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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根据和任务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或称刑事诉讼法的宗旨,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刑事诉讼法的出发点和追求的结果。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其中的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这个目的既是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意图,也是刑事诉讼实践的指南。
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及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及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就必须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等目的的实现,则应当是保证刑法正确实施的必然结果。
刑法的正确实施需要刑事诉讼法的保证。只有依靠刑事诉讼法的运作,刑法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和用刑罚同一切犯罪作斗争的任务才能得以实现。所以,刑事诉讼法不能离开刑法,而刑法的正确实施,也绝离不开刑事诉讼法的保证。
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所以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不能被理解为只是保证惩罚犯罪;同时,刑事诉讼法保护人民的目的,也不能被理解为仅仅是指惩罚犯罪的结果。刑事诉讼法作为一种程序法,它在保护人民方面,不仅要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也要保护人民的具体利益、眼前利益,不仅要保护人民的整体利益,也要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其中也包括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就是要保障他们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特别是依据宪法享有的基本公民权利,不受非法侵犯。如果需要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某种限制,必须有正当理由,并且根据有关法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