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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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aesthetics)是从西方传过来的,这个字的原意,通常指能引起人们惊叹、怜悯、恐惧等感情的艺术品。这个词的意义比较肤浅,不太准确。我想美学这个词用“鉴赏之学”来表达更为恰当。平常说美学研究的范围是美,这还不完整。比如说艺术家画鬼,画钟馗,并不是漂亮的形象,但仍然作为艺术欣赏的对象。又如,中国园林中选的石头,不是选四面光滑平整的,而往往选残缺的、有窟窿的、不完整的、看起来丑陋的,讲究选所谓“瘦、透、皱、陋”。又如画神仙,要画得清奇古怪。作为鉴赏对象,必须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它美不美,不是从它本身来看它的漂亮。中国的山水画中的树很少是成材的、笔直的,都是扭曲的、有树洞的。画梅花,也不是直上直下,常常画的是根部突出、扭曲、枯瘦的。仕女画也不是画得很漂亮,而是讲究淑静之气,目的是在于画出仕女的风度。

鉴赏是主、客观的结合,没有客观对象则无从鉴赏,但没有主观判断,也无所谓鉴赏。鉴赏是在美学价值上对对象做出的判断、评价,但鉴赏之学不承认美有它的客观基础是不对的。古人有极力强调内心的欣赏,不一定有对象。只要内心起欣赏的作用就算鉴赏了。陶渊明有一五弦琴,无弦。陶渊明弹琴,取出来抚摸以寄意。这种欣赏是“但得琴中趣,何必弦上音”,领会琴趣就行了,不一定通过琴弦来发音,这样才算达到欣赏的目的。这种美的鉴赏也只能是陶渊明自己欣赏,无法使别人共同欣赏,只能“独奏”,不能“合奏”。这种欣赏态度有片面性。如果真有这种事,这只是陶渊明个人的癖好,不能作为普遍原则。

aesthetics这个字在近代被提出来作为独立的学科。这门学问目前的状况是作为哲学的部分而存在。现在中国、外国美学界都有人主张所谓自然美。自然美是相对于人工美来说的。有没有纯粹的自然美,现在也有争论。因为自然、客观存在的外界的东西,如山水、草木、日月、风景,从古代就存在,它客观地摆在那里,但人类懂得歌颂、欣赏自然美,却不曾发生在遥远的古代。北京猿人时期,周口店地区山川秀丽,气候宜人,遍地树木花草,那时北京猿人关心的是如何狩猎。如果有一种客观存在的“美”,它不以人们的意识为转移,这种观点值得怀疑,美的概念是人类通过感觉对于对象加以分析、判断所得到的结果。美与人的感官是分不开的,就好像甜与人的舌头的感觉的关系一样。糖是甜的,盐是咸的,甜、咸都是客观存在,通过人们的舌头的味蕾得出甜或咸的判断。美的感觉是通过眼的视觉而呈现的。美、甜、咸来自感觉器官,这是共同的。按旧的说法有五种感觉:色、声、香、味、触。这五种感觉有高低层次的差别。有些感觉比较原始,生下来就具备的,不需要经过社会训练、文化教养就有的。比如,味觉:甜、咸;感觉:滑、温、凉。感觉的层次较低,生来就能感到,婴儿喂糖水就喝,喂药就抗拒,不必要训练就能分辨。也有一些感觉,如颜色、声音,只要不色盲、不聋就能感知。但这两方面的感觉会随社会的影响、文化的教养、民族的习惯而有所变化,对感觉的判断、分析的能力就比味觉、触觉深得多。对于美的欣赏、鉴别的本领有高有下,有好多层次。比如街上人穿衣服,有的花哨,但较庸俗,有的协调。声音经过人类加工变成音乐,这也有高下层次不同,有的音乐低级下流,有的高尚。但对甜、咸不好说有高下,只能说程度上的区别。感官欣赏有高下的分别,历史上古代那些没有文化教养的贵族,包括皇帝,沉溺于声色之好,这就是满足低级的感官需要,以为那就是享受,是美。饮食方面,高下的程度不像音乐、绘画层次那么多,然而也有高级烹调师与低级烹调师的差别,欣赏者水平也有高有低。但不论怎样,味觉的鉴赏本领所受局限较多。欧洲18世纪至19世纪,法国上层社会流行所谓大吃大喝的享乐主义,沙龙里设有呕吐的地方,吃得肚里装不下,就到呕吐的地方呕吐,吐过后又继续吃。外国制作香水的工程师,靠鼻子来嗅出香水的等级,造酒师用舌尝。对品尝、鉴别者来说不能常去尝,要停下休息,否则就不灵了,这类鉴别的局限性也较大。《论语》记载:“子(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1]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味觉与听觉相比,听觉给人感受更深,味觉被冲淡了。只有视觉和听觉的鉴赏更能持久。它可以一天到晚地看和听,百听不腻,百看不厌。

