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的传播学探索
农村社区是农村居民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实施的主要平台。作为农村家庭管理的延伸和国家政策落实的载体,农村社区在结构上承上启下,在功能上整合着农村社会最广泛的力量,因而成为“国”与“家”之间解决农村问题最适当的场域。
农村社区化服务是指在政府支持下,以农村居民需求为中心,以居民广泛参与为核心,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就近和最大程度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目标,通过社区整合、公共资源配置,对农村公共服务进行决策、生产、监督、评估的活动、过程和模式。农村社区化服务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和管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将成为农村社区的重要职责。而要切实实现农村社区化服务,完善的服务体系就成为农村社区服务发展的必需项。该体系不仅要能够满足农村社区内居民生产、生活发展的共同需求,还要能够促进社区整体的发展,关照后代的长远利益。
然而,目前我国的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还不是很完善,社区服务供给不足、结构失衡、供给效率低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当下的社区服务往往难以满足农村居民愈加多样化的需求。调查显示,资金瓶颈、社区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是当下农村社区化服务建设存在的首要问题;自上而下的供给需求体制、供给结构及供给方式的不合理是农村社区化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劳动力迁移、市场主体作用未能发挥、农村居民民主意识薄弱,则是影响农村社区化服务建设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面对以上问题,完善现有农村社区服务、建设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就成为当下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新农村建设战略为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机遇。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观点指导下,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支持。当巨大的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时,社区理应成为承接国家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2008年1月,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又指出农村社区建设的双重目标: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新型的农村社区社会共同体。大量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此,如何把握机遇,探索以农村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的社区化服务模式,真正实现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创新,是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针对农村社区化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社区服务的作用与意义探讨,主要强调社会转型带来的诸多农村社会问题急需农村社区化服务加以解决;对于农村社区化服务的相关对策研究,学者分别从经济、权力以及村民需求等方面针对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的实现提出了一些对策;对于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相关研究,治理、善治、社区组织机制是最为主要的视角。不难看到,社会学、公共管理学视角的研究占了绝大多数,而与农村社区在本质上有着亲缘关系的传播学视角却相对被忽视。
传播(communication)与社区(community)在英文中有着共同的词根,这绝非偶然。社区作为由地缘关系和社会关系构成的共同体,要想产生和传承,就必须有传播的存在,农村社区更是如此。相较于已经步入陌生人社会的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对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的依赖度更高,大众媒介、新媒体的介入则给农村社区带来了更多复杂的影响因素。邻里互助、日常服务都需要借由不同形式的传播完成,村民对各类服务信息的获取及服务观念的转变也都与传播紧密相关。因此,农村社区化服务要真正落地、社区化服务体系要切实建设,必然要考虑到传播的因素,对农村居民“社区传播”的关注,理应成为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重点。
当前从传播学视角出发对农村社区、社区服务进行考察的研究仍然相对较少,已有的研究则局限于对农村社区内的信息传播方式进行描述;并且受制于传播学主流的研究框架,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是目前研究的主要类目。除此之外,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则在于,尚未有研究意识到对于农村社区研究而言传播学视角的真正价值,即以富有生命的动态传播为基础,研究能够将农村社区作为充满“人”的生产性空间进行考察,而不再仅仅是作为物的无机对象。这意味着,传播学视角的研究需要对包括农村社区、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等概念进行批判性再审视,进而从活生生的“人”而非作为客观对象的“物”出发,找到农村社区服务化体系发展中的真正矛盾和与现实发展条件及各方利益相关问题的解决之道。
一、“农村社区”:基于空间生产理论的再审视
