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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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八大王”

在温州、浙江乃至中国的改革开放40年历程中,“八大王事件”不得不提。“八大王”是市场经济风口浪尖上勇敢的搏击者,也是随时可能被时代浪潮吞没的冒险者。从一开始,他们的命运就与改革开放紧密相连。

“八大王”的创业经历是温州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而“温州模式”又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缩影。在中国崛起的特定历史进程中,温州人敢于拼搏的奋斗精神影响深远,其后“温州炒房团”投机色彩浓厚的经商之道也饱受争议。是非曲直,恐怕需要时间给出答案。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温州市乐清县(现乐清市)柳市镇流通领域出现一批经商户,其中最活跃的八位经营大户被人称为“八大王”:“五金大王”胡金林、“螺丝大王”刘大源、“目录大王”叶建华、“矿灯大王”程步清、“线圈大王”郑祥青、“旧货大王”王迈仟、“合同大王”李方平和“机电大王”郑元忠。《激荡三十年:中国企业1978—2008》(上),吴晓波,北京:中信出版社,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这群民间创业者头脑灵活,胆识过人,在改革开放之前就悄悄从事商业活动,成为富甲一方的有钱人。

其中,胡金林是“八大王”之首,也是当年柳市镇的“首富”。若在柳市镇寻购五金配件,人们都会说:“找金林。”胡金林1974年初中毕业后开始做生意,一年后靠经营电器给家里盖起楼房,还攒下了5万元现金。1981年,胡金林的“向阳五金电器门市部”营业额达到120万元,他一年能赚几十万元,而当时全国人均月收入只有三四十元。

就在胡金林“狂奔”致富的时候,商业环境正在发生变化。1982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公布《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对虽然没有严重破坏经济,但确实扰乱城乡市场管理、妨害国家物资购销和损害城乡人员利益的人,也要依法查处。

中央下达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决定后,浙江省把温州市列入重点,乐清县被划作温州市的重点,而柳市镇成为乐清县的重点。温州市乐清县柳市镇是温州民营经济的发源地。1981年柳市镇有300家生产低压电器的家庭作坊,“家家开工厂,户户听机声”;还有10万多名乐清籍推销员活跃在全国各地,这些人都是“投机倒把罪”针对的重点打击对象。

1982年1月,胡金林第一个被叫到乐清县驻柳市镇工作组谈话。工作组问他怎样做生意,是否老实交税,问询者的态度比较和气。第二天早上,胡金林主动背着装有6万元现金的皮袋找到工作组,补缴了17个月的税款。

1982年7月,某日黄昏时分,镇干部骑自行车到胡金林家门口,悄声告诉他:“不行啦,要下大雨啦!”话音未落便迅速离去。胡金林感觉大祸临头,赶忙回屋拿出抽屉里早已准备的500斤粮票、2000元现金和各种证件,还来不及告诉妻子就仓皇出逃。当天晚上12点,警车呼啸而至,实施抓捕。胡金林躲过一劫,这一年他才25岁。他后来才听说,当时乐清内定枪毙10个典型,有强奸犯、抢劫犯,他是“投机倒把罪”的典型。除他逃命之外,其余9个全部被枪毙。

1985年1月,不少因经济犯罪被判刑的人已获平反,胡金林认为风头过去,悄悄回乡,却在当天晚上就被逮捕。第二天,乐清县广播站宣布:“全国经济要犯、‘八大王’之首胡金林抓获归案。”胡金林被关在重刑犯单间,他做好了被判重罪甚至被枪毙的准备,已彻底绝望。没想到,66天后,他被无罪释放,并获得平反。

与胡金林一样,其他七位“大王”也“在劫难逃”。1982年5月20日,浙江省工作组进驻柳市镇,悲剧拉开序幕。

最早被抓的是“矿灯大王”程步清,他也是其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当时只有22岁。1982年的一天,程步清游泳回家后,被省委组织部叫到旅馆谈话。家人到第二天还不见他的踪影,心急如焚,好心人劝他父亲赶快逃走,免受牵连。几天之后,县里举行公审大会,程步清以“投机倒把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在监狱里度过10个月之后,他被无罪释放。

“目录大王”叶建华是公认的老实人,以至于全柳市镇的居民都认为:像他这样的人都被认定犯“投机倒把罪”,看来“八大王”是被冤枉的。1982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叶建华在家给大儿子洗脚,却被带到旅馆谈话。他进门后就被一副冰冷的手铐限制了自由,然后在废弃仓库被关了42天,又被羁押至看守所。30多天后,乐清法院在柳市小学公开宣判:叶建华给柳市电器拍照成册,违反书刊管理规定,但未构成“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1984年4月,叶建华被平反释放。《叶建华:我只想让家人过得好点》,王君权,《钱江晚报》,2013年11月28日。

