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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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弗朗西斯·马里恩·塔沃特的舅舅[1]死了才半天,小孩就喝得醉醺醺的,墓穴挖了一点就撂下了,有个来打酒的黑佬叫巴福德·曼森的,不得不接手挖完,把一直坐在早餐桌边没挪窝的尸体拖过去,用体面的基督徒方式给葬了,坟头竖个救主标记,坟顶堆了够量的土,免得被狗子们刨开。巴福德来的时候是正午,走的时候太阳已落山,可这小孩,塔沃特,还压根没醒。

老头其实是塔沃特的舅爷爷,或者他是这么自称的,自打小孩记得起,他们就一道过日子。舅舅说他七十岁那年救下了塔沃特、抚养他长大;他死的时候八十四岁。塔沃特据此推算自己十四岁。舅舅教他算数、阅读、写字,还教他历史——先从亚当被逐出伊甸园开始,再把历任总统一直讲到赫伯特·胡佛,然后就是想象中的基督再临和审判日了。除了给他良好的教育,老塔沃特还帮这孩子摆脱了他仅有的另一个亲戚,也就是老头的侄子,后者是个教书匠,那会儿自己还没小孩,希望按自个儿的想法把死去的妹妹留下的这个孩子培养成人。

老头恰好有机会得知了他的想法是什么。他在这位侄子家住了三个月,原以为那是一种慈善之举,后来发现不是什么慈善,根本没那回事。趁他住在那儿,侄子始终在偷偷研究他。那个侄子,以慈善之名收留了他,却从后门溜进他的灵魂,问他些别有用心的问题,在屋里到处设圈套,观察着他跌进去,到头来弄出一篇研究他的文章,在一份教师杂志上发表了。此举之恶臭真是直袭天庭,以至我主本人出手救了老头。他赋予他神启之怒,吩咐他带上孤儿逃到乡间树林最深处,养他长大,来证实神的救赎。上帝允他以长寿,于是他从教书匠鼻子底下偷走小娃娃,带他住到叫作鲍得海德[2]的林中空地上,这片土地归他终身所有。

老头说自己是个先知,他抚养男孩长大,教他也期待上帝的召唤,为了收到它的那一天做好准备。他告诉他先知将会遭遇的磨难;来自世间的那些全都不值一提,来自上帝的那些则一准会把先知给焚烧净化了;因为他本人就被一遍遍焚烧净化过。他可是由火得谕的。

他年轻时受到召唤,出发进城,宣布抛弃救主的世界将遭毁灭。他怒不可遏地预言道,这世界早晚要看到太阳爆炸、血火四溅的,不过他怒火万丈地等啊等,太阳依然每天升起,安安静静,好像不光这世界,就连上帝本人都没收到先知的信息。太阳升起落下,升起落下,这世界则由绿变白,由绿变白,再由绿变白。太阳升起落下,而他对于我主能否听到他已经绝望。突然有天早上,他欣喜地看到太阳捅出一根火手指,他还没来得及转身,他还没来得及惊叫,这手指就直捅到他身上,他等待已久的毁灭就降临到他的脑袋和身体上啦。这世界的血没事,倒是他自个儿的血给灼烧干了。

他从自个儿的错误中吸取了不少教训,也就有了资本来教育塔沃特——在小孩乐意听取的时候——怎么着才能真正侍奉好我主。小孩呢,其实自有主意,一边听一边总是不耐烦地想着,我主召唤之时,他可不会犯任何错误。

那并非我主最后一回用烈火纠正老头,不过自打他把塔沃特从教书匠手里弄来,这种事就没再发生过。那回,他的神启之怒突然变得一清二楚的。他搞清了自个儿要拯救小孩摆脱的是啥,搞清了他要忙乎的是拯救而不是毁灭。他得到教训啦,知道该恨的是早晚要来的毁灭,而不是所有那些要被毁灭的东西。

雷伯那教书匠没多久就得知了他们的下落,跑到空地上来要带走娃娃。他不得不把车停在泥土路上,钻进树林,沿着条一会儿有一会儿没的小路走了一英里,这才走到玉米地,田中央竖着那孤零零两层楼小房子。老头总跟塔沃特津津乐道地回忆侄子一路走来的样子,那张红通通、淌着汗、伤痕累累的脸在玉米丛中一下一下冒出来,后头跟着一顶粉红的花饰帽子,是他带来的一个慈善会女人。那年玉米种得离门廊只有四英尺远,侄子从地里钻出来,正撞上老头举着散弹枪站在门口,嚷嚷着哪只脚敢踏上他的台阶,一准就得吃他枪子儿。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正好慈善会女人从玉米地里怒气冲冲钻出来,浑身皱巴巴的,活像孵蛋时受了惊扰的雌孔雀。老头说,要不是因为那慈善会女人,侄子肯定不敢朝前迈步。那两人的脸都被荆棘丛刮伤了,流着血,慈善会女人袖子上还勾了根黑莓枝。

她把一口气那么慢慢吐出来,好像耗尽了这辈子最后一丝耐心似的,做侄子的便一脚踩上台阶,老头举枪射中他的腿。他特地跟小孩回忆道,侄子一脸义愤填膺怒不可遏的表情,这模样着实惹毛了他,于是把枪举高,又是一枪,这回把侄子右耳朵打掉一块。第二枪轰掉了他的一脸正气,什么表情都没了,一片煞白,表明那下面其实啥也没有,老头有时会承认,这也揭穿了他自个儿的失败,因为他很早以前曾经试图拯救侄子来着,结果没成功。侄子七岁那年,老头拐走了他,带到乡间树林里,给他施了洗,还教给他一些关于救赎的事,不过这教育只管用了几年;侄子后来走上了另一条路。偶尔,想到没准是他亲手把侄子推上了这条新路,老头心里就沉甸甸的,故事也没法给塔沃特说下去了,径自瞪着前方,好像在琢磨脚前绽开的一个大窟窿似的。

这种时候他会游荡进树林,甚至一去数日,好琢磨出跟上帝和解的法子,把塔沃特一个人丢在空地上,他回来的时候邋里邋遢,饥肠辘辘的,显出一副男孩觉得先知该有的模样。他看上去好像跟哪只野猫干过架,脑袋里还满满都是从猫眼里窥见的神启,光之轮,带着巨火翼、四个头颅扭向宇宙四角的怪兽。这种时候,塔沃特确信要是老头听到召唤,一准会回答,“主啊,我已在此,随时待命!”这位舅爷爷眼里没有火焰的时候,他就只扯些为十字架流汗和十字架的腐臭啊,获得重生、与基督同死,在永恒中享用生命之饼啊,小孩就开始走神,听得心不在焉的。

老头讲故事时,思绪并非总是匀速向前。有时他会浮皮潦草地越过开枪打中侄子那段,好像不乐意想起这事似的,会直接讲到那两人,侄子和慈善会女人(名字很好笑:伯妮斯·毕晓普[3])连滚带爬地逃走,在玉米地里窸窣乱窜,越溜越远,讲到慈善会女人尖叫,“为啥不早说?你早知道他疯啦!”讲到等他们从玉米地那一头冒出来,他已经跑到楼上窗前啦,正好看到她从后面搂着侄子,撑着他一瘸一拐逃进树林。后来听说,侄子娶了她,虽说年纪是他两倍大,但终究,只给他生出来一个娃娃。她没让他再来过。

而上帝呢,老头说,保护了她生的这唯一一个孩子,没让他被这样的父母给腐蚀掉。他用唯一可能的法子保护了这孩子:他是个弱智儿。老头说到这里总会顿上一顿,让塔沃特好好领会这里面的神奇之处。自打听说这娃娃起,他进城好几回,想要把他劫来,给他施洗,每回都徒劳而返。教书匠非常警惕,而老头现如今太胖太笨拙,没办法灵巧地劫走什么人啦。

“要是啊,等我咽气那会儿,”他对塔沃特交代过,“我还没给他施洗,那就交给你啦。这将是主交给你的第一项任务。”

