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如何对待寻求扭转治疗的来访者
中国心理咨询界流行的一个说法是:尊重来访者意愿,如果一个同性恋或跨性别的来访者,自己要求改变,咨询师就帮助他改变;他自己如果想悦纳自己,咨询师就应该帮助他自我悦纳。
这听起来似乎很“尊重来访者”。
但换个问题:如果一个异性恋者来了,说:我做异性恋做得很苦恼,追女孩子追不到,追到了还要买房买车养孩子,太累了,所以麻烦您把我“扭转”成同性恋吧。我们的心理咨询师是否仍然会“尊重来访者意愿”呢?
再比如,一位医生检查了一个病人,发现他至多有些小感冒,但他坚定地认为自己脑子里有一个大瘤子,让医生给他开刀。医生是否也要“尊重来访者意愿”,给他开刀呢?
许多时候,要求“扭转”的同性恋者,就是那个以为自己长瘤子而必须割掉的疑病者。
同性恋被从精神疾病鉴定标准中去除以后,专业领域依旧充斥着关于如何帮助同性恋者的挑战和伦理困境。是否该将扭转疗法当作治疗干预的方法的备选项,仍然存在不同的看法。
那些使用这种方法的咨询师宣称可以帮助同性恋者改变其性倾向或停止其同性性行为,并且辩称该疗法是尊重那些想要克服自己的同性恋性倾向或性行为的同性恋者的自我决定或选择。而扭转疗法的反对者认为那些扭转疗法的实践者为其来访者提出了一个根本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幻想;并补充说使用扭转疗法相关技术的工作者,其实是对同性恋者有着强烈的厌恶情绪或偏见。
总之,尽管有许多研究证明了扭转疗法的无效性和不合伦理性,还是会有一些同性恋个体寻求扭转疗法接受治疗。咨询师面对这样的来访者,应该怎么办呢?
一 了解寻求扭转治疗的动因
由于扭转疗法的争议性,我们有必要指出促使个体试图改变自己性倾向的动机因素。当然,这里探讨的主要是那些主动寻求改变的LGB个体的动机因素,对于那些被迫改变,包括青少年LGB个体由父母带去做扭转治疗的情况,则另当别论。我们不排除这里提及的动机因素也可能是那些迫使LGB个体改变性倾向的人的影响因素。
西方的研究表明,在个体寻求扭转疗法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三个变量是个体的宗教取向、同性恋身份发展程度、内化的同性恋消极信息。(Erinn & Jeffrey, 2004)但是,这三个因素对于中国人的影响,可能需要调转过来,至少是将第一个个体的宗教取向放到最后。当然,宗教对中国人的影响力正在不断上升中。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奉各种宗教了,笔者也接触过一些信奉基督教的同性恋者。
这三个变量具体的情况如下(Erinn & Jeffrey,2004):
1.个体的宗教取向
尽管并不是所有的宗教都反对同性恋关系,但确实有一些宗教对同性恋持有恐同或消极的态度。宗教心理学研究中,最广泛的概念建构是内在和外在宗教概念。那些在外在层面信仰宗教的个体通常是别有用心的,比如为了通过宗教信仰维持社会地位或获得社会支持;而对于宗教内在取向的个体,宗教是他们生活中很多事情的中心组织原则。可以说,宗教信仰“外在动机的人利用其宗教,而内在取向的人则生活在其宗教中”。由于宗教信仰内在取向的人对其宗教采取非常严肃的态度,而很多宗教又是反对同性恋的,所以对于这样的宗教信仰者来说,如果其恰好是同性恋者的话,就很可能对同性恋及双性恋持有充满偏见和歧视的态度,进而希望通过扭转疗法来改变自己的性倾向。而那些外在宗教信仰的个体相比内在宗教取向的个体来说,更倾向于将宗教信仰作为一种达到生活中其他目的的手段,也不会过于笃信自己的宗教教义,这种宗教信仰取向的同性恋者也就不会因为与其性倾向相冲突的宗教教义而寻求扭转疗法。另外,信仰宗教的同性恋者寻求扭转疗法的原因还包括宗教负罪感、被教区排斥以及对永恒的诅咒的恐惧等。
个体的同性恋性倾向与一些保守的教会和宗教组织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对一些教条主义的宗教来说,同性恋性倾向是非常有用处的。比如说,依靠其自身两极化教义的传统基督教,就运用这种两极化来强调自己想要传达的信息,通过确定什么是罪孽来树立正气;道德建设纳入对“不道德”的堕落形成鲜明的救济。在这一方面,同性恋性倾向提供了宝贵的功能。一些保守的宗教实践的前提是极端化,这在理论上导致了个体行为要么被救赎要么被诅咒的两极化结局。一般来说,LGB个体和同性恋权利运动对于一些宗教的政治保守派具有天然的闪光点的作用,是丑化的目标,这种丑化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一些保守的团体将LGB个体以及妇女的生殖权利看作是组织共同的敌人,他们积极支持那些反对LGB的运动,质疑青少年应该获得关于性倾向或相关民事权利方面问题的信息,这些都是一些同性恋社区反对很多宗教组织的原因。出于这种情况,再加上由于一些人对同性恋社区不够了解,所以有宗教信仰的同性恋者要在同性恋社区告诉同伴自己的宗教取向,或者要在教区告诉周围人自己的性倾向,都是非常难的。(Haldeman, 2002)
