有广泛的选择余地。
2月15日是奇怪的狼节,为驱狼而对法乌努斯奉献:以山羊和绵羊作牺牲,而狼兄弟们——只围着一条羊皮腰带的祭司们——则绕着帕拉蒂尼山跑,向法乌努斯神祷告,请求驱逐邪恶的精灵;碰到妇人,即用藏在牺牲之下的皮带打她,使她们洁净,并使其能生子;接着就把稻草做的傀儡投入台伯河内,以讨好或欺骗河神,因为在较原始的时期,河神可能曾要过活人的命。3月15日那天,穷人都从他们的茅屋中出来,像犹太人的“住棚节”(the Feast of Tabernacles)一样,在战神田野架起他们的帐幕,以庆祝新年的到来,并向安娜·佩雷娜(Anna Perenna)女神祈祷,他们年年都是这样痛饮的。单单是4月就有6个节日,最高潮是花神节(Floralia)。弗洛拉(Flora)是百花及春季女神,这个节日达6天之久。男女混杂,饮酒狂欢。5月的第一天,是善良女神波娜·狄(Bona Dea)的节日;5月9日、11日、13日,是葡萄神节(Liberalia),庆祝男性及女性葡萄神利贝尔(Liber)及利贝拉(Libera),男女成群放荡不羁而又坦然地敬礼于作为多子象征的阴茎图像;5月的最后一天,则由阿尔瓦尔兄弟领导人民,庆祝庄严而快活的生长女神节(Ambarvalia)。在秋季3个月中,农产品已经完全收好,却把神忽略了,然而一到12月,节日又多了。农神节(Saturnalia)自17日至23日,人们预祝来年播种顺利,也庆祝撒吞神(农神)的愉快而不分阶级的统治。人们互相交换礼物,且允许奴隶自由行动。奴隶与自由人之间的区别暂时取消,甚或颠倒过来。奴隶与主人并坐,命令主人替他做事,且叱责主人。主人伺候着奴隶,须等所有奴隶都吃饱了,自己才吃。
这些节日虽起源于农村,但在都市也一样受欢迎,虽历经信仰的盛衰,这风俗仍保存到公元前5或公元前4世纪。他们的节日数量很多,让人记不清,所以罗马日历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把所有节日列出,以提醒人民举行。在意大利早期的风俗中,祭司长须在每月初召集市民,把此后30天内的节日一一说明。因为有此召集,每月的第一天便有日历(Calendae)之名。在罗马人看来——现在的天主教或正统的犹太教,也还多少有点同样的意思——日历的意义,是显示祭司所列举的假日与办公日期,并夹杂着有关宗教、法律、历史、天文知识的碎片。传统说法是罗马日历创于努马国王,直至恺撒以前,罗马人的编年纪事及生活皆受其支配。此日历将一年分为12个阴历月份,加上复杂的闰日,平均每年有366天。为了补救日子过度的增加,公元前191年,授权他们修正闰日,但他们却利用此权力使他们喜欢或厌恶的市长延长或缩短了任期。因此,到了共和国末年,罗马日历已有三个月差错,变成了混乱与奸谋的怪物。
在早期的罗马,时间的测定仅凭太阳在空中的高度为准。公元前263年,自西西里的卡塔娜(Catana)带回一个日晷仪,置于广场中。因为卡塔娜在罗马南方四度,日晷仪的针面很不可靠,罗马的祭司们历时百年之久都无法作出有效的调整。公元前158年,西庇阿·纳西卡(Scipio Nasica)设立了一个公众的铜壶滴漏(或叫水钟),将一个月分为三个时期,称为kalends(每月的第一日)、nones(3、5、7、10月的第7日,其他各月的第5日)及ides(3、5、7、10月的第15日,其他各月的第13日)。日期的名称很笨拙,据说这三期的某一分界线的前几天,例如3月12日称为“3月ides之前第四天”。每9日为一个nundinae,相当于放宽的一个经济周,每逢此日,村民皆到市镇赶集。年以春天到来时作为开始,第一个月称为Martius,是用播种之神的名字命名的;其次是Aprilis,意为发芽;Maius,意为玛亚(Maia)神之月,或许也有增加的意义;Iunius,意为朱诺神之月,或许也有茂盛之意;再往后,便依一年的数字顺序称为Quinctilis、Sextilis、September、October、November、December。接着还有January,是用雅努斯神之名,February取名于Februa,那是用以洁净人身的魔法物。年的本身称为annus,是一个环,其意若日,实际是无始也无终的。
·宗教与性格
这种宗教有益于罗马的道德吗?就某些方面而言,这种宗教是不道德的:它强调礼仪,暗示着神所得的报酬;这不是人们的善行,而只是礼物与仪式;至于他们的祷告,则千篇一律,都是请求物质的满足或军事的胜利。仪式给予人们的生活及土地只是一幕幕戏剧;但是,他们愈变愈多,似乎那些仪式就是宗教的本质了,而不是部分对全体一种虔敬的表示。除少数例外,诸神都是没有道德或高贵气质的可怕精灵而已。
然而,这种旧宗教却为道德律而设,为个人、家庭及国家的秩序与力量而设。在孩子们还不懂怀疑之前,信仰就把他们的性格熔铸于纪律、责任及庄严中。宗教给予家庭以神圣的约束力与支持:它对父母子女们,逐渐灌输着永恒至上的相互尊敬与孝道,它使生与死具有神圣的意义与庄严,它鼓励忠于结婚誓言,它使人对求得死者灵魂的安息成为必不可少之事,从而促进生育。在每一次战役之前,小心翼翼地举行各种宗教仪式,能提高士气,使官兵们相信,有许多超自然的力量与他并肩作战。它视法律源起于上苍,并成为宗教形式。视罪犯为天国秩序与和平的扰乱者,又使每一宣誓后面皆有霍韦神的权力存在,法律因此强大有力。它以宗教的神圣赋予公共生活的每一阶段,政府的每一行动皆以仪式及祈祷开始,把国家融于与神结合如此密切的状态中,使对神的虔敬与爱国主义打成一片,养成了狂热的爱国心,比历史上我们所知的其他社会更强烈。总而言之,宗教与家庭共同养成荣誉与责任,形成奇特的性格,这种性格就是罗马成为世界主人的秘诀。
道德