男孩非常狐疑他的第一项重任竟会是给个弱智儿施洗。“啊,不会,”他说,“他才不会让我来收拾你的烂摊子。他对我自有别的安排。”他想到的是击打磐石让水流出的摩西[4],让日头停住的约书亚[5],在坑中用目光镇住狮子的但以理[6]。

“替主寻思可不是你分内事,”舅爷爷说,“不然审判日你一准遭大罪。”

老头死的那天早上,像平时一样下楼做了早饭,刚把一满匙送到嘴边就咽了气。他们住的地方一楼整个是厨房,大而阴暗,靠墙立个柴火炉,紧挨着是一张长条桌。各处角落堆着一袋袋饲料和麦麸,他和塔沃特随手丢下的废铜烂铁、刨花、旧绳子、梯子和其他引火物落得遍地都是。他们以前就在厨房睡,有天晚上,一只山猫穿窗而入,舅爷爷一害怕,就把床挪到了二楼,那里有两间空房。老头预言道,爬楼梯一准要折他十年寿。他死的那会儿正坐下来吃早饭,一只蒲扇般的红通通大手抓着餐刀,往嘴边举了一半,突然又放下了,满脸震惊,手落在盘边上,压得盘子翘起来。

老头像公牛一样,粗短的脑袋直接安在肩膀上,一对银白色眼睛鼓突,活像两只想要挣破血红线网的鱼。他戴顶帽檐整个朝上翻的油灰色帽子,内衣外头穿了件原本是黑色,如今变成灰色的外套。塔沃特坐在桌对面,看到老头脸上冒出几道红线,身体掠过一阵颤动。就好像一场地震在心脏那里爆发,震颤一路向外传递,抵达表面时已经勉强为晃动。老头一侧嘴角猛地朝下一撇,就这么一动不动了,人依然稳稳当当坐着,背部离椅背足有六英寸,肚子刚好卡在桌沿下。他的眼睛变成死沉沉的银色,兀自盯着对面的男孩。

塔沃特感觉到那震颤传了过来,悄悄传到他身上。他不用摸,就知道老头死啦,他隔着桌子坐在尸体对面,在闷闷不乐的困窘中吃完早饭,就好像突然面对着一个陌生人,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他气呼呼地说:“你甭着急。我告诉过你啦,我晓得怎么做。”这声音听起来真像个陌生人说的,似乎死亡改变的不是舅爷爷,倒是他自个儿。

他站起身,把盘子端出后门,搁在末级台阶上,两只黑色长腿斗鸡穿过院子冲来,把上面的残羹剩饭啄得精光。他坐在后门廊里的一个长条形松木箱上,双手心不在焉地理着一段绳子,长脸冲着前方,越过空地,望向后方的树丛,它们灰灰紫紫、层层叠叠,汇入浅蓝色的树林天际线,横亘在清晨空荡荡的天空中。

鲍得海德不单是不通土路,马车道和小路也无法直达,距此最近的邻居,几个黑佬,要来也得徒步穿过树林,一路拨拉开李树枝。这里以前有两幢房子;现在只剩一幢,它的两位主人死的那位在屋里,活的那位在屋外门廊上准备埋他。小孩知道他总得先埋掉老头,才能干其他的活儿。就好像非得把土堆在老头身上,才能让他死透。这想法似乎给了小孩理由,可以缓一缓,躲开那压迫着他的什么东西。

几个星期前,老头在左边种了一亩玉米,一直越过栅栏,差不多紧挨到房子一侧。两排铁丝网横贯在田中央。一条雾气正躬着背慢慢爬向它,像条打算匍匐着钻进来爬过院子的白鬣狗。

“我要挪了那栅栏,”塔沃特说,“我可不要我的栅栏竖在什么田中央儿。”声音听起来很响,陌生刺耳。在他脑袋里,这声音继续着:你可不是什么主人。教书匠才是这里的主人。

我是主人,塔沃特说,因为我住这儿,没人能把我赶走。要是有哪个教书匠敢来讨这产业,我就干掉他。

主没准会打发你离开,他思忖道。突然万籁俱寂,小孩觉得心脏膨胀起来。他屏住呼吸,仿佛就要听到上空传来什么声音了。过了一阵,他听到在他下方,门廊下头有只母鸡扑腾起来。他疯狂地在鼻子下挥舞胳膊,脸色慢慢又变回苍白。

他穿一条褪色吊带裤,把一顶灰檐帽像软帽一样直拉到耳朵上。他学着舅舅的习惯,除了上床睡觉,平时从不摘帽。他一直到今天都学着舅舅的习惯,不过他想:要是我想在埋他之前就挪了栅栏,鬼都不会来妨碍的;死人可不会吱声。

先埋了他,一了百了,陌生人响亮刺耳的声音说道。他起身去拿铲子。

他刚才坐的松木箱是舅舅的棺材,不过他不打算用它。老头太重啦,这么瘦小的男孩可没办法把他举过棺材沿儿,再说了,虽然老塔沃特几年前亲手打了这棺材,他也说过要是到时候没法把他弄进里面,就直接把他埋坑里好啦,只是记得坑要够深。他说,希望它有十英尺深,而不是只有八英尺。他花了很长时间打这棺材,收工时还在盖子上刻了字:梅森·塔沃特,与上帝同在,并且爬进搁在后廊上的棺材里躺了一会儿,身子都装进去啦,只有肚子从棺材上方冒出来,活像发酵过头的面包。小孩站在棺材边打量他。“这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去处,”老头心满意足地说,洪亮的声音从棺材里传出来,听起来精神头很足。

“这盒子对你太大啦,”塔沃特说,“到时候我得坐在盖子上,把你压下去,不然就得等你烂掉一点才成。”

“可别等,”老塔沃特这么说道,“听着。要是到时没法用这盒子,要是你抬不动它,不管什么问题吧,把我埋坑里就对啦,不过我要个深的。要十英尺,不能才八英尺,要十英尺。要是没别的法子,你就把我滚过去得啦。我会滚起来的。弄两块板子铺台阶上,把我滚起来,我停哪儿,就在哪儿挖坑,一定得挖够深了才把我滚进去。用几块砖头把我卡住,免得我提早滚进去。坑没挖好,可别让狗子们把我给拱坑里头。你最好把狗子们关好。”他叮嘱道。

“要是你死床上咋办?”小孩问,“我怎么把你弄下楼梯呢?”

“我不会死床上的,”老头说,“我一听到召唤,就跑下楼梯。我会尽量朝门口跑。要是我果真在床上咽了气,你就把我从楼梯滚下去,就这样。”

“主啊。”小孩呻吟道。

老头在棺材里坐起身,捶着棺材沿儿。“听着,”他说,“我从没要你做过啥。我带你来,养大你,从城里那蠢货手中救了你,现在我要的回报只是等我死了把我埋地里,去死人该去的地方,再帮我竖个十字架,标出我在哪儿。我就要你做这么一件事。我甚至都没要你去找那些黑佬来帮忙把我和我爹埋一块儿。我本来可以要求你这么干的,可我没有。我已经尽量给你弄简单了。我要你做的,就是把我埋地里,竖个十字架。”

“我要是真把你埋下地了,肯定早累坏啦,”塔沃特说,“一准累得弄不动啥十字架啦。我可不想烦这些小事。”

“小事!”舅舅怒道,“等到这些十字架都要被召集的那天,你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小事了!正确安葬死者没准是你唯一一次为自己荣耀上帝的机会了。我带你到这里,把你培养成个基督徒,而且不只是基督徒,还是个先知!”他怒吼道,“这担子要落到你肩上!”

