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伦理学的重建
在《游动悬崖》中,王家新写下这样一则诗片断:“当你因写作疲倦下来,你想起黄昏花园里的契诃夫,疲倦而宁静的契诃夫。你骤然闻到一股桦树林的气味。你似乎从一种囚禁中出来,回到久别的事物之中。你知道你仍是和一些词而不是别的居住在一起……此刻,你就是独自潜入花园的契诃夫。你就在那里,不再思考任何事情,而是在暮色中松开自己,回到大地的怀抱之中……”诗人追慕的是在历史的残酷和阴郁的氛围中能使人回归安静,回归大地,“回到久别的事物之中”的契诃夫,有如日瓦格医生回归瓦雷金诺。
当政治性挫折产生之后的时代,在诗人那里往往有一种回到内心的归趋。柄谷行人在《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中讨论明治20年代“心理的人”的出现时指出:“当被引向政治小说及自由民权运动的性之冲动失掉其对象而内向化了的时候,‘内面’、‘风景’便出现了。”就像日瓦戈医生选择在瓦雷金诺的心灵的沉思一样,在90年代初告别革命的历史语境中,中国文坛以及知识界也有一种回归室内回归内心的趋向。这种把对暴力与革命史的反思向存在和心理深处沉潜的潮流,当然具有历史的某种必然性甚至合理性。但是,对内心的归趋,并不总是意味着可以同时获得对历史的反思性视野。对历史中的个人性体悟和个体性价值的强调在成为一种历史资源的同时,有可能会使人们忽略另一种精神传统固有的永久性的价值。当本文前引的帕斯捷尔纳克在《日瓦戈医生》中借助主人公所写的札记把源于普希金、契诃夫的传统与果戈理、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相对峙的时候,问题可能就暗含其中了。普希金和契诃夫的气质是否真的与托尔斯泰等人的精神传统相异质?有研究者质疑过帕斯捷尔纳克的二分法:“托尔斯泰有更加伟大的人格和灵魂,这个灵魂和人格保障了托尔斯泰的文学是为人类的幸福而服务。俄罗斯作家布洛克说托尔斯泰的伟大一方面是勇猛的反抗,拒绝屈膝,另一方面,和人格力量同时增长的是对自己周围的责任感,感到自己是与周围紧密连在一起的。”罗曼·罗兰也曾经说过:“托尔斯泰的现实主义体现在他每个人物的身上,因为他是用同样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他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找到了可爱之处,并能使我们感到我们与他们的友爱的联系,由于他的爱,他一下子就达到了人生根蒂。”如果说帕斯捷尔纳克“从一个独立的、自由的,但又对时代充满关注的知识分子的角度来写历史”具有值得珍视的历史价值的话,那么托尔斯泰这种融入人类共同体的感同身受的体验,也是今天的历史时代中不可缺失的。它启发我们思考:个体的沉思与孤独的内心求索的限度在哪里?对历史的承担过程中的“历史性”又在哪里?“历史”是不是一个可以去抽象体认的范畴?如果把“历史”抽象化处理,历史会不会恰恰成为一种非历史的存在?历史的具体性在于它与行进中的社会现实之间有一种深刻的纠缠和扭结。90年代之后的中国社会表现出的其实是一种“去历史化”的倾向,在告别革命的思潮中,在回归内在的趋向中,在商业化的大浪中,历史成为被解构的甚至已经缺席的“在场”。当历史是以回归内心的方式去反思的时候,历史可能也同样难以避免被抽象化的呈现和承担的命运。
而当王家新在晚近的诗作中思考伦理重建问题的时候,这些思考构成了对90年代初期回归内心叙事的某种超越,也展示出新的诗学取向和新的历史视野。在2002年的一篇答问录中,王家新说道:“个人与历史从来就存在着一种深刻复杂的连结。从古到今,在诗人与他的时代之间,也一直有着一种痛苦的对话关系。”王家新进入21世纪后的诗歌如《一九七六》、《少年》、《未完成的诗》、《柚子》等便表现出这种个人与历史的更“深刻复杂的连结”。