罗马人从这样的家庭生活及人与神的关系中,学到了什么样的道德律呢?罗马文学自恩尼乌斯(Ennius)到尤维纳利斯(Juvenal),把最初几代的罗马人理想化,而伤悼古代简朴美德的消逝。这一节几页篇幅,也把法比乌斯时代斯多葛派的罗马与尼禄时代伊壁鸠鲁派的罗马作个比较。但是,这个比较不能凭偏见选择证据,以致夸大不实。其实,在法比乌斯时代也有伊壁鸠鲁派,尼禄时代也有斯多葛派。
罗马历史自始至终,一般人的性道德本质上依然相同:粗鲁和自由,但与其成功的家庭生活并不矛盾。所有自由阶级,皆对青年女子要求处女贞操,并讲述一些有感染力的故事,赞扬处女。因为罗马人有强烈的财产意识,希望其妻子切实可靠,能合理地向他保证,绝不会让他的财物遗留给仇人的子孙。但是,罗马也像希腊一样,即使那么尊重人类的伪善,并不非难男人的婚前不贞。自老加图到西塞罗,我们都发现有视为合理的表示。与文明一起增加的,属于表现的机会多,属于有意的不道德的行为少。早期罗马社会,娼妓并不很多。作为高贵妻子标志的已婚妇女的外袍,娼妓是不许穿的,而娼妓的住所也只限于罗马社会的黑暗角落。迄至此时,还没有像希腊艺妓那样的受过教育的妓女,也没有奥维德诗中那么美丽的娼妓。
男子通常二十而娶,有些结婚过早的男人,不是由于“罗曼蒂克”的爱而结婚,而是为了有个终身的伴侣、有用的孩子及健康的性生活的正常目的。照罗马人婚礼中的宣言来看,结婚的目的是为了生孩子。在农家,孩子也像妻子一样,是经济财产,而不是生物玩具。婚姻通常由父母安排,有时婴儿时就定了亲。无论如何,必须经双方的父亲同意。订婚是正式的仪式,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亲戚们群集于酒会,目睹其订立婚约。一根花木枝梗或一根稻草,由男女双方亲属拉断,作为他们同意的表示。婚约须写成文书,须载明妆奁。男子把一个铁戒指戴在女孩左手的第四个手指上,他们相信,这里有一根神经通到心头。法定婚姻的最低限度年龄,女孩为12岁,男孩为14岁。罗马初期的法律让婚姻是强制性的。公元前413年,卡米拉斯为监察官时,对独身者课税,旧日的婚姻法就等于一纸空文了。
婚姻有两种形式,cum manu者须把新娘及其所有物交给其丈夫或公公据有,sine manu者则不用。cum manu婚姻又有3种方式:一种是usus,即先须同居一年;另一种是coemptio,即购买;第三种是confarreatio(共食一块糕饼),那是要在宗教仪式中履行的,但只限于贵族婚姻。真正的购买婚姻很早就消失了,或是倒过来了——新娘的妆奁事实上往往是买了男人。这样的妆奁,通常皆由其丈夫处理,但当离婚或男人死后,须将其等值物交还妻子。婚礼有丰富的民间仪式及民歌。男女双方家人皆在新娘家中举行酒会,然后,就以生动而嬉戏的行列前往男家,吹奏笛子,唱结婚歌,并大开玩笑。在一个装饰着花环的门口,新郎问新娘:“你是谁?”新娘答以一句热忱、平等、和谐的公式话:“你是Caius,我就是Caia。”他抱起她跨过门槛,把屋里的所有钥匙交给她,两人的颈项同置于一个轭下,以表示同受约束的意思。因此,婚姻称为coniugium,意为“共负同轭”。此举象征着她加入这个新家庭,从此新娘便与家中的其他男女共同崇拜家神。
“吃饼式”结婚的,离婚很难,也罕见;cum manu婚姻,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sine manu婚姻,离婚则男女任何一方皆可随意为之,不必取得国家同意。罗马史上第一个离婚记录,在公元前268年。有一种不大可靠的传说称,自从罗马建城以来,过去从未出现过离婚现象。依照民族的习惯,只有丈夫可以休掉其不忠或不育的妻子。老加图说:“如果你发现你的妻子与人通奸,法律准许你杀死她,无须审判。如在同样情形之下,她来捉你的奸,她连手指头也不许碰你。法律不曾赋予她这样的权力。”尽管有这些差别,还是有许多美满的婚姻。很多墓碑记载着死后之爱。有一个被尊敬的动人的女子,曾事二夫,其墓碑说:
斯塔蒂莉娅,你的美无法形容,你对你的丈夫是忠实的!你的第一位丈夫如能不死,他将会为你立此碑石。至于我,啊呀!这16年来,一直宠邀着你的纯洁的心之福,现在却失去了你。
罗马早期的年轻女人,可能没有后期的那么美丽,那位有经验的卡图卢斯相信后期的女子们“小小的两颊光滑如羊毛,还有柔软的一双小手”。或许,在那农耕岁月中,耕作与照顾家事,很快就压制了青春少女的爱情。女性的相貌多半是鼻梁小而薄,头发与眼睛通常是黑的。金黄色的头发特别受人尊敬,好像是用日耳曼人的染料染成的。至于罗马的男子,不仅外貌英俊,内涵也予人深沉的印象。受过严格的教育及多年军事生活的锤炼,他们面上的肌肉都很结实,随着其后的放纵生活,肌肉或会松弛下来。克娄巴特拉之所以爱上安东尼,一定不仅仅是爱其有酒窝的双颊。她爱恺撒也一定是爱他别的魅力,而不仅仅是爱他的鹰头隼鼻。罗马人的鼻子,也像他们的性格一样,尖而不直。约公元前300年,罗马才开始有理发行业,在此之前,罗马人都有蓄须及留长头发的习惯。罗马人的衣服,基本上与希腊人相同。男孩子、女孩子、官吏及地位较高的祭司们,都穿紫色镶边的袍子;男孩子到16岁生日时,就改穿成人的白袍(toga virilis),以象征他已有权在平民会议中选举,也有了服役军中的义务。妇女在室内,穿一种长及足部的女袍(stola),腰部下面束一条腰带,外出时,再加上一件外衣(palla)。男人在室内只穿一件简单的衬衣(tunica),外出则加上一件袍子,有时再加一件外衣。袍子toga,原词为tegere,意为披覆上(更像是披风),系一整块的羊毛衣,比穿者的身材宽2倍,长2倍。除将身体包裹住外,剩下来的就从左肩上撇到背后,再从右臂之下通至胸前,最后从左肩上抛到背后去。胸前的折叠处作为口袋,而右臂还是没有被覆的。