要指出的是,判断是不是美的,要看它的价值的标准是什么。鉴赏的标准有民族性、社会性,进入阶级社会后则增加了阶级性。所以美学也就成为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和道德、法律、哲学、宗教一样,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现在把美学归入哲学门类之下,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但从发展趋势看,美学很可能独立出来,另立门户。随着生产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美的要求更迫切,鉴赏的需求,小的如养花、画画;大的如建立园林,美化城市,更扩大为绿化国土,共产主义时代还要美化地球,可说美学的前途无量,会有很大发展。关于美的应用,在社会生活方面,是社会上层建筑,这一点,中国人早就有认识,传统的古典著作《礼记·乐记》提出美的教育、训练,与道德、政治、法律、教育配合起来,可以治国,以礼乐作为六艺之一。荀子《乐论》提出:“乐,先王之所以饰喜也。”高兴,用乐来表示。“夫声之人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是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音乐有教育作用,和平的乐可增加人民的团结;严肃的乐,可以使人民齐而不乱,加强社会秩序。如果内部团结,更有秩序,国家就安定了,敌人就不敢来侵犯。荀子说:“礼别异,乐和同。”这是从社会功能来说礼乐的区别,是最早提出的礼乐互相配合的辩证关系。这是古人对封建社会的国家学说与文化艺术的作用的关系提出的深刻见解。

但从美学作为独立学科来看,只有艺术美,而无自然美。人们鉴赏的只是艺术的美,所谓自然美,说到底,还是经过人们思想意识加工过的美。自然是摆在那里的客观存在,美不美,一定要通过人的接触、感受,对它做出判断和评价,这才叫做美。人们称赞自然美,这种说法本身就否定了自然美的存在。比如说山明水秀,“明”、“秀”的性质是人加给它的,它无所谓明秀。水自己在流,能行船,这是它的特点。大山,人们称赞它雄伟,这又是人加给它的。山本身只有高度,而不存在“雄伟”的属性。形容江河奔放,江河的水的流量是客观的,“奔放”是人给加上去的。又如:雨,是水蒸气凝结成的,但久旱后的雨,人们说“喜雨”;久雨不停,说是“苦雨”。风也不过是空气的流动,王羲之《兰亭序》中说“惠风和畅”,这也是人为的判断。如果观察者换了另外的人,则有“凄风”或“暴风”等等。看月亮,心情开朗时认为是“朗月”,心情凄凉时认为是“冷月”。对于花,杜甫有“感时花溅泪”(苦难时的感受)。有人称赞颐和园的好处是虚实对比,一边是宫殿、山石,一边是湖波塔影。人们以一幅画的要求来构造颐和园的建筑。有人反问,既然一切是艺术的美,而美中有一种古朴的美、拙重的美,如以树根天然的形状做成的艺术品,这怎么理解呢?古朴的美是在今天高度文明的社会中才能提出。原因是有了大量人工的艺术品后,看厌了,需要调剂一下,这就要求回到自然,是技巧高度发达的社会的人做的翻案文章。如无高度发达的技巧,就不存在古朴的美。例如,周口店原始社会遗址,全部是自然,没有楼台亭阁,只有山洞、草木,不能说那种状态就是美。人一步步改变了自然面貌,使之更适合人类文化生活的要求。提倡回到自然,那只能是有了一定高度的文化的社会,才回过头来提出的口号。自然美是人为的美的一部分,是人加上去的,或者说是人类创造美的一种必要的补充。如果没有发达的文化,没有自我意识的觉醒,人还不知自我的存在,那种纯自然就无所谓美。人类产生了自我意识,才把美提到鉴赏的日程上来,有了美的先决条件——鉴赏能力(所以说美学是鉴赏之学,就是这个意思),才能感受自然的美。

