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历史观:天理视域下的历史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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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德气、志气

的确,我们会发现,上面一些材料强调“气强”的层面比较多,如果我们观察其他命题的讨论,会注意到理气互胜、互动、互强的一些论述,这些在修养论上尤其明显。

张载曾经讨论过德、气关系。张载讲:“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其气,性命于德。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气之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正蒙·诚明篇第六》,《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8月,第23页。朱子将这条选入《近思录》当中,对张载的这一说法多有认同。此条讨论的是“德”“气”相胜的关系。张载认为,德有胜不过气的时候,通过修养,则可以达到“德胜气”。对于这一条材料,朱子讨论颇多,而且有自己独特的读法和断句。《语类》中记载了朱子与弟子对这一条的讨论:


用之问:“‘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于气,性命于德。’前日见先生说,以‘性命’之‘命’为听命之‘命’。适见先生旧答潘恭叔书,以‘命’与‘性’字只一般,如言性与命也;所以后面分言‘性天德,命天理’。不知如何?”曰:“也是如此。但‘命’字较轻得些。”僩问:“若将‘性命’作两字看,则‘于气’ ‘于德’字,如何地说得来?则当云‘性命皆由于气,由于德’始得。”曰:“横渠文自如此。”(僩。)

德性若不胜那气禀,则性命只由那气;德性能胜其气,则性命都是那德;两者相为胜负。盖其禀受之初,便如此矣。然亦非是元地头不浑全,只是气禀之偏隔着。故穷理尽性,则善反之功也。“性天德,命天理”,则无不是元来至善之物矣。若使不用修为之功,则虽圣人之才,未必成性。然有圣人之才,则自无不修为之理。(端蒙。)《语类》,第2516页。


在所引前一条语录中,朱子对张载此句的断句做了自己的解释,在朱子看来,“性命”的“命”字不是动词,而是名词,“性命”是言“性与命”。“于气”“于德”才是由于气决定、由于德决定。从所引后一条语录可以看出,朱子是承认横渠讲的“德”与“气”相胜的关系的,认为两者有相为胜负的一面,并且把这一胜负关系直接推到“元地头”,即禀气之初,强调气禀的遮蔽性。紧接着,朱子也承认横渠的讲法,认为通过穷理尽性的功夫,可以实现德胜气。如果我们把德看成人禀得天理的一面,看成人身上的价值属性,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德不胜气”即“气强理弱”,“德胜于气”即“理强气弱”。在这里,朱子再次指出了修为的意义。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禀气使气强过理;通过修养,最终才实现了理强于气。如此,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对于一般人来讲,气强理弱是禀气的原初状态,而理强气弱则是修养的结果。当然,这里朱子并没有指出禀气之前理气的胜负如何,也没有指出修养使理胜气的机制是什么。

与张载所讲“德”“气”关系类似,我们还可以看《孟子》中所讲的“志”“气”关系,以及朱子对这一关系的解释。这两种关系都直接和修养论相关。在孟子看来,“志”代表着内心的方向,具有价值、义理的向度,是作为身体性要素的“气”的统帅。但是,志气之间也存在着互相影响,即“互动”的状况。从《孟子》的语脉看,孟子似乎强调“志强”的一面更多。《集注》在注释孟子的这一思想时言:


若论其极,则志固心之所之,而为气之将帅;然气亦人之所以充满于身,而为志之卒徒者也。故志固为至极,而气即次之。人固当敬守其志,然亦不可不致养其气。盖其内外本末,交相培养。此则孟子之心所以未尝必其不动,而自然不动之大略也。……孟子言志之所向专一,则气固从之;然气之所在专一,则志亦反为之动。如人颠踬趋走,则气专在是而反动其心焉。所以既持其志,而又必无暴其气也。程子曰:“志动气者什九,气动志者什一。”《四书章句集注》,第230—231页。


朱子详尽地解释了孟子的“志气”关系,也承认孟子关于志气的一般讲法,并引程子,以比例的形式,突出了“志强”的一面。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朱子特别突出了养气这一功夫的不可缺失。朱子指出“志”要达到极致,气才会跟从志,要做到志的专一。相反,志反而会受到气的影响,为气所动。《或问》《语类》基本上沿着这一思路进行阐释。这些对志气关系的强调似乎可以看成朱子对“理强气弱”的突出,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朱子那里,这种“强”不是无条件的,必须经过一定的修养功夫才能实现。与前论德气关系一样,朱子都强调了修养的功效和必要性。

与志气关系讨论相承而又略有所区别的,是朱子关于“道义”与“浩然之气”的讨论。在注释浩然之气“配义与道”时,朱子一方面强调浩然之气由集义所生;而另一方面也强调,“若无此气,则其一时所为虽未必不出于道义,然其体有所不充,则亦不免于疑惧,而不足以有为矣”《四书章句集注》,第233页。,指出道义如果没有浩然之气的配合,则会在行动中缺乏行动力。《或问》中也讲:“义与道也,又因是气而后得以行焉。”《四书或问》,第934页。这些都强调气在价值实现上的意义。《语类》有些表达似乎又强化了“浩然之气”的作用,如:


曰:“道义是虚底物,本自孤单;得这气帖起来,便自张主无所不达。如今人非不为善,亦有合于道义者。若无此气,便只是一个衰底人。……”《语类》,第1245页。


此处,道义是虚底物,当指理无情义、计度、躁动的一面,即理不具备直接的实践动能,而气反是,具有活动的能力。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上,道义需要具有实践能力的浩然之气配合,才能得以实现,否则终究完成不了相关的道德实践。我们看到,在道义与浩然之气的关系中,朱子一面强调浩然之气由集义所生(如是则理强),另一面也强调了浩然之气在具体实践上对理的巨大实现意义(如是则气亦强)。在这一对关系中,理气的相互关系并不像我们前文论述的那样“非此即彼”,气的强对于价值来说不仅仅是消极的影响,反而具有积极的向度,支撑了没有具体实践力的理的实现。气在行动力上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出来。“德气”和“志气”两种关系所关涉的命题,尤其是其在修养论上对“气强理弱”的反应,也提示着我们这样一点内容,即,朱子思想当中“天理”“人欲”相胜的类似表述也可以纳入“理气强弱”的论述,因为人欲在朱子看来,直接和气质有关。朱子对天理、人欲交互胜负的叙述很多,但大多数情况下,朱子把之作为需要进行修养的前提进行叙述。对于天理、人欲的交互胜负,本书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