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艺术与旅游景区财政拨款概况分析
一 艺术表演财政拨款和补贴情况分析
从全国对艺术表演机构的财政拨款总量来看,2012年,中国对7321个艺术表演机构拨款114.07亿元,占全国艺术表演机构收入的比重高达64.01%,足见政府对艺术表演行业的重视,另外也说明中国艺术表演行业的市场运作能力亟须提升。
从2012年不同地区对艺术表演行业财政拨款情况来看,财政拨款最高的地区是浙江省与四川省,财政拨款规模高达7亿元以上,居于第一阶梯,分别为7.70亿元、7.18亿元,显示出这两大地区对艺术表演行业的扶持力度之大;北京市与上海市的财政拨款金额则达到6亿元以上,分别位列第三、第四位,财政拨款金额依次为6.74亿元、6.28亿元,位居第二阶梯,这与北京、上海演艺产业发达、演艺企业竞争力较强相关;内蒙古、安徽、山东则居于第三阶梯,财政拨款金额均达到5亿元以上,其中内蒙古作为西北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对艺术表演行业的财政拨款规模如此之大,一方面,显示出政府对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内蒙古素有“歌乡舞海”的美誉,是西部演出联盟的“盟主”,因此民族演艺产业是内蒙古的特色产业,近些年加大对演艺产业的扶持正迎合了发展特色产业的政策导向;最后,对艺术表演给予财政拨款数量最少的省份/自治区是青海、海南与宁夏,财政拨款金额均未达到亿元。此外,在政府采购的公益演出活动中,不同省市给予的政府财政补贴也存在较大差异。政府财政补贴收入最高的是安徽省,高达4.17亿元,远远高于其他省市;其次是浙江省与四川省,政府财政补贴收入分别是3.11亿元、2.93亿元;最后,贵州省与湖南省的政府财政补贴收入也较高,分别为1.26亿元、1.22亿元,体现这些地区对文化建设的大力扶持(见图2-6)。
图2-6 各地区艺术表演行业财政拨款收入与政府采购补贴收入情况
《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还公布了全国各地区艺术表演场馆收入情况,其中包含财政拨款收入和艺术演出收入两个部分。据此数据可以对全国各地区政府扶持艺术表演场馆状况有一个宏观了解。统计分析显示,2012年全国对2364个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总额达到1.33亿元,占艺术表演场馆总收入的19.54%。从各地区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规模来看,东部区域远远高于中西部区域。一方面,北京、江苏、广东、浙江、上海五大地区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规模大,均突破了亿元人民币。其中,北京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最高,高达2.20亿元,是上海对艺术表演场馆财政拨款规模的2倍;江苏省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规模居第2位,为1.59亿元;广东、浙江与上海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规模相差不大,分别为1.11亿元、1.06亿元、1.05亿元。另一方面,海南、广西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规模最小,均不足百万元,特别是海南,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仅为10万元,是所有省市最低的。此外,天津、黑龙江、青海、贵州等地区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也较小,均不足500万元,说明天津虽然是一个发达的直辖市,但是,对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扶持力度却非常低。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天津与北京距离太近,导致天津大量演艺资源向北京集聚,而天津的大量文化消费实际上也向北京转移,造成天津即使大量增加财政扶持力度可能也收效甚微。基于这一问题的分析,笔者建议在当前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背景下,应尽快对北京、天津与河北的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整体思考、科学定位,对三个地区的文化产业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打造京津冀一体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图2-7 各地区艺术表演场馆的财政拨款与艺术演出收入情况(2012年)
二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财政拨款情况分析
《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公布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财政拨款状况,据此数据分析可以对旅游景区行业财政扶持状况有大体的把握。从国家对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财政拨款总量来看,2012年拨款总额达54.06亿元,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经营收入的13.7%,可见,国家对文化旅游产业还是比较重视的。从各地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获得国家拨款的情况来看,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而且也反映出不同区域的文化旅游资源的多寡。具体来看,获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财政拨款最多的省是浙江省,高达10.23亿元,突破十亿元,远远高于其他省市,这与浙江拥有数量最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有关(占全国的9%,居全国首位)[2];湖北省获得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财政拨款规模居于第二位,为8.25亿元,从湖北省文化旅游资源来看,风景名胜区众多,拥有6家5A景区、60余家4A景区与3A景区;四川省与湖南省分别居于第3、第4位,这两个省获得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财政拨款的规模分别为5.32亿元、4.62亿元,其中四川省拥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面积最大,占到总面积的17.63%;而西藏的国家拨款最少,仅有10万元,与其拥有较大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面积形成鲜明落差;此外,云南、广西、天津、甘肃获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财政拨款的规模也较少,均不足千万元(见图2-8)。
图2-8 2012年各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拨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