关于“农村社区”,学界和政府部门有着不同的认知,总体而言,学界的(农村)社区研究起步更早,理论积累也更加丰富。自滕尼斯提出“社区”的概念后,社区在学术界一般被界定为与“社会”相对的概念,它基于血缘、亲缘关系而形成,是一种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并且持久而生机勃勃。之后,涂尔干关于“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的区分,韦伯关于“传统性统治”与“合法性统治”的分类,实际上都强调了与滕尼斯相似的内涵——社区是一种与现代社会不同的地域生活共同体,它包含着更强的联系。不过,这种简单的二分法显然不符合社会发展实际,不少学者对之提出了质疑,并强调“传统—现代”“乡村—城市”“社区—社会”并不是三组对立的概念,而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我们研究的关键是“要对这个趋势中的具体过程做出分析”。
农村社区显然更接近“社区”的原始概念,它往往包括一定的礼治秩序和由各种私人联系构成的关系网络,是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自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始,我国学者已经开始对农村社区进行研究,其中最为著名的即是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和《乡土中国》。《江村经济》中,费孝通通过对江村消费、生产、分配等内容的考察,力图说明江村这一经济体系和特定地理环境及社区社会结构的关系;《乡土中国》则从乡村社区、文化传承、家族制度等各个方面,对中国农村社会的乡土本色进行了展现,并提出了“差序格局”理论。除费孝通外,吴文藻、梁漱溟、晏阳初等学者也对我国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探索性研究,这些研究尽管面对的情境与今日大为不同,但在关于农村问题更为根本性的认知上,仍然对我们的农村社区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改革开放后,陆学艺、于建嵘、项继权等一批学者,从不同理论和实证角度对转型期中国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研究。项继权认为目前学界对农村社区的界定主要有四种模式:以自然村为社区边界、以行政建制村为社区边界、以血缘关系界定社区边界和以农民生产、生活范围为界定边界。而依照对农村社区的不同界定,当下研究对农村社区建设路径也给出了不同的理解,如罗筱玉强调,农村社区建设要重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主导地位,但也要依靠农村社区内部力量和资源;陈百明则认为农村社区建设要根据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要体现农业现代化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和营建;陈克运认为,农村社区服务需要在村委会领导下,以农村社区村落为依托,开展具有社会福利性的公共服务活动。
我国政府对农村社区的关注始于2003年前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农村社区”的概念,并对农村社区保障、农村社区服务等提出要求。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整地阐述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同年11月,国务院召开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进一步强调要着力建设城市和农村“两个平台”,“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
与此同时,民政部则开始了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2006年7月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民函〔2006〕288号),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十七大报告对城乡社区建设提出新要求,包括以什么样的思想来指导城乡社区建设、为谁建设社区、建设什么样的社区、怎样建设社区、靠谁建设社区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强调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我国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是国家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提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的第三次变革。我们认为,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由地域、人口、文化、组织等基本要素构成,因此对农村社区的关照必然不能仅限于农村这一地域空间。
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政府部门提出“地域共同体”或“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些观点都暗示着,在多数研究中农村社区首先被视作是对象存在的条件,是一种静态的自然事实,由于有了文化和人的活动,农村社区才变为生机勃勃的场域。这一观点包含着如下问题:一是在这些研究中农村社区成为一个较为固定的实体,从中很难看到社区的能动性。随着我国社会的变化,传统农村社会正逐渐成为开放性、流动性、变化性、异质性的社会,将农村社区作为静态实体显然并不合适。二是已有研究多将农村社区仅作为权力的对象、生产的结果,作为一种关系的社区空间及社区空间自身的生产力一直被忽视。
从空间生产理论来看,农村社区本身即是生活的对象,它既是社会发展和人为干预形成的产物,也是一种可以影响、限定其成员生活方式的力量;既是其成员生产出的产品,也是消费的对象。列斐伏尔指出,“不同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定的生产空间,从一个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其中必然伴随着新空间的产生”。对于我国的农村社区而言,几度变迁和发展使其自身意义不断更新,从最初政治意义上对农村社区的填塞,到如今公共管理技术的逐步引入,农村社区的变化已然成为社会关系发展的重要表征,但更重要且亟待我们关注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村社区本身也在生产着权力和关系。
