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低碳产业发展障碍及问题
目前,中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产业结构适度重型化,对优化升级、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企业在产业链中附加值不高,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高碳、高能耗的企业仍占有较大比例。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着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等因素制约,再加上近年来资源和原材料价格飞涨等因素,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很难长久维持下去。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关键在于低碳技术产业,特别是新兴战略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能否从低技术含量走向高科技,产业结构升级能否抢占制高点,经济发展能够顺利转型,这些因素都是中国经济保持持久、旺盛的生命力根源。中国的资源极度缺乏,能源消耗高,资源供求矛盾日趋突出,还有一些污染严重、高耗能、工艺落后的企业给生态环境和气候恶化带来更大的压力。目前,美国、法国、英国等各国正在酝酿征收碳关税或气候税,设置贸易壁垒,这就降低了中国高碳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目前,中国大力发展低碳技术产业的最大瓶颈是先进的低碳技术和大量的资金支持,单独依靠企业发展低碳技术及政府和银行贷款资金支持已严重约束低碳技术产业的发展规模及速度,也为未来中国控制碳排放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1.2.1 控制碳排放的机制问题
碳减排和环境保护是一种公共利益诉求,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存在外部性效应。大量碳排放诱使气候变暖和环境恶化,碳排放是一种负外部性,由政府强制性管制介入,避免公共物品过度使用和浪费。由于政策推进中存在私人利益或局部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博弈,政府监管、监测及信息不对称,碳减排的管制政策实施效果受到很大影响。
目前,中国节能减排政策还是以政府行政管制为主,通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违规罚款等制约管制对象,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缺乏市场效率及内在激励。根据科斯定理,碳减排过程中将碳排放赋予特定的产权,引入市场机制激活碳减排的市场效率,将碳减排外部性内在化,利用市场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励个体共同实施碳减排的实质性行动。
京都机制为各国政府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国内或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碳排放权被赋予特定产权后,可以充当商品一样在碳排放市场进行转让、交换等交易活动,将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碳排放交易机制是国际上公认的成本有效的碳减排机制,碳排放价格信号是一种最有效的市场信号,借助市场机制和经济规律实现碳减排目标。
1.2.2 低碳技术的创新问题
目前,中国低碳技术发展存在项目推广成本高、技术相对落后、技术市场功能缺位及技术创新机制和政府政策扶持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低碳技术软实力薄弱可能是最大的短板。由于现代技术系统深深嵌入在制度结构之中,导致技术锁定与制度锁定的因素相互作用,加剧了技术锁定。工业经济处在碳锁定的状态,尤其是锁定在碳密集的化石燃料能源系统,这是由技术和制度共同演进的过程中路径依赖的报酬递增所引起的。技术和制度相互联系、互相依存地存在于系统之中,一旦稳定的技术制度系统得以形成,就会要求保持稳定并抵制变化的发生。“碳锁定”会阻碍发展低碳经济所需要的低碳技术研发及其普及。先进的低碳技术对于稳定温室气体浓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低碳技术的支撑低碳经济难以实现。事实上,如果能尽早研发新技术并配合相应的措施,那么稳定温室气体浓度的成本将大幅下降。碳锁定及由此形成的创新问题是:①现有技术的支撑系统阻碍了低碳技术创新,政府、金融机构、工业制造和现有的基础设施之间的正反馈系统仍支持和维护现有技术;②低碳技术创新将面临较大的技术风险、项目风险、市场风险及企业未来的经营绩效,因此低碳技术创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③低碳技术创新伴随高昂的成本支出,如先期开发和能力建设成本,并且新技术的运转和维护也会产生高额费用。如果中国不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发展清洁、低碳的能源技术和生产技术,那么中国以煤炭等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情况下,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能源需求和消费将迅速上升,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遭遇重大瓶颈。从目前形势看,低碳技术将是未来全球竞争中的战略制高点,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创新则是十分必要的。低碳技术创新需要创新系统的支持,这一创新系统涉及区域、部门创新系统以及技术系统等诸多方面。
1.2.3 资金问题
中国企业从事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普及应用缺乏巨大的资金量,单方面靠政府的财政补贴或筹集政府基金极大地限制了低碳技术产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发展低碳技术产业不仅需要健全政府技术创新体系,更需要一个健康有效的碳金融资本市场推动大量社会资金流向低碳技术产业,为低碳技术产业发展创造健康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因此,中国大力发展低碳技术产业,必须大胆地进行碳金融产品创新,拓宽发展低碳技术的融资产品及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能力,促使社会资金合理流向低碳技术产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碳排放控制的长效机制。
1.2.4 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
相对于传统化石燃料能源,可再生资源分散、发展规模较小,生产不连续以及能源开发和安装成本较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在现行市场条件下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能力,亟须配套的财政政策扶持。在现有技术和政策环境下,发展低碳技术项目具有较大的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因素,低碳企业抵抗和规避各种风险的能力较弱,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技能。
虽然我国制定了新能源“十二五”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由于风能、生物能、海洋能、太阳能等新兴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推广技术发展阶段不同,研发和使用成本不同,政府尚未制定完整的不同发展阶段下相配套的财政扶持政策,对新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经济激励力度较弱,政策和法规缺乏综合协调性,尚未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出于能源战略安全的考虑,政府尚未实施碳排放强制性管制政策,只能采取以政策引导和自愿减排义务为主的碳排放管制策略。
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对私人投资者相关政策尚未彻底放松,且可再生能源的交易成本较高,从可再生能源考察、环境评价、项目审批、制定投资决策、项目融资到项目实施等运作周期较长,实际交易成本较高。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交易成本高,可能在于两个原因:一是可再生能源项目较小,发展规模有限,很多交易成本是固定的,且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不成熟,项目运作成本高,因此单位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相应抬高了;二是可再生能源环境评价、项目审批等程序多且繁杂,分属于不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运作周期长,融资成本较高,亟需各级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及制定配套的财政扶持政策。
1.2.5 市场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中国缺乏强制性的低碳产业的市场保障政策,缺乏可持续性的低碳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尚未形成稳定的需求拉动式的市场需求。低碳产品缺乏成本竞争优势,产品价格不能客观地反映环境成本和社会损失,因此低碳产品突出的环境竞争优势尚未凸显出来。另外,缺乏市场服务的配套设施、缺乏成功可复制的低碳技术项目的商业运作模式,这些都阻碍了低碳技术的推广使用。举例来说,生物能发电的最大障碍在于生物质燃料市场、不可靠的生物质燃料供应及燃料价格波动频繁,这些因素严重阻碍了生物质燃料发电技术的推广使用和市场渗透。
1.2.6 技术服务体系薄弱
如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及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自主技术研发能力,设备制造能力弱,技术和设备生产主要依赖进口,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尚未形成完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链条。另外,可再生能源资源环境评价、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等体系不完善,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没有形成支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