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基础课系列刑事诉讼法学(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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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

这里讲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指的是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这些参加诉讼的人,或者同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直接、具体的利害关系,或者不处于原告、被告的诉讼地位,或者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因此他们不是当事人,而是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项的规定,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就整个刑事诉讼活动讲,其他诉讼参与人不是必不可少的参加者。有些案件可能自始至终没有某种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比如没有鉴定人、翻译人员参加等。没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并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另外,在诉讼权利、义务方面,其他诉讼参与人与当事人也有重要区别。总的讲,其他诉讼参与人属于非主要诉讼参与人,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非主要主体。

其他诉讼参与人作为诉讼参与人的一部分,他们当然也享有每个诉讼参与人都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承担每个诉讼参与人都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比如,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侦查人员侵犯公民合法的诉讼权利的行为、有人身侮辱行为都有权提出控告等。此外,他们彼此之间在诉讼地位、作用和诉讼权利、义务等方面也存在差异,也各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一)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对被代理人负有专门保护义务的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3项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法定代理人如果依法参加诉讼,应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畴。但他在诉讼中享有与被代理人相同的某些重要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权、上诉权等。法定代理人享有这些诉讼权利具有独立的法律性质,即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即使被代理人不同意,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另外,在有些案件中,法定代理人是不可缺少的诉讼参与人。正因为如此,所以也可以把法定代理人列入主要诉讼主体或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主体的范畴。

(二)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依法参加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不同于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他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和作用。

诉讼代理人只有受委托或指定参加诉讼后,才具有代理人的资格。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或同意,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主要是享有被代理人的某些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如果是律师,则负有给被代理人以法律上的帮助等义务。

(三)证人

证人是直接利害冲突双方以外的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感受到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证人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在这一点上,他同被告人及被害人是一样的,既不能由人们随意指定,也不能为其他人所代替。另外,证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因为证人必须自己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并亲自向司法机关提供。证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并在法庭上接受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的询问、质证。证人如果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时,也只能由他自己承担责任。法人则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法人不能作证人。

证人有权查阅询问笔录并要求依法加以修正或补充,有权要求对其因作证而受到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等。证人也有义务出庭作证,以及如实陈述其知道的有关案件情况等。

(四)鉴定人

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后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事实的某个专门性问题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诉讼参与人。鉴定人不能同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以及充当过证人、辩护人或者同案件有利害关系者,应当回避,不能担任本案的鉴定人。

鉴定人有权了解为正确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有关案件情况;同一专门性问题由两个以上鉴定人鉴定时,有权共同写出一个鉴定结论,也有权分别写出各自的鉴定意见;有权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也有权根据鉴定结果重新提供鉴定结论。鉴定人有义务出席法庭,并有义务回答有关人依法提出的问题;鉴定人必须客观全面地反映鉴定过程和结果,不得隐瞒或编造假情况,如果故意提供虚假鉴定结论,应当负法律责任。

(五)翻译人员

翻译人员是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在诉讼中从事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诉讼参与人。翻译人员也不能同本案有利害关系。凡是依法应当回避的,也必须回避。

翻译人员为了正确地进行翻译,有权了解同翻译内容有关的案件情况;有权查阅记载其翻译内容的笔录。如果笔录同实际翻译内容不符,有权要求修正或补充。翻译人员应按语言文字的原意如实进行翻译,不得隐瞒、歪曲或伪造,如果有意弄虚作假,也应负法律责任。

(六)辩护人

辩护人是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参加诉讼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可以是被告人的亲友、监护人,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辩护人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如可以了解案情,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等。辩护人进行辩护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不能歪曲事实、曲解法律,更不允许弄虚作假,或者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证据、销毁证据等。

在强制辩护案件中,即依法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案件中,如果没有辩护人参加,法院就不能开庭审判,所以,也可以将这类案件的辩护人列入主要诉讼主体或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主体的范畴。

思考题

1.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的规定有哪些特点?

2.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义务?

3.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义务?

4.被害人的诉讼地位有哪些特点?被害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义务?

5.何谓法定代理人?何谓诉讼代理人?二者在诉讼权利、义务上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