王家新善于在诗中的叙述情境与历史之间建立关联。但是近些年的诗中也常常浮现出一些日常性的场景,展露了审美与伦理一体化的质素,以及一种新的诗学可能性。这种生活性的场景因此更有美学的光芒。如这首《2002年圣诞节》:“看着四川火锅店的伙计抬着一棵圣诞树进来/抬进满屋的翠绿和雪意/我心里一阵湿润。”又如《从城里回上苑村的路上》:“家仍在远方等待着/因为它像鸟巢一样的空/像鸟巢一样,在冬天会盛满雪/啊,想到冬天,想到雪/便有长尾巴的花喜鹊落地,一只,又一只/像被寒冷的光所愉悦/像是要带我回家。”“家仍在远方等待着”以及“像是要带我回家”都把家园体验赋予了生命的归依的色彩。这首诗表现出人“栖居在大地上”的本质,甚至超越了海德格尔借助于荷尔德林所阐释的所谓的“诗意”的栖居,使人联想到的是王家新在一次对话中的表述:“我自称是‘燕山脚下的居民’。乡村生活会促使一个诗人‘进入大地,从属大地’,这是海德格尔的一个短语,从而和存在的根基相接近。”栖居本身的内在的维度正指向一种存在的根基,指向一种生活伦理学。与审美救世主义相比,一种日常生活的伦理学的重建,在今天的中国更有迫切的历史意义。
王家新写于2000年的《变暗的镜子》中有这样一句:“热爱树木和石头:道德的最低限度。”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热爱树木和石头是道德的“最高限度”。因为一个热爱树木和石头的民族,一个热爱树木和石头的个体,会把这种热爱泛化到更多的人与物上面,进而有可能扩展为一种热爱的伦理学。其中“石头”的意象,是王家新早期诗歌中酷爱的意象,它有如90年代之后的“雪”,是诗人艺术化地把握生活世界的方式。如果说,早期诗歌中的石头是诗性的存在物,那么《变暗的镜子》中的这块“石头”则涉及了他的沉甸甸的写作伦理。王家新的相当一部分诗,也的确适于批评者就诗歌的写作伦理问题进行思考,进而思考关于生活伦理的重建的大问题。王家新的一组关于牲畜和动物主题的诗作就关涉着这种动物伦理以及生命伦理问题。如《田园诗》写诗人在京郊的乡村路上遇见装在卡车上的羊群:
这一次我看清了它们的眼睛
(而它们也在上面看着我)
那样温良,那样安静
像是全然不知它们将被带到什么地方
对于我的到来甚至怀有
几分孩子似的好奇
——《田园诗》
这些是无辜的过冬的畜牲,
在聚来的昏暗中,在我的内心里
它们已紧紧地偎在了一起……
——《孤堡札记》
老马的尾巴甩动
马的眼中,坚忍不拔的悲哀
——《夏》
马啃着盐碱皮。马向我抬起头来。马眼里的黑暗,几千年来一直让人不敢正视。马比我们更依恋土地。
为什么当一个诗人要告别人世时,他的马会踟蹰不前,会一再地回头嘶嘶哀鸣?马,我们内心之中的泥土;马,牲畜中的牲畜。
——《反向》
生活的伦理正体现在一种与大千世界的共感之中,这种与石头、树木、老马、羊群、过冬的畜牲之间的共感,是一种健全的社会伦理学的基础,一种健全的伦理学和健全的社会生活只能以这种内在的悲悯的情怀作为自己的底蕴。
王家新写于2007年12月的《第一场雪》也表现出值得关注的诗艺取向:
第一场雪带给你的激动
早已平息了,现在,是无休无止的雪,
落在纽约州。
窗外,雪被雪覆盖。
肯定被肯定否定。
你不得不和雪一起过日子。
一个从来没有穿过靴子的人,
在这里出门都有些困难。
妻子带着孩子
去睡他们甜蜜的午觉去了。
那辆歪在门口的红色岩石牌儿童自行车
已被雪掩到一半。
现在,在洗衣机的搅拌和轰鸣声中,
餐桌上的苹果寂静,
英汉词典寂静,
你那测量寂静的步子,
更为寂静。
抬头望去,远山起了雪雾。
这首诗意味着日常生活语境在诗中的介入,凸现了诗与日常生活的关联性。尽管王家新称自己“一般不卷入”所谓“日常性”的话题,更喜欢用“诗歌的具体性”,认为“日常性不是诗歌的一个标准”,但是,这种日常性问题不仅仅关涉到王家新所谓“一种‘重新回到事物本身’的努力”,而在很大程度上,关涉着诗中生活伦理学的向度。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最严重的精神性危机是道德伦理层面的崩毁,是价值的缺失和伦理的失范。文学艺术家们对伦理问题的逃逸,客观上加剧了这种生活危机。当艺术家仅仅把生活伦理看成是艺术个性以及艺术先锋性追求的障碍和对立物的时候,也是使生活伦理学的重建更加艰难的时刻。王家新也曾把艺术与生活视为一种二元论的关系:“叶芝有句诗写得很好,工作的完美还是生活的完美,一个艺术家必须做出选择。里尔克也讲过,在作品和生活之间存在着一种古老的敌意。他们都敏锐地意识到这些问题。创作本身对人是一个巨大的消耗,它当然会与一个人的正常生活发生冲突。有时你写出一些作品以后,真像生了一场大病一样。当然你还是乐意看到,你的作品的世界在壮大,即使你为此付出再大的代价。”
