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本《中国文学史》的编写经过
邓绍基
20世纪60年代初出版的、署名为“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的三卷本《中国文学史》,是一部产生过较大影响的著作。1984年重排时,尽管编写组在书端申明“现在也还没有力量对本书作较大的修改”。但实际上到了20世纪末,它还在被重印。2013年,文学研究所将建所60周年,我来写这篇文章,作一番回忆,或许也有纪念意义。
《中国文学史》(古代部分,以下简称文学史)是文学研究所古代文学研究组18位同志(老专家6人,青年研究人员12人)经过近两年时间编写而成的,也是文学所建所以后第一次完成的一部系统著作。该书的编写人员在《编写说明》中有明白的记载:“余冠英是这一工作的总的负责人。执笔时曾分为三个小组进行:上古至隋段由余冠英主持,胡念贻、曹道衡、刘建邦参加;唐宋段由钱锺书主持,力扬、陈友琴、乔象钟、蒋和森、吴庚舜、王水照参加;元明清段由范宁主持,吴晓铃、陈毓罴、刘世德、邓绍基、梁共民、徐凌云参加。”全书77章,共80多万字。其主要特色是:比较严格地以时代为序,以作家为纲,来叙述文学发展过程;在章节安排上作了新的尝试;对文学史上一些重要问题和现象作了比较充分的阐述;论述了较多的作家和作品,对一些重要作家、作品的评价和分析,力求较为全面,同时注意突出重点;在资料的运用和考订上比较翔实和严谨。1962年7月出版后,被教育部指定为高等学校文科教材。到次年即已发行20余万册,国内外报刊先后发表了评介文章近20篇,在总的方面对这本书都作了肯定。这说明这部文学史质量较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时的社会需要。
编写文学史的任务,在1953年文学所刚成立时就已列入计划,最早是郑振铎所长提出的,由何其芳同志(副所长兼文学史研究组组长)带领几位中青年同志从《诗经》、《楚辞》研究起,预计的编写时间也比较长,以后没有进行下去。1958年,制定了一个十年完成十卷本的计划,也未能进行。1959年又制定了三年写出一部简史的计划。1960年初,古代组的青年同志提出了“三年计划一年完成”的跃进口号,并提出主要由他们来完成。所领导支持和同意了这个建议,并在工作中采取了老专家和青年研究人员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从1960年4月开始编写到同年12月完成初稿。
1961年春节后,全体编写人员集中住到高级党校招待所,花了三个月时间讨论初稿,同时在全国近200位同行专家中征求意见,再以六个月时间作了修改。1962年春节前离开高级党校招待所。全书经过三改(小组讨论后改、大组讨论后改、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后改)三印(一次油印初稿、一次铅印征求意见稿和最后付印),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62年7月正式出版。
我是在1955年大学毕业后统一分配到文学研究所工作的,1953年定下的文学史编写计划在那时已经搁浅,主要原因是“《〈红楼梦〉研究》批判”运动后,上级领导不赞成何其芳同志的这种“学院式”的研究计划和研究方法。
1958年制订的十年完成十卷本文学史的计划,我是亲历其事的,那年第1期《文学研究》的第179—182页刊登的《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关于方针任务的辩论》中也有报道,其中说到“研究并编写出一部包括新的研究成果和少数民族文学的多卷本的中国文学史”。后来进一步具体化的时候,在“多卷”上有分歧,郑振铎先生主张写15卷乃至20卷,且要求在短期内完成,参与讨论的多数人大抵面有难色,我也是其中之一,记得郑先生还点着我的名说:“你这么年轻(那年我25岁),不应该如此缺乏勇气。”但最终讨论的结果是十年完成十卷本。至于是否包括少数民族文学,何其芳同志力主写入,但多数意见认为条件还不具备而放弃。
稍后,又为什么放弃“十年十卷”计划呢?直接的诱因是1959年北京大学中文系55级编写的《中国文学史》的出版。至于古代文学研究组的青年同志把三年完成三卷本计划改为“三年计划,一年完成”则与当时的时代气氛有关。那是一个“大跃进”的年代。但那时我正被借调到上级机关工作。不过,正是这个计划,倒使我提前回到了所内,因为此时所领导决定命我协助余冠英先生做一些编写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在开始编写时,何其芳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评价稳当;二、材料可靠;三、文字精炼;四、在规定的编写时间内,尽可能探索一下古代文学发展的规律。
集体编写文学史需要有统一的要求,大致相同的进度;既要有个人钻研,又要有集体讨论;这就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组织工作。
