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制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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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适度的收入分配是平均分配,拒绝这个结论不比接受它所依据的假定更公平些和更科学些

我们分析的结果是,对这个命题保持崇高的和“科学的”公平态度恰和平均分配使社会上各个人所享有的概然的总满足成为最大量的结论包含有一样多的价值判断。因为,除非我们在论证中发生了错误,否则拒绝接受这个结论,只能靠拒绝接受我们作出的两个初步假定中的一个或两个,这就是,拒绝假设其他人有感觉到满足的任何能力,和/或拒绝假设一切人享受的满足具有同样的或可以比较的性质。我们可以排除前者,因为它是这么傲慢自大,凡是头脑清醒的人都极不可能真正相信它(虽然唯我论的哲学家也许会在办公时间内这样谈论);我们也可以排除后者,因为它把各个人加以划分,这是只有纳粹生物学的说教者才会为之辩护的。

上面提出的收入绝对平均分配的论证,并不是要直接应用到实际政策中,注意这一点是重要的。它是使社会成员从一定的收入中所能获得的概然的总满足成为最大量这个问题的解答。一旦提出和这个目的相抵触的其他目的,我们就得作出妥协。尽可能创造大量收入以便在社会各个成员间进行分配,这大概也是可取的,而收入分配要是没有那么平均时才能创造更大量的总收入,那么,妥协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一般论证并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形,在这些特殊情形中,可能为特别高或特别低的需要提出一些理由,例如一方面有病人的需要,另一方面有苦行者的需要。但是对于不平均不能提出适当的特殊理由时,一般原理就认为,如果我们要使一定量社会总收入所提供的满足成为最大量,合理的办法是使各个人的收入平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