判刑最重的是“旧货大王”王迈仟,其结局也最凄凉。王迈仟经营一家收购、修理废旧电器的小作坊,凭技术及勤劳致富。他在产品上注明“乐清制造”之后,以低于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售,却以“投机倒把罪”被捕。当时关于“投机倒把罪”并没有司法解释,王迈仟的“罪行”又不符合国务院文件规定中“投机倒把”的12种表现。1982年9月,法院宣判,王迈仟的罪行在“国务院文件中第12种表现最后的‘等’字之中”,判其有期徒刑七年。一年后,王迈仟被无罪释放,但3万元“暴利”不再退还。1995年,王迈仟因患肝癌去世,时年50岁。

“机电大王”郑元忠是仅次于胡金林的“柳市第二富”,他开了几间电器工厂,年产值过百万元,家里盖起一栋贴着马赛克瓷砖的三层小洋楼,他每天骑着当时还是稀罕物的摩托车上下班。1982年6月17日,郑元忠被柳市镇工商所审查已有29天,他对“投机倒把”的指控拒不认罪,趁审查人员不备逃跑回家,带着七八千元现金从水路连夜出走。此后他一直顶着“全国通缉犯”的帽子在外逃亡,直到1983年10月20日夜晚潜回家中,却在5天后被抓获,身绑麻绳游街示众,与重刑犯一起被关押在看守所。1984年3月27日,郑元忠被无罪释放。

“合同大王”李方平的住宅更豪华,一幢有围墙、铁门、庭院的四层别墅将他的财富和实力显露无遗,这也是他被限制自由最主要的原因。1982年,县里派工作组前来调查取证,工作人员每天围着别墅转圈、观察、拍照:“将军也没有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李方平被关押起来接受调查、谈话,度日如年,四个月后被释放回家,原先要缴纳的4000元罚款也未被追究。

“线圈大王”郑祥青被抓的理由与李方平一样。他家盖有一栋带围墙、铁门、庭院的三层楼房,工作组理直气壮地断言:“这户人家不搞资本主义,能有钱盖这样的楼吗?”1982年,郑祥青因“投机倒把罪”被捕,主动退赔17000元之后,羁押6天就被释放。

“螺丝大王”刘大源是仅有的“漏网之鱼”。郑祥青遭抓捕让刘大源深受触动:“我家的楼比他的高,资产比他的多,我怎能不逃?”1982年夏天的一个早晨,刘大源穿着背心短裤走在街上,回头时猛然发现被两人跟踪,他连忙钻进供销社,找机会拐进小巷回家。他带着7万多元,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跳上机动小木船跑到乐清,三天后远走外乡。漂泊将近2个月后,他悄悄回家,又被迫外逃9个月,直到大年三十才敢回家和家人团圆。刘大源因“投机倒把”“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被通缉,三年间如过街老鼠仓皇躲避,穷困潦倒时甚至翻垃圾箱找东西吃,再次回乡已瘦得不成人形,亲朋好友竟不敢相认。东躲西藏的他,成为唯一没有坐牢的“大王”。

1984年4月,“八大王”全部被平反释放。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权威媒体称这次事件为“历史上的大玩笑”“法律上的大玩笑”。政策回暖,春风又来,温州的民营经济又活跃起来,柳市镇恢复生机。1984年6月,柳市镇低压电器门市部剧增到1000多家,从业者超过5万人。

从1984年开始,温州走上以“小商品、大市场;小规模、大协作;小机器、大动力;小能人,大气魄”为主线的发展道路,民营企业蓬勃兴旺。到1985年,温州有80多万农村劳动力摆脱土地的束缚,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家庭工业企业达13.3万家,被称为“中国农民经济史上的创举”。

尽管“八大王”后来都回归平凡生活,即便经商也未再像当年那样深刻地影响时代。可是,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代个体户的代表,他们以身犯险,付出被判刑坐牢的沉重代价,为后来的创业者铺平了道路。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曾感慨道,如果“八大王”不平反,他们这代创业者也没有信心甚至不敢去创业,他们是站在“八大王”的肩膀上成长起来的。“八大王”平反重新激活了温州民营企业的活力,进而使“温州模式”成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面鲜艳的旗帜。

这是一段悲壮而沉重的往事,虽然已过去近40年,人们却从来不敢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