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的发现
任何人来到新地方,除非不善观察或麻木不仁,都会有新发现,更遑论来到新国家。到达密歇根州立大学的第一个学期,甚至第一个月、第一周、第一天,我都有与传统观念、习惯思维不一致甚而相左的观察和感触。
如前所述,在兰辛机场,那位素不相识的美国人,主动替我付费,拨打公用电话,已让我这个刚刚到达的外国人,内心温暖不已。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与美国人的直接交往甚少,报刊很少报道西方社会的风土与文化,我们对西洋人知之甚少。即便是现在,我每次回国和亲朋好友聊天,同样发现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对美国人、美国文化及美国教育,依然缺乏充分而客观的了解。
在国内,我在较苏南地区相对贫穷的苏北长大,家乡人民的普遍看法是“越穷越大方”,反过来说就是“越富越小气”。这个命题虽然无法严格证明,但我耳闻目睹或直接经历过的众多例子,可充当不完全归纳法的一种示范。譬如说在我家乡,来客人了,乡亲们常常拿出最好的东西招待,而不是敷衍了事。我到现在还怀念那些左邻右舍,就是因为淳朴百姓破旧的外衣里裹着的是一颗火热的心。这颗心如果在中国的发达地区跳动,温度可能要降低好几度。因此,我去美国前,根本没有冀望过感触到洋人“火热的心”,因为那是个“世界发达地区”。
来美不久,在这室外寒冷无比的“多雪冬天”,我又一次地被这颗火热的心烧得滚烫。我第二次去银行办事时,尽管沈韵秋曾开车带我去过那里,但被时差折磨得朦朦胧胧的我,并不清楚它的精确“坐标”,只知道从我居住的公寓,向东走几分钟路就到。但是,当我步行到那里,在皑皑白雪的冻土上,一排排的平顶砖房,稀稀落落地到处站着。我茫然了,一时看不出何处是银行的招牌。正在张望之中,一对老夫妻跨进停放在不远处他们的私家车,准备离开。我赶紧走过去,问他们信用社在哪里。女方听到我结结巴巴的英文,似乎马上推断出我定是个新同学,怕即便指出方向,我还是找不到目的地,就让她的丈夫坐在车里等着,她在冰天雪地上,陪我走到百米外的银行门口,并一直把我送进某间办公室,才放心地离去。从那时起,我就认识到,心肠的冷暖与富裕的程度,根本没有什么函数关系。后来的观察与思考让我明白,这些特质是和从小受到的教育,以及教育所支撑着的整个社会的文化、传统、信念、文明等密切相关。
那时,密歇根州立大学采用的是短学期制(quarter),而不是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绝大多数学校使用的春秋两学期的学期制(semester)。这个短学期制,肇始于1890年建校的芝加哥大学,由它的首任校长哈珀(William Rainey Harper,1856—1906)提出并实践,将一学年分为约十星期长的秋季、冬季及春季三个学期。一般而论,短学期制的秋季学期从9月上旬到12月中旬,冬季学期从1月上旬到3月中旬,春季学期则从3月下旬到6月上旬;而传统的学期制,秋季学期从8月下旬到12月中旬,春季学期则从1月中旬到5月上旬。20世纪中叶起,美国许多州立大学纷纷改用短学期,但现在绝大多数又回归到传统的学期制了。我毕业后的第二年,即1991年,母校也脱离了短学期制。
我到达美国的当天是元旦,全美国还处于和中国春节一样隆重的圣诞节、新年假日之中,但学校的行政办公机构,第二天就开始了工作。1月3日上午,我在沈韵秋的帮助下,去学校的国际学生中心报到,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当注册我读书的第一个学期、本学年第二学期——冬季学期的课程时,我本想多修数学课,但普拉金教授却不慌不忙地对我说:“不要着急,先把英文学好。”他对中国研究生总体的印象是:数学没问题,英文有问题。
冬季学期1月6日星期一,就正式开始上课了。没有大会小会,没有领导的动员报告,更没有形式主义的繁文缛节,所有学生各就各位,从校园内外的四面八方走到指定的教室上课。因为我的托福听力部分未过关,加上来校后,在英语中心的英文听力考试还是没通过,于是必须修英文听力课和随之搭配的英文写作课,因此第一学期,我仅仅正式修了一门数学课。当然,我为了及早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同时也旁听了几门研究生数学课,意在一石二鸟:既重温了数学内容,又浸润于英文环境。第一周所经历的国际学生报到、学期注册、缴纳学费、房费和医疗保险费等,看到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几乎都是笑容可掬,办起事来干净利索,有条不紊。这种高效率程序化的做法,让我惊讶,更让我佩服。
