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史的研究方法
据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斯蒂格勒(George.J.Stigler)曾讲过这样一句话:在65岁之前去关注方法论问题是愚蠢的。然而,我们研究任何问题又不可能离开方法论。马克·布劳格(Mark. Blaug)指出,方法论是指“对论证一门学科的概念、理论以及基本原理的研究。”在这方面,国内很多学者有过论述。比如陈振汉先生,曾经写过《西方经济史学与中国经济史研究》等文章。陈振汉先生赞成“整体史观”,认为“经济史与社会史之间的界限大概永远难以分清,恐怕也没有必要去堪分清楚”,对于计量方法,陈振汉先生认为“经济事件只能在某种社会环境中发生,所以我们这种数量分析不能背离时代历史来进行”。再比如吴承明先生,曾经就这个问题写过《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经济史:历史观和方法论》、《谈谈经济史研究方法问题》等文章。吴承明先生赞成“史无定法”,他认为,在经济史研究中,一切经济学理论包括经济计量方法、新古典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都应视为方法论。他还赞成运用社会学理论研究经济史,“经济史研究的东西,包括体制、制度、社会结构、文化思想以至习俗惯例,远比经济学广泛,而且是活生生的”。总之,他认为,经济史研究中,可以运用经济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理论作为方法。年鉴学派是应用社会学理论研究经济史的典范。
我们准备分三个方面谈谈经济史研究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其一是实证科学与经济史研究,其二是历史的——诠释的科学与经济史研究,其三是批判的科学与经济史研究。懂得了这三门科学与经济史研究的关系,可能就会解决经济史研究中的方法问题。顺便说一句,我们完全赞赏陈振汉先生和吴承明先生的观点,希望一切经济学理论、社会学理论以及其他方面的理论都能进入到经济史的研究中。
实证科学与经济史研究
正如哈贝马斯指出的那样,实证科学产生于人类控制自然的工具性兴趣,因此,实证科学在对自然的研究中已经产生了一系列的辉煌成果,这是有目共睹的。但要把实证科学的经验性——分析性的方法应用于对社会、对经济、对经济史的研究,就存在一个适用性的问题。过去的经济史研究,强调对规律的研究,这一论述已经预设了经济历史之演变是有规律的。对这一预设人们往往认为是毋庸置疑的,而作者却觉得这里面是有问题的。波普尔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一书中认为,历史无规律可言。这似乎过于极端。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维科的话说:“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如果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那么人类史上就不可能存在自然史中的那种规律。因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无意识的物质世界,而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史)的研究对象是有意识的人,而人的自由意志会影响经济史学家们观察的结果。所以,经济史研究企图运用实证科学的方法以发现类似自然科学那样的经济史规律,似乎是不大可能的。正如吴承明先生所说:“我主张在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多讲事实和经验,少讲规律。又规律过于概括,反不如说明事实和经验对人有用。至于用规律推导出事实或结论,更不可取。”
如果经济史研究不以探索规律为己任,那么实证科学的方法是否就无用武之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经济史研究的基础在于史实(历史事实),史实来源于史料。所以,必须运用实证科学的方法,对史料进行考证,而绝对不可杜撰。正如吴承明先生所讲,实证主义是研究历史的基本方法,不可须臾或离。“治史要从考证开始。”通过对史料进行考证,可以为经济学的假设和命题提供更加可靠的经验证明,进而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更加符合现实的假设。总之,“历史学属于人文科学,并具有艺术(教育)功能。历史中也有一些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但主要在人口、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与组织方面,且不具永恒性。史无定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的研究方法都可有选择地用于历史研究,尤其是用于考据和实证。”
历史的—诠释的科学与经济史研究
历史的—诠释的科学,这一概念已表明历史研究应取诠释科学的方法。正如德国哲学家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所说:“历史学的基础就是诠释学。”诠释科学主要渊源于德国的精神科学,20世纪以来又受到现象学、语言分析的影响而有了长足的发展。诠释科学是理解历史的方法论,因为诠释科学的研究兴趣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在于人与人之间取得共识。而历史研究是古今对话,取得对历史的合理解释,是历史学的应有之义,所以诠释学方法对经济史研究将会有更多启示。
