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与转型:中日产业政策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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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共同研究开发组织

通商产业省推进的政策中值得关注的是“共同研究开发组织”。这是以特定主题为对象,倡导主要民营企业加入,通过给予加入企业税收优惠和补助金的方式在高端技术领域促进共同研究开发的政策。

共同研究开发组织中最成功的案例是“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组织(Large Scale Integration, LSI),有5家半导体生产企业(富士通、日立、三菱电机、日本电气和东芝)加入。仅仅从这一组织获得的专利数就能看出他们取得的惊人成果。这一组织成功填补了日美之间的技术差距,为日后日本的计算机和半导体产业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之后的共同研究开发组织也有很多失败的案例。共同研究开发组织的课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①由于外部变化,课题存在的必要性即使变小也不得不持续下去,即有些共同研究开发的时机尚早;②组织获得的专利确实很多,但这种形式是否比企业单独研究开发的形式获得的专利数更多,我们不得而知,因此出现指出组织研究效率低下的声音;③获得成功的超LSI技术研究组织是个例外,他们有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追赶IBM,这一组织也是单纯由心中怀有这一目标的研究员组成,合作和信息共享得以顺畅进行,资金规模也很大,等等。共同研究开发组织应该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单独研究风险大的项目,如需要巨额资金,不清楚能否得到研究结果的项目更适合共同研究开发组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