“要是我没力气做,”小孩以谨慎的冷漠打量着他,说道,“我就通知我的城里舅舅,他可以过来料理你的事。那教书匠,”他慢吞吞说着,看到舅舅紫红色脸庞上的痘疮已经变得苍白,“他会管你的。”

箍住老头眼珠子的那些红线变粗了。他抓住棺材两侧,身子朝前一冲,好像打算就这么驶离门廊似的。“他会烧了我,”他嘶哑道,“他会用炉子火化我,撒掉我的骨灰。‘舅舅,’他跟我说过,‘你真是一种几乎绝种的类型!’他一准会花钱让殡葬人烧了我,好撒掉我的骨灰,”他说,“他不相信死后复活。他不相信最后的审判日。他不相信生命之饼……”

“死人就别穷讲究啦。”小孩插嘴道。

老头攥住他的裤子背带,把他拽到棺材边,瞪着他苍白的脸。“世界就是为死者建的。想想看所有那些死者,”他说,然后,好像想出了一句足以回敬世界上一切羞辱的答案,他说,“死人可比活人多一百万倍,死人死的时间,也比活人活的时间长一百万倍。”他大笑起来,松开手。

小孩被这话震住了,不过只是轻轻打了一个寒战,过了一会儿他说,“教书匠是我舅舅。到时候他就是我唯一头脑正常还活着的亲人了,我想投奔他就投奔他;现在就走。”

老头默默盯着他,看了好像足足有一分钟。突然他双手一拍棺材边儿,吼道,“要受瘟疫的,必受瘟疫!要受刀杀的,必受刀杀!要受火烧的,必受火烧!”小孩这次吓得浑身抖起来。

“我救了你,给你自由,让你成了个人!”他吼道,“而不是他脑袋里的什么知识!要是你和他一起过,这会儿早就成了一堆知识啦,就给他装进脑袋里啦。更可怕的是,”他补充道,“你还得去上学。”

小孩痛苦地龇了龇牙。老头对他反复灌输过,他没被送去上学,是多大的运气。主特为关照,让他给纯净地培养成人,让他免遭腐蚀,再经过先知的培养,最终成为主所选的仆人,为主施布预言。跟他一般年纪的小孩都给关在屋子里,跟个女的学怎么剪纸南瓜,可他却可以尽情学习智慧之精髓,他的精神伴侣是亚伯、以诺、挪亚和约伯,亚伯拉罕和摩西,大卫王和所罗门,还有所有那些先知,从无须死亡的以利亚,到脑袋给砍下放盘子里让人害怕的约翰。[7]小孩知道,能逃脱上学,就是他被选中的最确定无疑的标志了。

学监只来过一回。主已经事先提醒过老头,教他该怎么应对,老塔沃特就让小孩为那魔鬼特使一般的学监来的日子做好了准备。到了那天,他们看到他穿过田地走来,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小孩跑到房子后头,老头坐在台阶上等着。学监是个秃顶瘦子,挂着鲜红的吊裤带。他从田里钻出来,踏上院子硬邦邦的泥土地,跟老塔沃特小心翼翼地打招呼,假装若无其事地开始了他的计划。他在台阶上坐下,扯起糟糕的天气和健康问题。最后,他打量着田地说,“你这儿有个男孩,是吧,该上学了吧?”

“是个好孩子,”老头回答,“要是谁认为自个儿能教他,我可不会碍他事哟。娃儿啊!”他招呼道。小孩并没有应声而来。“哎,娃儿啊!”老头吼了起来。

过了几分钟,塔沃特从屋子一边绕了过来。他瞪着眼睛,目光涣散。他肩膀耷拉着,上头的脑袋直晃,张着嘴,舌头拖在外面。

“他不算灵光,”老头说,“可他真是个好孩子。他晓得你叫他就要过来。”

“是啊,”学监说,“不错,不过最好还是别去打搅他吧。”

“我说不准呐,他没准真该去上上学来着,”老头说,“他已经足足两个月没发作啦。”

“我想他最好还是甭去啦,”学监表示,“我可不想让他受什么约束。”他扯起别的话题,没多久就告辞了。两个人心满意足地看着那个身影再次穿过田地,变得越来越小,鲜红色吊裤带终于消失不见了。

要是他落到教书匠手里,这会儿就该上学啦,毫无特色,埋没在上帝的子民中,还要进教书匠的脑袋里,给分解成分数和算术。“他就想让我进他脑子里,”老头说,“他以为只要把我弄进那教书匠杂志里,我就永远在他脑袋里了。”教书匠家四壁空空,只有书和报纸。老头住过去的时候,并不晓得但凡给侄子过了眼、装进脑袋里的活物,都会被他的头脑变成一本书、一份报纸,或者一张表格。教书匠对老头是上帝选中的先知这事好像蛮有兴趣,问了无数问题,有时还把回答潦草记在本本上,时不时小眼睛闪闪发亮,好像又有了什么发现似的。

老头还以为他劝说侄子重拾救赎的事有眉目了,因为他虽然还没承认相信,至少已经肯听了。他好像挺乐意聊聊这些舅舅感兴趣的话题。他缠着问他早年的生活,那些老塔沃特其实都忘光了。老头相信对祖先的这种兴趣能够结出善果,可是啊,天晓得,结出的却是恶臭、耻辱的玩意儿,一些死沉沉的字眼儿哟。结出的都是干枯无子的果子,烂都不会烂,从一开头就死透啦。时不时地,老头会像啐出一口口毒药,啐出教书匠文章里的几句蠢话。回忆的怒火一个字一个字焚烧着这些句子。“他这种对蒙主召唤的执念源自不安全感。他需要因为被召唤而得到慰藉,故而做出自行召唤之举。”

“自行召唤!”老头会声嘶力竭地低吼道,“自行召唤!”这说法令他愤怒出窍,弄得他经常啥也说不出,只能一遍遍重复它。“自行召唤。我自行召唤。我,梅森·塔沃特,自行召唤!自行召唤去被人揍、被人绑。自行召唤去遭白眼、遭笑话。自行召唤去挨当头一棒。自行召唤去被我主之眼撕碎。听着,孩子,”他说着会扯住小孩吊带裤的带子,把他慢慢晃来晃去的,“就连仁慈的主也怒火万丈啦。”他会放开背带,自顾自又是嘶吼又是呻吟的,任由小孩跌进这想法的荆从里去。

“他想把我弄到那教书匠的杂志里。他以为一旦把我弄进去,我就像进了他脑袋里一样,不得翻身,永无出头之日,他以为那样事情就了啦。哼,可没那么容易!我不正坐在这儿吗。你不正坐在那儿吗。自由自在的。可没在哪个人的脑袋里!”他直说到气若游丝的,好像声音是他自由自在的自我当中最自由的一个部分,正挣脱他沉重的躯体,不知所踪去了。这种时候,舅爷爷的狂喜中总有什么会感染到塔沃特,他会觉着自个儿逃脱了某种神秘的监禁。他甚至觉着能嗅到他的自由,它从树林里飘出,散发松枝清香,接着老头会继续说:“你生于束缚,受洗而得自由,归入我主之死,归入我主耶稣基督之死。”[8]

这时小孩就会感觉一种愠怒之感慢慢爬上身,一种温暾的、不断增长的厌恶:这份自由非得跟耶稣扯一块不可,而耶稣非得是我主不可。

“耶稣是生命之饼。”老头宣布。

小孩这会儿变得有点心神不宁的,他看着看着远方,目光越过深蓝色的树林天际线,世界在那儿伸延着,然后慢慢消隐、终得平静。在他灵魂最阴暗、最隐秘的部分,像一只沉睡蝙蝠一般首尾倒挂着的,是那确定无疑、不容否认的认知:他可不想尝那生命之饼。灌木丛为摩西燃烧、日头为约书亚停下、狮子在但以理面前掉开脑袋,都只为预言生命之饼?耶稣?他对这结论无比失望,它竟然是真理,也令他倍觉恐慌。老头说,他一咽气,就要赶赴加利利湖边,品尝我主不断变多的饼和鱼。[9]

“就永远待那儿吗?”惊恐的小孩问。

“永远。”老头宣布。

小孩觉得这正是舅爷爷的疯狂之核心,这种饥饿,他暗暗害怕,它有可能会传下来,有可能藏在血脉里,不定哪天就在他身上爆发出来,那他就会像老头一样被饥饿撕扯,肚肠里烂个大洞,最后除了那生命之饼,没东西可以治好或填满它。

