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制度同构的理论视角
2.4.1 强制同构:新常态下的供给侧改革和“互联网+”
新制度主义学者提出了“制度同构”(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的概念,认为来自与组织外环境中相同的的“制度压力”(institutional pressures)会导致组织形式和组织活动的同构。他们提出了三种同构机制,即强制同构(coercive isomorphism)、模仿同构 (mimetic isomorphism)、规范同构(normative isomorphism)(DiMaggio & Powell,1991)。强制同构包括行业管制和政策法规、奖励分配。政府可以通过打破那些构成市场进入壁垒、市场不完善的条件和规制,保障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制度因素不仅可以营造和维护一个有利于创业的社会支持环境和氛围,提高创新创业的数量,也可以影响创新创业的方向和轨迹(Bruton et al.,2010)。
在“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正经历着变革的四大阵痛——制造业去产能、金融业去杠杆、房地产去泡沫、环境去污染,表现为经济增速放缓、投资增速下滑、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盈利能力下滑。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26日下午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地适应需求结构变化。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实质上就是一种跨界的新经济形态,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跨界联合,以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经济转型和升级。
在“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导向下,传统企业难以保持较快的增长,纷纷谋求转型,利用企业剩余资源和能力进行跨界融合便成为传统企业的转型战略之一。例如,建筑企业转型跨界的主要方向包括文化传媒、高端教育、军工、通用航空等,也包括通过材料设计和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的融合生产智能建筑和智能家居。
2.4.2 模仿同构:市场竞争压力
以往商业模式中,各行各业都拥有自己的独立市场,即便相关,两者之间的界限也十分明确,按照Porter(1980)的五力分析模型,企业只需应对大量的竞争者和潜在进入者,为数不多的替代品提供者也较易识别。
当下,信息技术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协调成本,同时增加了外部产业环境在范式转型期特有的复杂、动态和不确定性。互联网行业向各个传统行业的渗透加强,所有行业的市场可以被统称为移动互联网市场,某种意义上,各大行业都在一个市场内做买卖。与以往相比,当今的环境变化不再是渐进的,而是非连续、突发和充满颠覆性的混沌状态。如果企业还保守地坚持单一方向发展,将会经常面临其他行业跨界竞争的威胁,这一点集中体现为传统行业面临互联网企业的跨界打击。
在互联网企业大局开展跨界服务创新之后,跨界日益成为各个行业的创新范式,受到媒体的广泛宣传,跨界成功的企业能够得到来自同行专家和客户的认可和尊重。在此背景下,许多传统行业巨头也开始不满足于现状,逐渐树立起危机意识,为了赢得在客户和同行眼中的合法性,进行有益的跨界模仿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