诠释学(Hermeneutics),也有译为“解释学”、“阐释学”的,是一门研究理解和解释的学科,来源于古希腊罗马神话中的赫尔墨斯(Hermes)。赫尔墨斯口齿伶俐,动作敏捷,是为神传达信息的信使。神的信息从他口中传出来,既是宣达,也是一种解释。为此,在西方研究诠释问题的学科便被命名为“赫尔墨斯之学”(Hermeneutics)。
诠释行为在沟通过程中是很普通的行为,但诠释成为一门学问,最早是从希腊人对荷马史诗作出解释开始的。其后,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认为阐释问题的目的仅在于排除歧义以保证词与命题判断的一义性。后来从教会对新旧约全书的解释中,又产生了诠释圣经的神学诠释学。神学诠释学的目的,在于发现和理解蕴藏在圣经中的上帝的意图。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以后,诠释学世俗化了,转变成人文科学的方法论,应用于历史学、法学与文艺评论等领域。
狄尔泰(Willelm Dilthey)是诠释学发展史上的一位里程碑式的思想巨擘。狄尔泰研究诠释学是为了奠定认识历史的方法论基础。首先,狄尔泰认为,人不同于一般自然物,他在生活中不断留下符号和痕迹,即所谓的“生活表现”,后人通过这类表现,可以跨越时空距离与他建立起联系,并通过解释,认识这个人,最终认识历史。而理解、诠释所依赖的是生活得以展开的经验或体验。因此,经验是历史知识和历史理解的基础。只有在经验中,才能达到对生活和历史的客观理解。其次,狄尔泰发现了“解释循环(Hermeneutic Circle)”。他说,一部作品的整体要通过个别词和词的组合来理解,可是个别词的充分理解又要以对整体的理解为前提。这样一来,整体须通过局部来了解,局部又须在整体中才能了解,两者互相依赖,互为因果,这就构成了一切解释都无法摆脱的“解释循环”的困境。对此,狄尔泰认为,“从理论上说来,我们在这里已经遇到了一切解释的极限,而解释永远只能把自己的任务完成到一定程度,因此一切理解永远只能是相对的,永远不可能完美无缺。”当然,这种“解释循环”并不是停滞不前,而是解释的螺旋式发展,这符合认识的逻辑。这种“解释循环”在历史研究中也是存在的。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只有了解历史,才能更好地了解现在(现在是将来的历史);只有了解现在,才能更好地了解将来。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只有了解现在,才能更好地了解历史,只有了解将来,才能更好地了解现在。如果说,这是从时间的角度来理解“解释循环”;那么,从空间角度来看,也是一样的。只有了解经济史,才能更好地了解整个历史;只有了解整个历史,才能更好地了解经济史。还可以说,只有了解中国经济史,才能更好地了解世界经济史;只有了解世界经济史,才能更好地了解中国经济史。由此可见,“解释循环”是一种开放的思维方式,在解释的道路上,伴随着每一个“解释”,往往会涌现更多的需要解释的问题。所以,“解释循环”为我们开拓了更为广阔的认识道路。在此,我们除了感叹个人之渺小外,将惊叹世界的广袤与深邃。
谈到诠释学在当代的发展,我们不能不提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及其巨作《真理与方法》(1960)。在当代德国哲学中,《真理与方法》与胡塞尔的《逻辑研究》(1900)、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1927)并称为三部划时代的巨著。此书之宗旨乃是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加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有专门一部分是讲历史领域的诠释问题的。他在批判继承狄尔泰思想的基础上,又受海德格尔的影响,对历史诠释问题提出了精辟的见解。
首先,加达默尔从海德格尔(Heidegger)那里继承了“前有”、“前见”、“前把握”和“前结构”这一系列概念。加达默尔认为,正是这个“前见”使理解成为可能。他说,一切诠释学条件中最首要的条件总是前理解。与狄尔泰不同的是,加达默尔承认在理解活动进行之前,理解者已经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认识框架,这种认识框架就是“前见”和“前结构”。狄尔泰受历史主义的影响,认为理解的任务就是恢复历史遗传物所反映的本来的生活世界,并如“原作者”或历史当事人理解自己般地理解他们。在他看来,理解在本质上是一种自我转换(移情)或一种想象的投射,在这种活动中,认识者否定了把他与他的认识对象分离开来的时间距离,使自己与对象处于同一时代。而加达默尔认为,要克服理解者所固有的认识框架(先见)和消除理解者与他的认识对象分离开来的时间距离实在是不可能的。其实,理解的一切过程早已包含了认识者自己的当前情境,而这种情境乃是孕育理解的创造性的基础,并不是一种必须克服的消极因素或理解的障碍。所以,加达默尔认为,理解不仅仅是一种重建过去的过程,还是一种包含理解者自身诠释情境的富有创造的过程。