2.同性恋身份发展程度
同性恋者所处的个体和团体身份发展阶段也可能是引起个体寻求扭转治疗的原因。那些处于同性恋身份发展初期阶段的个体相比处于后期阶段的个体,有更大的寻求扭转疗法的可能性。这是因为那些身份发展较为成熟的同性恋者可能已经发展出了一系列应对机制,比如社会支持小组以及较高的自尊水平等,来管理被边缘化的身份,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完整和有意义;而处于身份发展早期阶段的同性恋个体的特点是混乱、困惑、愤怒以及愧疚,这些强烈的感受源于个体生活在一个充满异性恋主义和恐同的污名化同性恋者的世界中。个体如果无法顺利有效地度过这些阶段的话,就很可能寻求扭转疗法。
3.内化的同性恋消极信息
个体寻求扭转疗法也是对异性恋社会意识和同性恋亚文化觉察的结果,这些因素与内化的同性恋消极信息有共同的方面。比如说,个体渴望与异性恋的理想生活的一致性,害怕由被同性吸引所带来的社会污名;而且那些内化的同性恋消极信息也使个体觉得如果自己作为同性恋者来生活的话,未来的发展空间会非常有限。所有这些因素表明个体可能会内化社会对同性恋的消极信息的某些方面,认为社会不支持同性恋者,因而希望通过扭转疗法改变自己的性倾向。
而且,同性恋者内化的消极信息对于内在的宗教信仰与个体寻求扭转疗法的动机之间的关系有调节作用。那些具有内在宗教信仰,同时还内化了同性恋消极信息的同性恋者更有可能寻求扭转疗法。与此相反,具有内在宗教信仰取向的同性恋者,但没有采取内化的同性恋消极信息的个体不太可能寻求扭转疗法。
此外,信仰宗教的同性恋个体如果对宗教教义持有质疑和不确定的开放态度的话,就更容易接受自己非主流的身份,也就不会产生进行扭转疗法的想法。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个体的宗教探索取向与寻求扭转疗法的动机之间的关系也完全由内化的同性恋消极信息调节。因此,可以说个体的宗教取向,就其本身来说,在预测个体寻求扭转疗法方面不是很重要;只有同时考虑个体内化的同性恋消极信息时,才具有预测作用。
扭转疗法的支持者认为那些想要改变自己性倾向的同性恋者并不是因为内化的恐同才这样做,而是基于个体的信念体系以及个体对于什么是正确的感受而做出的决定。但事实远非如此,关于同性恋的负面信息被个体内化后会促使其寻求扭转疗法;那些认为在理解个体为什么会寻求扭转疗法的原因时,不用考虑内化的恐同的看法是错误的。如果没有整个社会无处不在的恐同气氛,一定不会有那么多要求扭转的同性恋者。方刚在20世纪90年代初进行同性恋调查的时候,在各地的心理门诊接触到许多要扭转治疗的同性恋者,但到了20年后的今天,大城市里已经几乎看不到这样的同性恋者,只在一些小城镇才会有希望扭转治疗的同性恋者。这就是因为大城市与小城市的文化不一样,后者更为恐同。
二 以真正助人的态度对待来访者
尽管同性恋亚文化在中国的建设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恐同至少在一些大城市已经松动,但主流社会根深蒂固的异性恋主义和恐同偏见,再加上一些强大的保守势力对同性恋的敌对态度,使很多LGB个体仍然经历着与其性倾向相关的深刻的不适感,进而希望通过扭转疗法改变自己的性倾向,以减少同性恋或双性恋性倾向带来的冲突和心理不适感。但是,鉴于如前文所述扭转疗法的违反伦理性和不科学性,再加上性倾向多元化视角下同性恋和双性恋性倾向的去病理化,咨询师面对那些寻求扭转疗法的LGB来访者,需要非常谨慎。
面对寻求扭转疗法的来访者,咨询师首先应该做的不是开始扭转治疗,而是应意识到针对性多元来访者时必须有的一些伦理,这包括:对治疗的知情同意,替代治疗(比如本书介绍的肯定性咨询)的可行性,传播准确的关于性倾向的临床和科研信息,尊重个人自主权,预防心理健康执业者的偏见等。
不管是扭转疗法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必须承认,同性恋者寻求改变性倾向时呈现出来的心理和社会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咨询师在接待这样的来访者时,需要非常谨慎。
