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论化
变与化的关系,在张载的相关论述中最为触目。然而,如不能从整体上来把握这一关系,则极易产生误读。《正蒙·神化》曰:
“变则化”,由粗入精也;“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
初看起来,变和化分别对应着两种不同的运动,变是显著的运动,而化则是渐进而微细的运动。单就这一条材料说,这样的解读是说得通的。但我们仍需做进一步的疏解,才能更恰当地与张载的其他讨论形成互释。所谓“化而裁之”,首先是指将化的过程裁断为一个个的阶段。《正蒙·天道》云:“‘化而裁之存乎变’,存四时之变,则周岁之化可裁;存昼夜之变,则百刻之化可裁。”意即周岁之化,可裁断为春夏秋冬四个变动的阶段;一日百刻之化,则可裁断为昼夜两个变动的阶段。又《正蒙·三十》云:“常人之学,日益而不自知也。仲尼学行、习察异于他人,故自十五至于七十,化而裁之,其进德之盛者与!”这里,“化而裁之”成了孔子对自己进德的阶段的裁断。由此可见,变是对化的过程人为裁断的结果,而之所以要“裁之”,目的在于通过所划分的不同阶段之间的显著变动,来彰显难以察觉的化的过程。因此,严格说来,是不能说有变和化两种运动的,变和化只是某种人为的分别。而“‘变则化’,由粗入精也”的具体意指,似当与“体正则不待矫而弘,未正必矫,矫而得中,然后可大。故致曲于诚者,必变而后化”一条合观。这里,“致曲”即是“矫”体之不正以归于正的过程,矫正之后才可以达到弘大的阶次,而到此阶次才谈得上“化”。张载屡云:“大可为也,大而化之不可为也。”而所谓“粗”、“精”,指的应该就是“可为”与“不可为”。在张载看来,“大人之事,修而可至,化则不可加功,加功则是助长”,“粗”指的是有阶次可循的“修而可至”的阶段,而“精”则是“圣人之至若天之不可阶而升”的阶段。总的说来,《正蒙·神化》这条材料更多地是在谈个人进德的途程。
在进德的途程中,变是不可以轻易说的:
学未至而好语变者,必知终有患。盖变不可轻议,若骤然语变,则知操术已不正。
很可能一个人终生努力,其进德的程度也未能达至一变。《横渠易说》解《革卦》“大人虎变”、“君子豹变”时说:“若颜子变则必大变,即大人虎变,虎变则其文至也,如此则不待占而信。……颜子地位,于豹变已为亵就,未必肯于此发见,此所以如愚。”颜子为学亦未至于成变,其原因在于颜子早已在“君子”这一阶次之上,非至“大人”阶次无以成变。而对于众人来说,则需先“豹变”而成君子。
虽然前述材料大抵就成德言变化,但不是说其中的变化与本体论上所说的变化判然两分:
云行雨施,散而无不之也,言乾发挥遍被于六十四卦,各使成象。变,言其著;化,言其渐。万物皆始,故性命之各正。
六十四卦之种种法象皆乾之作用的发挥,而变和化指称的都是乾“云行雨施,散而无不之”的过程。从“言其著”、“言其渐”这样的表达看,变和化只是对同一过程的不同面相的突显。实际上,宇宙间的动态过程只是渐进的化,显著的变只是化的结果,是对化的人为的把握。张载云:“雷霆感动虽速,然其所由来亦渐尔。能穷神化所从来,德之盛者与。”又云:“《易》言‘感而遂通’者,盖语神也。虽指暴者谓之神。然暴亦固有渐,是亦化也。”无论是雷霆,还是神的“感而遂通”,都由渐变而来,因此,严格说来,都属于化,变只是人为的“约裁而指别”的结果:“乾坤交通,因约裁其化而指别之,则名体各殊,故谓之变。”
天道之化是无有不当的:
天道四时行,百物生,无非至教。
而一旦有人的因素掺杂其间,人的作为是有可能“过天地之化”的。
与“天之化”相应的恰当的“人之化”,其特点在于“顺”:
天之化也运诸气,人之化也顺夫时。
所谓“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不能做到“存神过化”,则要么是“过天地之化”的助长,要么是“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即在欲望中为物所役,从而泯没了自己的本性。这两种倾向或过或不及,皆未达中道。
因为化总是渐进的,故而“难知”、“难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