但是,令我惊奇的大部分新发现,都与“教育”直接关联。我的助教奖学金,需要我平均每周为系里工作20小时。第一学期,我的主要工作是答疑,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坐在教室里,等待学生来问数学问题。后来我开始教小班的习题课,即教授每周教两三次,一二百人的大班初等微积分或学院代数(相当于高中代数),这个大班分成30人左右的许多小班,让我们助教每周一两次,在小班上讲解习题,包括回答学生提出的任何数学疑问。这个“助教”,并非等同于国内大学教师职称之一的“助教”,而是让那些获得校方助教奖学金经济资助的研究生,担任的一种教学辅助工作teaching assistant,简称TA,可以直译为“教学助理”。它和美国大学教授的三档职称中最低一级的“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完全是两码事。
美国是联邦制,除了极少数特殊高等学府如军事学院以外,没有国立大学。州立大学的生源主要是本州的高中毕业生,教育经费除了学费外,主要靠州议会批准的州政府财政拨款,花的是本州纳税人的钱。所以,来自州内的学生,只需缴纳所谓的“州内学费”(in-state tuition),而来自外州的学生包括外国学生,则要支付“州外学费”(out-of-state tuition),一般为前者的两三倍或更多。当然,享受不同类型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常常有免缴学费的优待。由于州内学费的吸引力,州立大学是本州绝大多数高中毕业生报考大学时的首选。研究型的州立大学,由于实力雄厚,学生的质量普遍高于一般教学型的州立大学。例如,加利福尼亚大学系统的入学标准,远高于同州的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群体。前者有10个校区,包括十年前新建的美熹德(Merced)校区,都是响当当的研究型大学,其中以伯克利校区最为有名。后者则有多达23个的校区,分布于这个美国人口第一大州,南北方向长条形的纵向地带,学生人数接近44万之众,几乎是加州大学的两倍,成为美国最大的四年制大学系统。
顺便一提,美国许多大学的英文名字,翻成中文几乎一样,容易被国人误解。不说别人,就说先父,他当年也以为,录取我的密歇根州立大学,就是中国人知道得更多、历史也更为悠久的大学——名闻遐迩的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逢人便说,后来我也懒得纠正,也理解在“文革”中吃尽苦头的他,为儿子骄傲的心态。和世界名校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同处一城的地方性大学——芝加哥州立大学(Chicago State University),如果也翻译成芝加哥大学,那就成了笑话。前者为私立大学,后者则为公立,它们的学术声誉当然也相距十万八千里远。仿冒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的野鸡大学Columbia State University(哥伦比亚州立大学),房子在美国西海岸的加州,通讯地址却在几千公里之外的东南部路易斯安那州,1998年终因贩卖文凭,而被法院强行关闭。中国的大学名字,也未尝不忽悠人?几年前,我系录取了一位台湾来的研究生,他第一次来我办公室时,我问他在何校毕业,答曰“台大”,我想当然地以为是台湾第一学府台湾大学,不禁刮目相看。后来才知是我从未听说过的台湾科技大学。
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名气,虽然不及一百多公里远之外、号称“美国大学之母”的密歇根大学那么响亮,却也是一所实力很强的公立大学。它1855年以密歇根州农学院之名建校,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家农学院,也是“赠地大学”的先驱。赠地大学由联邦众议员莫雷尔(Justin Smith Morrill,1810—1898)于1857年最初提出,最终在1862年林肯总统签字的“莫雷尔赠地学院法案”(Morrill Land-Grant Colleges Act)生效。据此,联邦政府为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而将自己控制的土地,赠与各州政府卖钱,来兴办和资助培养工农业实用人才的大学。美国50个州中,几乎所有的以州名起头的州立大学,如爱荷华州立大学,或我已定居25年的密西西比州旗下的密西西比州立大学,都以农学院起家,盖因美国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的现代化,首先以农业现代化鸣锣开道,自然各州的农学院应运而生,后来都成长为本州的主要州立大学。这些大学都以工程研究著称,它们为美国传统的工业现代化和目前快速发展的信息现代化立下了汗马功劳。
