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市场化与经济增长:国际比较与中国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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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模型均衡条件

假定存在i=1,2, …, n所私立学校,i=0表示公立学校,在此假定只存在一所“公立学校”。令pib, y)表示进入第i所私立学校所必须支付的学费,特别地,p0b, y)=0∀(b, y)。令αib, y)∈[0,1]表示类型为(b, y)的学生在学校招生人数中的准入比例。特别地,∀α0b, y)∈[0,1]对于公立学校来说都是最优的,公立学校对学生类型(b, y)不进行甄别,对公立学校教育的需求等于总需求减去对私立学校教育的需求。

对私立学校教育的定价问题可以表示为如下形式:

其中,式(3.9)和式(3.10)分别定义了学校i的招生人数和学校i的质量。式(3.8)说明家庭考虑的是给定(b, y),对于∀i∈{1,2, …, n},类型为(pi, θi)的私立学校使得其效用最大化;由于式(3.8)中j可以取0,因此对于任意的家庭(b, y)总是有机会选择公立学校(p0, θ0)。

私立学校作为公共事业的供给方,与完全竞争市场的情况类似,只要利润πi>0,就会有私立学校进入,直至利润为0为止。

教育市场的均衡由以下的六个条件刻画。

1.家庭的效用最大化条件(UM)

2.(私立)学校利润最大化条件(∏M)

[θi, ki, pib, y), αib, y)]满足式(3.6), ∀i=1,2, …, n

3.零利润条件(Z∏)保证私立学校不再进入教育市场。

πi=0 i=1,2, …, n

4.公立学校无约束条件(PSP)

p0b, y)=0∀(b, y

α0b, y)∈[0,1]∀(b, y

5.市场出清条件(MC)

6.政府预算约束条件(GBB)

其中表示成本最小的公立学校数量和公立学校招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