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总产出核算的方法
在上一节中,我们介绍了总产出核算的指标。在阐述这些指标的属性时,虽然也提到了核算时应该注意的基本原则,但这还不是核算的具体方法。例如,根据定义, GDP或GN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总和,但这不等于说GDP或GNP的核算是通过把千千万万种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乘上它们的数量再进行汇总而得到的。事实上,用这样的方法来核算总产出,在技术上是很难实现的。因为无法对社会上所有的商品和劳务进行精确的统计,即便能够做到,也太费时、太不经济。
对总产出进行核算,往往需要运用一些相对集中、相对综合的中介指标,比如各个部门的产值、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或支出等。出于不同的目的,一个国家的统计部门原本就需要经常和定期地对这些指标进行统计,如果利用它们来核算总产出,将使核算工作大大简化。
需要指出的是,总产出核算的具体方法并不是宏观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或者说不是其主要的研究内容;但通过总产出的核算方法,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入了解总产出的许多重要属性,例如它与总收入、总支出的关系,与消费、投资、政府财政支出以及净出口的关系,等等。这一点对我们以后的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对此给予充分的注意。以下,我们介绍几种核算总产出的基本方法。
一、部门法
核算总产出的方法之一,是把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生产部门的产值进行汇总,所以这种方法称为部门法(Section Approach)。根据总产出的属性,用部门法核算总产出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核算的范围不仅包括提供物质产品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还要包括提供劳务产品的第三产业。
根据上一节中对GDP和GNP指标的介绍,一个国家总产出的核算不仅包括物质产品的核算,还包括劳务产品的核算。因此,用部门法核算总产出时其核算的范围就要覆盖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所有部门。
第二,核算的标的是各生产部门产值的增加值,即总产值扣除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
用部门法核算总产出时,不能把各部门的总产值进行加总。在总产值中包含着中间产品的价值,如果以它来核算总产出,则会出现重复计算。其中的道理,在上一节中已经作了详细介绍。因此,各部门的总产值在核算时必须扣除其中所包含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即以各部门产值的增加值来计算总产出。
第三,政府部门提供的劳务活动以投入的人工成本计入总产出。
由政府提供的劳务活动,比如公共设施、安全防护、行政管理、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因为其不进入市场,无法按市场价格计算产值,则以其投入的人工成本(即这些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计入总产出。
二、收入法
核算总产出的方法之二,是把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所有个人和部门的收入进行汇总,所以这种方法称为收入法(Income Approach)。根据总产出的属性,以收入法核算总产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对于个体经济来说,其所有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不易区分,这两部分统一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
2.社会上各生产部门以折旧基金形式保留的收入
严格地说,折旧不是一种收入。折旧是企业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做出的一种财务支出。但由于折旧是分期提取,而不是在固定资产更新时一次使用的,因此在财务上它往往表现为款项进项(折旧基金)的增加。从总产出核算的角度看,折旧是对当期产品销售收入的一种扣除。因此,各生产部门的折旧基金必然是总产出的一个组成部分。
3.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是指生产税扣除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指政府对生产企业的单方面转移支出,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
4.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是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营业盈余在形式上主要体现为资本和土地这两种生产要素的报酬——利息收入、土地租金以及红利。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以Y代表总产出(GDP或GNP),以W代表劳动者报酬,以Z 代表折旧基金收入,以T代表政府生产税净额,以R代表营业盈余,则以收入法计算的总产出可以表示为:
更一般的,由于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总可以分解为消费和储蓄(没有消费的部分),而企业折旧基金在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以前也会以“储蓄”(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因此,我们若以C代表消费,以S 代表储蓄,以T 代表政府税收,则总产出Y可以表示为:
需要指出的是,按收入法计算总产出(GDP或GNP)时,必须剔除那些对个人来说是收入,但对整个社会来说并非收入的项目。比如资产(如证券、房地产等)交易给出售者带来的收入,私人之间通过馈赠方式转移到授受者手中的收入等。我们在上一节中曾经指出,这些收入之所以要在核算总产出时剔除出去,是因为从整个社会来看,它们并不是由获取收入者生产出来的,它们或者是已有财富的形式变化,或者是财富所有权的转移。这种收入的共有特征,是没有作为最终产品的货物和劳务与之相对应的。
三、支出法
总产出核算的方法之三是把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所有个人和部门购买最终产品和劳务的支出进行汇总,所以这种方法称为支出法(Expenditure Approach)。根据总产出的属性,以支出法核算总产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上各阶层居民的最终消费
它包括一定时期内居民为了满足消费欲望而用于购买消费品和劳务产品的所有支出,比如购买耐用消费品(小汽车、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非耐用品(食物、衣服等)和劳务(医疗、教育、旅游、理发等)的支出。但需要注意的是,按西方国家的习惯,居民租住房屋的支出属于最终消费,但用于购买住宅或建造住宅的支出则属于投资支出,从而不包括在最终消费之内。其理由据说是,西方国家的消费者购买或建造住宅一般都是使用银行贷款,而且住宅也像企业的固定资产一样,是一次购买、长期使用、逐步消耗的。因此,这种支出更类似于一种投资性的支出。
