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为什么劳动价值论曾成为西方经济学中的主流价值论
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关于价值论的演变和转换并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学理论现象,而是有其深刻历史原因的。只有透过对这种历史原因的剖析,我们才能够真正体会到价值论的意义,或者说,才能回答经济学为什么要研究价值论。
之所以在资本主义第一次产业革命前后的一百多年里,以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劳动价值论能够成为西方经济学中的主流价值论;之所以在那一时代,价值理论的讨论能够成为经济学中的热点;之所以那一时代稍有影响的经济学者都参与一定的价值论讨论并恪守一定的价值论,最为根本的历史原因在于以下两方面:
第一,在第一次产业革命前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历史上新兴的生产方式,资产阶级作为新兴生产方式的代表,在历史上的统治地位尚未稳定,人类历史发展是否能够真正承认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能否占据统治地位,或者说,资本主义制度应不应当替代封建制度,都还是有待证明的命题。因此,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代表,包括经济学家、哲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等在内,时代以及其所属阶级的利益,要求他们从各个方面,以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学术语言、逻辑,去证明同一个命题,即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那么,经济学家是如何通过经济学的分析来证明这一命题的呢?由此,价值论便成为那一时代的经济学中的基本问题。因为从经济哲学意义上说,要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必须证明这种生产方式有无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有价值才有必然性。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要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必须证明这种生产方式是公正的。那么,如何证明这种公正性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交换的市场社会(或称市民社会),它贯彻的是法权准则,而不是特权准则,这种法权准则在经济生活中是如何体现的呢?它是通过在商品、价格、货币、买卖、市场面前人人平等,即通过贯彻等价交换的原则来体现公平的。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市场社会是等价交换的社会,因而是公正的社会。但是,什么是等价交换,等价的价又是根据什么来决定的,怎么衡量交换是等价的呢?这就不能不涉及价格决定问题,价格由什么决定,等价交换的基础是什么?由此,价值问题便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人们发现等价交换背后存在一种决定价格的力量,而这个力量本质上便是价值。也就是说,在第一次产业革命前后,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之所以关注价值问题,根本目的是要从经济理论上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那个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未稳定地取得统治地位,还需要对其存在、发展的历史必要性加以论证。在经济学家看来,资本主义社会是合理的,因为它公正。为什么说它公正呢?因为它平等。为什么说它平等呢?因为它贯彻等价交换的法权准则。为什么说它是等价交换呢?因为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等量的价值决定着交换中的价格相等。所以,价值论的讨论便与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正义性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那一时代的经济学的热点命题,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合理性的历史迫切需要,使得价值论在经济学中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二,资本主义第一次产业革命时代,是自由竞争的时代,总体上资产阶级是有其历史进步性的,资产阶级为取得其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地位,面临的最主要的敌对力量是封建地主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反而要联合无产阶级共同对抗封建地主阶级,这种联合实际上是以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去根本否定封建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因而,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价值论中就不能不对无产者存在的合理性,不能不对无产阶级活动的合理性给以部分的承认,这种承认的最集中的体现便是承认劳动创造价值,正因为价值的源泉是劳动,所以一切劳动,包括无产者的雇佣劳动都是有价值的活动,因而是正义的。当然,当时资产阶级学者对无产者劳动的正义性的承认仍是有保留的,甚至是矛盾的,这种矛盾性同样也体现在其价值论中,如斯密在提出劳动价值论的同时,在进一步讨论价值构成时,又背离了劳动价值论,主张价值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构成,实际上这是收入价值论(斯密教条)。之所以在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中存在这一矛盾,是因为如果彻底贯彻劳动价值论,那么,资本所获得的利润以及地主所获得的地租便都是劳动创造的,因而资本和土地私有制存在的合理性和正义性便会受到怀疑,资产阶级学者无论如何是不会把无产者劳动的正义性、合理性置于资本占有的正义性、合理性之上的,所以在提出劳动价值论的同时,又提出三种收入决定价值论。但是,毕竟那一时代资产阶级的主要敌人是封建地主阶级,所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承认地租的存在但又否定其正义性的同时(比如把地租视为地主对劳动者和资本的盘剥,视为是工资和平均利润之外的一项加价,是凭借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获得的一部分超额利润等,都体现出他们对地主的鄙视),不能不对无产者的劳动给予更多的肯定,不能不对劳动的正义性给予更多的承认,这种肯定和承认集中体现在他们所提出的劳动价值论中。可见,这一时代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所以提出劳动价值论,根本目的也在于证明资本雇佣劳动制度的正义性、合理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古典经济学家提出劳动价值论的根本目的包括对劳动的合理性、正义性的考虑,但主要并不是证明这一点,而是要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等价交换的合理性、公正性,只是为了说明等价交换及等价交换所依赖的根据,才进一步提出劳动价值论。同样,也必须说明,劳动价值论在这一时期能够成为主流价值论,其中也的确包含了对劳动的正义性的相当程度的肯定。因为在此之前,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虽都有所萌芽,并且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甚至包括整个中世纪,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思想萌芽一直共存,但古希腊和古罗马,经济生活是从属于政治和美学利益的,研究经济问题不仅是粗糙的,而且是为了解决更重要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并无经济目的,就整个时代而言,当劳动主要是奴隶的活动时,是不可能被视做正义和尊贵的,虽然当时就有思想家感觉到劳动与价值存在某种联系,但劳动本身并不被视为“高尚”的有价值的活动。至于中世纪的神学家们,虽然对价值问题有所关注,但并不是也不可能建立专门的经济理论体系,他们只是要阐释据称是来自上帝安排的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他们视财富的积累为一种罪恶,崇尚基于财产共有的经济制度,赞赏自然经济的农业,有保留地宽容制造业,严厉谴责商业,因而,对资本以及与资本和制造业大生产相联系的雇佣劳动的正义性是不可能真正予以承认的。而在古典经济学的倡导下,劳动价值论成为主流,这既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产生和发展的回应,也是对产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回应。
总之,西方古典经济学提出劳动价值论,并且劳动价值论在资本主义第一次产业革命前后的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时期里,成为主流的价值论,根本原因是要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公正性、正义性,因为那个时代的资产阶级需要为其取得稳定统治地位而进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