他尽可能忘掉这些想法,目光直直地看向前方,只管盯着眼前的东西,光看不想。就好像他害怕一旦对什么东西多看了一下——铲子啊,锄头啊,犁杖前方的骡子屁股啊,脚下的红色犁沟啊——它们就会奇怪而吓人地,突然在他面前立起来,要他来为自己命名,还要命名得当,最后甚至会根据给它们的命名来审判他。他尽可能回避这种危险重重的涉及创世的亲密关系。主的召唤如果到来,他希望会是一个来自清澈无云的天空的声音,我主万能上帝的号角声,未被任何肉体之手或者呼吸沾染。他希望看到非人间巨兽眼中的火轮。他曾以为舅爷爷咽气时这就会发生。他飞快地打消这个念头,抓起铲子。教书匠是个活生生的人,他一边忙活一边寻思,不过他最好可别跑来,妄想把我从这房子里弄走,因为我会宰了他。去找他,你就万劫不复吧,舅舅说过。我把你从他手中救出来一直到今天,要是我一入土你就去找他,那我可就没辙了。

铲子搁在鸡窝边。“我再也不会踏进城一步。”小孩大声自言自语道。我永远不会去找他。不管是他还是谁,都休想让我从这里挪窝。

他决定在无花果树下挖墓穴,这样老头可以给无花果做肥料。土地表面是层沙,下头则是硬邦邦砖头一般,铲子捅进沙里,撞得当当响。有一座足足两百磅的死肉山要埋啊,他想,不由得一脚踩着铲子,弯下腰,透过树叶缝隙打量发白的天空。从这片石头地里要挖出够大的坑,准得花一整天,换了教书匠,一眨眼就烧掉他了。

塔沃特在差不多二十英尺开外看到过教书匠一次,还更近地看过那个弱智。那小娃娃不知为啥长得挺像老塔沃特,只是那双眼睛,虽说跟老头是一样的灰色,却分外清亮,就好像两颗眼珠子的后面远远地通到两个透亮的池子里。他那模样一看就知道是个傻子。和塔沃特一起去的那回,老头被他俩之间的相似和不同之处镇住了,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看着这小娃娃,舌头直耷拉下来,好像他自己也成了痴子似的。他那是头一回见到这娃娃,从此就对他念念不忘的。“娶了她,生了个娃娃,是个痴子,”他会念叨着,“主保护了他,现如今主想要他受洗。”

“好哇,那你为啥不动手呢?”小孩问,他希望发生点什么,希望看到老头采取行动,希望他劫持那娃娃,引得教书匠一路追来,他就可以凑近些看看他这另一位舅舅啦。“你出啥毛病啦?”他问,“为啥耽误这么久?为啥不赶紧把他偷来?”

“我直接领受我主上帝的命令,”老头说,“上帝自有安排。我可不是听你使唤的。”

白雾已经飘过院子,消失在另一头,空气清澈、虚无。他不停地想着教书匠的家。“在那儿待了三个月,”舅爷爷说过,“真丢人。整整三个月,在我自己亲人的家里遭背叛,要是等我死了,你想把我交给背叛我的人,让我的身体被烧掉,那就随你吧!随你吧,孩子,”他怒吼道,在棺材里挺身坐起,满脸疙瘩涨得通红。“那就随你,让他烧掉我吧,不过,你可要当心主的狮子啊。记住,假先知的道路上埋伏着主的狮子哟!他所不信的那种酵母,可是在我身上发了酵啦,”他说,“我不会被烧掉的!等我不在了,你就自个儿待在这林子里,太阳想晒进来多少光就晒进来多少光,肯定比进城投奔他自在多啦。”

他不停地挖着,但是墓穴丝毫没有变深。“死人真可怜。”他用那个陌生人的声音说道,没有比死人更可怜的啦。他根本没得挑啊。他想,没人会来烦我。再也不会有了。不会有什么手举起来阻拦我做任何事;除了我主,不过我主啥也没说。我主甚至都还没注意到我哩。

旁边有只沙土色猎犬在地上扫尾巴,几头黑鸡在他搅起的生黏土里扑腾。太阳已经滑到树丛的蓝色边缘线上方,正拢着一圈黄雾,缓缓挪过天空。“现在我可以想干啥就干啥啦。”他说着,把那陌生人的声音放柔和了些,好让自己习惯它。要是我乐意,都能把所有这些鸡宰喽,他心想,一边打量着那些毫无价值的黑色小种斗鸡,舅爷爷喜欢养它们。

他喜欢干的蠢事还不少呢,陌生人点评道。事实是,他根本没脱孩子气。其实啊,教书匠根本没伤他一根毫毛。你瞧,他无非就是观察下老头子,记下自己看到听到的,写成一篇给教书匠们读的论文罢了。那有啥错?根本没有。谁在乎教书匠们读什么呢?那老蠢货却一副好像灵魂遭扼杀的架势。好吧,他并不像自以为的那样离死不远啦。又活了十四年,把一个男孩给养大了,来按照他的心意埋他入土。

塔沃特用铲子戳着土地,陌生人的声音强忍悲愤,不停地重复道,你得徒手把他囫囫囵囵埋下地,可教书匠烧掉他只要一分钟。

他挖了一个小时或者更久,墓穴只挖下去一英尺深,根本不够放尸体。他在墓穴沿儿坐了一阵。空中的太阳活像一个怒火万丈的白水泡。

死人比活人麻烦多了,陌生人说。换了教书匠,一分钟也不会去想什么到了最后一天所有十字架标出的尸体都会聚到一起这种事。在这个世界的其他地方,别人的活法跟你被教的可大不一样。

“我去过那里,”塔沃特喃喃道,“用不着谁来告诉我。”

舅舅两三年前去找过律师,打听能不能解除宅子的限定继承权,好把它绕过教书匠,传给塔沃特。舅舅忙着交涉这事,塔沃特则坐在律师所的十二楼窗边,看着下面深坑一样的马路。从火车站过来的一路上,他志得意满,走在人流当中,后者像一股移动的金属和水泥,缀满人类的小小眼睛。他自个儿眼睛的光亮倒是被一顶灰色新帽子挡住啦,帽檐儿硬邦邦,活像个屋顶,稳稳当当架在他支棱的耳朵上。来之前他看了年鉴书,晓得这地方有七万五千个从没见过他的人。他想停下来,跟他们一个一个握手,介绍说他叫F.M.塔沃特,来这里只待一天,是陪舅舅来律师所办事的。每次跟人擦肩而过,他都回头看看,直到后来人流变得太稠密了才算完,他发现他们不像乡下人一样盯着你看。有几个人撞上他,这种机缘本来足以促成毕生友谊的,现在却毫无结果,因为这些笨拙的家伙埋着头,嘟囔一句抱歉就擦身而过了,要是他们能停一停,这道歉他本来是满心乐意接受的。

然后,电光火石之间,他恍然大悟,这就是邪恶之地啊——那埋头赶路的脑袋,那嘟囔的话语,那匆匆的擦身而过。他灵光一现,看出这些人正从我主万能的上帝身边匆匆逃开。先知们都要来到城市,而他就在这里,身处其中。本该令他厌恶的,却为他喜不自禁。他警惕地眯起眼,打量着正在前头匆匆赶路的舅舅,老头对周遭无动于衷,比树林里的熊还不如。“你算哪门子先知?”小孩嘶哑道。

舅舅没理会,也没停下。

“你是先知吗!”他刺耳地一个字一个字嚷道。

舅舅停住脚,转过身。“我是来忙正事的。”他平静地回答。

“你总说自个儿是个先知,”塔沃特说,“现在我可明白了你是哪种先知。以利亚[10]一准觉得你是坨屎。”

舅舅犟着脑袋,眼睛鼓突出来。“我来这里是为了正事,”他说,“要是你收到了主的召唤,那就忙你自个儿的任务去好啦。”

小孩脸色微微发白,眼神松动了。“我还没被召唤,”他嘟囔道,“是你被召唤了啊。”