密歇根州立大学建校100年之后,在其校史上最杰出的校长约翰·哈纳(John A. Hannah,1902—1991,1941—1969在位)的领导下,发展迅猛,成了一所研究型综合大学,并将当时的校名“密歇根农业及技术大学”,改为名副其实的现名。据说此举曾得到密歇根大学的强烈反对,因为后者本州老大的“独裁地位”受到了有力挑战。的确,不像在中国人思维中固有的观念“好大学什么都好”(这和另一个思维模式“院士什么都懂”一样幼稚可笑),密歇根州立大学有不少专业,把老大哥甩在后面。比如说,它的农学专业与康奈尔大学,一直在美国傲视群雄。我们每天喝的牛奶能在冰箱内放置多日而不会变质,就是因为当年密歇根州农学院科学家的伟大贡献。其它的如核物理,大哥也只能向排名全美第一的小弟称臣。在国人的眼里,哈佛大学是最杰出大学的代表,但是它的计算机科学系在美国的顶尖大学中,算是比较差的,如果读者相信著名杂志《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and World Reports)的权威排名,在这个行当,它的排名常落到二十名之外。曾经录取过我的南京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它的尖子毕业生想去美国读研究生学位的最理想大学,却可能是许多中国人几乎闻所未闻的学校卡内基梅隆大学。那里有排名世界第一的计算机专业,其高年级本科生能让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生害怕。在中国家喻户晓的李开复博士,就在那所学校撰写了有名的博士论文,其印度裔导师,是计算机界有诺贝尔奖之称的图灵奖获得者。我的博士论文导师李天岩教授的台湾新竹清华大学同班同学孔祥重博士,曾是卡内基梅隆大学的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后来被挖到哈佛去当讲座教授,他幽默地说自己“到那里养老去了”。
从相对落后的中国,来到占地面积可以覆盖50个南大鼓楼老校区的密歇根州立大学,第一次给美国大学生教室答疑前,我想,班上是全世界最发达国家的学生,他们的脑子也一定是最灵光的,知识也一定是最丰富的,一定要使出浑身解数教,不能让他们小看自己。没想到,一个小时下来,学生问的问题十分简单,都是我想都不要想就能回答的。比如像多项式这样的最简单初等函数的导数运算,或一元二次方程的求根公式。我惊讶地发现,大部分人都背不出我们从小就记得滚瓜烂熟的最基本代数恒等式,像平方差公式之类的。我甚至都怀疑他们是否读过高中,因为这些初等代数的知识,中国的大部分初中生都已掌握得透熟。这样的学生毕业后,真的能成为美国各行各业到处都有的杰出科学家和工程师吗?刚刚进入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是因为这个有4.5万名学生的大学规模太大?还是由于基础课大班人数太多,而使得教学效果不彰?其实不然,十年后我的一位朋友步起跃教授告诉我,他所任教的美国最著名的女校韦尔斯理学院(Wellesley College),班上的大学生绝大多数也背不出解一元二次方程的求根公式。但是这个学校的毕业生中杰出人才无数,包括了宋美龄、谢冰心、希拉里·克林顿等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大名人。
另一个让我吃惊的事是,这些基础课的学生一般不需要交作业。教大班课的教授教完了书中的一节,学生下课后,为了巩固课堂所学,应该做教学大纲中所布置的家庭作业。我们助教答疑或教小班的习题课,就是为了解惑他们做作业所遇到的问题,或做一些额外的题目,帮助他们加深理解概念。但是,除了个别教授的习惯做法或特殊要求,我们被告知不必收他们的作业批阅评分。也就是说,与国内的做法不一样,这里的学生修基础数学课的成绩,是按平时考试和期末大考的平均数确定的,而与家庭作业基本无关。这样,从理论上讲,学生可以不做习题,只要能考出好成绩来就行,真是太自由了。
