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与看: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与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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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图像、传媒与文学观念

对于文学“观念”,历来就有诸多解释,从“兴、观、群、怨”到“言志”“咏言”再到“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从先秦的“文学”“文章”之辩到六朝的“文学”“文笔”之争,广义的文学始终承载着她“千古事”的社会使命和历史职责。文学观念的演变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上层建筑总体演变的结果,是文学与哲学、宗教、伦理、社会文化心理综合作用的过程。观念即idea、thought、mentality,某事物或现象在人们精神、心理上所构成的反映和概观性评价,可以是某行为个体的,也可以是某群体或某代际的。文学观念是在一定的话语秩序规范下所形成的对文学的本质和功能的规定与评说,折射出一时一势作家、评论家、阅读欣赏主体的独特的精神结构、表达模式,其变化固然是随社会经济、政治、思潮之势而动,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其他方面。中国的文学传统是对文学内外并推的,历朝历代既有强调文学“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社会功能的,也有强调文学的“斯感”“缘情”的本体价值的,这就在无形中使“文以载道”的文论传统压过“咏物言志”而成为华夏民族文学的底蕴。

如果单从图像作为传播方式来看(而不以其为艺术样式本身),传媒所归属的传播学(Communication)是研究人类如何运用符号进行信息交流的学科,其学科地位的确立大约在20世纪的上半叶,但是传播的媒介状态却几乎与人类文明本身一样古老。对人类文化进程来说,传播是基本而关键的推动力,它对规范、组织、团结人们的观念有着巨大的影响。同时,它在观念趋同的同时又悖论式地导致了人们认知的差异,即不同受众对同一客体的相殊反应。传媒与文学观念的相关性表现在:其一,文学是传媒内容的基础和模本,从最早的“欲与君相知”到今天的“乡愁是一枚小小的船票”,文学始终是传播最根本、最可靠的内容根基。但新时期以来,传播方式与它传播的对象产生了分歧,方式开始不依赖于文学本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的古训受到了质疑,即“言之有文”的作品也并非受到青睐,在此,传播方式方法起到了不可小视的作用。《万家诉讼》在纸质文学的状态下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可是一旦被图像化为电影,尽管同样是被质朴地演绎为《秋菊打官司》也变得洛阳纸贵,传媒的途径和方法会对文学的传播产生反向不同的效果。莫言斩获诺贝尔文学奖跟他作品较早以小语种形式被翻译到国外有较大关系,而电影《红高粱》不能不成为点亮莫言得奖之路的红灯笼。也就是文学的传播——关于文学观念的传播导致了文学思维(生产、评价)的进一步改变和发展。其二,传播为文学提供了背景语境(Context),传播媒介作为一个基本取向和基本信仰体系,提供了充分理解、运用文学并有效对其进行传播的背景,对文学和传媒关系的研究扩充了文学研究的外延。传媒为文学提供了条件,文学观念始终或隐或显、有意识无意识地促成文学向着对二者都有利的协调方向发展。

传媒总是跟大众联系在一起的,二者是限定与被限定的关系。“大众”是事实也是观念,前者指这一名词所指称的那一实实在在的群体,文学的消费群体、接受群体,当然也不排除他们直接、间接参与到生产群体的可能。对于后者,即“大众”这一观念的解释则众说纷纭:第一种说法是将“众”与“个体”相对,大众将个体淹没,鲁迅先生不合时宜的“过客”形象在物质形而下的年代是难以立足的,尼采的谶言:“个人真的存在吗?”早已暗示保持自我的艰难。“你愿意遵循你的痛苦之路,换言之,你在走向自己的路吗?”[1]在大众传播的时代,个体独立性的存在似乎是以对大众的迎合为前提的,技术的复制使“人人都可以是作家”,则大众与个人由个性与共性的辩证走向矛盾的两极。第二种说法是学者们普遍认同的,把大众与精英对立起来,将大众等同于世俗乃至庸俗,二者的关系成为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阳春白雪尽管曲高和寡仍保留着高雅的贵族姿态,而谈到下里巴人则“变乎色”。第三种解释中的大众来自《讲话》的“文艺为人民大众”,指明了“在普及基础上提高”和“在提高基础上普及”的辩证关系。毛泽东在文协大会上明确要求到苏区来的文艺家们发扬“苏维埃的工农大众文艺”,指明了文艺的服务对象和接受主体。我们在此讨论的命题应最接近第三种,“大众传播条件下的文学观念”着意于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理解的甚至遵守和赞扬的态度、观念和思维模式。因为今天的大众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成熟和理性,他们有选择的空间和条件,他们更有放弃的权利和理由,这种取舍来自自身的喜好、憎恶而非单向、被动地受制于权威或他者。“大众”的意识形态虽然具有包容性,但更具有淘汰性。

