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部门篇
第一章 中组部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西部地区领导班子建设
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西部12省(区、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做好西部省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联络、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督导西部省份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以整风精神指导西部省份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了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日常调整配备和管理。加强对西部省份领导班子的综合分析研判,提出选好配强班子的意见建议,推进干部交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日常调整配备工作。坚持交流优秀干部特别是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西部地区工作,注重从西部艰苦地区选拔和重用经受考验的干部。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时掌握西部省份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表现情况。
抓好新一轮省级后备干部调研工作。分两批赴西部省份开展后备干部专题调研,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注重全面考察干部的德才素质,注重干部平时的一贯表现,注重了解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确保人选质量。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批具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干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民族干部名单。民族自治区注意培养能够担任正职的民族后备干部。
(二)加强西部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一是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发〔2015〕29号)和《201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中组发〔2015〕3号)中进一步明确要加大对西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二是在中组部直接组织的主体班次培训名额分配上对西部地区予以倾斜,为西部地区专门举办多期专题培训班,培训干部7000多人次。三是加强对西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在推进省级党校、行政学院“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的过程中,对西部地区给予支持和倾斜。
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单位到西部等地区挂职锻炼干部的跟踪管理,印发专门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做好挂职期满考核和返回安排等工作。二是会同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继续做好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共选派挂职干部534名,其中到中央单位234人,到地方300人。
加强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一是选派了395名博士服务团成员赴西部地区进行为期1年的服务锻炼,从西部地区选拔269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到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研修1年。组织院士、专家到西部地区开展“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破解发展难题”咨询服务活动。二是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并注重加大向新疆、西藏倾斜的力度。协调人社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等各项支持项目。
(三)加强西部地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等全国性会议,在工作部署中对西部地区予以重点指导和适当倾斜。二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西部12省(区、市)倒排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6万个,着力对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空缺或不胜任、村级管理混乱,以及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三是落实基层党组织的经费保障,提高村干部报酬,提高村级办公经费标准,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选优配强村级班子。一是推动西部各地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中组部举办了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四省藏区乡镇党委书记示范培训班,各省(区、市)举办省级示范培训班,市、县各级依托县级党校、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轮训60多万人次。三是推动西部各地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任第一书记。目前西部12省(区、市)共选派7.4万名村第一书记。四是加强对西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指导。2015年西部12省(区、市)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1850名,占全国选聘总数的48.8%。同时,按照东、中、西部逐步提高的原则,中央财政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大学生村官的补助标准,从2015年起西部增加到每人每年2.5万元,分别比中部、东部高0.5万元和1.7万元。
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一是指导西部省份制订实施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在控制党员队伍过快增长的同时,加大发展青年、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的力度,优化了党员结构,提高了发展党员质量。二是指导西部省份抓好《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落实,突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推动各级财政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培训经费预算。三是加强党员管理服务,建立东部发达地区党组织与西部地区结对援助、对口支持关系,积极探索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共管机制;扎实推进党员信息库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增强党员管理实效。四是加大对西部地区党费支持力度,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等支持帮扶工作,大力宣传表彰在西部大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四)贯彻落实中央对口支援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涉藏、涉疆工作
扎实做好涉藏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筹备工作,赴西藏开展专题调研,起草了《关于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调研报告》,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被写入中央有关文件。座谈会召开后,组织召开了组织政权组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对中央文件确定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二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对西藏和四省藏区干部的医疗、安置、休养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与西藏自治区和国家财政部、人社部积极沟通协调,经国务院批准,将月人均津贴水平由3650元提高到6050元。同时,启动西藏干部休养基地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和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援藏、援疆、援青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意见。
扎实做好涉疆工作。一是召开组织和政权建设组工作层会议,传达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协调推动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研究起草了《干部人才援疆2011—2015年工作情况及“十三五”总体思路和措施》。二是会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招录内地高校毕业生到南疆乡镇工作的“种子工程”。2015年,首次从北京等8个省(区、市)290所高校为南疆招录630名乡镇干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大幅提高南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实现南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年人均提高1.6万元。四是完善对口援疆工作机制,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兵团建工师、十二师等纳入对口支援范围,协调北京、天津等省(市)增派85名援疆干部,实现了全疆各地州、兵团各团场受援全覆盖。同时,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为公安机关增派37名援疆干部。
做好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一是启动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会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制定印发选派通知,首批选派143名医疗人才支援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和7个地市人民医院。二是赴新疆喀什地区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了上海、广东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新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的有关情况,对他们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三是会同有关部委组织召开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上海、广东支援喀什二院、一院的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2016年工作设想
(一)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精心组织党委换届工作,选好配强西部地区领导班子,年底前完成西部12省(区、市)党委换届考察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同时,加强对西部地区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宏观指导。
结合班子日常调整配备,着力选好、配强关键岗位干部。统筹全国优秀党政领导人才,重点选好、配强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和中心城市党委书记等关键岗位干部。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西部任职,同时注意交流长期在西部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经济相对发达省份工作。
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重点落实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问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等制度措施,注意运用巡视、审计等成果。
(二)扎实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选派干部到西部、东北和革命老区挂职锻炼,在做好上一批挂职锻炼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服务精准扶贫,做好新一批挂职锻炼干部选派工作。继续做好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在研究制定《2016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时提出具体要求,做出安排,在师资培养和经费投入等方面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在“一校五院”等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主体班次中,保持对西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倾斜支持,认真办好“一校五院”新疆班、西藏班、西部干部班、民族干部班等重点班次。
进一步加大对西部等艰苦地区的人才支持力度,精心实施好“三区计划”、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人才支持项目。继续落实好国家人才发展规划中的重大人才工程,为新疆、西藏提供重点支持的意见。
(三)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支持力度
以市(县、乡)换届为重要契机,加强乡村两级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加大抓乡促村力度。
突出抓好边疆民族地区党建工作。研究起草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性意见,筹备召开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着力解决工作力量、队伍建设、活动场所、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快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会同民政部、中央农办研究制定关于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
加大农村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对西部地区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建设、解决基层组织负责人报酬待遇问题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同时,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关于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指导性文件,力争把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继续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通过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和重点监测,确保总量调控任务落实到位。优化发展党员结构,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西部省份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讲话、学党章、学准则,做合格共产党员”学习教育,指导加强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继续推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结合迎接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开展有关表彰活动。同时,继续做好涉藏、涉疆工作。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组织和政权建设。做好第八批援藏、第三批援青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改进援派干部选派和管理,继续做好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等工作。加强对新疆、西藏干部的关心关爱,抓好工资待遇、职务职级等有关政策的落实。继续抓好新疆、西藏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和部队拟退役士兵中招收基层干部等工作。
——执笔人: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