几周后,整个大班要进行一次统一的课堂考核。我和其他几个答疑或者教授习题课的助教,负责几个小班的监考。在我来美第一次监考的班上,发下考卷后还不到一刻钟,一位男同学就交卷了。我想,终于见到一个交卷快的好学生了,不由得一阵兴奋,心想美国还是有数学好的。他出门后,我好奇地打开了他的答卷。天啦,几乎什么也没有写,是不会做才马上交卷的。这又与我的常识冲突。我那个时代的南京大学,交卷早的都是成绩拔尖的学生。我的一个女同学一直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聪明得很,大学四年成绩全班第一。不仅每次数学考试都得优,政治什么的也是优,搞得别人都有点妒忌了。当然每次考试,她也是交卷最早者之一。尤其绝的是,当我们许多同学大学毕业前,一起参加本校八一级研究生入学考试时,有同学紧张得不放过考试前最后一分钟的看题背书,她却是悠哉游哉地晃进教室,一边吃零食一边做试题,又是很快交卷。结果是,那年南京大学在全国录取的大约180名研究生中,她的总成绩再次排名第一,在校刊上风光了一把。另一方面,大学各系的那些勉强及格或干脆不及格的,每次考试总是苦思冥想,不拖到最后一分钟不交卷,甚至死皮赖脸地乞求老师再赏几分钟,不得已才痛苦地交卷。哪有不会做15分钟就交卷的道理?一些诚实度不太高的学生甚至想方设法,偷看别人的答案,绝不会提前交卷的。分数是革命的本钱啊。
但是,这个美国学生的举动出乎我意料之外。是的,从学习的角度来评价,他可能不是一个好学生,至少从这次考试的结果来看是这样。但是,他却没有抄旁边同学的答案,而是像一个天才似的快速交了卷,并不想在那里磨蹭时间。小教室坐满了学生,他歪一下头就可以增加自己的考分,但是他没有这么干,大概是对属于别人的分数不感兴趣。
更多的意外,发生在我开始讲授习题课之后。第一次小考改完考卷,准备下次习题课时发给学生。这时,大班授课的教授,特地交代我学校的有关政策及注意事项,这又让我惊讶起来。他关照我,任何学生的所有成绩,均是其个人隐私,绝对不能公开。假如发回考卷时该生未来上课,千万不能让其他人代为领取答卷。另外,碰到学生打电话问及自己的考试成绩,也坚决不能告诉,以防别人冒领,即便对方货真价实也不行。后来电子邮件流行了,同样不能通过电子邮件告诉学生的成绩。回想起我在国内求学的年代,班上所有同学的成绩,客观上都是透明或半透明的。虽然那时我们的大中小学校,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把学生成绩透明到从第一到最末的精确排序,但是,班上谁的成绩领先,谁拖后腿,或甘居中游,我们基本上心中有数。我们大致知道一门课谁考得最好,谁没有及格,因为全班同学的考试成绩放在那里,可以看到。成绩好的同学应该最喜欢这样的透明度了,而不及格挂红灯的则恨死它了。但胳膊扭不过大腿,怨也无用,眼瞪瞪地看到自己像“文革”中的牛鬼蛇神一样,被揪出来公开示众。可是,我们的老师一贯相信,家长们也认可,成绩公开化,可以鼓励先进学生更加努力,鞭策后进同学迎头赶上。
当然,经过第一学期的教学实践,包括自己的必修课和旁听课,我有了许许多多的其它小发现,有的甚为惊讶,有的则感到好奇,还有一些属于与我们不同的习惯做法。举个例子,我们的大学生哪一年进校,就称为哪一级的学生。然后,哪一年毕业,就说是哪一届的毕业生。例如,2000年入学的新生称为2000级学生或2004届毕业生。但在美国,没有“级届”之分,官方记录与平时叫法,都只说预期毕业的那一年。比如说,2015年进校的大学新生,一律都叫2019届。这种不同,到处都有。各级机构每一年的预算方案,总是以终点年份标号。如每个大学的2016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指的并不是2016—2017学年的各项开支,而是关于2015—2016这一年。我们的食品包装袋上,记录的是生产日期(当然找不到日期的也很多),他们的食品包装印上去的,则为过期之日或最好在某天之前食用的日期。这种向后推移只看终点记载年月日的做法,和我们一切以起点为准的法则,恰恰形成有趣的对照。从数学上看就是一个区间的不同端点,我们重视起点,因而催生了一句口号“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他们强调终点,催生了格言“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如此哲学,甚至也反映在年龄的计数上,我们一生下来,就已经是“一岁”了,让美国人觉得奇怪,他们活了整整365天后才算一岁。我们的妙处是可以早点入学,以便提前起跑,晚年去世时也比人家“高寿”一年。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公司在美国纽约华尔街的股票交易市场上市。之前一日的全美大报纸《今日美国》(USA Today)的金融版首页上,一张马云踌躇满志演讲的全身大照片下,饱含幽默的一句说明文字很有意思:1964年10月出生的他是49岁还是50岁?