在罗马,上流社会的男子必须养成一种严肃高贵的气质,虽然这是很不舒适的,不仅罗马人民如此,此风还延及整个半岛,终至整个帝国。情感和慈心只属于私生活,在公众场合,上层阶级的男人必须坚决地像他的雕像一样。然而在其严峻沉默的面具之内,还藏着激动与幽默这种内心的蕴积,不但由普劳图斯的喜剧表现出来,而且见诸西塞罗的演讲词中。这一时代的罗马人,甚至在其私生活中也被期望过着斯巴达式的生活。豪华的衣服和桌子,曾受到监察官的谴责;甚至农民忽略了耕种,也要受加图的问责。在第一次布匿战争时,迦太基大使自罗马回去,为使富商们高兴而对他们说,罗马请他吃过饭的每一个家庭,都有同样的一套银盘;其实只是同一套银盘秘密地传递,足以使全体贵族们都有一套。在那个时代,元老院议员在议事厅中,坐的是硬木凳,冬天从未生火。
可是,在前两次布匿战争期间,罗马人的财富与豪华生活便开始了。汉尼拔于坎尼获胜后,在坎尼地区收集了许多从罗马死者手指上取下来的金戒指。而罗马的节约令也再三(由此可见其徒然)禁止华丽的珠宝、美观的衣服及昂贵的食物。在公元前3世纪中,罗马平民的菜单还是简单的:早餐是面包,加上蜂蜜、橄榄或干酪;午餐和晚餐是米饭,有蔬菜和水果;只有富人才有鱼肉吃。酒通常都是被冲淡的,几乎每一桌都有。饮不掺水的酒,被认为是放纵行为。在这个斯多葛主义时代,只有节日或宴会才能放松一些。那些在这种时候仍不能放松的,则变成了过度紧张,在其留给后裔的塑像中,显出精神疲劳的模样。
在这种节俭生活中,慈善的余地很少。在那个时代,客栈很简陋,且相隔很远才有一两家,所以有款待客人的风俗,作为彼此互相便利。那位富于同情心的波利比奥斯却说:“在罗马,从没有人给予别人任何东西,即使他能帮助别人。”——无疑地,此说是夸大其词了。青年对老人是和善的,但一般说来,仁慈与殷勤的生活只有到共和国垂亡的时候才会出现。战争与征服铸成的道德与态度,使人常常粗鲁暴躁,杀人而无悔意,被杀而无怨言。数以千计的战俘被卖充奴隶,除非被俘者是国王或将军们。这些人常在胜利者凯旋时被屠杀或饿死。在商业世界,这些特性却呈现出较为公道的面貌。罗马人爱钱,但是,波利比奥斯(约在公元前160年)却把他们描述为勤勉诚实的人。这位希腊人说,希腊人无论有多少职员监视他,都不能阻止他盗用公款。而罗马人则不然,他们使用很多公款,而被发现的欺诈案件却很少。不过我们要注意,公元前432年,曾通过一项法律,在选举中要检查不法行为。据罗马各史学家的记载,政治廉正的高潮,是在共和国的开头300年间。但是,他们对于下述之人的高度赞扬,却让我们颇为怀疑。这三个人及其故事如下:瓦莱里乌斯·科乌斯(Valerius Corvus)做过21个辖区的地方官之后,回归田园,其贫穷一如他来自田间之初;库里乌斯·登塔图斯(Curius Dentatus)夺获敌人许多战利品,他自己一无所取;毕克托(Fabius Pictor)及其左右,从一个驻埃及大使处得来的丰富礼物,全部献于国家;朋友之间借贷巨大款项,不收利息。然而,罗马政府对其他国家,则常犯背信之罪,在外交关系上,也许帝国时代还比共和时代忠实些。但也不尽然,元老院曾拒绝共谋毒害皮拉斯国王,并将这个阴谋通知他。坎尼会战之后,汉尼拔派遣十名俘虏前往罗马,谈判另外8000名俘虏的赎金问题,并取得这十人的归还承诺。他们只有一个人没有回去,元老院把那个人逮捕,加以镣铐,送还汉尼拔。波利比奥斯说:“汉尼拔看到罗马人那么坚决的态度与旺盛的精神,大为沮丧,他对于胜利的喜悦还不及沮丧之甚。”
总而言之,这一时代受过教育的罗马人,重秩序、保守、忠诚、有节制、虔诚、固执、朴实、重实际;乐于守纪律,不胡乱主张自由;其服从性,就像正接受指挥训练时一样;认为政府有权调查其道德及其所得,及纯粹依照个人对国家的服务来判定他的价值,都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们不相信个性及天才。高雅的希腊人的魅力、活泼及善变的流利演说才能,罗马人全没有。他们爱慕性和意志,就像希腊人爱慕自由与智慧一样,而组织则是他们所擅长的。他们缺乏想象力,甚至不会制造自己的神话。他们能以相当的努力去爱美,却很难创造美。他们不会利用纯科学,对哲学也很怀疑,视之为古代信仰与方式的恶毒溶解剂。他们无法了解柏拉图、阿基米德或耶稣基督。但他们就是能统治世界。
罗马文字
罗马人的塑造与形成,不但靠其家庭、宗教及道德,多少也靠其学校、语言及文学,只是后者的影响较小而已。据普鲁塔克说,第一所罗马学校大约创始于公元前250年。李维的说法或许不准确,他描写十人团之一(《十二铜表法》制定者)所欲得的维吉尼亚少女,曾在广场上文法学校,当时的时间推早到公元前450年了。当时对成文法律的要求及《十二铜表法》的颁布,不禁使人想起,那时候的大多数市民都已能阅读。
教师一般都是奴隶或自由民,或由数个家庭联合雇用,教授他们的孩子,或自己创办一所私人学校,对学生的选择则来者不拒。教师教学生读、写、文法、数学、历史及服从。道德教育是最基本的,要连续不断地教导。“门生”与“纪律”差不多是相同的字眼。记忆与认字的训练,是教学生记住《十二铜表法》。海涅(Heine,德国诗人及批评家)说:“如果罗马人一开始就得学习拉丁文,他们就没有富裕的时间去征服世界了。”但是,罗马人也还是要学习不规则的拉丁动词,不久又为希腊文所苦。罗马的男孩们,通过诗和散文的熏陶,自动地熟悉了他们的国家及英雄的勋业,并从那些虚构的教育性故事中接受了许多爱国课程。罗马人完全不注重体育,他们认为要想身体结实,最好是到田野间或军营中去做有用的工作,而不必将体力浪费在运动场或健身房。