当农村社区不再被视为只具有工具性和媒介性的空间,而成为一种生产性的事实,对之进行考察就注定不能局限于对物的简单描述和讨论;并且,如果只是对农村社会中由礼治秩序和各种私人联系构成的关系网络进行讨论也是不够的,那将回到社会学研究的经典框架。只有将农村社区及其参与者作为一个整体,透视渗透在社区中的微观权力和日常生活旨趣,才能描摹出农村社区内的政治内容与生产实践,进而真正了解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创新的基点。
但是,要从理论走向实践、真正对作为整体的农村社区进行考察,在操作上是相对困难的,这也是为何之前的研究大多只侧重一个方面——或对农村社区内存在的客观现象进行调查,或对农村社区参与者进行跟踪访谈。要解决这一难题,唯有对连接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传播”进行追踪,并将之作为线索,才有可能实现整体性研究。换言之,我们所关注的农村社区,是由传播勾连起来的人的场域,个体流动于社区中通过传播赋予社区以意义,社区也根据自身的空间关系争夺个体以传播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可见,考察社区传播对农村社区的整体性研究而言,不仅可能,而且必须。
二、“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农村治理模式的创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农村基层政府的治理结构经历了村乡政权模式、人民公社模式和乡政村治模式的变迁。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现实负担和国家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的不断加速,使得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一个灵活、高效、廉洁的政府,成为新时期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当下,由侧重执行政府决策的“政府管理”模式向政府与社会力量结合形成网状管理系统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转变,已经成为政府改革的主要方向。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即是在这一政府改革大背景下,针对农村社会现实提出的治理新举措。
从概念上看,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全新复合概念:“农村”是该体系落地的根基,“社区化”是其发挥功能的方式,“服务”意味着该体系关注的核心不再是政府对公共事务自上而下的全权控制,“体系”则说明这是一种内部互相关联、有秩序的系统。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将是依靠信息、资源和目标的共同规划,政府与社会力量相互依存、共同行动、执行政策的系统。对于该体系,政府部门的工作将不再是领导和掌舵,而是需要优化各行动单位间的互动环境,减少目标和策略上的冲突,从而促进联合行动顺利实现。从这个意义上看,“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会是“多中心治理”模式在农村地区落地的有效实践。
不过,从现实层面看,“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实则继承了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面临的许多老问题:农村青壮年向城市流动导致社区空心化、老龄化,农村居民需求多样而资源配置相对有限,以及农村社区资源配置不均等、不合理等,都是农村社区内长久存在、尚未解决并期待能够通过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原有问题、关注现有问题、总结经验并以多中心治理模式为基础进行策略制定,将是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的必经过程。
当前,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农村产业发展转向、城镇化进程加速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几个重要问题。农村产业发展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动力,我国农村产业发展的方向,是由以农业产业为主导向以工业和服务业等第二、三产业为主导转向。农村工业的发展意味着非农经济活动和农村社区空间将发生重大变化,人口的集中和收入的增加将自然促进农村向小城镇发展。但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却面临着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并且城镇化不仅意味着空间的城镇化,也意味着人的城镇化,如何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市民待遇、融入城市生活,是目前农村社区发展、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个被认为最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途径是,加快发展小城镇,实现农村就地城镇化。而这条途径实际上表明,农村社区需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从人口规模到空间布局、从经济发展到管理服务全面升级。这条路径指向的最后结果将是这样一种面貌的农村社区:乡土仍然保留,自然村落依旧存在,但在劳动方式、衣食住行、人文生活等方面,农村社区将与城市别无二致,而勾连这一切的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则将与城市服务接轨。这意味着,农村社区化服务将是实现农村城镇化发展、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力,管理方式的转变不仅将直接促进农村社区空间的变化,还将带来农民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的转变,而后者则包含了城市化精神的核心。