下面,列举一些咨询师接待想要进行扭转治疗的LGB来访者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和可以采取的具体做法。
1.咨询师需要不断自我成长
咨询师需要不断自我反省和成长。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异性恋体制的社会里,正是这样的社会化历程,塑造着许多咨询师内心深处的恐同思维。很多扭转疗法治疗师会误导来访者,使他们相信所有的同性恋者注定不可能快乐的生活。咨询师应该牢记主流社会对LGB个体的误解和社会偏见,以及咨询师在咨询中表现出来的对同性恋性倾向的个人偏见,会加剧来访者的困扰。有研究显示,治疗师对同性恋的偏见会加重来访者已经体验到的自我厌恶感。(Drescher, 2002)异性恋咨询师在接待同性恋来访者之前,需要检验和解决自己内化的恐同和异性恋主义。咨询师的这一个人评定过程,是其发展接待LGB来访者的技能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避免其为LGB来访者提供违背伦理的咨询服务的必要前提。
2.重新理解尊重来访者意愿与价值中立
尊重来访者意愿没有错。但是,这应该是建立在来访者充分知情,对自己面临的问题、所处的环境有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所做出的自我决定。而不应该是对同性恋、扭转疗法等有错误的认识基础上的决定。那样的“意愿”并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愿,而是主流社会强加给他们的,不是他们的真实想法。
咨询师的价值中立也没有错,但这一定是不能违背人类共有价值观基础上的价值中立。恐同是主流社会对同性恋的一种压迫,对于这种压迫保持“中立”,就仿佛你去看望你的外祖母,发现她正在房中和一头闯进来的熊搏斗,你便倚着门框说:“我中立,你们斗,我不干涉。”这里异性恋主义可以比作那头熊。由此可见,对被压迫的、基本人权受到侵犯的弱者不出手救援的“价值中立”,就显得非常荒唐。
3.了解来访者以前的咨询经历并关注可能的创伤
有关该如何帮助那些经历了失败的扭转疗法的同性恋来访者从失败的经历中恢复的信息却很少。目前我们还无法确切地知道那些被扭转疗法伤害的人的比例,但初步的数据表明,大部分经历过扭转疗法的同性恋者都报告了由这种失败的疗法带给他们的消极后果。(Shidlo & Schroeder, 2002)所以咨询师在接待寻求扭转疗法的同性恋来访者时,有必要先询问来访者之前是否经历过扭转疗法。对于那些有过扭转疗法经历的来访者,咨询师应该仔细评估这种疗法带来的任何可能的心理和情绪后果。有些情况下,咨询师在帮助来访者整合身份之前,需要先治愈来访者之前经历的扭转疗法造成的耻辱感和抑郁症状。
4.帮助来访者觉察寻求扭转治疗的动因
如前所述,寻求扭转治疗者可能有不同的原因,他们可能自己也不清楚。咨询师应该帮助他们觉察到这些原因,应该同来访者探讨个体改变自己性倾向的动机因素。咨询师可以帮助来访者探索其对于同性恋的消极看法和感受,以及出现这些看法和感受的原因。有时候,寻求改变性倾向的同性恋来访者事实上是由于其内化了关于同性恋性倾向是不可接受的信息,也可能是由于个体处于身份发展的早期阶段。对于咨询师来说,重要的是帮助来访者检验源于社会、宗教以及家庭的各种与同性恋性倾向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鼓励或迫使一些来访者为了改变自己的同性恋性倾向而寻求和接受扭转疗法。
5.清楚告知扭转治疗的风险并讨论替代方法
咨询师有必要告诉寻求扭转治疗的来访者,目前还没有科学的研究证明扭转疗法的有效性;甚至很多LGB个体经历这种疗法后,会引发更多的身心创伤。只有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来访者才能真正做出自己的判断,表达自己的真实愿望。对于那些由父母强行带去进行扭转治疗的青少年同性恋者,咨询师应该避免告诉未成年同性恋者的父母他们可以通过治疗或其他方法改变同性恋者的性倾向。咨询师有义务教育同性恋者的父母、监护人,尤其是青少年同性恋者及其家人,不应该寻求将同性恋看作是精神疾病或发育障碍而采取措施改变性倾向的咨询或治疗。
6.帮助来访者成长
咨询师需要在尊重来访者的基础上,帮助来访者挑战其拥有的关于同性恋的基本信念;并鼓励来访者寻找社会支持源,发展与同性恋社区的联系。咨询师可以和来访者一起仔细检验促使来访者产生不适感的社会环境,包括社会支持;确定来访者生活中是否存在积极的LGB角色榜样。同性恋者增加与同志社区的接触程度,有利于个体重新朝着积极的方向来定义自己的身份。对于许多同性恋来访者,笔者采取的一个常用方法,便是介绍他们进入同性恋社区,在同性恋伙伴和同性恋亚文化中成长。当然,也有同性恋社区的朋友认为,对于未成年的同性恋者,不建议进入社区。