罗马的语言,也像其人民一样,是重实用的、经济的及军事的,尖锐而简短。其主句和从句的搭配,由有规律的从属位置到达一个确定的目标。在印欧族中,与罗马语言有类似关系的不下上千种,大致说来,罗马语含有梵文、希腊语及古高卢人、威尔斯人与爱尔兰人的凯尔特语音调。在意象、伸缩性及复合字的即时组合方面,拉丁语要比希腊语贫乏。卢克莱修与西塞罗都曾抱怨说,罗马语词汇不够,又缺乏微妙的变化。可是,它却有声音洪亮的光彩与雄壮的力量,使其成为演说家的理想语言,而其简洁与合理的句子,又使其成为罗马法律的绝佳工具。拉丁字母源起于埃维亚(Euboea)人的哈尔基斯(Chalcis),是从库迈和埃特鲁里亚传入的。我们所知的最古老的拉丁文碑铭,是公元前6世纪的,其所有文字全是希腊文的形式。C的发音与英文的K同,J同Y, V同U或W,其母音则与意大利文一样。
罗马人写字是用一根细长的金属制芦管状物(calamus),醮着墨水书写,最初是写在树叶(folia)上,英语的“folio”和“leaf”(皆为叶意)即由此而来;其后则写在树皮的内面(liber)上;也往往写在涂了腊的木片上;再后来则写在皮革上、亚麻纸上及羊皮纸上。由于拉丁文字不像其口语时时变更,其文学所用的语言与人们日常的谈话日益不同。那些和谐悦耳的拉丁文变种语言——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法语及罗马尼亚语——皆由粗糙而通行的拉丁语演变而来。然而,拉丁语传入罗马各行省,不是由诗人与文法家传播的,而是军人、商人及冒险家们的功劳。例如,在拉丁变种语言中,“马”被称为“caballo”“cavallo”“cheval”“cal”等,就是由拉丁口语的“caballus”而来,而不是源于拉丁文的“equus”一词。通行的拉丁语ille(他)是一个音节,就像法语和意大利语的il;而最后的-s和-m,也如那些拉丁变种语一样,可被略去或不发音。
在共和国最初3个世纪中,那些罗马青年读的是什么文学呢?有些是宗教的赞美诗歌,如《阿尔瓦尔兄弟会》赞美歌等;有些是罗马古代历史或传奇的流行抒情歌;有些是关于选举、官吏、大事、预兆及假期的官方——通常是祭司的——记录。公元前202年,毕克托以这些档案为基础,编了一本颇负盛名的《罗马史》——却是用希腊文写的。此时还认为拉丁文不适于写散文,所以罗马各史学家都不用拉丁文写历史,直至老加图时才改变。有些是称为“saturae”的散文杂著,saturae是供娱乐的胡言与色情的调笑的混合物,而卢基里乌斯(Lucilius,讽刺诗人)大概就是根据这些东西,替贺拉斯及尤维纳利斯创造了一种新的形式。有些是非常淫秽的滑稽文学或笑剧,通常是由埃特鲁里亚演员上演。有一些演员来自伊斯特里亚(Istria)市镇,他们被称为“istriones”,拉丁文的“演员”(histrio)即由此而来,而现代语也来源于此。此外还有以假日或赶集日为题材的一些笑剧,都是半即兴而作的粗陋作品,然而其为古今意大利喜剧储存了数以千计的剧中人物:有富有而愚蠢的父亲,挥霍无度卷入爱情的青年,被诽谤的处女,聪明、有趣的奴仆,常常以诡计骗取食物的饕餮者,以及摇摇摆摆和踉踉跄跄的小丑。这最后一种角色,得意洋洋地炫耀其华丽的补缀衣服、又长又大的裤子、大袖子的紧身上衣、剃光的脑袋。在庞贝的壁画上,我们曾看见与本杰尼罗(Punchinello)或本杰(Punch,二者皆为傀儡戏的滑稽主角)相似的角色。
约公元前272年,文学正式来到罗马,是由一个希腊奴隶带进来的。那一年,塔兰托被攻下后,许多希腊市民遭屠杀,李维乌斯·安德罗尼库斯(Livius Andronicus)幸免一死,却做了奴隶。他被带到罗马,教其主人及他人的孩子们学拉丁文和希腊文,同时把荷马史诗《奥德赛》译为拉丁文的《农神史诗》(Saturnian verse)——那是松弛而不规则的韵律诗,依重音押韵,而不是依音调。奴隶地位被解除后,他受营造司的委任,为公元前240年的一次比赛制作一部悲剧和一部喜剧。他仿照希腊的形式编制二剧,既当导演又担任主角。伴随着一支笛子而唱,直至唱到嗓子哑了,接着他继续演下去,以哑嗓唱诗——其后罗马有许多戏剧都仿效他的方法,而哑剧的产生也是受此影响。罗马政府对这次文学戏剧的产生十分高兴,为尊崇安德罗尼库斯,特许诗人有集会结社之权,且让他们在阿文蒂诺山上的密涅瓦神庙中开会。自此之后,在公共节日演出这样的现场剧,成为一时的风尚。
在这次历史性的第一次公演五年之后,有一个来自坎帕尼亚的退役军人纳维乌斯(Cnaeus Naevius)演出一部喜剧,剧中以阿里斯托芬式的自由(Aristophanic freedom)讽刺当时在首都罗马所盛行的政治滥权事件。纳维乌斯此举使保守派人士大为震惊。贵族们提出控诉,纳维乌斯锒铛入狱。他道歉后获得释放,又写了另一部讽刺剧,其尖锐性一如他的第一部戏,又被罗马禁止。在老年的放逐生涯中,他的爱国主义热情并不消减,写了一本关于第一次布匿战争的史诗,他参加了那次战争。此诗集从特洛伊难民创建罗马写起,其中有一主题及几节专写维吉尔。纳维乌斯的判罪有双重不幸:喜剧的活力与创作力受了伤害,因为制定了一种检查制度,把诽谤罪定为死刑;而罗马的政治,也就失去了民意批评的洗涤。纳维乌斯还曾根据罗马历史,写过一出歌剧。自此之后,罗马的悲剧便徒劳地盘旋于已被他人收获过的希腊神话园地中。纳维乌斯的作品只留下极少的片断,可借以透露其性质。有一节描写卖弄风情的女郎,原文如下:
她好像在一群观众围绕中玩球,很轻快地由此处跳跃到彼处。她的话、她的眨眼、她的满不在乎和拥抱,一切的一切,都好像对每一个男人而发。时而紧握着手,时而脚踏一下。她环顾四周,两唇张开,好像请人去吻她。有时唱一句,有时又以手势代替语言。
这使我们愉快地看到,那时候的罗马女人也和现在一样有魅力,而罗马人也并非全是“加图们”(保守派),在门廊暗处之下,甚至美德也会暂时休息。