从现有研究来看,学术界针对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视为一种全新的服务管理模式。王健、徐睿、陈艺等认为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是以农村社区为基础承载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是为满足农村居民对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利用社区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的模式。王景新则指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有良好开端,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意义重大。贾先文的博士论文对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进行了系统研究,并认为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研究打破了以往公共服务的“二分法”,引入“社区机制”来配置资源,开创了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新方式。该类研究大多较早,主要强调政府引导、社区自治的功能,关注多方如何利用在(农村)社区这一平台上的共同作用,以满足公众对服务的需求。
二是强调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在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郭荣贵指出,公共服务社区化是以公民社会中的各种志愿性团体为主体,承担起生产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方式。邵峰则将公共服务社区化看作是政府职能的变迁,它将政府过去承担的一些职能剥离出来后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来承担。秦永超对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困境进行了总结,其中提到农村社区志愿服务发展极为缓慢,构建一套较为完备的农村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仍然任重道远,有些农村社区即使开展志愿活动,也只是流于“一次性”的活动形式,活动的内容不丰富,质量不高,使志愿活动变得毫无意义。
三是对已有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李琳以苏州市灵峰社区为例,从城乡一体化视角切入,对该社区的服务体系建设状况进行了描述和概括,并从城乡协调发展、监督管理机制、需求驱动机制、多方参与机制、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筹集渠道等方面,在当下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和建议。张远则对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研究,同样针对实地调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此外,山东诸城市农村社区化服务的相关研究也对当地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呈现。此类研究大多以问题发现和对策提出为模式,现象呈现重于理论探讨,为同类研究提供了横向比较的对象。
总体而言,除早期的探索性理论研究外,关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研究多重视实践,一般都是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社区提出相应问题和对策,深层次理论关怀较少。这与该类研究的政策导向性有很大关联。在研究视角上,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及此三者的交叉学科视角研究较多,其他学科视角相对被忽视。尤其是与社区有着亲缘关系的“传播”,并未进入到研究者的主要视域。对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研究而言,以上问题都制约其创新的实现。
正如在如何理解农村社区中所述,农村社区不应只被视为工具性和媒介性的空间,而应作为生产性整体并以社区传播为线索加以全面理解;同样,尽管从治理视角出发,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也不能仅作为治理对象进行关注——既然农村社区内的问题由传播勾连并需要通过考察社区传播来实现解决,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自然也需要对传播本身加以关注。此外,这里还涉及服务体系内部的传播问题:由于“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各中心在目标、手段、重点上的差异,如何协调系统内部的不同对象,使其各司其职又各尽其用,将是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而传播显然是探讨、应对、解决该问题的核心要素。
“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是政府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新时期解决农村问题的重要平台。之前有研究为该体系的建设和创新提供了诸多参考,而从传播学视角切入对其进行再审视,将有助于呈现一个更加动态的现实。从根本上说,我们关注农村社区、关注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的目的是为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这个意义上,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将不是“治道”,而是“人道”,所以对人的互动传播进行考察,恰是切合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的最适宜方式。
三、“社区传播”: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创新视角
