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隋常用词演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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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木/树参看王凤阳(1993/2011)“树 木”条(页76);管锡华(1998/2000)“木 树”条(页117—120/193—198)。王先生谓“到了唐宋时代,‘树’和‘木’基本上成为同义词了”,恐怕还应大大提前。另可参看汪维辉《〈僮约〉疏证》(载李浩、贾三强主编《古代文献的考证与诠释——海峡两岸古典文献学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汪维辉《〈说苑〉与西汉口语》(《汉语史研究集刊》第十辑,巴蜀书社,2007);汪维辉《“树”字札记二则》(载《语言之旅——竺家宁教授七秩寿庆论文集》,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15)。

《说文·木部》:“树,木大徐本无“木”字,此据小徐本。生植之总名。从木,尌声。尌,籀文。”从早期用例和古文字字形来看,“树”的本义应该是动词“种植”,即《尔雅·释地》所说:“树,种也。”而非木本植物的总称,许君所释有误。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东汉后期“树”的核心义位已经是“树木”了。

“树”早在先秦就可以作名词用,“树木”同义连文也常可见到。但从总体上看,表示“树木”的概念先秦以用“木”为常,在数量上“木”占绝对优势;在“树”的名词(树木)和动词(种植;树立)两种词性中,也以后者占多数。像《尚书》《易经》《诗经》《论语》《孟子》里的“树”都是动词,不当“树木”讲在先秦文献中,“树”的名词用法等于或超过动词用法的是《庄子》和《吕氏春秋》这两部书,两书中还有了“大树”这样的搭配(又见于《逸周书·月令解》和《礼记·月令》),与先秦常见的“大木”形成对比。此外,《墨子》一书“树木”同义连文出现5次,也是数量比较多的。张双棣(1989)认为:“大约在战国初期,‘树’引申为名词,表示‘树木’之义。春秋以前的作品如《诗经》均没有用例,《左传》始见,共4例,……”(页101,又页12—13)魏德胜(1995)说,“‘树’的树木义的产生在春秋时期已有些迹象”,也引《左传》中的4个例子为证。他认为:“战国中晚期,‘树’的名词义已完全确立了。”“‘木’,先秦一直是常用词,产生早,甲骨文中已是基本词了。到战国末期,使用频率还相当高,远远超过同义词‘树’。”(页52—53)任学良(1987)也曾论及先秦的“树”字,参看页69、149。

《史记》表示“树木”仍以用“木”为常,“树”的动、名二义出现次数为30∶22(其中作量词4次)根据《史记索引》统计(页1051)。。在搭配上,有巨树、道树、冢树、湘山树、众树、树下、树枝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棠树”(《燕召公世家》2见)、“树枝”(《田单列传》)和作量词用的“千树枣/栗/橘/萩”(《货殖列传》)这三种情况。下面略加讨论。

“棠树”即棠梨树,这种以小名冠大名的“某某树”格式是现代汉语最常用的称树方式。据目前所知,这种格式最早出现于战国后期的文献中,《楚辞》和《吕氏春秋》都有用例,《楚辞》的两例都是“桂树”:嘉南州之炎德兮,丽桂树之冬荣。(《远游》)黄灵庚《楚辞章句疏证》云:“屈、宋辞赋,凡树木皆作木,不作树,此‘桂树’之称不合其例,旧当作‘桂木’。《七谏·自悲》‘好桂树之冬荣’,后因东方朔改也。”(中华书局,2007,第三册,页1795)按:黄氏之说失于武断,谓“旧当作‘桂木’”,后来因东方朔《七谏·自悲》中有“好桂树之冬荣”之句而把《远游》中的“桂木”也改成了“桂树”,纯属臆测,并无版本依据。事实上屈、宋辞赋中并未见到“桂木”的用例,凡树木也未必“皆作木,不作树”,《橘颂》就有“后皇嘉树,橘徕服兮”作“树”的明证。茝兰桂树,郁弥路只。(《大招》)《吕氏春秋》中数见,如:邻父有与人邻者,有枯梧树。其邻之父言梧树之不善也,邻人遽伐之。(《去宥》)南至交阯、孙朴、续樠之国,丹粟、漆树、沸水、漂漂、九阳之山。(《求人》)这是用作山名同篇上文有“攒树之所”,“攒树”也是地名。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云:“‘攒树之所’疑即《淮南·时则训》‘树木之野’。《汉书·司马相如传》注、《文选》班固赋注引《苍颉篇》皆云‘攒,聚也’。‘攒树之所’即树木丛生之所,故与《淮南》‘树木之野’同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页1528)。《淮南子·地形》及《山海经·海外南经》都有“三珠树”,也早于《史记》。但从总体上说,在先秦西汉这种格式还是罕见的,而且汉魏以后一般也很少用“木”来构成这个格式《御览》卷954引《幽明录》:“得一柏树,……柏木粉碎。”此类例子罕见。正统文言照例是直接称呼树名,如“松、柏、桑、梓”等,而不说“某木”。

