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奴隶制、内战与美国宪法
从美国建国开始,一个幽灵就在这个立志追求自由和平等的新国家的头顶上盘桓。这个幽灵就是奴隶制。美国革命时期,殖民者以不堪忍受英国的“政治奴役”(political slavery)为由,公开挑战和反抗英国议会和王室的暴政,发表《独立宣言》,宣称人人都有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包括许多领袖人物)却集体地奴役着居住在北美大陆上的成千上万的非洲黑人。据1790年美国第一次人口普查资料,当时美国的总人口为390万人,其中约75万人为黑人,占联邦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左右。黑人人口中90%的人是奴隶(近70万人),绝大部分的奴隶生活在南部各州,是大大小小的奴隶主的财产。[237]如第二章的讨论所示,为了保证联邦的建立,费城制宪会议曾在奴隶制问题上作出了一系列的妥协,1787年制定的联邦宪法不仅事实上容忍了奴隶制在美国的存在,而且为其进一步的发展和扩张提供了宪政上的基础和空间。19世纪上半叶,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和联邦领土向西部的迅速扩张,南北两个区域的经济形式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差异日益增大。以“自由劳动”(free la-bor)原则为基础的自耕农经济体制和早期工业资本主义在北部的发展,以及废奴主义运动的兴起,对南部的奴隶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围绕西部领土开发的争论则更加剧了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奴隶制问题最终在19世纪中叶演变成困扰美国宪政秩序生存的主要难题。
19世纪上半叶,南北双方曾因奴隶制问题以及联邦政府是否有权限制奴隶制的发展多次发生冲突,联邦体制甚至也因此面临过数次重大的危机。虽然最后通过妥协,这些危机都得以化解,但早期的妥协都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即奴隶制是否可以永久地存在于联邦之中,以及联邦的主权到底应该归属于州还是联邦。它们最多只是延缓和推迟了更大的、更为致命的危机的发生。19世纪中叶,南北双方再度因奴隶制能否向西部领土扩张的问题发生激烈的辩论。这场辩论迅速演变成一场对联邦制和联邦宪法的性质的争论,导致了以民主党和辉格党互为反对党的美国第二政党体制的瓦解。北部的各种反对奴隶制扩张的政治力量得以有机会进行重组,建立起一个以区域利益为基础的新政党——共和党(Republican Party),反对奴隶制(anti-slavery)的议题也因而被带入联邦的政党政治之中。而作为全国性政党的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则因奴隶制问题产生了分裂,南部的民主党变成了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政治工具,北部的民主党则处在区域利益和政党利益相互冲突的夹缝之中,失去了传统的政治感召力和动员能力。
与此同时,联邦政府几乎陷入了瘫痪状态。因为支持和反对奴隶制扩张的两派力量势力相当,国会在奴隶制问题上无法达成新的妥协。这一时期的总统相对无能,既缺乏政治远见和勇气,不敢面对奴隶制问题;又缺乏政治手段和资源,对愈演愈烈的区域政治一筹莫展。联邦立法和执法部门都丧失了作为常规的宪政妥协机制应该发挥的功能和效力。1857年,为南部民主党人所控制的联邦最高法院企图通过司法渠道来解决空前的宪政危机,但其带有严重区域政治偏见的判决不但没有缓解危机,反而激化了南北双方的对立和敌视,并极大地损害了联邦宪法的权威。随着原有宪政机制的逐渐失效,南北之间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对峙和对联邦性质的争论最终导致了国家的分裂,并演变成为一场长达四年的血腥内战。在双方共付出了62万人生命的代价之后(最近的研究将内战死亡人数提高至75万人),奴隶制才从法律上被彻底废除,新的联邦体制才得以重新建立,美国宪政也才获得新生,发生了重要的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