前文已经提到,“传播”对了解农村社区、创新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是我们理解作为整体的农民与农村社区的线索和框架,也是创新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实现新时期农村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社区传播”是以社区为基础的传播,“农村社区传播”自然是以农村社区空间为出发点。但它并不意味着研究对象只局限于农村社区内部,新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对时空的压缩,使得社区传播早已跨越地域边界,成为一种城市与乡村、线上与线下相互交织嵌套的多维传播空间。
农村社区传播可以说是基于农村生活共同体的信息运行系统,它有着自身的规律,但也同更大的社会传播系统相互关联并受之影响。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的过程总是由相关社会主体(即生活于农村社区内的农民)完成的。因此,如何调动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如何处理主体间的矛盾都是新农村建设需要关注的焦点问题。社区传播是处理农村社区内主体间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协调配置农村社区内资源的主要方式。没有社区传播勾连的农村社区空间,将只是一个空的区域,所以关注社区传播在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实则是实践使然。
然而,当下专门针对农村社区传播的系统研究仍然较少,对新媒体在农村地区渗透与影响的研究更是匮乏。目前关于农村“社区传播”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合作组织、村内意见领袖、农民大众传媒接触情况以及农民工进城前后的种种表现等方面。近年来,由于农村传播学整体视野的逐步开阔,过去主要集中在大众传播领域、受众调查层面的传播研究,逐渐向人际传播、社群文化扩展;学科视角上,传播学也吸收了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等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在跨学科的基础上不断对农村传播问题进行深入挖掘。不过,同农村社区的当下现实相比,社区传播显然仍有着较大的研究空间。
具体而言,当前关于农村社区的传播研究大致围绕以下三个核心议题展开。
其一,聚焦于农村社区内居民的媒介接触使用情况。该类研究以问卷调查为主,部分辅以深度访谈,主要关心某一具体问题下农村社区内居民的媒介使用结构与使用原因,在总体思维上表现出量化的趋势。多数早期的农村社区传播研究均属于此类,如《经济信息在苏南农村的传播现状调查研究》即是其中的代表,尽管该研究并未强调社区因素,但其调查和分析单位实际上已被设定为农村社区。当下的此类研究则更趋向于将代表性个案囊括其中,王丽萍、徐如明、尹伟先在《基督教在农村社区传播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中,就在研究中对10个个案进行了深度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及了农村基督教信徒年轻化与信教实用主义因素弱化间的关系。
其二,聚焦于农村社区内的某一具体问题,关注传播在其间的作用。该类研究往往使用访谈、观察等方法,并不追求研究对象的统计代表性,在总体思维上表现出质化的取向。在《社区传播与乡土社群文化建构》中,研究以某农村社区内的健身舞活动为个案,从集体记忆、情感说服、精英动员及收编合作等层面,对健身舞的传播情境、过程及效果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当前乡村社群文化的发展对重塑乡村文化认同所产生的作用与意义。《村庄里的闲话》则力图透过闲话现象来探究闲话对农村社区内居民的意义,讨论了闲话在其生活世界里履行的功能,闲话中所包含和运作的权力等问题。
其三,关于农村社区传播的综合理论和对策探讨。该类研究一般从某一特定社区出发,关注该社区的方方面面,并试图建构农村社区传播的综合机制。《桂村社会传播网络研究》即采用以传播民族志为主的多种方法对“桂村”个案进行了考察,研究试图对乡村社会的人际传播网络、组织传播网络、大众传播网络和新媒介传播网络予以“全景”展示,并讨论不同类型的乡村传播网络的功能,探究传播与乡村社会发展的关系。类似的研究多出现在硕博论文中,实际上相较于理论建构,该类研究的主要贡献更多的是在于,其试图从传播学视角入手讨论农村社区发展的学术写照。
综合以上,当前关于农村社区的传播研究可以归结为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受制于传播学主流研究范式,传播研究框架仍有待突破。目前的农村社区传播研究,在模式上习惯于采用传播传递观的思维,往往只对传播者、受传者、传播渠道、传播内容和传播效果几个方面进行关注。即便是综合性研究,也多以大众传播、组织传播、人际传播这一划分方式,逐一对农村社区内的传播现象进行概括和介绍,而事实上,很多传播现象难以归入某一类。这就使得在研究中,研究对象常常不得不为适应研究框架而改变其原本面貌。
其次,研究的整体面貌仍较为单调,现象描述多,理论贡献少。研究碎片化是当下农村社区传播研究的另一个突出特点,就单个研究而言本身并无太大问题,但不断增多的农村社区个案和详细的社区调查并没有带来真正的中层理论,于是整体的农村社区传播研究就显得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与之相关的问题则是,由现象带来的问题,及由问题引起的对策也往往在同一层面同义反复。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信息技术实践在世界各国的农村社区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农村社区传播包含着农村社区空间、农民和信息技术三方面内容,其中社区空间是传播的出发点,农民是社区传播的根本动力,信息技术则是社区传播的基本保障。如何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农村社区建设的各个层面,已在美国、韩国、印度等国家的农村地区有了多年的实践。如美国部分地区采用了基于远程医疗系统的数字化重症监护室系统,用来缓解乡村医生短缺的现状;韩国则由政府自治部和地方政府拨款出资,建设“信息化示范村”,从而以信息技术推动农村社区整体发展。