《史记·田单列传》:“遂经其颈于树枝,自奋绝脰而死。”“树枝”是口语词,相应的文言词是“木枝”,如《韩非子·扬权》:“为人君者,数披其木,毋使木枝扶疏;木枝扶疏,将塞公闾,私门将实,公庭将虚,主将壅圉“圉”原作“围”,据顾广圻、松皋圆、陈奇猷说改,详参陈奇猷《韩非子新校注》上册,页177—178,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数披其木,无使木枝外拒;木枝外拒,将逼主处。”“木枝”一词实际上很少使用,传世的先秦典籍中仅此一见而已。《史记》中的这个例子有可能是本于《说苑·立节》:“遂悬其躯于树枝,自奋绝脰而死。”除这两例外,东汉以前的文献中只有《管子·轻重丁》中还见到过一例:“桓公曰:‘五衢之民,衰然多衣弊而屦穿。寡人欲使帛布丝纩之贾贱,为之有道乎?’管子曰:‘请以令沐途旁之树枝,使无尺寸之阴按:《管子·轻重戊》作“今吾沐涂树之枝,日中无尺寸之阴”。。’”根据王国维、罗根泽、马非百等人的意见,《管子·轻重篇》乃西汉人的伪托之作参看马非百《论管子轻重上——关于管子轻重的著作年代》,载其《管子轻重篇新诠》卷首,中华书局,1988。,那么其中出现“树枝”一词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先秦汉语中,称说树木的某一部分照例要说“木X”,而不说“树X”,如《楚辞·离骚》:“擥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又《九歌·湘君》:“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又《湘夫人》:“嫋嫋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而到了东汉佛经里,就几乎一律说“树X”了(详下),可见《史记》中的这例“树枝”在“树”替换“木”的过程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作量词用的“树”似乎不能换成“木”,而且前此未见太田辰夫认为《史记》的这几个“树”是否即为量词还有待于更多材料的证明,见所著《中国语历史文法》(东京:江南书院,1958;中译本(修订译本)页150,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今按,从我们下面所引的例子来看,《史记》中这几个“树”字看作量词应该不成问题。,此后则时有沿用,如:

(1)南山一树桂,上有双鸳鸯。(《古绝句四首》之四,《汉诗》卷12,343)

(2)淮北荥南河济之间,有千树梨,其人与千户侯等。(《事类赋注》卷27引《裴子语林》,《钩沉》159)

(3)李衡则橘林千树,石崇则杂果万株。(沈约《郊居赋》)

(4)原陵五树杏,空得动耕人。(梁元帝萧绎《幽逼诗四首》之四,《梁诗》卷25,下/2061)

(5)龚遂为渤海,劝民务农商,令口种一树缪启愉校云:金抄、黄校、张校作“树”,同《汉书·龚遂传》;明抄、湖湘本等作“株”。榆……(《齐民要术·序》,8)

(6)洛阳北邙张公夏梨,海内唯有一树。(又卷4“插梨第三十七”引《广志》,284)《齐民要术》中此种“树”字屡见,不备引。

(7)贫儿二亩地,干枯十树桑。(《王梵志诗·贫儿二亩地》,739)

王褒《僮约》:“舍后有树,当裁作船。”《汉书·王吉传》:“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里中为之语曰:‘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完,去妇复还。’”(10/3066)《汉书·五行志》载成帝时歌谣:“邪径败良田,谗口乱善人。桂树华不实,黄爵巢其颠。”(5/1396)这都是西汉口语用“树”的明证。

东汉时期,“树”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某某树”也常见。下面酌引一些例子:

(8)循枝上下,适与风遇。颠陨树根,命不可救。(《易林》卷6“噬嗑之明夷”)

(9)余见其庭下有大榆树,久老剥折。(桓谭《新论·辨惑》,《全后汉文》卷15,551a)

(10)女贞之树,柯叶冬生。(郑众《婚礼谒文赞》,又卷22,592a)

(11)岩石松树,郁郁苍苍。(马第伯《封禅仪记》,又卷29,633a)

这是东汉初文人笔下用“树”的例子。

(12)太山岩石松树,郁郁苍苍如云中。(应劭《风俗通义》,《全后汉文》卷37,680b)

(13)可剥树枝。(崔寔《四民月令》,又卷47,729b)按:此文中“树枝”数见。

(14)乃观荔支之树,……(王逸《荔支赋》,又卷57,784b)

(15)庇庑兮枯树,匍匐兮岩石。(王逸《九思·悯上》,785b)

(16)天乃大风,偃木“木”配“偃”是用《书·金縢》:“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此承张永言师赐教,谨致谢忱。折树。成王发书感悟,备礼改葬,天乃立反风,其木树尽起。(张奂《应诏上书言灾应》,又卷64,822a)按:常见的词序是“树木”,“木树”连文则少见。

(17)玉树青葱,鸾鹤并栖。(刘梁《七举》,又卷64,826b)

(18)汉安帝时,有异物生于长乐宫延年厩后柏树及永巷南园合欢树,议者以为芝草也。(仲长统《昌言下》,又卷89,956b)