但是,里尔克所谓“作品和生活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古老的敌意不仅仅会损害生活本身,也进而会损耗诗歌。当一个艺术家不再把艺术与生活看成某种对立物的存在的时候,也是伦理和美学真正统一的时候。这种统一的境界中也许会丧失一些尖锐与犀利的艺术先锋性,但其中美学与生活的某种平衡对于生活伦理学的重建却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窗外,雪被雪覆盖。/肯定被肯定否定。”在《第一场雪》中,诗人似乎还无法完全适应于这种仅仅只有“肯定”的生活形态,无法完全适应这种生活的日常性的幸福和寂静。也许他本能地从中寻求似乎更为“深刻”的“否定”的因素。诗人也许是无意识之中在妻子和孩子安睡之际把目光投向日常景观,而生活甚至生存的意义却恰在这种日常图景中闪现出来。意义世界就在妻子和孩子“甜蜜的午觉”中,在被雪掩到一半的“那辆歪在门口的红色岩石牌儿童自行车”上,在“洗衣机的搅拌和轰鸣声中”,在寂静的“餐桌上的苹果”中和同样寂静的“英汉词典”中。而雪依然带给诗人“激动”,但是,留在诗境的近景中的,如今更是激动“早已平息”后的寂静,是诗人“测量寂静的步子”。而“洗衣机的搅拌和轰鸣声”也使人想起《答荷兰诗人Pfeijffer“令人费解的诗总比易读的诗强”》一诗中“洗衣机的嗡嗡声”。日常生活在某种意义上说,其实构成了诗人的拯救的方式,无论诗人对此是否有所自觉。如果说,勇于承担的诗人,似乎为了道德的勇气和对黑暗的着迷,为了对内心的求索和对语词的关怀而有可能牺牲尘世的幸福,这在长诗《回答》中也隐约闪现,那么,《第一场雪》多少显示出回归日常生活的朴素的诗美,其中正隐含了生活伦理学的既平凡又深刻的寓意。
《第一场雪》也表现出“转喻修辞”在诗中的主导性位置。如果说隐喻修辞追求的是诗歌语言的深度模式的话,那么转喻修辞则把诗学重心转向日常生活,转向日常空间的毗邻感。雅可布逊称现实主义作家的描写可以从情节写到气氛,从人物写到时空中的背景。如果加以引申,可以说这种“背景”构成的是诗人更开阔的生存背景与环境,一切在这种生存背景中存在的事物,都可能纳入到诗人与世界相遇的诗性情境中而获得审美和伦理的双重意义。于是,我们在王家新晚近的诗中看到了诸如《桔子》和《柚子》这样的诗题。这是创作于2005年的《柚子》:
恍惚间
我仍是那个穿行在结满累累果实的
柚子树下的孩子
身边是嗡嗡唱的蜜蜂
远处是一声声鹧鸪
而一位年轻母亲倚在门口的笑容
已化为一道永恒的
照亮在青青柚子上的光
这首诗写的是童年的神启,年轻母亲的笑容所化的那道永恒的照亮在柚子上的光,已经有了圣母之光的意味,我更倾向于把它阐释为伦理之光。而伦理学的重建,恰体现在对桔子和柚子这类日常事物的重新发现之中。
前引的《桔子》中也闪耀着这种平凡的日常性之光。书橱内部的“雪”已经多少失去了在《帕斯捷尔纳克》等诗中的重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风景。而这也许恰恰是“雪”之常态。“雪”不再担荷以往那种重量,却显示出同样动人的品质。但是,诗人即使在吃桔子,也同样在体验超验之感:
他有的是时间,
仿佛,他在吞食着黑暗;
他就这样吃着、剥着桔子,抬起头来,
窗口闪耀雪的光芒。
生活的意义也许就徘徊在日常性与超验性之间。没有超越感的生活是过于凡俗的,而没有日常感,仅剩沉思的生活则或许是枯燥的。诗人或许在无意识地寻求着两者的平衡。王家新的诗集《未完成的诗》以这首写于2006年的作品结束,也许具有一种阶段性的象征意义。当王家新称“我希望写作能够是一种‘伦理与美学的合一’”的时候,这种伦理与美学的结合,对于价值失落道德缺失伦理失范的当今之中国,就显示出尤为值得珍视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