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学与中国逻辑学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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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智慧的辩论

墨家根据其所总结的智慧学原理,驳斥当时流行的各种认知诡辩。

(一)火不热

《庄子·天下》载辩者学派提出的许多诡辩论题,与惠施辩论。其中有“火不热”的诡辩论题。唐成玄英《庄子疏》解释说“譬杖加于体,而痛发于人,人痛杖不痛,亦犹火加体,而热发于人,人热火不热也。”

用棍子打人,人感到痛,棍子不痛,类推用火加于人,人感到热,火本身不热。这是用“不当类比”的方法,进行诡辩。人的痛觉和火的热性是两回事。依照这种诡辩,可以任意把事物本身的性质,如颜色、声音、香臭、甜苦、冷热等,说成人的主观感觉,否认事物本身的客观实在性,这是导致主观唯心论和不可知论哲学观点的诡辩。

古希腊的诡辩家普罗泰戈拉说“在一阵风吹来时,有些人冷,有些人不冷;因此我们不能说它本身是冷的或是不冷的。”22把冷说成人的主观感觉,否认客观事物本身的实在性,这是“风不冷”的洋诡辩,跟辩者“火不热”的诡辩酷似。

《经下》第148条驳斥说“火热。说在视。”《经说下》解释说“谓火热也,非以火之热我有。若视日。”即火本身是热的,这可用看太阳的经验来加以证明。说“火热”,并不是说火的热是我的身体所有,例如看太阳,热从太阳发出,并不是从我的眼睛发出。这是用朴素的实在论、感觉论、经验论,反驳“火不热”的诡辩。

(二)目不见

《庄子·天下》载诡辩家有“目不见”的论题。《公孙龙子·坚白论》论证这一诡辩论题说“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即通常说“用眼睛、用光线来看见”,但光线显然不是见物的器官,所以光线与眼睛加在一起也看不见。

这是用两个“以”字的不同意义,进行诡辩。“以”即用,“用眼睛来看见”,眼睛是见物的器官,“用光线来看见”,光线是见物的条件,这两个“以”(用)的意思不一样。这里先说“以目、以火见”,似乎眼睛和光线对见物有同等的作用,继而说,因光线不是见物的器官,所以,眼睛也不是见物的器官,即“目不见”。这是强词夺理,是引向不可知论和怀疑论的诡辩。

《经说下》批评驳辩者的诡辩说“‘以目见’而目见,‘以火见’而火不见。”墨家认为眼睛是见物的器官,光线是见物的条件,两个“以”字的意思不一样,不能用光线不能见物作理由,就否认眼睛能见物。

《经说上》第1条解释“大故”(充分必要条件),以“见之成见”为例。第3至6条论述认识过程,以眼睛见物为例。墨家对“目不见”诡辩的批评,对“目见”(即观察)认识手段的肯定,表明对主体的认识能力,抱有充分的信念,反对诡辩家的不可知论和对认识的怀疑论调。

(三)狗非犬

《庄子·天下》载诡辩家有“狗非犬”的论题。唐成玄英《庄子疏》解释说“狗、犬同实异名。名实合,则彼谓狗,此谓犬也。名实离,则彼谓狗,异于犬也。”狗、犬是同一实体,不同名称。狗、犬二名和同一实体综合考虑,有人说是狗,有人说是犬,是指同一实体,在这个意义上,应该说“狗是犬。”

如果把名称和实体分离开来说,即只考虑名称,而不考虑实体,则有人说是狗,当然不等于说是犬,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狗非犬。”用“以偏概全”的不正当论证方法,把“狗非犬”的特殊意义,说成普遍意义,造成“狗非犬”的诡辩。

墨家用分析方法,批评辩者“狗非犬”的诡辩《经说下》第136条说“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经下》第141条说“知狗而自谓不知犬,过也,说在重。”《经说下》解释说“智狗重智犬则过,不重则不过。”《经下》第155条说“狗,犬也。而‘杀狗非杀犬也’不可,说在重。”《经说下》解释说“狗,犬也。杀狗谓之杀犬,可。”