20世纪初对文学的阐说一派是与当时救国救民的任务结合起来的,“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都统一于新文化运动的大旗之下,而另一派以王国维为代表的则主张文艺为人生,摆脱了统治中国数千年的政教文学观的束缚,恢复文学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但接下来的文学观并未单纯地沿着“为人生”“为艺术”这两条路走下去,文学史实证明,文学并不能生存在真空里,它的上空时时笼罩着政治的阴云。现代文学三十年的论争最终都被马克思主义文学观所招安,其理论厚度与思辨体系散发出的魅力解决了文学与社会、与生活、与时代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使我国的文学观念走向体制化道路成为可能。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文学观受制于舆论高压,任何形式的媒体都是为政治服务的,主题先行,“三突出”等口号使文学走向单一、幼稚的死胡同。新时期以来的中国社会无论在物质领域还是在精神领域都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冲击,其结果就是华夏传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惑、挑战及更大的发展空间,文学观念多元化的时代来临了。如今的大众所接受信息的途径早已超出了历史上点对点或点对面的阶段,他们更多地面对的是多信源的交叉、重组,甚至辐射式的“爆炸”;接受活动也具备相当的自由度和随机性。信息反馈体现了传播的双向,尽管反馈会在一定程度上滞后,我们也越来越陷入“信任危机”。图像与大众是在相互依存中彼此怀疑的,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注定要交流。福柯说,历史不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在其中找出规律显得徒劳。所以我们只有尽可能地把过程描绘得完满,不论是论争、事件、思潮还是作品本身,我们只要把现时的文学乃至文化的全貌呈现出来,就是对当下及未来研究的贡献。

有人说电子时代的文学已经经典不再,有人说文学进入大众消费的过程,就是文学妥协和降低自己的过程,有人说传播是大众文化消费的罪魁祸首。有关文学与“大众”关系的话题已不是新鲜的谈资,2003年1月23日《文艺报》上载出了王先霈、徐敏的《为大众文艺减负》。文章指出大众文艺、主旋律文艺、高雅文艺形成了现时期文艺领域内的三足鼎立,大众文艺的创作者、出版者难以兼顾作品的思想深度、审美高度与市场生命强度。但是文章最后提出的“站在民间大众的价值立场,以世俗化的人生态度,平民化的文化观念与审美趣味”来看大众,则有更多的宽容和积极意义。文学有自身的功能和变化节奏,一个时代的审美风气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一个时代的审美习惯也不是能被轻易改变的,在这一事实面前,宗教伦理、法律规范、政治抵御都显得粗暴而不近人情。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图像传媒影响下的文学观念因其时下性和缺乏历史沉淀的导向性等纰漏,而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至于观念的繁杂和前卫,历史、道德甚至是审美的匮乏则可视作发展中的无奈。新时期特别是1992年以来,文学的生产方式、传播方式、消费方式与以往有很大不同,作家的文学观念、创作心态、艺术审美选择也显出了或多或少的变化。习惯上的为人生、为艺术的二元格局被打破,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对文学本身横加指责。文学并未走向边缘或滑落至某一怪坡,它只是以多元变异的方式洇渗进了社会生活领域,它原本就是解读、认知世界的一种方式,尽管它的功利性始终存在着,不论是政治的、经济的还是艺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