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社会为什么会发生变迁?
与社会靠什么维系这个问题一样,关于社会变迁原因的解释,在社会学理论中同样存在着结构功能论和冲突理论两种对立的观点。
由于帕森斯的结构功能论将社会理解为一个各部分互相依存的系统,强调功能协调和系统所有要素之间的和谐平衡,因而被批评为忽视社会变迁,也无法解释社会变迁。但帕森斯认为,在结构功能论的理论架构之内,社会变迁还是可以发生的。正因为系统是由互相依存的部分组成的,因而当一个部分发生变化时,一定会引起其他部分的变化,甚至改变整个系统,造成一种暂时的失衡状态。而引起某一部分变化的因素,帕森斯认为,可能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来源于系统外部,比如来自其他社会的某种价值观或经济等压力,二是发生于系统内部,如内部成员的异常行为等。不过,帕森斯认为,系统中的各部分对于变化最终一定会适应,从而该系统最终重新建立起新的协调平衡状态。
总体上,结构功能论将社会的稳定、均衡、和谐看作常态,而变迁则是非常态。与此相反,冲突理论则将社会的稳定、均衡、和谐看作是暂时的,而冲突、变迁、紧张则是常态。如被称为辩证冲突论者的达伦多夫就认为:第一,每一个社会每时每刻都经历着变迁,社会变迁是普遍存在的;第二,每个社会每时每刻都表现出不一致和冲突,社会冲突是普遍存在的,并且是推动社会变迁的根本力量;第三,社会中每一个要素都对社会分解和变迁发挥作用;第四,每一个社会都是以其中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压制来维持暂时的稳定。
社会冲突理论,特别是达伦多夫的理论,一般被认为源自马克思的思想。不过,在马克思这里,冲突,特别是阶级斗争,固然被认为是推动社会变迁或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但是,最根本的动力,则是被马克思认为是最主动、最活跃的因素的生产力的发展。就此而言,在推动社会变迁的根本因素的看法上,马克思和今天那些强调科学技术因素的人们并没有根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