我从小读到硕士研究生毕业,看到的都是,值日生或班级干部擦好黑板后,教师走上讲台。师道尊严在这细节中得以体现。我出国前教了一年半的书,也充分享受了这个殊荣。来美国后发现这里的教授上课时,做的第一件事是擦黑板,因为没有哪个学生会事先把它擦得干干净净,更没有哪个“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抢着干。当年我们的同学中,不光有积极擦黑板的,还有主动打扫厕所的,个别女同学甚至自告奋勇到男同学楼的厕所,把它擦洗得干干净净。他们最后大都实现了入党的夙愿。在美国,教本节课的老师下课以后,需擦完黑板才走。当然也有例外。我系一位亚洲同事,坚持他的本国传统,上课前不擦黑板,因为前一节课的教师已经替他擦过了;但他下课时扬长而去,将黑板留给后一节课的人来清理。替他做扫尾工作的其他教员,对其不甚公平的做法颇有微词,我亲见一名女讲师当面质问他,为何不擦黑板?须知,学生是交了学费来读书的,他们不会以替教授擦黑板的方式来“要求进步”的。但是,我后来不时发现,他们常常是许多费时费力的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怀有暗藏内心的明确目的,更不计较任何利益的个人得失。他们也常常帮助别人,并不求回报。
习惯成自然。我在美国教书擦了多年的黑板,回到国内短期讲学时,也照擦不误。最大的好处是,擦去了老师与学生之间潜在的“唯师独尊”的界线。扬州大学有一位名叫朱琳玲的研究生,听了我的讲课后,曾经在她的博文中这样细致地描述:
我们上课的教室是商经楼的小教室,只有两块小黑板,往往写一两个定理或是写几个矩阵就没有空间了,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擦黑板。甚至每次上完课离开教室,老师也习惯性地把黑板擦干净了再离开。他说,在美国,老师都是自己擦黑板的。有同学很心疼,课前或是课间悄悄地帮老师把黑板擦了,老师总是很感激。
还有一个新发现,看上去与读书、教学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却曾让我回味无穷。其实这个发现,在我出国前与李天岩教授的一次国际长途通话中,就依稀可见了,但来美后,才能把它总结成一个普遍的文明现象。那时在国内打国际长途要去电信局,付了令人心疼的十天工资,才能被领到一个小电话亭里说上三分钟。当我听到李教授拿起话筒,说了一声“Hello”时,他的声音之轻,与他同年6月初在广州中山大学教课一周时,留给我深刻印象的激情迸发,简直判若两人。我差一点以为号码拨错,打到别人家去了。短短三分钟的交谈,我这边习惯性地声音越说越响,幸亏封闭的电话亭,声音传不出去。电话那边的轻声依然如故,不慌不忙。我挂上话筒后,甚至怀疑他会不会没听懂我请他办的事——嗓门大的人往往潜意识里希望对方和他一样大喊大叫,否则会以为对方没听见。可是,李教授完全明白了我之所托。不久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国际学生办公室就按我所求,寄来了通常用于公费留学生赴美读书的“交换学生”IAP—66签证表格,尽管我没花政府一分钱,是实质上的自费留学生。按照当时的国家留学政策,我算是“自费公派”,因而也必须以此签证进入美国。
那次打电话美国时间是在晚上,但我不知到底是晚上几点,因为我还不知道美国和中国不一样,全国同时有好几个时区。事后我想,通话时也许李教授的家人正在休息,他只能低声与我交谈。然而他大概没想到,在经历过“文革”喇叭到处震天响的中国人,耳膜整天被马路上不耐烦的车辆叫喝声撞来撞去,人民大众的听力已经大幅度下降,分贝太小的声波似乎就影响不到鼓膜的世界了。难怪我们的同胞走遍全球,留下的全是高分贝的振动频率。