印度受制于发展中国家的国情限制(难以保证一般农民都能购买电脑并支付上网费用),创造了一种叫“e-Choupal”的新型组织。这种农村组织的构成十分简单:一台电脑,一位“协调人”,再加上大约1000名农民。协调人负责经营e-Choupal,普通农民则可以通过协调人实现网络活动的参与。对农民来说,e-Choupal不仅是一个电子商务中心,更是一个社交聚会的地点。e-Choupal为印度农村社区传播的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社区服务的完善做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不难看到,成功的信息技术实践经验都是有效地将农民、社区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以上这些实践为我们探索社区传播在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和功能,提供了可用的思路。我们关注“社区传播”是由于其能勾连起人和物,方便整体地研究、考察农村社区,进而为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提供帮助。所以,我们对“社区传播”的关注从开始就不能只以传播传递观作为支撑,否则只能走上割裂农村社区整体、碎片化研究现象与问题的老路。
由此,本研究将在对江苏省农村社区进行深入基础调查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将传播学作为主要学术理论支撑,同时综合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贡献和方法,从社区传播的视角讨论江苏省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的可能对策和模式。在学术理论层面,该研究将尽可能深化农村社区研究、深化传播学理论在农村社区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在社会实践层面,该研究将力图为江苏省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的优化提供决策,同时也将为解决三农的现实问题提供参考。
四、“传播+服务”: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的创新空间
实际上,将“传播”与“服务”关联,从动态的传播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为服务创新打下基础、提供对策,在当前的农村研究中并不少见。但关键在于,我们并不是重复前有研究或简单考察农村社区中的媒介使用情况,再将之生硬地嫁接于服务体系创新之上;而是以传播为基础,了解并还原富有“人”之气息的农村场域,并由此提出能够协调农村社区主体间关系、促进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整体建设的有效理论和方法。具体而言,传播视角的引入能够帮助我们直面被前有研究所忽视的重要问题。
之前的关于农村社区治理的相关研究,习惯于将农村置于“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中,其结果是农村被视为同质化的整体,国家也被看作是铁板一块。然而国家并不是一个同质性的实体,社会亦非简单相对于国家的一个同质性实体。于建嵘在《岳村政治》中曾指出该问题,并试图将基层政府与国家分开,同时关注了农村社区内存在的多种利益分化主体。但即使如此,农村社区与更大社会间的互动仍然没有得到有效关注。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使得农村早已不是过去封闭、内向的小社会,它时刻与更大的社会整体保持着接触,并对之开放。地方性事件的发生随时可能绕过政府寻求社会支援,而商品市场的极大丰富则使农民完全可能在乡土社会中参与全球市场的消费。这意味着农村社区治理的对象已不是过去相对封闭的村庄,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也不仅仅是孤立的地方性问题。
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应对的,不仅是地域共同体上的农村社区,还是与更大社会相连接的新农村生活共同体。过去研究关注大众传媒在农村地区的作用,实际上也是对与更大社会关联的农村社区传播的关注。然而,这种关注从当下来看仍然是不充分的,这不仅是由于时代变迁已将新媒体推送至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地位,亟待人们研究关注,更是因为由媒介技术变迁带来的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得对农村社区的日常考察也需要重新进行。
传播既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是服务实施的基础,也是与服务对象的切实互动。对作为过程的传播进行调查,有利于我们掌握农村社区的真实面貌;对作为结果的传播进行分析,能够让我们清晰认知权力、技术在农村社区内的有效运行。只有从传播的角度入手,我们才有可能不再仅将农村社区当作一种工具性媒介而是作为一种生产性事实加以理解,也只有从传播的视角出发,对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进行创新,才有可能真正回归到以人为中心的互动事实。
“社区传播”既是编织农村社区日常生活的重要经纬,也是多中心治理模式落地农村的主要媒介;为村民所建构,也建构着村民们关于村内与村外、农村与城市、线上与线下的不同想象。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只有把握“社区传播”,才有可能找到真正的创新空间,而对以上三对关系的探讨,将是我们探寻当前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发展张力的重要基点。
由此,我们的研究将对三个主要问题板块进行考察。
(1)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所依赖的村内与村外的传播生态。传播在农村社区内如何实现,是否依然保留着“差序格局”式的传统印记?村民如何建构并传播“我村”与“他村”的认知?乡村精英在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如何开展自身的传播?镇村两级政府如何提供服务、如何传播服务?普通村民在享受社区化服务时,又是如何对前两者进行回应?
(2)从传播学视角看,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城市社区服务存在异同。同城市相比,农村社区传播有着怎样的特点?这些特点给农村社区发展带来了哪些优势和劣势?如何利用这些特点完善当前的农村社区化服务?有哪些城市经验能够为农村社区所利用、如何利用?哪些城市经验又需要在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发展时规避?