文学史的整个编写工作分为确定书的体例特点、写初稿、向外征求意见、修改初稿四个阶段。
确定书的体例特点是全书的设计工作,为了做好设计工作,我们把这段工作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学习和讨论。我们学习了高尔基编的《俄国文学史》,认真地研究了当时比较流行的北京大学编的《中国文学史》,阅读了郑振铎先生、刘大杰先生、复旦大学、吉林大学编的文学史,并参考了英国和法国文学史的部分章节目录。随后又请北大同志介绍了编写文学史的经验,请历史所的同志介绍了中国历史分期的各种意见。经过多次讨论,确定了我们编写中国文学史的体例,基本上采取了一般流行的分章节介绍和论述作家作品的写法,不采取文艺思潮史的写法。同时,尽量避免有些文学史著作在介绍和论述作家作品时用“分体合编”的办法,确定“严格地以时代为序,以作家为纲”的原则。第二步是将整个编写组分为三个小组(上古至隋段、唐宋段、元明清段),分头按照讨论确定的原则拟定各段章节。
章节拟定后,进入写初稿阶段。如何写初稿,需要典型试验,就决定先写“样品”。各小组原则上每人写一章,经讨论后,又选定若干章作为大组(编写组全体成员)讨论的“样品”。通过对样品的讨论,如何写的问题就大体上解决了。接着,就全面铺开写初稿,每个人按分配到的章节进行撰写。为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大抵采取写一批、讨论一批的办法。多数章节的产生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执笔人提出大纲,在小组内讨论;然后写成第一次初稿,交小组或大组讨论(有的章既在小组讨论,又在大组讨论);再修改后,成油印初稿。油印初稿一般都送何其芳同志审阅;再修改成为向外征求意见的铅印初稿。
在整个编写工作过程中,为了充分发挥大家的专长和专业知识的作用,在安排任务的时候,用自报和分配相结合的方法,尽量使每个人写的章节和他平素熟悉的范围相结合。这样,文学史的多数章节都是在执笔人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上写出的,不是事先毫无准备,临时摸材料研究得出的结果,而是利用每个人已有的知识积累,从文学史的编写要求出发,重新经过概括、整理写出来的。另外有一部分章节,虽然是临时摸材料进行研究,但靠着平素的治学经验,特别是依靠有些老专家知识丰富、博学鸿通的特点,由他们指点,还是能够按照线索去阅读材料、进行研究,写出有关章节。
但是,对一些青年同志来说,原有的积累也并不丰富,有一些章节又是平素缺乏积累的空白点。这就更需要依靠钻研原始材料来解决。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强调个人钻研,强调读原始材料,这使得我们的文学史在论点上比较稳当,材料的运用上也比较翔实。
个人钻研是研究工作的基础,但它同时有本人水平和研究方法上的局限性,需要依靠集体讨论来弥补这种缺陷。集体讨论是集思广益的好方法之一,我们通过传阅稿子、小组讨论、大组讨论,同时辅之以个人之间不时交换意见等方法,不断提高了书的质量,同时又通过个人反复修改,老年专家修改青年同志写出的稿子,或者青年同志帮助老年专家修改稿子,以及重写,换人写等方法,多方面设法提高文学史的质量。全书是三改三印,但少数章节从最初写出到印成书,有改过五遍以上的。有少数章节与草稿对照,已是“面目全非”,有的甚至很难看清哪一段哪几句话是谁写的了。
初稿写出之后,据组内分析,按质量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约占50%,其特点是和那时社会上流行的文学史相比,论述比较稳当,在不同的程度上和某些具体问题上有些新的见解,其中部分章节水平较高;第二类约占40%,质量一般,但并没有明显的不妥或错误;第三类约占10%,质量较差,有的章节没有把叙述对象讲清楚,有的显然比现有的文学史著作的水平还低。这时,何其芳同志要求大家“消灭第三类,把第二类提高到第一类,第一类也要再提高”。他对第一阶段的工作的总的估价是:“成绩很大,问题不小,大有可为”。鼓励大家继续努力把书写好。
全书初稿(油印稿)写出后,为了广泛征求意见,经余冠英先生与人民文学出版社商量,承蒙出版社大力协助,为我们排印了300部铅印初稿分送国内各地研究文学史的专家和同行,不少同行收到我们的初稿后,认真地写了意见寄来,有的在信中还对我们说了热情鼓励的话。此外,我们还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和济南五个城市,召开了专家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意见。我们把各方面提出的近两千条意见分门别类,打印成册,发给各个执笔人,参照修改。较之铅印初稿,这次修改的幅度是较大的。