“我自知道啥时得召唤,啥时没有。”舅舅说着转过身,不再理会他。

他在律师窗边跪下,把头探出去,上下颠倒地悬挂在下方浮动的、缀满眼睛的马路上,那仿佛一条流淌的锡皮河,他看着太阳投在上面的光亮,太阳苍白的漂浮在苍白的天空中,遥遥在上,远得点不燃任何东西。等到他得蒙召唤,他再来时,他要让这城市骚动不安,他回来时必双眼喷火。在这里你得做点什么才能让他们看向你,他盘算着。他们不会因为你在就看着你。他想到舅舅,又是一阵厌恶。等我真正到来的时候,他暗下决心道,我要做点什么,让所有眼睛都盯在我身上,他俯身向前,看到新帽子往下一滑,失去了控制,飘摇不定,被风微微逗弄着,一径坠向下方的锡皮河,奔赴粉身碎骨的命运。他抱住没了帽子的脑袋,跌回到房间里。

舅舅正在和律师争论,各自捶着隔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两人屈着膝,同时砸下了拳头。律师高个子,圆脑袋,长个鹰钩鼻,勉强按捺住怒火,不停地重复:“不是我立的遗嘱。不是我订的法律。”舅舅洪亮的嗓门吼道:“我不管。我爹一定看不得让个傻瓜继承他的宅子。那可不是他想要的。”

“我帽子掉啦。”塔沃特说。

律师靠回椅背,支着椅子腿儿,咯吱咯吱地朝后凑近塔沃特,淡蓝色眼珠无甚兴趣地扫他一眼,又咯吱咯吱朝前靠去,对舅舅说,“我无能为力。你这样是在浪费咱俩的时间。你不如就按着这遗嘱来吧。”

“听着,”老塔沃特说,“那会儿,我以为自个儿要完蛋啦,又老又病,离死不远,又没钱,啥都没有,我就接受了他的照顾,因为他是我最近的血亲,你可以说他是有责任收容我,可我想那只是慈善,我想……”

“我可管不了你想啥,做了啥,或者你亲戚想了啥做了啥。”律师闭着眼睛道。

“我帽子掉啦。”塔沃特说。

“我只是个律师。”律师宣布,目光流连在那些墙垛一样防守着事务所的土黄色法律书上。

“现在可能已经被车给压扁啦。”

“听着,”舅爷爷说,“他从头到尾都在拿我写那文章。偷偷给我,他的亲人,做测试,从后门溜进我的灵魂,然后对我说,‘舅舅,你是一种几乎绝种的类型!’几乎绝种!”老头声嘶力竭,喉管里勉勉强强挤出一丝声音:“你倒是瞧瞧我咋个绝种法!”

律师又闭上眼睛,皮笑肉不笑的样子。

“找其他律师。”老头吼道,他们出门接连又找了另外三个律师,塔沃特数到了十一个有可能戴着他的帽子的人,当然也有可能不是。最后,他们走出第四个律师事务所,坐在一家银行的矮窗台上,舅舅在口袋里摸到几块随身带来的饼干,递给塔沃特一块。老头吃着东西,解开外套,让大肚子挺出来,搁在大腿上。他脸上的肉愤怒地抽搐着;麻点儿当中的皮肤好像正从一个点子跳到另一个点子。塔沃特脸色惨白,眼神显得分外空洞,深不可测。他在脑袋上蒙了一块旧手巾,四角各打个结儿。路过的人们这会儿打量起他来了,但他却没注意到。“感谢上帝我们忙完了,可以回家啦。”他嘟囔道。

“我们在这儿的事还没办完。”老头说着猛地站起身,走上街头。

“上帝啊!”小孩语带不满,跳起来追他。“我们不能坐一会儿吗?你疯了吗?他们跟你说的话都是一样的。只有一个法律,你可没办法改它。我的脑子都能听懂;你为啥就不能?你到底咋啦?”

老头迈开了大步,脑袋往前伸着,好像嗅出了什么敌人似的。

“我们去哪儿?”塔沃特问。他们走出商业区,现在路两侧都是成排的灰色房子,球茎植物一样,黑乎乎的门廊悬挑在人行道边。“听着,”他捶着舅爷爷的屁股说,“我可没有要来。”

“你很快就会想再来的,”老头嘟囔道,“你现在就知足吧。”

“我从来没要满足过什么。我根本没要求来。我来之前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回想下,”老头说,“回想下,你要来的时候,我告诉过你要记好了,你真到了这儿肯定不会喜欢,”他们不停地走着,穿过长长的一条又一条人行道,经过一排又一排门廊悬挑到人行道上方的房子,它们都半开着门,让一点干巴巴的光线照进里头脏兮兮的玄关。最后他们走进另一片区域,这里的房子干干净净、矮矮方方的,样子都差不多,每幢前面都有一片草地。过了几个街区,塔沃特瘫坐在人行道上说:“我一步也不走啦。都不知道要去哪儿,我一步也不走啦。”舅舅没停下,也没回头。立刻他跳起来又跟上去,生怕被落下。

老头不停地朝前迈进,好像嗅到的血腥味儿正带着他越来越挨近敌人的藏身处。突然他拐上通向一幢浅黄色砖房的短车道,木然地走向那扇白门,沉重的肩膀拱起来,好像打算一头撞进去似的。他捶着木门,对一个亮闪闪的黄铜门环视而不见。这时塔沃特意识到这就是教书匠的住处,他停下脚步,浑身紧绷,紧盯着房门。某种莫名的本能告诉他,门快开了,将要揭示出他的命运。他的心灵之眼仿佛看到教书匠正走向门口,人瘦瘦的、一身邪气,准备跟上帝派来征服他的人干架。小孩咬紧牙关,免得牙齿打战。门开了。

一个粉色脸蛋的男孩站在门口,嘴巴张着,露出一副傻呵呵的笑容。男孩一头白发,额头鼓突。一副银边眼镜戴在脸上,眼珠是淡银色的,跟老头一样,只不过更为清澈空洞。他正在啃着一个发黑的苹果核。

老头瞪着他,目瞪口呆地咧着嘴,像是撞见了一个无法言说的秘密。小孩发出一阵不知所云的声音,把门关得只留下一道缝隙,人躲在后面,正好露出眼镜片底下的一只眼珠子。

突然一阵巨大的怒火就攥住了塔沃特。他盯住那张从门缝往外看的小脸。他在脑海中疯狂搜索,想找个恰当的词砸向它。最后他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说道:“有你之前,我就在了。”

老头抓住他的肩膀,把他往回拽。“他脑袋不好使,”他说,“你看不出来吗,他脑袋不好使?他听不懂你的话。”

小孩更加怒不可遏。他猛地扭身想要跑开。

“等等,”舅舅拉住他,“到那边的篱笆后头,躲起来。我要进去给他施洗。”

塔沃特惊得目瞪口呆。

“照我说的躲到那后头去。”老头说着把他朝篱笆推了一把。接着,老头吸了口气。他转身朝门口走去。刚走近,门开了,一个戴黑边厚眼镜的瘦高年轻人站在后头,脑袋耷拉着,怒视着他。

老塔沃特举起拳头。“我主耶稣基督派遣我来给那娃娃施洗!”他高喊道,“让开。不得阻挠!”

塔沃特从篱笆后头探出脑袋。他屏住呼吸,把教书匠看了个够——瘦骨嶙峋的窄脸,下巴突出,脸的其余部分则朝后缩去,额头高耸,发际线已经后退,眼睛上箍着酒瓶底镜片。白发娃娃抱住爸爸的腿,全身挂在上面。教书匠把他朝后一把推进房里,自己走到屋外,砰的一声把门在身后关上,自始至终怒视着老头,仿佛在挑战他出手。

“那娃儿呼唤着要受洗哟,”老头说,“我主眼中,就算白痴也宝贵!”

“滚出我家,”侄子语气强硬地说,又仿佛在极力保持克制,“不滚的话,我就把你送回疯人院,那是你该去的地方。”

“你不可触碰主的仆人!”老头喊道。

“从这里滚出去!”侄子失控地嚷道,“倒是问问主,为啥要把他造成一个白痴吧,舅舅。告诉他我想知道为什么!”

小孩心跳得飞快,他简直担心它要冲出胸膛,一去不返。现在他的脑袋和肩膀都从灌木丛里露了出来。

“你不得发问!”老头吼道,“你不得打听我主万能上帝的想法。你不得将我主嚼碎塞进脑袋,然后吐出变成一个数儿!”