(3)新媒体与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联。网络、手机等在内的新媒体于农村社区的发展情况如何,有何特点?新媒体给农村社区的传播格局带来了怎样的变化,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应该如何应对、利用这些变化?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是否有可能以新媒体为基础,开拓线上与线下的双重服务?是否可能在吸收城市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比城市更快一步地实现社区化服务的全媒体完善?
综上,为了分析和解决上述问题,本研究主要采用了定量研究的调查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的实地研究方法,对农村社区进行综合考察。
在社会研究中,调查研究通常是应用最为广泛、最为普遍,也是最为频繁的一种方式。因为调查研究特别适合于以了解和描述总体概况为主要目的的研究问题。在我们的三个主要研究问题中,前两个研究问题——“江苏省以及国内外其他地区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建设与落实的现状”及“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所依赖的传播生态”——都包含着对大规模总体的关注,所以以随机抽样为特征、以统一的标准化测量为标志的调查研究,对于我们在特定农村社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推广到更大的总体中去显得尤为适用。
但调查研究过于浅显和简单的特征,使它无法处理过于复杂的问题,比如政府、乡村精英和普通村民三方分别在传播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们如何开展自身的传播等。这就需要我们以实地研究的方法对该方面问题进行关照。艾尔·巴比将参与观察、直接观察和个案研究的所有研究方法都称为实地研究,纽曼则将实地研究视为研究在事情发生时,以自身的文化背景直接观察和参与一个小规模的社会场景。总之,实地研究实际上是以研究者本人为研究工具,对较为复杂的社会事实进行理解和说明,它对于我们体会、理解和描述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中参与人群的具体活动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而言,本研究设计了主题为“江苏省农村社区服务状况”的调查问卷,以了解农村居民的社区生活情况。该问卷除基础信息部分,包含了消费、健康、卫生、法治、金融、养老、教育、文化等涉及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八个方面的内容。问卷调查采用配额抽样的方式,选择位于江苏省南部的C市和江苏省中部的Y市,按照两市的人口统计数据,在两市中分别抽取了2个镇,共12个村进行了问卷的发放。调查期间共发放问卷620份,回收有效问卷592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5.5%。问卷数据统计采用SPSS18.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有效的592份问卷中,调查对象中男性占比为56.7%,女性占比为43.3%,男性比例略高于女性,但总体上处于较为均衡的可接受范围。年龄方面基本呈正态分布,46~55周岁人数最多,56~65周岁、36~45周岁次之,分别占比为22.9%、21.2%和17.7%,三个年龄段合计占比为61.8%。在职业方面,位居前三位的职业身份:打工(33.0%)、务农(22.2%)、个体经营(17.1%),以总比72.3%成为调查地农民的主要职业身份。在年收入方面,主要集中于1万元~10万元间,其中2万元~5万元占36.5%,5万元~10万元占23.5%,1万元~2万元占21.3%,而在收入感知方面,53.1%的农民认为自己属于中等收入户,另有23.9%和12.5%的人分别认为自己属于中低等收入户和中高等收入户。
本研究同时对选定的4个镇、12个村的相关领导和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访谈提纲围绕政府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实际做了哪些工作,遇到了哪些困难,这些困难是否解决、如何解决,政府如何评价自己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实际工作中有哪些是政府和其他组织合作开展的以及政府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何计划等展开。研究还对部分企业、志愿者、村中能人进行了访谈,主要关心他们在农村社区服务提供与接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是否以及如何与政府合作、有何需求等。此外,对于普通村民,我们也围绕具体问题和效果反馈进行了直接观察和访谈。
总之,当前我国农村正在经历一场历史性的变革,农村社会整体结构变迁和城乡二元对立造成的深层次问题正日益浮现。农村社区作为农村家庭管理的延伸和国家政策落实的载体,也因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是满足农村居民需求、实现资源整合的重要措施,而传播与社区的天然接近性则使得从社区传播视角再观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将提供一种适用并且实用的社区化服务体系创新对策。社会发展、媒介渗透、乡土情怀等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造就了当前的农村社区。我们期待着社区化服务体系的创新能够为未来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善治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