鉴赏能力与社会实践、民族文化有很大关系。例如,有些花在这个民族被看得很高,在别的民族就不一定。中国人欣赏兰花、菊花,并把松、竹、梅称为“岁寒三友”。对玫瑰花的欣赏在西方与东方很不一样。西方提到玫瑰,不光是说它颜色美,还与幸福、甜蜜的生活联系在一起。这就与中国人提到梅、菊加上耐寒、抗暴这样一些含义一样。中国认为杨柳美,《诗经》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斯,雨雪霏霏”,后来歌颂杨柳的诗更多了。杜甫的诗,歌颂杨柳摇曳多姿。但在西方对它并无好感,说它是哭泣的树(weepingwillow)。

鉴赏有民族性、文化传统。正因为鉴赏有这些特点,所以鉴赏不可避免与政治生活、阶级利益发生关系。在古代(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一切的学问都与宗教有关系,美学标准也离不开宗教主旨和宗教要求。山西大同云岗佛像、河南洛阳龙门佛像都在十七米以上,四川嘉定大佛比大足的大佛更大,嘉定大佛有半个山那么高。佛像的建立意义在哪里?从宗教美学的意义看,很明显地把神与人对立起来,人在佛像前感到自己的渺小,除艺术造就(衣服、雕饰等)外而言。宗教利用艺术为宗教服务,要宣传神的伟大、人的渺小。通过艺术创造、通过形象去帮助说明神的伟大、人的渺小。哲学理论、宗教神学、艺术创造要互相配合。

北京天坛象征天,颜色是蓝的,形状是圆形,人到了天坛祭天时,感到天的至高无上,人在天坛下,只能翘首仰望,显得高不可攀。祭天的仪式只能由皇帝主持,只有皇帝才能与天发生关系,老百姓根本没有资格祭天。这是中国儒教的政教合一的一种表现。宗教利用艺术让人们接受宗教神学观点,通过图像说明宗教的真理。艺术作品以物质作为媒介、手段,表达宗教最高的理想。宗教用的媒介有声音、色调、线条、建筑材料、语言(文字符号)。各种媒介表达人们的观念、祈求,也就是表达宗教所提倡的“意向”。

以音乐为例,各种宗教音乐不一样。基督教颂神诗与佛教的佛曲不一样,但它们也有共同之处,都是表达对信仰对象赞叹、仰慕的感情。各地寺庙的佛曲,都表达一种要求得到外来强大力量拯救苦难的心情。宗教建筑的色调、线条也如此。大的宗教建筑,天幕的颜色都较庄重,摒弃华丽的颜色。寺庙建筑也是尽量的高大宏伟,站在建筑物前,使瞻拜者感到自己的渺小。伊斯兰教的清真寺,颜色浅,给人一种圣洁的感觉。通过有形的建筑物,向人显示神性是崇高圣洁的。从这不难看出,宗教与美学之间的关系,即宗教利用形象表达宗教的抽象的世界观或意识形态,用有形来表达无形,以种种方式,通过听觉、视觉受到宗教音乐、建筑的刺激,引起敬慕之感。对神的崇拜,也就是对自己的缩小,一方面夸大崇拜对象,一方面缩小自己。不管什么宗教都要使人感到在神面前自己是微不足道的。不管什么宗教都要证明人对自己的命运无能为力,只有神的权力是无限的,是永恒的。这些可用哲学、文学来表示,也可用艺术表示。