“那男孩在哪儿?”侄子突然四下打量着问道,好像刚想起这事。“你打算培养成一个先知,好把我的双眼烧灼净化的那男孩在哪儿?”他笑了起来。

塔沃特埋头躲进灌木丛,突然间讨厌起教书匠的笑声,它好像贬低着他,把他贬得微不足道。

“他的日子将要到来,”老头说,“要么他,要么我,将要给那孩子施洗。我在我的日子里若不能,他在他的日子里将做到。”

“不许你动他一根指头,”教书匠说,“就算你往他身上泼水一直泼到他死,他都是个白痴。即便永生也只能是五岁,永远是废人。听着,”他说,小孩听到他紧张的声音变低了,一种和老头能量相当但性质却完全相反的激情被压抑住了,“他不能受洗——这是原则问题,没得商量。他永远不能受洗,这是人表示尊严的一种方式。”

“给他施洗之手自会出现。”老头宣布。

“自有分晓。”侄子说着,打开身后的门走进去,砰的一声关上。

小孩从灌木丛里站起身子,激动得头昏目眩。他后来再没回过那里,再也没见过表弟,再也没见过教书匠,他对上帝祈愿,他告诉和他一起挖墓的陌生人,说但愿再也不用见教书匠了,虽说他本人对他没啥意见,而且要是非得杀死他,他也是勉为其难的,不过要是他真跑来,为着个法律规定就要来找跟他毫无关系的东西的麻烦,那他可就没法不干掉他啦。

听着,陌生人说,他能跑来这儿要啥呢——这儿啥也没有啊?

塔沃特没理他。他没看清陌生人的面孔,不过现在他知道,那是一张尖刻、友好又智慧的脸,藏在一顶硬邦邦的宽檐儿巴拿马草帽的阴影中,所以眼睛的颜色倒看不大清。他已经不再想到那声音就不喜欢了。只是时不时地,它听起来还是很陌生。他渐渐觉得,他只是在跟自个儿会面罢了,就好像只要舅舅还活着,他就被剥夺了跟自个儿相识的机会似的。我不否认老头是个好人,他的新朋友说,但正如你说的:没有比死人更可怜的家伙啦。他们根本没得选啊。他的灵魂已经离开这片凡人的尘世,他的身体不会因为火或别的任何东西感觉到痛啦。

“他在乎的是最后的审判日嘛。”塔沃特嘟囔道。

那好,陌生人说,你想想,一九五二年你竖个十字架,等到审判日那年,不早烂了吗?烂得跟他的灰一样,要是你把他烧成灰的话?我倒来问你一句:那些淹死在海里的水手们,被鱼吃掉,吃他们的鱼被别的鱼吃,它们又被别的鱼再吃掉,上帝要拿这样的水手们咋办?家里失火被烧死的那些人又咋办?因为这个那个原因被烧死,或者被卷进机器绞成肉酱的人呢?还有那些给炸得粉碎的大头兵呢?所有那些根本没剩下什么尸骨可以烧掉或埋掉的人呢?

要是我烧掉他,塔沃特说,那就不是意外的了,那是故意的。

哟我懂啦,陌生人说。你操心的不是审判日的时候他会怎样。是审判日的时候你会怎样。

不关你事,塔沃特回答。

我不是要多管闲事,陌生人说。我才不在乎呢。在这空荡荡的地儿,就剩下你一个。在这空荡荡的地儿,永远就只剩你一人,和你做伴的,只有那个全凭自己心情施舍些阳光的小太阳。在我看来啊,你对任何人都是啥也不是。

“那也只有得到救赎的人才算。”塔沃特嘟囔道。

你抽烟吗?陌生人问。

想抽就抽,不想抽就不抽,塔沃特说。需要的话就埋,不需要就不埋。

去瞧瞧呗,看看他有没有从椅子上滑下来,他的朋友提议。

塔沃特把铲子往墓穴里一丢,回到房子。他把前门打开一条缝,拿眼睛朝里面看。舅舅正睥睨着一旁,好像法官在研究什么可怕的证物似的。小孩飞快地关上门,回到墓穴旁,尽管直淌汗,衬衫都黏在后背上,还是觉得冷。他又挖了起来。

教书匠对他来说太聪明啦,就是这么回事,陌生人过了会说。你记得很清楚,老头说在教书匠七岁时就拐走过他。老头当时去城里,把七岁的教书匠哄出自家后院,带他到了这里,给他施洗。那又怎样了呢?啥结果也没有。教书匠根本无所谓有没有受洗。受不受洗他才不在乎。他也不在乎有没有得救赎。他在这儿就待了四天;你却待了十四年,眼看还得在这儿一直待到死。

你知道他一直就是个疯子,他继续道。他也想把教书匠变成先知来着,可教书匠对他来说太聪明啦。给他溜走了。

那是有人来带走了他,塔沃特解释道。他爸过来把他弄回去了。没人来带我回去。

教书匠亲自来找你来着,陌生人说,然后腿上耳朵上挨了枪,遭了罪。

我那会一岁还不到啊,塔沃特说。小婴儿又没法自己走开。

你现在不是什么婴儿啦,他的朋友说。

他一直在挖,墓穴却好像丝毫不曾加深。看着这位大先知,陌生人乐了,躲在斑斑点点的树荫下打量他。你倒是发几个预言我听听嘛。真相是主根本没在考虑你。你都没进到他脑袋里。

塔沃特猛然转身,换到另一头挖,那声音依然从他身后飘来。不管哪位先知,总要有人来听他的预言吧。除非你就打算给自己发预言,他说——或者去给那弱智娃娃施洗,他极其挖苦地补充道。

说到真相,他过了一分钟又开口道,真相是你其实和教书匠一样聪明,说不定更聪明。因为他有人——他爸他妈——来告诉他老头是疯子,可你没有任何人告诉你啊,你自个儿就琢磨出来啦。当然,你花的时间比较长,但得出的结论也是正确的:你知道他是个疯子,过去这些年一直都是,虽说没给关在疯人院里。

或者他就算其实没疯,也差不离啦:他脑袋里只有一件事。他是个只有一个念头的家伙。耶稣。耶稣这个耶稣那个的。在这十四年里,为了附和他的愚蠢,你难道不是把耶稣堵到了嗓子眼,而自己也恶心到顶了?我主我的救主啊,陌生人叹息道,就算你没有,我都够了。

顿了顿,他又开了口。我觉得吧,他说,你可以做个二选一。只能选一个,不能都选。没人能两个都选又不把自个儿逼疯的。你可以选其中一样,或者选另一样。

耶稣还是魔鬼,小孩说。

不不不,陌生人回答,没有什么魔鬼这种事哟。我可以用亲身经历给你打包票。这一点我可以肯定。不是说在耶稣和魔鬼之间做选择。而是耶稣和你之间。

耶稣和我,塔沃特重复道。他放下铲子歇口气,思索着:他说教书匠是满心情愿地来的。他说他就那么走到教书匠家的后院,对着在那儿玩的教书匠说,你我两个去乡下待一阵吧——你得重生才成。我主耶稣基督派我来完成这事。教书匠就站起身,拉住他的手,一声没吭跟他走了,他说教书匠待在这儿的整整四天里,都表示希望他们不会来找他。

嗯,一个七岁小孩还能怎样,陌生人评论道。你总不能指望一个小孩还能有啥别的想法。他一回城就明白过来啦;他爸告诉他,老头是个疯子,他教的一个字也别信。

他可不是那么说的,塔沃特回答。他说教书匠七岁时是很有灵气的,只是后来枯竭啦。他爸是头蠢驴,不配养大他,他妈是个妓女。她十八岁那会儿从这里逃了出去。

用了那么长时间?陌生人不敢相信地评论道。天啊,她还真是头蠢驴了。

舅爷爷说他讨厌承认自家亲妹妹是个妓女,可不得不这么承认,不然就是扯谎了,小孩说。

嘘,你自个儿心里明白,承认她是个妓女,他心里可快活了,陌生人指出。他永远在承认别人是头蠢驴或者是个妓女。先知嘛就会这一套——承认别人是头蠢驴或者是个妓女。再说,他狡猾地问,你知道什么妓女不妓女的吗?你遇到过她们中的哪位吗?

