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动宾结构充当复合词修饰语时的语序差异及其解释
“单音V+单音O”可以不经变换就进入2+1式复合词,如:“切菜刀、洗衣机、蘸水笔、排风扇、喷雾器、探亲假、提货单、输卵管、收银台、投影仪、遮阳伞”等[4]。而双音动词与双音宾语的组合则一般要采用宾语在前的语序才能进入复合词,如“纸张粉碎机”“垃圾清理工”等。为什么“单音V+单音O”进入复合词不必改变语序,而“双音V+双音O”进入复合词就要改变语序?这一涉及动宾结构在复合词中的语序的问题,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Duanmu 1997、石定栩2002、冯胜利2004、何元建2004、周韧2011等)。以往的解释多是从共时出发的,下面我们从历时的角度联系古汉语句法中的表现、双音化的作用及指称性强弱对比等因素来分析其中的原因。
在古汉语中,“V+O”和“O+V”形式(这里的O是从逻辑语义的角度界定的)都是存在的,而且都是动词性表达,只是“V+O”强调动作的进行,而“O+V”强调动作的完成或结果的实现。如:
(13) 魏弱则割河外,韩弱则效宜阳。宜阳效则上郡绝,河外割则道不通。(《战国策·赵二》)
例(13)中,“割河外”“效宜阳”这些“V+O”形式表示的是动作行为,而“宜阳效”“河外割”这些O+V形式则表示动作的完成,也可以说表示结果的实现。
在语篇中,往往是V+O形式先出现,O+V形式随后出现。这很容易理解,因为动作行为的发生总是先于动作行为的完成或结果的实现。
以下例子中的O+V形式表示的也都是动作的完成或结果的实现:
(14) 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苌弘胣,子胥靡,故四子之贤,而身不免于戮。(《庄子·胠箧》)
(15) 共立法章为襄王。襄王立,以太史氏女为王后,生子建。(《战国策·齐六》)
(16) 事成功立,然后德且见也。(《战国策·赵二》)
(17) 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龙髯拔,堕黄帝之弓,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龙胡髯吁号。(《论衡·道虚》)
(18) 如此,则名号显,国士得矣。(《吕氏春秋·爱士》)
(19) 行秋令,则雪霜不时,小兵时起,土地侵削。(《淮南子·时则》)
由于“O+V”和“V+O”都具有陈述性,二者在指称性上差别不大,没有指称性较强的形式可供选择,因此V+O这样的形式可以进入复合词的修饰语位置。正如沈家煊(2007、2009、2012等)所论,汉语中的动词性成分都可以具有指称性,即可以在合适的条件下表达指称意义。
而且,“O+V”具有完成的含义,这一含义与构造复合词的任务是不相容的。名词性复合词是给事物或现象命名,在命名中有时需要说明事物是做什么用的,但是不需要指明结果的实现,因为结果的实现是与事件的特指性相连的,而复合词表达的是一般状态,特指性与复合词不相容,这正像复合词中的普通名词都只能是泛指的而不能是特指的一样。因而,O+V形式不容易进入复合词。
这一点还可以从以下事实得到证明:“单音V+单音O”形式可以发生转指,并词汇化为名词,指承担某一行为的人或工具,如“保安、司机、司令、套袖”等,这是因为“V+O”形式是表示动作的,而表示动作行为的词可以很容易发生名词化。相比之下,“单音O+单音V”形式一般不能发生这种转指而词汇化为名词,这也是因为命名事物可以用与事物相关的单纯的动作而不能用动作的完成意义。这正如英语中动词的名词化后缀“-ing”(如painting“绘画,油画”)与表示进行体的后缀是一样的,而表示完成体的后缀不具有名词化功能,但是可以作为形容词后缀,因为动作的完成可以转化为一种状态,而状态中不包含动作完成的时点,因而没有特指性,可以参与构造复合词。比如,英语中表示完成体的后缀“-ed”也可以是形容词化的后缀(如forested “草木丛生的”)。
那么为什么在现代汉语中当动词和宾语为双音节时,进入复合词时语序必须是“双音O+双音V+中心语”呢(如“纸张粉碎机”)?
我们认为,这是随着汉语词汇双音化的发展而出现的情况。动词双音化之后,名词性就会大大增强(张国宪1989;董秀芳2002/2011;张伯江2012等),“双音宾语+双音动词”的形式可以由于双音动词的名词性增强而被重新分析为名词性的偏正结构,这一重新分析由于名词经常充当定语这一因素而变得相对容易实现。重新分析的结果使得“双音宾语+双音动词”的形式带上了较强的指称性,从而与“双音动词+双音宾语”的形式产生比较大的分别。“双音宾语+双音动词”的形式如“动物保护、污水处理、机器制造”都可以充当形式动词“进行”“加以”的宾语。我们可以说“进行处理”,也可以说“进行污水处理”。这种现象表明“处理”本身可以是名词性的,在“污水处理”中也显现为名词性,构成的是定中结构。很多学者对四音节OV结构的性质已有观察。王洪君(2001)认为受事前置的“双音宾+双音动”结构更适宜表达与具体说话时间无关的、类似英语加-ing式动名词的那种弱动态概念。石定栩(2002)认为,OV结构中的V已经名词化了,OV结构可以受“的”字结构的修饰,可以带有数量成分或指示成分。例如:
(20) 新来的工人不懂由电脑控制的设备修理。
(21) 市长非常关心明天的两次污水处理。
(22) 新来的工人不懂这种设备修理。
石定栩(2002)认为,这些现象表明四音节的OV结构是名词性的,不同于VO结构。按照沈家煊(2007,2009,2012等)一系列论文中提出的名动包含理论,我们不必说OV结构名词化了,只需要说“双音O+双音V结构”的指称性比“双音V+双音O”结构强,因为所有的动词性短语都可以在一定情况下表现出指称性。由于指称性强,因此在进入复合词的修饰语位置时,“双音O+双音V”的形式会被选择。例如:
(23) 动物保护组织 污水处理器 机器制造厂
“双音V+双音O”形式(如“处理污水、制造机器”等)由于采用的是动宾结构的典型语序,因而具有比较强的陈述性,所以比较难以表现出名词性,动词较少充当定语这一因素增加了重新分析为定中结构的难度。但是我们在前面已指出,双音动词的名词性增强,那么按理说,“双音V+双音O”结构在逻辑上也有可能由于动词的名性增强而被分析为定中结构。实际上,的确有一些形式可以发生这样的重新分析而成为定中结构,如“保护动物”除了动宾结构的分析之外,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分析为定中结构,指受到保护的动物,如可以说“一级保护动物”;再如“出租汽车”既可以是动宾结构,也可以是定中结构,因而可以参与构成更大的定中复合词,如“出租汽车公司”。同样的还有“学习文件”,当作定中结构分析时可以构成“学习文件总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动词在前的这种语序更易使人将其分析为动宾结构,因而定中结构这种分析出现的比例相对较低。正因为这样,所以从整体上看,“双音O+双音V”的指称性强于“双音V+双音O”,前者更易于充当定中复合词的修饰语。
综上所述,“单音V+单音O”与“单音O+单音V”在历史上形成的句法功能的差异决定了只有“单音V+单音O”可以进入复合词。“双音V+双音O”和“双音O+双音V”则是由于在动词双音化之后名性增强的背景下存在着不同的重新分析为定中结构的可能,从而产生了指称性上的差别,因此在进入复合词时,指称性较强的“双音O+双音V”就会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