全书修改工作正式开始以前,所内党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编写组同志汇报各地专家对初稿的意见,何其芳同志明确地指示:修改阶段的关键问题是抓质量。他在通读修改稿的时候,除了和读初稿时一样着重指出评价是否妥当外,还着重注意内容丰富不丰富,艺术分析是否中肯。也就是说从更多的方面来要求修改稿的质量。事实上,在编写文学史的过程中,所的领导小组(何其芳、毛星和王平凡为主要成员)一直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经常讨论、研究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具体帮助,具体指导。他们为此付出了很多辛苦,特别是何其芳同志在编写工作中的具体领导,起了重要的作用。从务虚到务实,从计划的制订到任务的落实,从拟定提纲到写样品,从修改到定稿,他都亲自参与、过问,他既读了第一次油印稿(其中个别章节因急于付印未读),又通读了清样。全书的编成,同他花费了很大精力是分不开的。
关于人民文学出版社协助排印征求意见本之事,我在《见闻与回忆》(收入《我与人民文学出版社》)一文中误记为200部,应当订正,又文中关于那个征求意见本的情况略有说明,不妨引录如下:
这项计划原定三年完成,受当时“大跃进”气氛的影响,这部书的初稿只花了一年的时间,叫做“三年计划,一年完成”。研究所的领导是很慎重的。建议修改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并且决定向国内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并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和济南五个城市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修改意见。为此就要打印200份(按:实为300份),按40年前的打印条件,近百万字的著作要在短时间内打印完成是相当困难的。于是,就和人民文学出版社领导商量,能否排印200份。使我们十分感谢的是社领导当即同意,1960年初交稿,春节后不久就已印成。这个征求意见稿题作《中国文学简史》,分三册,封面上有“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简史》编写小组编著”字样(按,其中“小”字为衍文),还有“仅供有关同志提意见时参考”字样,不仅没有印上年月字样,连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名称也没有。至今我犹珍藏。倒不是考虑到它的所谓版本价值,而是永远记住出版社可贵的慷慨无私的合作态度。
我在上述《见闻与回忆》一文中还说:
上述三卷本《中国文学史》于1962年7月出版,不到一年,次年5月已经第四次印刷(22万册)。我记得初版发行时,王府井新华书店还在门口设立了销售专柜,这盛况至今犹在目前。关于此书的封面设计还有一个小曲折,原来是由社内的美编同志设计的,但我们不满意,于是由早年曾是美专高才生的力扬同志重新设计,在这过程中,由于我们处理不当,引出一点误会,但在我们致歉后,误会立即化解,也没有发生“扯皮”之事,彼此真正做到了从大局出发,相互尊重。
三卷本《中国文学史》出版后,我记得新华通讯社为此发过一个通稿,那个通稿是经所内领导何其芳同志过目、审定的,肯定成绩的话都有节制。尽管当时新华书店为一部学术著作设立销售专柜这种情况是罕见的,书的销售量直线上升,好评也不少,但在一份内部总结中是有清醒的认识和估价的,那就是1963年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党委指示下,在文学研究所党总支负责同志主持下,通过开座谈会、个别访问等调查研究方法写成的《中国文学史编写经验》,这份总结中说:文学史编写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大的,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工作中的缺点。又说:现在的文学史基本上还只做到对一些文学历史现象和古代作家、作品作了一些具体的分析和说明。因此,它作为高等学校文科的教科书和一般读者学习中国文学史的参考书,能满足一时需要,但还不能满足学术界的更高要求,还不是一部总结中国文学历史发展规律的真正意义上的科学著作。
三卷本文学史出版后,胡乔木同志在1963年和1964年曾两次就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文学史编写中普遍存在的若干重大问题,发表谈话,提出意见,并指示文学研究所不必再去修改三卷本,而应编纂多卷本。
1984年重排时,书端的“重印说明”中说:“我们接到人民文学出版社通知,由于适应社会的需要,本书又将重排。因时间紧迫,这次仍然只能在个别的地方作一些局部的修订。”那次重排到今,也有18年了。我想,这部三卷本《中国文学史》将会永远保持着它的基本面貌,也就是它的历史面貌而传存于世。
(邓绍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原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