我当然知道她们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小孩回答。

《圣经》里面全是她们。他知道她们是干什么的,知道她们一般会是什么下场,就像耶洗别被狗群发现时东一条胳膊西一条腿的一样[11]。舅爷爷说,小孩的母亲和外婆也差不多是一样下场。她俩和他祖父都死于一场车祸,全家只剩下教书匠,还有塔沃特,因为他母亲(未婚、无耻)在车祸之后没多久就生下了他,然后就死了。他出生在车祸现场。

小孩对于自己出生在车祸现场分外自豪。他一直认为这让他与众不同,由此相信上帝对他的安排是有别于常人的,虽说迄今为止他还没遇到什么像样的迹象。经常,走在树林里,看到哪丛灌木离别的灌木有点远,他就会突然喘不过气,会停下来,等待它迸出火焰。不过这个一直都还没真正发生过。

舅舅好像从不在乎他出生的方式有多重要,只在乎他的重生。老头经常问他,为啥上帝要从一个妓女的子宫里把他救出来,让他看到白昼的光亮,以及,既然已经这么救了他一次,上帝为啥还要救第二回,让他由舅爷爷给施洗了,从而得享基督之死,然后,既然已这么救了他两次,为何又要救第三回,让他被舅爷爷救出教书匠之手,带到这乡间树林,被传授着真理长大。这都是因为啊,舅舅说,虽说他是个混球,可上帝想要他被培养成一位先知,在舅爷爷死后取代他的位置哟。老头把他俩比作以利亚和以利沙。[12]

好啊,陌生人说,我猜你知道她们那些人是怎么回事。不过还有好多你不知道的。你尽管随意好啦,走他的路。以利沙继承以利亚,就像他说的。不过我倒要问问你了:上帝的声音在哪里?我可没听到它。今天早上谁召唤你了?或者别的早上有吗?你收到该如何做的启示了吗?你今天早上连打雷的声音都没听到吧。天空一丝云彩都没有啊。我明白啦,你的问题,他总结道,在于你就那么点头脑,只能相信他告诉你的每一个字。

日头当空悬着,完全静止了一样,好像屏住呼吸就等正午前的时光熬完。墓穴大概有两英尺深了。得挖十英尺,记住哟,陌生人说着乐了。老头们都自私。你可别指望他们什么。对任何人都别指望,他补充道,淡淡叹了口气,活像一股沙子被风突然掀起又落下。

塔沃特抬起头,看到两个人影越过田地而来,是两个黑人,一男一女,两人手指上都钩着个空坛儿。女人个子高高,像个印第安人,戴顶绿色遮阳帽。她毫不迟疑地弯身钻过篱笆,穿过院子朝墓穴走来。男人抬手按下铁丝,伸腿迈过篱笆,紧跟其后。他们都盯着那洞,一直走到它边上,带着吃惊又满足的神情,低头打量新挖开的地面。男的叫巴福德,他的脸皱皱巴巴的,比他的帽子还要黑。“老头走啦,”他评论道。

女人抬起头,发出一声缓慢悠长的哀号,刺耳、隆重。她把坛儿搁地上,抱住胳膊,又举手向天,再度哀号起来。

“叫她住嘴,”塔沃特说,“现在这儿归我了,我不要黑佬哭丧。”

“我连着俩晚看到他的魂来着,”她说,“俩晚都看到了,他没安息呐。”

“他今天早上才死的,”塔沃特说,“你们要是都想把坛子灌满,就交给我,我走开的时候给我挖地。”

“他已经预言自己升天好多年啦,”巴福德说,“她有好几个晚上做梦梦到他,他不得安息。我跟他是熟人啊。其实我跟他非常熟。”

“可怜的甜心小宝贝,”女人对塔沃特说,“现如今在这没人烟的地儿,你一个人打算咋过哟?”

“自有安排。”小孩一把从她手中抓过坛子。他拔腿就走,踉跄了下差点跌跤。他大踏步穿过后院的田地,朝空地周围的那圈树走去。

小鸟儿们为躲开中午的太阳,已经钻进树林深处,一只画眉藏在前方某处,一遍遍叫出同样的四个音符,每次叫完都暂停一下,中间的沉寂显得特别长。塔沃特越走越快,渐渐慢跑起来,很快就像被狩猎的动物一样飞奔着,冲下铺满松针的山坡,又攀住一根根树枝,气喘吁吁跑上滑溜溜的斜坡。他横冲直撞穿过一片金银花藤,越过一条几乎干涸的砂质小河床,沿着一面高高的黏土河岸上滑下去,后者可以充作一个小水湾的背壁,老头在那里藏着剩下的酒精。他把酒藏在岸边的一个洞里,用块大石头挡着。塔沃特用力把石头拖开,陌生人俯身在他肩头,喘息道:他疯了!他疯了!就是这么回事,他疯了!

塔沃特把石头挪开,拖出一个黑罐,抱着它坐在河岸上。疯了!陌生人低声道,瘫坐在他身边。

太阳又出现了,一个愤怒的白人一样,在藏宝地一带的树梢后头悄悄挪动。

一个七十岁的人,带个婴儿到乡间树林,把他养大!要是他在你四岁而不是十四岁时死掉咋办?那样的话你能把麦芽浆弄进蒸馏器,养活你自个儿吗?我可从没听说哪个四岁小孩会用蒸馏器的。

我可从没听说过哟,他继续道。你对他来说啥都不是,就是个到时候可以长得够大来埋他的工具罢了,现在他死啦,不用管你了,可你还得把两百五十磅的他埋进地里。而且,要是让他看到你喝一滴酒,别以为他就不会气得像个煤炉似的浑身滚烫,他补充道。虽说他自个儿在这方面也有弱点。他再也受不了上帝的时候,就会把自个儿灌醉,什么先知不先知的都抛脑后了。哈。他没准会说这样你会伤身体,可其实他意思是你没准会喝得太多,可就没法好好埋他啦。他说他带你来这里,按着规矩养大,其实这规矩的意思就是:到时候,你可得好端端的,这样才能埋了他,让他有一个十字架标识他在哪儿。

一个用蒸馏器的先知!他真是我听说过的唯一一个靠着酿私酒过日子的先知了。

过了一分钟,小孩从黑罐里喝了一大口,陌生人声音柔和了许多,说道,好吧,喝一点也无妨。适量饮酒不伤身。

一只烧灼的胳膊从塔沃特的喉管滑下,仿佛魔鬼已经进入体内,要攥住他的灵魂。他瞟着那愤怒的太阳,它还在树梢后头缓缓挪动。

放松点,他的朋友说。你记得那些个黑佬福音歌手吗,你有一次见过他们,全都喝醉了,绕着那辆黑色福特车又唱又跳?耶稣啊,要不是肚里装了酒,他们就算得到救赎了也不会有一半开心。我要是你的话,才不会太操心救赎的事。有人就是样样事情都太操心。

塔沃特喝得慢了一些。之前他只醉过一次,那回舅舅用一块板子揍了他,说酒会让小孩烂肠子,那又是他胡扯的了,塔沃特的肠子并没有烂掉。

你该明白啦,他善良的朋友提醒道,你这辈子都被老头给骗啦。你过去十四年里本该是个城里人。可其实,你什么人也见不着,只能跟他做伴,你住在这片光秃秃地儿中间的一座两层楼牲口棚里,自打七岁起就跟在驴子和犁后头干活。你又怎么能知道他给你的教育是正经的呢?没准他教你的是一种根本没人用的数字系统?你怎么知道二加二等于四?四加四等于八?没准别人不这么认为哟。你怎么知道是不是真有个亚当,或者耶稣一旦拯救了你,就会解决你的难题?或者,你怎么知道他真干了这事?啥都没有,只有那老头的话,而且现在你很清楚啦,他是个疯子。至于审判日嘛,陌生人说,每天都是审判日。