除基本的算术及以几何学划分农田或筹建寺庙外,在罗马市民的教育或训练中,科学此时还没有引起任何重视。孩子们用指头计算,一个伸出的指头为1(Ⅰ),一手全伸为5(Ⅴ),两手一块伸出为最高数字的10(Ⅹ);其他数字是这个符号(伸一指头)的重复表示,像2或3(Ⅱ、III);多于或少于5或10的数字,则用前置法表示4和9(Ⅳ、Ⅸ),用附加法表示6和12(Ⅵ、Ⅻ)。由此手算便出现了十进制,便是根据十(10个指头)的部分或复数构成的。罗马人的几何学,在建筑及工程方面都应用得很好,然而对于希腊人已有圆满成就的几何学定理,罗马人不尝增加过一条。我们没有听说罗马人有天文学,如果有,也只出现在谬误的日历记载中,以及颇为兴盛的日历“姐妹”或“母亲”——占星学中。
迄至公元前3世纪,罗马的医学大都限于家庭草药、巫术及祈祷等,只有神能治病。为使治病确实有效,每一种病皆有一个特定的神——好像现在求助于专家一样。为对付罗马四周平原的蚊子,他们求佑于菲波里斯(Febris)和梅菲提斯(Mephitis)两位女神,好像迄我们这个世纪为止的罗马人的祈求一样。求诊的神庙与圣水,和今天一样普遍。埃斯库拉庇乌斯(从希腊请去的药神)寺是最忙的宗教医疗中心,这里有饮食节制及水疗法,其平静的四周环境,静静地举行的日常祈祷与安静的崇拜仪式,再加上医生的实际协助、熟练亲切的笑容,一起恢复病者的信心,而取得显然神奇的效果。但在公元前500年间,罗马也有许多奴隶医生和庸医,其中有些人也做牙医,因为《十二铜表法》禁止用黄金殉葬,只有在牙齿间镶金线是许可的。公元前219年,我们听到罗马出现了第一个自由人医生,是希腊伯罗奔尼撒人,名叫阿卡加索(Archagathus)。罗马贵族们对他的外科手术感到很满意,元老院赐他一个官邸,并让他享受这个城市的自由。其后,由于他的“解剖与燃烧癖”,得了个屠夫(Carnifex)的绰号。自那以后,希腊医生纷纷前往罗马,在罗马行医成为希腊人的专利。
土地的垦殖
在那几百年间的罗马人,是不大需要医药的,因为他们在农村或军中的积极生活,使他们保持着健康和强壮。他们之于陆上,正如希腊人之于海上一样强大。他们以土地为生活基础,在地上建造村镇,作为农民及其农产品的集聚之所;在地上组织军队及国家,以准备防御及扩张领土;把他们的诸神想象为生活在地上和滋养大地的空中精灵。
在我们所能远溯到的罗马最古老的时代,就有了私有财产。但是,也有一部分土地为公地(ager publicus),通常是由征服而取得,是属于国家的。共和国早期的农民家庭,每家有2——3英亩土地,全家人从事耕种,偶尔也有个别奴隶,他们靠其农产品过着节俭的生活。他们睡在稻草上,很早就起床,脱去上衣,在从容不迫的牛后面从事犁种。牛粪用作肥料,牛肉则用于宗教奉献及节日的食物。人的遗弃物也用来肥田,在帝国之前,意大利还极其缺乏化学肥料。农业的科学手册,是由迦太基及希腊输入的。农作物以谷类和豆类轮流栽种为主,耕地也定期地改为牧地,以防土地肥力耗尽。蔬菜和水果种得很多,是主要食物,仅次于谷类。大蒜已经成为大众喜好的调味品。有些贵族家庭的名字,有一部分就是由他们传统上爱好的蔬菜而来:伦图利(Lentuli)、卡皮欧内斯(Caepiones)、法比(Fabii)三名是由扁豆、洋葱和豆子而来。无花果、橄榄及葡萄的种植,渐渐代替了谷类和蔬菜的种植。橄榄油在食物中代替牛油,在洗澡时代替肥皂;又可用作火炬和油灯的燃料,还是头发与皮肤所需油膏的主要成分。在地中海夏季的干风和烈日吹晒之下,这种油膏是必需品。绵羊是他们喜好的牲畜,因为意大利人喜欢羊毛衣服。猪及家禽养在农家的围院内,差不多每一家庭都有一个花园。
战争改变了农村土地的状况。农民放下犁头,拿起剑来从军,有许多人或被敌人杀死,或被市镇所诱,永不再回田野;另外有许多人发现其田园被军队所毁,或因无人照顾而荒芜,没有勇气去重建;还有许多人,则因累积的债务而破产。那些人把他们的土地低价卖给贵族或农业资本家,后者把小农场合并为大农场(latifundia),使种植谷物的广大土地变为畜牧地、果园或葡萄园,以战俘奴隶为人力,由一个监工监督,那监工往往也是一个奴隶。大地主们不时骑马前来看看他们的产业,他们不再亲自动手工作,而是住在罗马城内或郊区的别墅中,成为一个遥领地主。这种改变过程,在公元前4世纪即已开始,到前3世纪末,乡间便产生了负债的佃农阶级。在罗马首都,则产生了毫无财产的最下层阶级(proletariat)。他们的愤怒不平,势将毁灭农民辛苦所建的这个罗马共和国。
工业
意大利土地矿产很贫乏——这一事实,可在意大利经济与政治史上大书特书。金完全没有,银也很少,铁的供应却相当不错,也有一点铜、铅、锡及锌,但因数量稀少,不足以支持工业的发展。在帝国中,所有矿产皆为国有,并租给私人去经营,他们利用数以千计的奴隶替其卖命而大获利润。他们使用青铜机械多,用铁的时候少,只有最佳和最新的矿场,才装备绞车、起重辘轳及有链吊桶,那是阿基米德及其他人在西西里和埃及建立起来的,主要燃料是木头。所砍的树木,也用来建造房屋、船只和家具。一英里复一英里、十英里复十英里,森林逐渐向山边退缩,甚至退缩到树木的界限线。最繁荣的工业,是在坎帕尼亚的武器与工具制造业。除武器与陶瓷外,并没有工厂。制陶工人不仅制造碟子,也制造砖瓦和管筒。在埃特鲁里亚及其他地方,陶器工人仿照希腊产品的式样,学习制造精巧的陶器。早在公元前6世纪,纺织工业虽仍由家中的女儿、太太及奴隶们忙着纺纱,但在打样、准备及亚麻与羊毛的染色等方面,则已成长到超过家庭工业的阶段。自由或非自由的织工,都集合在各个小型工厂中。其产品不但供应当地市场,也供应出口商业。