果然,一到美国,除了课堂上感染学生的荡气回肠,到处听到的都是轻声细语,像风声雨声一样“声声入耳”。我每次去李教授的办公室,他每当拿听筒讲话的声音总是很轻,因为隔壁的教授在工作,不能放任自己的声音干扰对方。但是他教起课来,声音又是那么的洪亮。这是令学生击掌喝彩的高强度喉咙,这样的大分贝感染了听众,让他们赞叹于思想的精巧,让他们浸淫于知识的海洋。与其他教授及美国学生交谈,我也发现他们只要在公共场合,声音总是压得很低,仿佛不相干人物的存在,就是一道无声的命令:请不要打搅别人。很快我就懂得,这就是美国人尊重他人、注重公众形象的具体体现之一。从小他们就被父母教导,不要在公共场所妨碍别人。在日常生活举止上,他们已经习惯于大庭广众前不大声喧哗、排队买票时不随便插队。他们极度尊重别人的隐私,拜访他人前,总是先打电话预约时间,不会不请自到,将主人逼向难堪之境;进入别人办公地盘或私人卧室前,总是先敲门,绝没有破门而入之举;甚至吃饭时都习惯于抿嘴嚼食,注重饭桌文明形象,餐厅里基本上听不到“咂嘴进行曲”。
毕业后我开始参加本系行政事务会议,发现了更多有趣的现象。讨论系务问题时,教授之间常有不同意见,如果不懂英文的人,听到他们的各自发言,绝对想不到他们会严重地不同意对方的观点,因为他们讲话的方式依然一如平常,语气平和,甚至像恋人亲密交谈时的柔情蜜意。这在中国是难以想象的,除非吵架的一方涵养极深,以柔克刚。但如今这样的情形,已和大熊猫一样稀有了。我认识的一名办事能力颇强的南大校友,那时当班干部时,不知何故曾令一位女同学极为反感,某次在集体食堂的餐桌边,旁若无人地当众大声谩骂他。他却骂不还口,神态自然,奉行了一次“好男不和女斗”的古训,至少在形象上胜了对方一筹。但是,在我们国人的逻辑里,吵架时似乎声音越响,理由越足,连用了上千年的成语“理直气壮”,好像都能佐证这个明显的正比关系。在大城市的街巷弄堂里走一圈,常会听到振幅越来越大的对骂声。这种怒目而视的叫喊,我在美国住家的周围社区,想听也难以听到。我在学校教书的二十多年间,记得只有一次目睹一位美国同事开会争论时,不小心嗓门提高了大约30分贝。不过那次他的确太生气了,以至于忘记了本人的欧洲血统,失去了平时一贯保持的绅士风度,把自己降格到一般的市井阶层。
其实,正如一位文理俱佳的年轻数学博士林开亮告诉我的,电机学家陈之藩在《把酒论诗——悼雷宝华先生》一文的开篇就提到一件事:
是十几年前了罢,旧历年我从美国回到中国台湾。一堆新认识的小朋友在我家起哄让我写对联。雷宝华先生忽然来了,他也参加起哄。我说对联易写,词却不容易想出来。他说,你写我杜撰的这副:
理直气和,义正辞婉
境由心造,事在人为
大家一听,却不由得一怔。“和”与“婉”这两个字怎么改得这样好,先之以惊疑,继之以震撼。其中有一位中学生,慢慢地说:“雷伯伯,不是理直气壮,义正辞严吗?”
雷先生笑眯眯地抚着小朋友的头,解释说:“理直气壮,应该是理直气和;义正辞严,可以改为义正辞婉。”他继续说:“你想想,理既直矣,就不必气壮了;义既正了,又何必辞严呢?”
不仅美国人讲话时“低声下气”,连他们的汽车也变得“沉默寡言”了。这是我第一天从住处走去教室途中的最新鲜发现。回想在出国前,国内的汽车远比现在稀少,私家车更是凤毛麟角。坐小轿车的大多是高人一等的阶层,司机的气概也水涨船高了。见到行人挡路,自然不爽,不是拿喇叭出气,就是横冲直撞让行人吓一跳。这种国内大街小巷里司空见惯的现象,可以将我小学高年级语文老师胡贵宝先生,用于演示标点符号之妙用的无标点符号告示例子“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改成“行路人等,不得在此挡车”来概括。记得胡老师当年在课堂上,让内急难耐的聪明人借了一支笔,在缺乏标点符号的告示中,加了两个救命的逗号,于是旧貌变新颜:“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于是此人救急成功,堂而皇之地就近撒尿了。美国的驾车者,服从的正是“行路人,等不得,在此挡车”的不成文交通规则。行路人走到哪里,都是马路十字路口的优先通行者,汽车则老老实实地停在那里,耐心等待他们完全通过,才慢慢启动再行。更有甚者,明明是汽车先到了路口,驾驶员也毕恭毕敬礼让三先,轻轻地一挥手,请行人先走,姿态比苏联老电影《列宁在一九一八》中的那句著名台词“让列宁同志先走”还要客气。
我终于知道了,在这个国度,有两大类主人,一类是学校的学生,另一类是十字路口的行人。
熟悉了这些小小的新发现后,我就沉浸在怡人的氛围中享受读书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