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技术创新中政府激励政策的发展演进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经过了一定时期的摸索,并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与措施,积聚了一定的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虽然制定了一些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技术创新政策具有明显的目标导向,政府以直接干预为主要方式,特别体现在军事服务方面。因此这一时期,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是国家主导型的。改革开放以后,技术创新开始逐渐体现出国家引导下的企业自主创新特征。因此,本节重点回顾改革开放后的政府激励政策的发展研究,具体包括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引导下的企业技术创新(1978—1991)、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技术创新(1992—2005)以及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下的企业技术创新(2006年至今)。可以说,从市场化改革的建设阶段以来,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开始不断放权和完善市场机制,加强了市场化程度,更加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大促进了科技创新与经济的结合,进一步适应了经济生产活动对科技管理的要求。到了国家创新型体系建设阶段,国家科技管理体制主要加强了顶层设计,通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实施,进一步确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 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引导下的企业技术创新(1978—199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开始了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主线的体制改革。最初的改革主要是经营管理自主权的下放,工业生产经营责任制开始在全国实行,极大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进一步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为了推动中国科技发展,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技术创新政策,如“星火计划”[2]“燎原计划”[3]“863计划”[4]“火炬计划”[5]等。此外,还以科技立法的形式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1986年,颁布了《科学技术政策指南》,这是中国第一次发表科技白皮书。这一时期的政策主要着眼于推动研发活动的开展,目的是改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长期落后的局面。虽然这些政策对于推动我国科技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把技术创新的重点放到了研发领域,这一时期的政策未能很好地解决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脱节的问题。
二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技术创新(1992—2005)
1992年,党的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从1994年开始,我国对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等宏观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有力推进了经济体制市场化的进程。在国有企业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开展的同时,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国家技术创新政策开始向高技术产业倾斜。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促进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1996年,制定了《2001—2010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纲要》。1999年,颁布了《关于加快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决定》,明确指出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技术创新是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重要前提,这些政策对我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后,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科技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更加注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可以说,这个时期,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已经基本确立。
三 国家创新型体系建设下的企业技术创新(2006年至今)
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以来,我国开始进入国家创新型体系的建设阶段,对技术创新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从支持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2012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再次提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并且明确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其中特别强调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十八大报告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都将技术创新提高到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民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