非供应当地消费的工业生产,因运输困难而大受阻滞:道路不畅、桥梁不安全、牛车太慢、客栈少、强盗遍地皆是。因此,多选择运河及河流为交通要道,而沿海的城市则多仰仗海上的输入,而不靠内地的货物。可是,公元前202年,罗马人已修筑了三条大道,称为“执政官大道”(consular roads)——之所以有此称呼,是因为每一条路皆以修筑该路的执政官或监察官之名为路名。这几条公路是仿照波斯及迦太基公路式样建造的,但在耐久性及强度方面,很快就超过了前者。三条公路中最早的一条是维亚拉蒂纳(Via Latina),约公元前370年开始修筑,可使罗马人前往阿尔邦山。公元前312年,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利用数千罪犯劳工,开始修筑罗马与卡普亚之间的通道。稍后,又延伸至贝尼文坦、韦诺萨及塔兰托。此路长333英里,把意大利两岸连接起来,向东与希腊及东方通商,再加上其他道路的辅助,使意大利成为一个完整的国家。公元前241年,监察官奥勒留·科塔开始修筑奥勒留路,自罗马经比萨、热那亚至安提贝。公元前222年,盖乌斯·弗拉米尼乌斯开始修筑弗拉米连路,通往阿里米努姆。大约与此同时,又开始修筑巴莱里亚路,使台布尔与科菲尼乌姆连结起来。慢慢地,形成了庞大的公路网:艾米利安路从阿里米努姆向北爬坡,经博诺尼亚、穆蒂纳至普拉森提亚(公元前187年);博斯图米安路将热那亚与维罗那连接起来(公元前148年);还有波皮利亚大道从阿里米努姆起,经拉韦纳至帕多瓦(公元前132年)。在其后一个世纪中,公路更向外伸展出去,自意大利至约克、维也纳、塞萨洛尼迦及大马士革,与北非海岸相连。凭借那些公路,罗马能迅速调动军队、传递情报、传播风俗及思想,使帝国受到护卫,得以统一,并获得生机。那些公路变成了伟大的商业交通线,对意大利及整个欧洲的人口与财富的增加贡献巨大。
虽然有了这些公路,但意大利的商业始终没有东地中海那样繁荣。高阶层人士以轻蔑的眼光看待贱买贵卖的事,把商业让给希腊人及东方人的自由民去经营。至于意大利乡间,则仅对偶尔举行的商品展览会及九日一次的市集,就已经感到满足了。外商到意大利来的也不多。海上运输很冒险:船只很小,用帆或桨每小时只能行驶6英里,且须紧靠着海岸航行,自11月至来年3月间风浪尤大,船只大部分时间都是胆怯地停留在港内。迦太基控制着西地中海,大希腊的各地君主又控制着东地中海,海盗也定期倾巢而出、抢劫商船。台伯河口永远是淤泥充塞,封锁住罗马的港口奥斯蒂亚(Ostia),这里曾因一次暴风而沉没了200艘船。不但如此,台伯河水流湍急,船只溯河上行至罗马,运费不能补偿劳工及成本。约从公元前200年起,船只开始停泊在普特奥利(Puteoli),那是一个在罗马以南150英里的地方。从这里到罗马,货物皆经陆运。
为便于国内外贸易,必须建立一种由国家保证的货币及度量衡制度。直至公元前4世纪,牛仍然是交易媒介,因为牛有普遍的价值,又容易移动。随着商业的发展,约公元前330年,粗制的铜块被当作金钱使用。拉丁文的铜字是“aes”,“estimate”(评价)一词,原先为aes tumare,意思是评定铜的价值。价值的单位为阿斯,意为1磅重量的铜;而“ex-pend”(用钱)这个字的原意则为称取。约公元前338年,由国家发行一种铜币,上面常刻着牛、羊、猪的像,所以称为“pecunia”(pecus为“牲口”)。第一次布匿战争期间,据普林尼说:“共和国无法满足需要,只好把一个阿斯减为两盎司的铜,靠着这个计划,节省了5/6的成本,公债便因此而得到清偿。”到公元前202年,再降低为一盎司。公元前87年,为筹集“社会战争”(Social War)经费,再减为半盎司。公元前269年,曾铸造两种银币:1第纳瑞斯(denarius)等于10个阿斯的铜币,也相当于后期贬值的大希腊形式的雅典银币(Athenian drachma);而1塞斯特斯(sestertius)则代表2.5个阿斯,或为1第纳瑞斯的1/4。公元前217年,第一次出现三种罗马金币,称为奥瑞(aurei),其价值分别等于20、40、60个塞斯特斯。但是,那时候贵重金属很少,因此,其购买力要比今天大几倍。且不管尼禄以前的物价波动,把罗马的各种货币与1942年的美元的实际价值相比,大致估定为1阿斯等于6美分、1塞斯特斯等于1.5角、1第纳瑞斯等于6角,1塔伦(6000第纳瑞斯)等于3600美元。
这种有信誉的货币发行,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及运用。古老的罗马人以寺庙作为他们的银行。而罗马这个国家直至末年,还是把建筑坚固的神庙作为公款的储藏所,其所依据的理论可能是宗教的顾忌或可使盗贼胆寒。放款是很古老的一种营业,因为《十二铜表法》曾禁止年息高于8.33%。法定的利率曾一再降低,公元前347年降为5%,公元前342年竟降至0,可是,这种亚里士多德学派的禁令很容易逃避,因此,实际的最低利息平均为12%。高利贷(高于12%)很盛行,而债务人或宣告破产,或通过立法机构以解救其累积的债务。公元前252年,政府采用一种很新式的解救方法:把借款人所提出的保证偿付的抵押品接管过来,一方面又劝告接受抵押品者降低利率。邻近广场有一条街,变成了银行区,经营放款与货币兑换业的商号林立。为筹措工商企业或航务的经费,可以土地、农作物、有价证书及政府契约为担保,向那些商号借钱。他们以联合贷款代替工业保险,不由一个银行家去单独冒险,而是由几家联合起来提供资金。股份制公司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履行依监察官命令而发出的政府合约。他们收集资金的方法,是用小额股份(partes或particulae)的方式,向人民售卖股票或公债。这种参与公共或国家企业的人们,被称为“公众”(publicans),他们的公司在第二次布匿战争时,为陆海军提供补给及运输物资,曾作出巨大贡献——也不完全没有欺骗政府的企图。担任这些企业的指导者,大部分是商人,只有一小部分是自由人。还有一种称为商人(negotiatores)的人,是拿自己的基金来经营的,但政府的事业皆不由他们经手。