荀子是无神论者,他首先提出美、音乐可以为政治服务,可以赞助教化。有神论者认为音乐、艺术不但可以赞助教化,还可以赞助天地、鬼神,赞助崇拜对象。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人的自觉的意识更进一步得到发展,比中世纪有很大不同,但是宗教还是可以利用艺术。人征服自然的能力比古人强多了,人走上太空,地球都变小了,但是一直到今天,人对自己,对社会是所知甚少,甚至无知。社会对人是个未知数,就好像古人对山崩、迅雷、暴雨等自然灾害不可避免一样无知。今天人类对社会基本上还是无知无能。社会主义社会历史较短,经验不足,也是在摸索经验。比如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怎么把经济关系理顺,把劳动者的积极性发挥出来,把不合理的现象消灭掉,也还在摸索经验,还刚刚开始。在许多未知数面前,宗教在社会上还起作用。比如宗教画的圣母像,表现圣洁、慈祥。塑造佛像面貌多表现为慈祥,用来反衬人世间的冷酷,给苦难者以精神上的满足。这是吸引信徒的一种手法。从高大的佛塑像的头部挂一条垂直线到地面,可以发现佛像并不是垂直的,而是全身微向前倾斜。这并不是塑造者技术上的失误,恰恰表示塑造者的匠心,它可以使朝拜者产生佛像与朝拜者亲近的印象。这是以艺术形象表达宗教的意图。从这可看出,宗教艺术的作用不能仅仅看做美的形象。好多美学的文章讲到佛教的雕塑都从服饰、花纹等方面讲得多,但对塑像的意图却不太注意。如果没有这个意图,就不会费这么大劲去塑造。研究宗教,要时刻想到它的社会性,忘掉这一点就会忘掉宗教之所以为宗教这一主要性质。

如宗教音乐,一般的不激烈、不刺激,节奏缓和,无很高的高音,也无很低的低音。这种音乐可以收到较好的宗教效果。信徒们从闹嚷嚷的世俗生活中,一下子进入了一个清静、安谧、肃穆的境界,暂时摆脱了紧张、喧闹,享受一下缓和松散的气氛,使人感到寺内外显然是两个世界。一百年前,佛教在北美不大流行,北美是基督教的领地。这些年佛教信徒不少,现在也有白种人当和尚。他们说进入庙门,就进入了一种特殊环境,从塑像到音乐,给人以平稳、安舒的感觉,恍然到了另一个世界,耳目一新,所以很能引起人们的兴趣。宗教音乐不要求调子优美、节奏明快,而要求平稳、舒缓,听了给人以心平气和的感觉,假如熏陶久了,牢骚就会消减了,人就心平气和了,不满情绪也就消失了。这就表明宗教世界观已经通过音乐灌输到人的思想中去了。宗教音乐调整人的内心,使人不对不合理的世界进行反抗,逆来顺受,宗教目的就达到了。

以中国为例,中国封建社会要维持它的存在,维持阶级的统治,必须有一整套上层建筑,从各个领域共同维护纲常名教、忠国忠君、孝顺父母。儒教、佛教、道教都一样,通过文学、艺术、音乐为一个共同的封建社会服务。我们长期以来不大注意学科间交互融合的关系、协调的作用。我们要看到社会的存在,巩固社会的秩序,必须各方面协调,才能前进。在当前来说,建设“四化”就是总目标,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要用国家的力量引导它起积极的作用。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作用,是个新的课题,有很多问题要进行研究。

[1] 有人断句,“闻韶三月”,不是三个月之意。也有将“三月”断为“音”。通用的说法还是“……闻韶,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