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律(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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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四仄、五仄与六仄

在由“仄仄平平仄”和“平平仄仄平”两种句式构成的一联中,有时候会由于“一三五不论”以及“拗救”的同时存在,而出现四个仄声相连、五个仄声相连或者七字六仄的情况。先看四仄的例证。

断未忍扫,眼穿仍欲归。(唐·李商隐《落花》颔联)

此联出句的格式本应是“仄仄平平仄”,“断”字用仄声是理所当然的;“未”字处于第三字,平仄本可不拘;“忍”字虽拗,却有对句的“仍”字补救。这样,便出现四个仄声相连的情况了。以下三例的情况与此相同。

赏步易远,野吟声自高。(唐·许棠《野步》首联)

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唐·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首联)

岁不得意,春风今复来。(唐·岑参《春兴思南山旧庐招柳建正字》)

四个仄声相连的句子,在杜甫的诗作中也有不少用例。比如:

意忽不惬,归期无奈何。(唐·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十》)

色递隐见,人烟时有无。 (唐·杜甫《自阆州领妻子却赴蜀山行三首之三》)

雪不到地,青崖沾未消。(唐·杜甫《又雪》)

尔亦已久,天寒关塞深。(唐·杜甫《病马》)

汉不改色,关山空自寒。(唐·杜甫《初月》)

折不自守,秋风吹若何。(唐·杜甫《蒹葭》)

隼亦屈猛,乌鸢何所蒙。(唐·杜甫《苦雨奉寄陇西公兼呈王徵士》)

宅弃汝去,秋帆催客归。(唐·杜甫《登舟将适汉阳》)

以上十余例中,由于出句的第一字根据“一三五不论”的“自由”用了平声字,所以只是四个仄声。如果第一字仍用仄声字,就会出现一句之中连用五个仄声的情况。比如:

响发调尚苦,清商劳一弹。(唐·王昌龄《段宥厅孤桐》)

待月月未出,望江江自流。(唐·李白《挂席江山待月有怀》)

禹力不到处,河声流向西。(唐·周朴《董岭水》)

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唐·崔涂《除夜有感》)

白日若不落,红尘应更深。(唐·于武陵《东门路》)

此地际会夕,当时雷雨寒。(唐·贾岛《忆江上吴处士》)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唐·李商隐《登乐游原》)

五个仄声相连的现象,我们在杜甫的诗篇中也可以见到,例如:

小雨夜复密,回风吹早秋。(唐·杜甫《夜雨》)

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唐·杜甫《送远》)

乱后碧井废,时清瑶殿深。(唐·杜甫《铜瓶》)

悄悄素浐路,迢迢天汉东。(唐·杜甫《苦雨奉寄陇西公兼呈王徵士》)(悄,旧读qiǎo,《广韵》作亲小切,上声。)

一饭四五起,凭轩心力穷。(同上)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人似乎对这种五仄连用而有救的现象往往予以否定,以为这是不合规律的。但是,根据律诗“拗救”的原则来分析,以上各例中的四个仄声字或五个仄声字连用的情况,依然是符合诗律的。不过,由于第四字的“拗”必须由对句的第三字来救,因此只有在“仄仄平平仄”这一句式用作出句的时候,五律中的这种五仄连用的情况才会出现。据我们所见,没有五个平声字连用的现象,因为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在七言律诗中,当“平平仄仄平平仄”这一句式用做出句时,也可能出现七字六仄的情况:如果第一字和第五字用仄声,而第六字虽拗(即用仄声字)却有救,这样就形成七字六仄的格局。不过,这种情况相当少见,目前,我们仅见到一例: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宋·陆游《夜泊水村》)注2

出句中的“一”字和“有”字处于一、五的位置,平仄可以不拘;“万”字虽拗,却有对句的“无”字补救,因此全句除“身”字外,其余六字都是仄声字。当然,这种情况仍然是合乎格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