你还不够大,还没自个儿琢磨出来这一点吗?你在做的每件事,你做过的每件事,难道不是立刻就对错分明的,而且通常都不用等到太阳落山吗?你能躲过什么事吗?不,你从来不认为能躲得过吧。你没准可以把酒全喝了,反正已经喝了这么多。禁酒线一旦越过了,就没差别啦。你这会儿从天灵盖一路往下旋转的感觉,是上帝的手在祝福你哟。他已经给了你释放令啦。老头就是挡在你门口的石头,上帝把它滚走啦。当然,他没把它滚多远。你得自个儿把这事做完,不过他已经把主要部分完成啦。赞美他吧。

塔沃特双腿没有了任何感觉。他打了一会儿盹,脑袋歪一边,张着嘴,罐子歪在大腿上,酒缓缓沿着吊带裤一侧淌下。最后只剩罐子口挂着一滴酒,慢慢聚成形、变大、滴落,悄然无声、不慌不忙、饱吸阳光。明亮平整的天空渐渐黯淡,被云朵弄得粗糙起来,直到影子都融为一体。他朝前一个趔趄,醒了,双眼一会儿迷糊一会儿清楚地瞪着个玩意儿,貌似一块烧焦的抹布挂在眼前。

巴福德说:“你这样可不该。老头不该得这对待。死者还没埋,不得休息哟。”他蹲在脚后跟上,一只手抓着塔沃特的胳膊。“我走到门口,瞧见他坐在桌边,都没给放平躺在个板子上。你要是打算让他过夜,应该把他放平躺下,胸口撒点盐。”

小孩眯缝起眼睛,好看清眼前的形象,突然间他看出了两只充血鼓胀的小眼睛。

“他该给葬进一个配得上他的坟墓,”巴福德说,“他这辈子虔诚啊,他信耶稣的苦信得虔诚啊。”

“黑佬,”小孩费劲地挪动肿胀陌生的舌头说,“把手从我身上拿开。”

巴福德抬起手。“他该得安息,”他说。

“等我处理完,他会安息的,”塔沃特含糊其辞道,“走开,别烦我。”

“没人会来烦你。”巴福德说着站起身。他弯腰低头,打量着软瘫在河岸上的人影,等了一会儿。小孩脑袋后仰,枕着一块黏土墙上突出来的树根。他张着嘴,上翻的帽檐在额头上压出一道横线,位置就在半睁半闭、目光涣散的双眼上方。他颧骨突出,细细窄窄,活像“十”字的两横,其下的凹陷显得沧桑,仿佛皮肤里这小孩的头骨跟世界一样古老。“没人会来烦你,”黑人嘟囔道,头也不回地穿过金银花墙走开,“那才是你的麻烦哟。”

塔沃特又闭上眼睛。

有只夜鸟在近处怨声怨气地鸣叫,吵醒了他。不是什么扎耳的声音,只是一阵断断续续的嗯嗯声,好像鸟儿每次重复自己的伤心事,都要回想一下似的。浮云颠簸地飞过黑色天空,一轮粉月起伏不定,似乎跃上来一英尺,又落下去,再跃上来。他立刻明白过来,这是因为,天空正在下降,飞速压下来,想闷死他。鸟儿尖叫着,及时逃走了,塔沃特摇摇晃晃跑进小河床里,趴在地上。月亮倒映在沙子中间的几小片水面上,像苍白的火焰。他立起身来,扑向金银花墙,撕扯着穿过它,他已经分不清周身是熟悉的香甜气味还是碾压下来的沉重感觉。他钻到花墙另一侧,站直了,黑色地面微微摇晃起来,又把他摔倒在地。一道粉色闪电照亮树林,他看到黑色树影从地面上刺出,四面八方将他包围。夜鸟在它停下的某处密林里又开始嗯嗯地诉说起来。

他爬起身,朝着空地,一棵树一棵树摸索着走过去,树干摸上去又冷又干。远远有雷声,不断有苍白的闪电照亮树林各处。他终于看到那小屋,荒凉乌黑、高高伫立在空地当中,粉月颤抖着低悬其上。他蹒跚走过沙地,双眼像敞开的光焰之洞一样闪烁,身后拖拽着压扁的影子。他不曾扭头去看挖着墓地的院子那头。他在房子后部远远的角落停住、蹲下,打量着堆在房子下面的零碎,鸡笼、木桶、破布和箱子。他口袋里有一小盒火柴。

他钻进房子下面,点起小小的火来,一簇又一簇,一路爬到前廊再钻出来,身后留下的火焰贪婪地啮噬着干燥的引火物和房子地板。他穿过前院,穿过犁沟遍地的田野,头也不回,一口气跑到对面的树林里。他回过头,看到粉月已经坠进小屋屋顶,即将爆炸,他跑了起来,身后的大火中间,有两只鼓突的银色眼睛震惊无比、不断膨大,逼迫着他匆匆穿过树林。他听到大火在黑夜中一路碾来,仿佛一架飞驰的战车。

临近午夜,他跑到公路边,搭了一个工厂销售员的车,那人在东南部到处兜售铜烟管,他给沉默的男孩提了个建议,自称这建议对所有到世界上为自己寻找位置的年轻人是最棒的了。他们在黑色笔直的公路上飞驶,两侧都是黑色树墙,推销员说,你没办法卖铜烟管给一个你不爱的人,这可是经验之谈。他是个瘦瘦的家伙,一张窄脸,磨得似乎只剩些最深的绝望。他戴顶硬邦邦灰色宽檐帽,是那种希望显得像牛仔的商人们喜欢戴的帽子。他说百分之九十五的时间里爱是唯一的策略。他说他向一个人推销烟管时,首先会问候那人太太的健康,问问他孩子们怎样。他说他有一个本子,上面记着所有客户家人的名字,以及他们的疾病。某人太太得了癌症,他便把她的名字记在本子上,后面写上“癌症”,并且每次去那人的五金店都会问候一下她的情况,直到她死;然后他划掉癌症两字,写上“去世”。“他们死了,我都会感谢上帝,”推销员介绍道,“又少了一个要记住的人。”

“你不欠死人什么,”塔沃特大声说道,这是他上车后差不多头一回开口。

“他们对你也一样,”陌生人说,“这世界就该这样——谁也不欠谁什么。”

“你瞧,”塔沃特突然朝前倾下身去,脸靠近挡风玻璃说,“我们走错方向啦。我们在朝来时的方向开回去。又是大火了。就是我们离开的那场大火!”

他们前方,天空呈出淡淡的光亮,亮得很稳定,并非闪电所致。“那是我们刚才离开的大火!”小孩高声说。

“孩子,你傻了不成,”推销员说,“那是我们要去的城里哟。那是城市灯光的亮光。我猜这是你头回出门吧。”

“你开回头啦,”小孩说,“是同一场大火。”

陌生人猛地皱起面孔,沟壑深深。“我这辈子从不回头,”他宣布道,“我也不是从什么大火开过来的。我住莫比尔大道。我很清楚自己的方向。你这是什么毛病?”

塔沃特呆望着前方的光亮。“我睡着了,”他嘟囔道,“我刚醒。”

“你该好好听我说才对,”推销员说,“我讲的都是你该知道的事。”

注释:

[1]实际上死者是塔沃特母亲的舅舅,也就是塔沃特的舅爷爷,不过本书中塔沃特对他有时称“舅舅”,有时称“舅爷爷”,均根据原文译出。塔沃特(Tarwater)的名字直译有“玷污水”的意思。

[2]英文为“Powderhead”,直译作“炸药脑袋”。

[3]英文写作“Bernice Bishop”,读起来很像be a nice bishop(当一个好主教)。

[4]事见《旧约·出埃及记》17:6和《旧约·民数记》20:11。

[5]事见《旧约·约书亚记》10:15。

[6]事见《旧约·但以理书》6:22。

[7]这里所列均为先知。其中“无须死亡的以利亚”事见《旧约·列王纪下》第2章,此处的约翰指施洗者约翰,事见《新约·马太福音》第14章。

[8]《新约·罗马书》6: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9]事见《新约·马太福音》14:17-21。

[10]先知以利亚的事见《旧约·列王纪上》17章。

[11]事见《旧约·列王纪下》第9章。

[12]以利亚、以利沙均是以色列的先知,以利沙继承了以利亚的先知职事。事见《旧约·列王纪上》17-21章,《旧约·列王纪下》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