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关键环节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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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入职

一些招聘广告存在或多或少的法律风险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

第三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个别企业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发布很多需要招人的岗位,通常达到一二十个;但事实上真实需要招人的岗位也就三五个。其这样做,为了通过收集应聘者的简历信息,了解同行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以供企业高层判断,是否需要对某些岗位加薪或者降薪。如果这个不良目的被广大劳动者知道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在互联网时代,丑事瞬间传千里。

另外,依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劳动部门还可以对企业进行查处。

2.招聘信息存在虚假承诺

企业需要招人的岗位是真实客观的,但是很多招聘广告中含有虚假的信息或承诺。如招聘广告载明年薪30万元,其实只有20万元;或者30万元年薪附带很多条件,以前在这个岗位上工作过的劳动者,基本上没能拿到30万元年薪的。再如承诺入职工作一年左右将被送到国外学习培训,但是劳动者已经工作几年了,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出国学习培训。虚假的信息或承诺,同样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另外,以上行为还会引发法律上的风险——企业构成欺诈招聘。说到欺诈,很多人会想到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但是这里说的是企业欺诈劳动者,企业的虚假信息或承诺欺骗了劳动者,把他骗去上班。理论上,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3.就业歧视

现实中,绝大部分招聘信息,提到了年龄和性别等要求,如30岁以内的男司机1名、办公室女文员1名;地域方面有时候也会提到,如工厂为了避免员工拉帮结派,往往规定来自相同省份的劳动者只能招一定的人数,满员了就不再招用。根据有关规定及结合司法实践,就业歧视的范围包括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外貌、血型、属相、星座、户口、地域等。

依照《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就业歧视。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环节,应注意是否实施了就业歧视的行为。

有些法律人士建议,如果非要写上带有就业歧视的字眼,最好加上“优先”两个字,如“男性优先”“30岁以内优先”。看上去,这种表述感觉好一点儿,但是这种表述并不代表绝对合法、绝对无风险。

【2016年广州市关联判例】

法院查明:梁某提交录音及录像资料,拟证明其前往M酒楼与前台工作人员的沟通情况。录像中显示地点为M酒楼;人物为梁某与该酒楼前台人员;录像中的对话内容显示,该酒楼前台人员多次陈述“厨房学徒不招女的”“厨房里没有女工,都是男的”“公司规定厨房不招女工,即便具备厨师证也不行”“不招女工,填了(表)也是没用”“不是说有没有实力的问题,这是管理的问题,说不招女工就不招”等。M酒楼确认录像中的地点是其地址,但认为该前台人员不代表人事部门的意见。

法院认为:关于M酒楼应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问题。就业平等权指劳动者不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而不受歧视的权利。就业平等权不仅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范畴,也属劳动者作为自然人的人格权范畴。在招聘过程中M酒楼仅因应聘者性别而产生的区别、限制以及排斥的行为,损害了梁某的就业平等权,给梁某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M酒楼应该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故本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依法判令M酒楼向梁某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4年杭州市关联判例】

法院查明:原告就其主张提交了下列证据:……5.原告与被告工作人员6月通话记录1份(打印件),证明原告打电话向被告电话沟通应聘情况;6.通话录音文字版1份(打印件);7.录音录像光盘1份;证据6、7证明被告以原告系女性为由,不予考虑原告的应聘申请。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性别等情况不同而受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条件。本案中被告需招聘的岗位为文案策划,被告并未举证证明该岗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工作,根据其发布的招聘要求,女性完全可以胜任该岗位的工作,其所辩称的需招录男性的理由与法律不符。在此情况下,被告不对原告是否符合其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直接以原告为女性、其需招录男性为由拒绝原告应聘,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平等就业的权利,对原告实施了就业歧视,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