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发展年度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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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市居民工作环境

一 引言

社会发展是以个人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从个人到社会总体的自由延伸,是个人的物质及精神自由发展到社会层面,并取得社会化一致性的过程,其中包括经济、人文、政治等一系列的社会存在的总体发展。[1]很显然,社会的发展是以人类的福祉为发展目标,因此,唯有关注人的主观意识以及形成的态度对人类福祉与社会公平所产生的意义,唯有确保人的权利、利益与参与活动得到有效的维系,社会的发展才可谓面向健康发展,人类的发展才可谓面向良善的发展。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紧密关联,发展变迁中的社会环境与人的行为之间会发生各种偶然或必然的相互影响。目前衡量人类福祉的指标无论在国际生活质量研究中[2],还是在国内民生发展指数研究中[3],都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同时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内,诸如在治安、医疗、食品安全、政府信任、社会参与等维度上,其主观感受也对群体的社会生活质量产生着或多或少的实际影响,甚至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社会结构的变迁。然而,作为每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中将人的行为结构嵌入社会结构中的场所与契机,工作环境在个体、组织乃至社会层面的意义上也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人们获得幸福与满足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前提;为人们的情感满足提供必要的社会归属;为人们的自我成长和满足提供必要的公共场所,为稳定协调的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的预期。毋庸置疑,好的工作环境、工作质量,作为衡量人类福祉的重要指标,不应该也不能够被忽略在社会发展的关注范畴之外。

为了追寻好的工作质量、工作环境与人类福祉的关系、对社会发展的意义,探寻人们对工作环境的主观感知状态,欧盟率先在其成员国进行了为期五年的“欧洲工作环境调查”,用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待遇公平、工作与生活的平衡[4]等一系列完整的题器,来了解欧洲社会中工作变迁与社会变迁在多大程度上相互影响,由此为政策制定提供相应的选择依据。

从欧洲工作环境调查的结果中,我们得到了关于“工作环境”社会属性的两个学理印象:第一,如何从社会学的学科角度观察工作环境与社会发展总体变迁及态势所发生的关联;第二,如何在强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联动、接纳经济长效高速增长到稳速增长的发展“拐点”的前提下,关注个体对工作环境更多元的主观感受、自主意识。在实践中,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宏观调整,在传统制造业和新兴的信息产业、服务业等工作研究的核心领域呈现出诸多宏观繁荣与微观衰微的矛盾景象,社会结构的变化与转型并未塑造出一种容纳人们身心健康的精神结构。这些新问题、新现象在微观层面上关系到企业组织的发展、劳动者的个人福祉,在宏观层面上则关系到国家整体社会发展的方向、路径以及策略选择。尤为重要的是,透过对工作环境基本特征的把握,将更有利于对我国当前总体劳动关系状况的理解与分析,为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提供切实的政策导向。

在2014年围绕工作环境展开的多次田野调查中,一个直观的印象强烈地冲击着我们:当经济发展为人们的物质追求提供了基本保障之后,单纯地追逐收入的诉求显得不再那么强烈,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在轰轰烈烈的经济发展洪流中付出了多少、得到了多少,个人的发展是否与社会发展的速率相一致、相匹配?我们如何在“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5]的经济“新常态”运行步伐中承受风险,同时如何在“固”民生之本,“拓”民生之源,“强”民生之基[6]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呼唤社会公正、诉求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

我们更需要思考:在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的过程中,人口红利随着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升级逐渐丧失,为此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在哪里?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出路在哪里?在不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区域发展的进程中,如何提高人均GDP结构中劳动收入的比例,让更多的劳动者享受到发展创造的共同繁荣,过上体面的生活?这是我们在2014年《中国社会发展年度报告》中增加“城市居民工作环境”的初衷,也是展开大规模中国工作环境专项调查与研究的基础。

我们正在承担着迫在眉睫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