咨询师可以帮助来访者提升自我接受度,发展积极的身份认同,从而减少来访者寻求扭转疗法的倾向。
7.帮助来访者实现宗教身份与性身份的整合
宗教和精神实践对一些LGB个体或那些挣扎于同性恋相关问题的人具有特殊的意义,宗教可以为身处痛苦中的灵魂提供安慰。宗教信仰对很多人来说,在身份形成中具有中心、组织性的作用,是个体不能放弃的。对一些信仰宗教的同性恋者来说,由于性倾向而失去家庭、社区、信念体系以及中心身份的损失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宁愿选择以扭转疗法改变性倾向为代价来换取对自己宗教的忠诚,尽管这种代价是昂贵的。
宗教取向与性倾向之间的不和谐常常会给当事人带来困境,那些能成功地将二者整合的个体是幸运的。对于处于十字路口的来访者,咨询师的任务不是为其提供智慧、意见或方向,而是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使来访者能自由地探索与其身份冲突相关的充满挑战性的问题。此外,咨询师有责任为来访者提供相关方面的准确信息,并告诉来访者所有可供选择的做法。包括要让来访者知道,今天宗教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使是基督教内部,也存在关于同性恋的不同态度。在同性恋婚姻得到法律保障的国家,同性恋者甚至也可以在教堂中举行婚礼,甚至可能有同性恋牧师代表上帝为他们证婚。应该让处于宗教压力下的同性恋者,清楚地了解这一事实。咨询师应该帮助来访者在一个安全开放的环境中探索其宗教信仰的意义,为来访者介绍一些可以接受信仰者的同性恋性倾向的宗教组织,尽量帮助来访者达成其宗教身份与性身份的全面积极的整合。
宗教和性是两个最容易激起咨询师和来访者的情绪反应的问题,二者相互作用更是加剧了这种可能性。咨询师接待在宗教和性方面存在冲突的来访者时,应该特别警惕自己对宗教或性方面,或二者兼有的感受,要避免产生可能加剧来访者困扰的反移情效应。这些反移情反应可能是明显的和口头的,也可能是微妙的和非语言的。不管是哪种情况,如果咨询师感到接待这样的来访者有困难时,就应该及时与其他咨询师磋商以获得指导或直接转介给其他可以胜任相关工作的咨询师。考虑到同性恋社区与保守的宗教世界之间的冲突问题,同性恋性倾向的咨询师尤其可能对那些具有强烈的保守宗教信仰的同性恋来访者表现出负性反移情。而尊重来访者的宗教经验,将其看作是来访者合法身份的组成部分,是所有咨询师接待充满冲突的来访者时该有的做法。那些能代表LGB群体的利益、具备接待LGB来访者资格的咨询师,从符合咨询伦理的角度认为咨询师应该避免在宗教世界里病态化LGB来访者。因此,支持同性恋的咨询师也应该避免或明或暗地贬低那些拥有保守宗教身份的来访者。
总的来说,是反同性恋的社会污名,而不是性倾向本身,使得一些同性恋者产生寻求扭转疗法的动机。鉴于缺乏证明同性恋和双性恋是精神疾病的证据,所有符合资格的咨询师都应该拒绝实施任何类型的性倾向重新定位疗法。面对寻求扭转疗法的LGB来访者,咨询师应该全面识别和理解来访者由于内在和外在的恐同而觉察到的被歧视感,帮助来访者整合其性身份,完成自我认同。
2013年1月,美国加州同性恋转换治疗禁令正式生效,该法律禁止一种具有争议性的治疗(即通过治疗逆转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同性恋性倾向),从而使加州这一美国人口最多的州成为第一个禁止在年轻人中进行所谓的(性倾向)转换治疗的州。由州长签署的该法律禁止治疗师对 18 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进行性倾向转变的辅导。该法律受到了加州心理学协会的支持。同性恋权益组织说,这种治疗会对男女同性恋青少年造成心理上的伤害,从而导致抑郁甚或自杀。他们说,这种治疗并无医学根据,因为同性恋并不是一种疾病。
同年7月,美国最大的针对同性恋者进行扭转治疗的机构“出埃及记”宣布关门,其主席钱伯斯对这些年来被他言论伤害的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致歉,“什么同性恋治疗都是唬人的,我从没看过有人成功改变!”
臭名昭著的“扭转治疗”,可以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