为此,加达默尔提出了“视域”(horizon)这个概念。他认为,前理解或前见是历史赋予理解者的“生产性”的积极因素,它为理解者提供了特殊的“视域”。在这里,“视域”这个概念是指理解的起点及其背后的历史与传统文化背景、形成理解的视野或角度、理解向未知开放的可能前景。因此,能否对历史现象作出创造性的理解,就取决于理解者所获得的视域,取决于这种视域的宽广程度。所以,加达默尔说:“一个根本没有视域的人,就是一个不能充分登高远望的人,从而就是过高估价近在咫尺的东西的人。反之,具有视域,就意味着,不局限于近在眼前的东西,而能够超出这种东西向外去观看。”
对于理解者来说,“视域”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东西。“视域其实就是我们活动于其中并且与我们一起活动的东西。视域对于活动的人来说总是变化的。”这首先意味着理解者在理解的实践中,通过“教化”,可以提升自己的“视域”。其次,对历史的理解,还需要一种历史视域,获得这种历史视域,就是“自身置入”,就是把自身置入一种历史情境中,再来理解历史。但是理解者在置入历史视域之中的时候,不能“丢弃自己”,仍要保留自身的视域。所以,加达默尔说:“理解其实总是这样一些被误认为是独自存在的视域的融合过程。”
其次,加达默尔对“诠释循环”的富有原创性的“引申”对经济史研究很有助益。“诠释循环”在狄尔泰那里是整体与部分的循环。理解的运动经常就是从整体到部分,再从部分返回到整体。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在各种同心圆中扩大这种被理解的意义的统一性。这是一种“本文”(历史流传物)内部的循环。加达默尔在海德格尔的影响之下,将理解活动的主体——客体之间的互动引入了“诠释循环”,从而把整个“理解活动描述为流传物的运动和解释者的运动的一种内在相互作用。”在此,理解者为了理解“流传物”,必须在他的“先见”中具有“与流传物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是在我们与流传物的关系中,在经常不断的教化过程中被把握的”。对于经济史研究来说,研究者总是带着他固有的“先见”进入研究工作的。但在他面对经济史的“流传物”(史料)之时,他的“先见”中是否具有这种“共同性”的东西是一个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在经济史研究的实践中,在解释经济史“流传物”的过程中,涤除错误的“先见”,培育正确的“先见”。这其实也是一种“循环”:“先见”——理解——更高层次的“先见”——进一步的理解。其次,要经常不断地“教化”。人是教化的产物,专门人才是专门教化的产物。人的教化,是接受已有知识的过程,是已有知识“内植”于人的过程。正是这种“教化”,把传统与现实、历史与现在联系起来了。经济史研究人才的“教化”,除了一般意义的教化之外,还需要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传统的教化,需要经过经济史研究传统的教化。当然,这些传统也是变化、发展的,并非一成不变。所以,这种教化过程也是一种“循环”:经济史传统—→经济史研究(理解、解释)者—→对经济史的新理解(构成经济史的新传统)。上述循环是渐进的还是革命性的,有不同观点。库恩(Thomas Samuel 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是赞成革命性的。果真如此,那么目前就是这种革命的前夜。加达默尔说:“实际上存在着一种熟悉性和陌生性的两极对立,而诠释学的任务就是建立在这种两极对立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家投入主要精力研究现实问题,而对历史上的经济问题的研究却相形见绌。在这种熟悉与陌生之间,正是经济史研究的用武之地。此外,近些年,我们引进的许多西方社会科学、西方经济学的成果,通过消化,也已经成为“熟悉”地带;而对经济史的材料、经济历史的实践了解却不多。理论之“熟悉性”与历史实践之“陌生性”,也给经济史研究提供了空间。
批判的科学(反思)与经济史研究
批判的科学,尽管可以追溯到黑格尔(Hegel,1770—1831),但是它的发展还是由马克思完成的。批判的科学,就是历史的辩证法。马克思说:“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的关键之处,还是其中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法则。汪敬虞先生在近作《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的“导言”中指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是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中心线索,就体现了这种历史的辩证法。
经济史的辩证分析,不仅需要事实作依据,需要对事实的正确理解,而且需要一种价值标准(在我们看来,历史研究中的价值中立,是一种虚伪)。譬如诺斯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与《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发展经济就是其价值标准。所以,才会有其“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的中心论点。
最后,批判的科学与经济史研究,具有强烈的实践倾向。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经济史研究恰恰是在对经济历史的解释中,为“改变”经济“世界”开辟道路。这也正是我们今天研究经济史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