工业操持在独立的手工艺人手中,他们在各自的商号中工作。他们当中大多数都是自由人,已获自由与未获自由的奴隶比例与日俱增。劳工的差别很大,其产品销往市场,不是直接供应各个主顾。奴隶们的竞争,降低了自由工人的工资,从而使住在贫民区的最下层阶级生活更苦。在这些工人中,罢工是不可行的,也很罕见,但是,奴隶们常常起来反抗。公元前139年的所谓“第一次奴隶战争”(First Servile War),实际并非第一次。当大众的不满情绪激烈时,就必须找出一些理由来发动战争,从而使普遍就业。滥发贬值的货币,转移人民的愤怒到外国仇人身上;赢得战争,则敌方的土地可以解救罗马人民;不幸而败亡,则其怒气已被敌人接收去了。自由工人各有工会或基尔特(guilds,拉丁文称collegia),但是,这种组织很少关心工人们的工资、时间及工作环境。传说创建这种组织或使其合法的人是努马国王。不管怎样,公元前7世纪,已有了笛手、金匠、铜匠、漂布工人、鞋匠、陶工、染工及木匠的组织。在上古世界中,最普遍的是演员与音乐家的联合协会,二者合称为“酒神艺术家”(Dionysian Artists)。到公元前2世纪,我们又发现厨师、皮革工人、建筑工人、青铜合金工人、铁匠、绳索工人及织工的基尔特。这些组织很可能也与其他基尔特一样古老。这些工会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社交的愉快,其中有许多同时又是互惠社会,以支付会员的丧葬费用。
国家不但要管制基尔特,罗马的经济生活有许多方面都要管制。矿业及其他政府特许或合约发包的企业,其经营皆受国家的监督。国家自外进口粮食以发给贫民或所有申请者,只收微薄的价格,借以平息平民阶级的激愤。国家对各种专利者课以罚金,又因专卖盐者提高盐价,超过工人阶级的购买力,于是使盐业国有化,从而结束了盐的专利。其商业政策是自由的:自从征服迦太基后,西地中海对所有商业开放,它所保护的乌提卡及稍后保护的得洛斯岛皆以各地作为自由港,允许货物免费进出。不过也有很多次,禁止输出武器、铁、酒、油或谷物。它也定下关税,绝大多数输入罗马的产品一般课以2.5%的税,后来又把这种温和的关税扩大到其他城市。直到公元前147年,整个意大利国家还征收财产税(tributum)。总而言之,其财政收入是适度的,也像其他文明国家一样,财政的主要用途是战争。
罗马城
借着税收、战利品、赔款及自外涌进的人口,到公元前202年,罗马已成为整个地中海地区最重要的城市之一。公元前234年的人口调查显示,有27.0715万市民——自由的成年男性。大战期间,人口大减,其后复增。公元前189年,人口为25.8318万,公元前147年,人口为32.2万。据估计,公元前189年,这个城邦国家的总人数约有110万,其中可能有27万人住在罗马城内。卢比肯河以南的意大利约有500万居民。移民包括被征服国的人民、外国移民及被解放的和被授予公民权的奴隶。到尼禄时代,罗马的人口一半是本地人,另一半则无所不包。
两个主要的十字街把罗马城区分成几个区,每个区各有行政官吏和守护神。各区交界处,重要者建有小教堂,次重者则竖有交叉处之神(Lares Compitales)的神像——这一风俗迄今还可以在意大利看到。大多数街道都是土路,有些则铺上取自河床的小圆石,和今天地中海的许多城市一样。约公元前174年,监察官开始将熔岩块铺上主要大道的路面。公元前312年,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建造了第一条水道,把活水引入城内。在此以前,城内完全依靠泉水、井水及台伯河的浑水为生。有了从储水池管导进来的水,贵族们开始每星期洗澡一次以上。击败汉尼拔之后不久,元老院便开办了第一个市营浴室。不知何时所建的那条大排水道,由罗马或埃特鲁斯坎工程师所建,其巨石筑成的大拱门,可容一辆满载干草的马车通行。此外,还加建了好些较小的排水沟,以排放罗马四周及侵入罗马城的潮水。城中的垃圾及雨水,从街边的渠沟流往下水道,最后流入台伯河——该河的污染,是罗马人的永恒问题。
此城的点缀,差不多只以寺院为限。房屋全依照前面说过的埃特鲁斯坎人的朴素式样,唯一例外就是外部用砖墙或泥灰墙,还有增进识字能力的标志,墙上常被涂鸦弄污,所写的东西,严格地说都只是流浪人所作的诗或散文。寺庙都是用木材建筑的,加上赤褐土的覆盖和一些装饰物,全是仿照埃特鲁斯坎人的式样。奉祀朱庇特、朱诺、密涅瓦三神的一个神庙,是建在卡皮托利诺山上;狄安娜神寺则在阿文蒂诺山上;在公元前201年以前,除此二寺之外,还有朱诺、马尔斯、雅努斯、维纳斯、胜利、幸运与财富、希望等诸神之寺。公元前303年,画家法比乌斯在卡皮托利诺山上的健康神寺中,绘制了一些壁画,在他的氏族之上加上一个毕克托的姓。在罗马的希腊雕塑家们,为罗马诸神及英雄们制作了好些赤褐土像、大理石像及铜像。公元前293年,他们在朱庇特神殿上树立了一个巨大的朱庇特神铜像,远在20英里外的阿尔邦山上都能看见。约在公元前269年,营造司建了一个女狼铜像,稍后,又有些艺术家在其上面加了罗慕路斯、雷穆斯兄弟二人的像。我们不知道这是否是西塞罗描绘的群体,或是其中之一与现存的《首都之狼》(Wolf of the Capital)为同一作品。但无论如何,这个铜像使我们获得了一个最高级的杰作,毫无生机的金属使每一块肌肉和神经都活现了。