2.国内私人投资
在这里,私人投资的含义是指除国家投资以外的所有社会投资,既包括居民个人(自然人)的投资,也包括企业(法人)的投资。居民投资主要指居民个人用于购买或建造住宅的支出,企业投资则包括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存货投资的支出。
固定资产投资是企业用于购买厂房、机器、设备时的支出,固定资产不同于一般的中间产品,一般的中间产品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在当期生产中是被全部消耗掉的,因此它的价值已经全部包含在产品的销售价格中。但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则是被逐步消耗的,计入当期产品生产成本(从而也包括它的销售价格)的仅仅是固定资产中这部分被消耗掉的价值,即折旧。所以,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不同于一般的中间产品,而是视为最终产品计入总产出。
存货投资是指企业当期生产但未及时出售的产品,在上一节中曾经指出,作为总产出核算指标的GDP或GNP是一定时期内生产的,而不是销售掉的最终产品的价格。也就是说,在计算期内,只要是被厂家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都要计入当期的GDP或GNP,而不论其销售业绩如何,企业当期生产而没有卖掉的产品则转化为企业的存货投资。对企业来说,这部分产品虽然没有卖掉,但生产这些产品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却已经被购买并被使用了。对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来说,这部分产品尽管没有卖掉,但生产这些产品的要素却已经取得了相应收入。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存货都将以投资的形式计入总产出。当然,真正计入总产出的应该是净存货,即年末存货数减去年初存货数。就净存货来说,可以是正值(存货余额的增加),也可以是负值(存货余额的减少)。对企业和厂商来说,拥有一定数量的存货可以避免市场需求的波动,这通常被称为意愿存货投资;但也可能是市场销售的疲软所造成的,这就是所谓的非意愿存货投资。非意愿存货及其规模的大小对宏观经济的运行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为它往往决定了企业下一期的投资决策和生产规模,从而也就决定了宏观经济的基本走势及其景气程度。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面还将作详细介绍。
3.政府购买
政府购买首先是指政府在市场上直接购买履行其职能时所需要的各种产品和劳务,即各级政府购买办公桌、电脑、纸张甚至武器等最终产品时的支出,但它不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如社会救济、社会保障津贴、退伍军人的残疾津贴和政府债务的利息支付等。因为这部分支出没有相应的产品和劳务,只是收入在不同的人员或组织之间转移而已。
政府购买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投资支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投资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如政府向社会提供市政设施、高速公路、水库、电网、核电站等一些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部门(如能源、航天和军工的生产);或者某些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如邮政、电信、航空等部门)。但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的投资不但包括了上述领域,而且还广泛涉及其他竞争性行业,从而使政府投资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大的比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政府正在逐步从竞争性的领域内退出来,因此政府投资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也逐渐降低。
4.净出口
净出口是出口额与进口额之间的差额。当我们用支出法来核算总产出时,事实上考察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产品和劳务最终被哪些人或哪些部门购买、消费的问题。国内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劳务除了被居民消费(最终消费)、企业消费(私人投资)和政府消费(政府购买)外,还有一部分通过出口被国外的居民、企业或政府所消费,因此在核算总产出时,出口要作为增加项计入总产出。同时,对国内居民、企业或政府的消费来说,必然也包含了一部分国外进口商品的消费,因此在核算总产出时,进口要从国内的消费总额中扣减掉。换句话说,出口与进口要以其净额计入总产出。当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为顺差(出口大于进口)时,净出口为正值;当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为逆差(进口大于出口)时,净出口为负值。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以Y代表总产出(GDP或GNP),以C 代表居民最终消费,以I 代表国内私人投资,以G代表政府购买,以X 代表出口额,以M代表进口额,则以支出法计算的总产出可以表示为:
表1-1为2014年中国以支出法核算的GDP构成。
表1-12014年中国以支出法核算的GDP构成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
以上三种方法是从不同角度对总产出(GDP或GNP)进行的核算,其中收入法和支出法是最常用的方法。从理论上说,三种方法计算所得出的结果应该完全一致,即实现“三面等值”。但在实际核算中常会出现一些误差,因而用不同的方法核算总产出时往往要加上一个统计误差。在这三种方法中,支出法是最基本的方法,最后得出的GDP或GNP的数字应以它为标准。如果用其他两种方法计算所得的数字与用支出法计算所得出的数字不一致,则以支出法计算得出的数字为基础进行调整。
在这一节开始时曾指出过,总产出核算的具体方法并不是宏观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但通过总产出的核算方法,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入了解总产出的许多重要属性,其中最重要的是总产出、总收入与总支出之间的关系。从广义的角度看,宏观经济中的产出、收入与支出是完全等值的,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内的产出总量就是其收入总量从而也就是其支出总量,即:
可以把上述等式称为总产出恒等式,这个等式对理解宏观经济的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在下面的论述中将不断地提到这一等式。另外,总产出的核算方式还有助于我们了解总产出与消费、投资、政府财政支出以及净出口等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对我们以后的分析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对此给予充分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