墨家把知识分为“名、实、合、为”四种。墨家对辩者“狗非犬”诡辩的批评,运用了这一理论。就“名知”说,狗名不是犬名,知狗名不等于知犬名,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狗非犬”、“知狗非知犬”。

但是,就“实、合、为”三种“知”说,不能说“狗非犬”。从“实知”、“合知”说,狗、犬是二名一实,是“重同”,在这个意义上,不能诡辩说“狗非犬”、“知狗非知犬”。从“为知”说,屠夫杀狗就是杀犬,在这个意义上,也不能诡辩说“狗非犬”、“杀狗非杀犬”。墨家用清晰的分析方法,指明了“狗非犬”命题的合理性及其界限、范围,以及辩者诡辩的谬误所在。

(四)学无益

《老子》说“绝学无忧。”认为弃绝学习,没有忧愁。《庄子·养生主》说“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已而为之者,殆而已矣。”认为生命有限,知识无限,以有限追逐无限,危殆就要来临。危殆来临,还要勉强求知,就更加危殆。这是用归谬法,论证相对主义知识论和消极的“学无益”论。

《经下》第178条说“学之益也,说在诽者。”《经说下》解释说“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知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之无益也教,悖。”即认为学习是有益处的,论题的理由在于,反对这一命题的人,会陷于自相矛盾。

因为倡导“学习没有益处”的人,认为别人不懂这一道理,要千方百计告诉别人,这就是要别人学习“学习没有益处”的道理,这就是教。倡导“学习没有益处”,却又教别人,是自相矛盾。这是用归谬法,反驳老庄“学无益”的错误论题,论证“学有益”的正确论题。

墨家坚决反对“学无益”论,主张“学有益”论。墨子出身工匠,靠学习,成为名扬千古的大学者。《贵义》篇载,墨子到卫国游说,车上装载很多书,他对学生说“过去周公旦,一大早就读书百篇,我怎能不多读书呢?”主张“有道者劝以教人”(《尚贤下》),“遍从人而说”,“不强说人,人莫之知”(《公孟》)。墨子常劝别人学习。《公孟》篇载,墨子遇到身体强良,思维敏捷的年轻人,劝他跟随自己学习。

《庄子·天下》赞扬墨子“好学而博”。《吕氏春秋·当染》记载,墨子早年曾就学于周王史官史角的后代。跟随墨子学习的弟子“弥众”、“弥丰”、“充满天下”,“无时乏绝”,一直“显荣”到战国末期。

《淮南子·要略》说,墨子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墨家从认识论上阐述“闻知”(“传受”之知)的意义,肯定教学的作用。《经说下》的170条说“智少而不学,功必寡。”“智多而不教,功适息。”即智慧少又不学习,教育的功效一定少。智慧多而不教人,教育的功效等于零。

(五)知不知

《老子》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即知道自己不知道,是最好的。以“不知”为“知”,是弊病。《论语·为政》载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即知就是知,不知就是不知,这就是知识。

道儒两家都强调要知道自己有所不知,这表现了在知识问题上的谦虚态度,但在求知问题上,两家都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道家要荒谬地取消知识,儒家认为文献不足,只能缺疑,对自然知识的探求缺乏兴趣。

《论语·子路》载,孔子斥责“请学稼”、“请学为圃”的学生樊迟,是“小人”,认为农工生产知识不值得君子学习,与墨家堂而皇之地把百工技艺,总结上升为科学知识,大相径庭。

墨家主张积极追寻自然知识,反对道儒两家在求知问题上消极无为的态度。《经下》的135条说“知知之否之足用也,悖,说在无以也。”《经说下》解释说“论之非知无以也。”即说“知道自己知道,还是不知道,就已经够用了”的话,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你说这话的目的,是想让别人知道你这个道理。不然你这句话,就是无的放矢。可见,你认为别人要是不知道你的道理,而仅仅知道自己是不知道的,这是不够用的。这是用归谬法,驳斥道、儒两家在求知问题上的消极论点。

墨家驳斥认知诡辩的事例,是古代诸子百家在智慧学领域争鸣辩论的缩影。墨家主张积极求知,反对消极的认知论调,是其智慧学元研究成果的重要应用。

 

本章主要内容曾发表于《南通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