贵族们通过绘画与雕像庆祝胜利,并荣耀家世。一般地,人们则以音乐、跳舞、喜剧和运动比赛自娱。意大利各道路上及家中,都被独唱或合唱的歌声萦绕着;男人在酒会中歌唱,男孩与女孩们在宗教行列中唱赞美诗;新娘与新郎被赞美歌护送着;葬礼上也是歌声不绝。笛子是最受大众欢迎的乐器,七弦琴也有很多爱好者,它变成了抒情的最好伴侣。当大假期(great holidays)到来的时候,罗马人群集于大竞技场或露天运动场上,在阳光之下活跃,而那些被雇的人、俘虏、罪人或奴隶,则在奔跑跳跃,或者最好的是相斗至死,以娱观众。有两个大大竞技场:一个叫大竞技场(Circus Maximus),据说由第一个塔奎尼乌斯王所建;另一个叫弗拉米纽斯竞技场(Circus Flaminius),公元前221年所建。这两个竞技场是免费的,所有自由人,不分男女,只要能及时进去,找到座位就行。剧场的开支最初由国家负担,稍后则由营造司的官吏们自己掏腰包;到共和国后期,则常由执政官候选人出钱。由于费用不断增加,到了最后,事实上它已变成贫民求官的障碍了。
在罗马的壮观活动中,最上流的当是一位战胜将军的正式凯旋(triumph)。足以当此荣耀的将军,必须赢得杀敌5000以上的战役。运气不好的将军,所赢战役没有消灭那么多敌人时,则只能接受一次群众欢呼——没有公牛为其庆祝,只用一只羊代替。凯旋式的欢呼行列在城外编成,将军和他的军队到达这个群众行列前,必须放下武器,接着便通过一个凯旋拱门入城——这种凯旋拱门后来已成1000个纪念碑的式样了。凯旋行列的进行,以喇叭手领先;在其后面,是代表攻占城市的塔或游行车,以及表示胜利者功绩的种种图画;再往后是满载金银、艺术品及其他战利品的马车,隆隆地前行。在马赛勒斯的凯旋中,最令人难忘的是所盗取的锡拉库萨雕像(公元前212年)。阿菲利加·西庇阿于公元前207年凯旋时,展示了1.4万磅银子;公元前202年第二次凯旋时,又展示了12.3万磅银子;前者得自西班牙,后者得自迦太基。继此之后,有70头白色公牛跟着,像哲学家那么悠然自得地走向死亡;其次是所俘敌人的头目们;再次是持棒清道的小吏们、竖琴乐队、奏笛队及持香的人群;其后是乘坐在一辆华丽战车上的将军本人,他身穿紫袍,头戴金冠,拿着一根象牙杖、一根作为胜利象征的桂树枝,佩戴一个霍韦神(朱庇特)的徽章。可能还有他的孩子们,与他同乘一辆战车。战车两旁骑马的是他的亲属们,后面则跟着他的随从人员。最后跟进的是士兵们,有些人携带着他们所得的奖品,每人都戴着帽子,有些人赞美其长官,有些人则嘲笑其长官。因为这是不可侵犯的一种传统,在这短短的仪式中,军中之言,百无禁忌,借以提醒胜利者勿为赞美所误,以致败亡。这位将军来到朱庇特神庙,进入朱庇特、朱诺、密涅瓦三神之庙,脚踏神像之足,献上牺牲的动物,通常还要下令杀死所俘的首领,作为特别感谢。这是特为鼓励军事野心及酬劳军事努力而巧妙设计的一项庆祝仪式,因为男人的虚荣只对饥饿与爱情让步。
身后事
战争在罗马人的生活中最富戏剧色彩,然而在罗马历史的篇幅中,战争却不是那么引人注目的角色。更令我们注意的,或许还是以其家庭及家室为中心的“他”的存在。当他年老时,对于扰攘世界的每日新闻,已是无动于衷。在他余生中的大事,不再是政治或战争,他所关心的是儿孙的生育与结婚的酒会,所忧虑的则是死亡。
罗马的老年人,并没有各个时代中常使人生黑暗的被遗弃的孤寂。青年照顾老人的责任绝不成问题,老人至死为止,凡事皆由他首先考虑,并保有最后权利。在他死后,只要还有一个男性后裔存在,他的坟墓就一定有人祭拜。葬礼也像婚礼一样,是经过周详准备的。葬礼行列以雇用的一队哀泣的妇女领先,她们有组织地歇斯底里,曾被《十二铜表法》禁止,不许她们撕断自己的头发;接着是笛手队,其人数被类似希腊《梭伦法》(Solonic Law)限定为十人;其次是舞蹈者,其中有一人扮演死者,跟在其后的是组成奇怪行列的演员们,他们佩戴着死者祖先的面具或蜡像,那祖先是做过官的;其次是死者的尸体,载在像凯旋车那么华丽的车上,穿着他平生最高官阶的华美礼服,舒适地躺在棺椁中,上覆紫色而绣金的床单,四周放着他所杀敌人的武器与披甲。棺车后面是死者的儿子,皆穿黑衣,戴面罩,女儿则不戴面罩;再后面是他的亲戚、族人、朋友、食客及自由人。葬礼行列在广场停下来,其一子或一个亲属宣读一篇颂词。即使仅仅为了那么一次葬礼,人生也不虚此行了。
在最初几百年中,罗马的死人是火葬的。这时,一般用埋葬,虽然仍有一些顽固的保守派人士宁愿火葬。无论在哪一种情形之下,其遗体或骨灰皆葬于一个坟墓中,那坟墓就变成了祭坛,其虔敬的子孙定期前往献花或一些食物。罗马也像希腊及远东一样,借着祖先的崇拜,相信其灵魂依然活着并监视着子孙,从而使道德和社会得到安定。在大希腊化的罗马神话中,如果死者是伟大善良的,那么他将前往伊利西亚之野(Eysian Fields)或福岛(the Islands of the Blessed)。但是,几乎每个人死后都要降到地下,进入奥尔库斯(Orcus)与普鲁托的阴森冥国。普鲁托是罗马型的希腊冥界之王哈得斯,用木槌为武器把死者的灵魂打昏。奥尔库斯是一个妖怪,它把已被打昏的尸体吃掉。因为普鲁托是地下诸神中最受赞扬的一个,又因土地是财富的最后来源,且常靠其积聚粮食与货物而繁荣,所以他又被视为富人及财阀之神而受人崇拜。他的妻子珀尔塞福涅,是锡里斯迷失的女儿,也被奉为谷物发芽的女神。有时,罗马神话中的地狱,被想象为一个惩罚的地方,但大多数时候,皆被描写为人死后模糊影子的居所。那些影子受过奖惩之后,已经无法分辨彼此,平等地忍受着永恒黑暗及无名之苦。卢奇安说:“在彼处,人们终于找到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