在《论衡》里,“树”的名词用法已经超过动词用法(40∶21),组合关系除已见于《史记》的巨树、冢树、棠树、树枝等外,还有树上、桃树、珠树等,“树木”连文11次。表示“树木”的“木”字共104见(其中“草木”31,“树木”11),数量上还是远多于“树”。随着“树”指树木的增多,“木”除了指树木外,在《论衡》中还多用以指五行之一和“木头(的)”。在组合关系上,“树”和“木”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差异,既有“桃树”也有“桃木”,既有“珠树”也有“扶桑木”,既有“巨树”,又有“大木”。看来在王充的书面语里,“树”和“木”还处于混用的状态。而在东汉初崔篆所作的《易林》《易林》旧题西汉焦延寿撰,据牟庭相、余嘉锡、胡适等人考证,应为崔篆所作。参看胡适《易林断归崔篆的判决书》,《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本(1948),中华书局1987年重印本;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13“子部四·《易林》”条,中华书局,1985。崔篆曾仕王莽新朝,见《后汉书·崔骃传》(6/1703—1708)。当然,坚持认为今本《易林》为西汉焦延寿所撰的也大有人在,可参看陈良运《焦氏易林诗学阐释》下编“《易林》作者考辨及其他”,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0。本书暂取崔篆说。中,则已经以用“树”为主。

到了东汉佛经,我们看到的情形就明朗化了,几乎已经是“树”的一统天下,不仅在数量上“树”与“木”相比占了绝对优势,而且在组合关系上“树”也表现出活跃的生命力:一是有关树木本身的名词几乎都用“树”来作限定语,如树叶、树枝、树皮、树干、树根、树顶、树头、树林、树神、树王、树荫等;二是“某某树”的格式广泛使用,几乎所有的树名后面都可以加上一个“树”字,例如:拘耆树、元吉树、须波罗致树、尼拘类树、尼拘陀树、阎浮树、娑罗树、贝多树、旃檀树,等等,凡是翻译外来树名,一律称“树”而不称“木”;三是修饰“树”的词语多而自由,构成的词语很丰富,例如:干树、丛树、父树、心树、好树、奇树、药树、果树、杂宝树、七宝树、天树、佛树、剑树等。“种树”在先秦西汉是同义并列结构,动词,如:

(19)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节四时之适。(《韩非子·难二》)

(20)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史记·秦始皇本纪》,1/255)

到三国佛经里就都已经是动宾结构了,如:

(21)譬如是天下种树,若干色、种种叶、花实各异。(支谦译《大明度经》卷2,8/485c)

(22)譬若如种树者,从润泽得生芽。(又《私呵昧经》,14/812a)

(23)譬如种树,稍稍生芽,后生茎节、枝叶、花实。(又813c)中土文献也是如此,如:数年,迁扬州牧,教民耕田种树理家之术。(《后汉书·酷吏列传·樊晔》,9/2491)“种树”和“耕田”“理家”并列,都是动宾结构。

这些都充分证明在晚汉口语中早就是说“树”而不说“木”了《说文·艹部》:“蓏,在木曰果,在艸曰蓏。”许慎注《淮南子》则云“在树曰果”(见段注)。一用文言词,一用口语词。此例承鲁国尧师赐告,谨致谢忱。。根据佛经材料并结合中土文献来看,“树”取代“木”估计当不晚于两汉之交管锡华(1998/2000)认为:“到《史记》虽然二词(指木、树)仍然都用,但若除去引用先秦典籍,则是绝大多数用‘树’,很少用‘木’,‘树’已基本替代了‘木’。”(页119/197)。也就是说,现代汉语木本植物统称为“树”的格局远在公元1世纪初期左右就已经基本形成。

“树”取代“木”以后,“木”尽管还保留在文学语言里,但在“树木”意义上已经丧失了构造新词的能力,使用范围大受限制,出现频率大为降低。在魏晋南北朝的文人诗文中,一般场合都已用“树”而“木”用得很少,“某某树”成为树木名称的最普遍格式,由“树”构成的词语十分丰富多彩,如芳树、芬树、香树、高树、短树、祥树、玉树、瑶树、琼树、琪树、琅玕树、珍珠树、碧树、青树、绿树、黛树、红树、绛树、赤树、朱树、白树、素树、黄树、绮树、丽树、艳树、云树、春树、秋树、冻树、寒树、炎树、遐树、远树、近树、杂树、深树、幽树、重树、细树、密树、夜树、晚树、苦树、毒树、荒树、枯树、疏树、薄树等等。在文言词汇系统中,“树”尽管未能彻底挤掉“木”,但“木”已明显退居很次要的位置。

小结:名词“树”始见于春秋战国之交,在先秦汉语中就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在东汉初的《易林》里,已是以用“树”为主,《论衡》中“树”的名词用法也超过了动词用法;到了东汉中后期的翻译佛经中,表示“树木”的概念几乎已经是“树”的一统天下。据此推测,“树”在口语中取代“木”当不晚于两汉之交。现代汉语木本植物统称为“树”的格局远在纪元前后就已经基本形成。在魏晋南北朝的文学语言里,“树”也已基本替代“木”。不过,在文言词汇系统和现代汉语书面语里,“木”仍可以指树木,也就是说,作为木本植物通称的词,春秋以前的汉语中是一个——木,战国以后则有两个——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