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导产业选择理论与方法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海洋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引导海洋经济走向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并且带动相关产业链形成与发展,因而选择合适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一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意义非常重要。本章通过归纳与梳理国内外关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文献资料,为后文进行具体的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
从现有国内外学者对海洋战略性新兴及相关产业选择的文献分析,目前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研究产业选择的问题,分别是产业选择的理论依据、产业选择的基准原则、产业选择的方法体系。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才提出的,现有文献专门针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并不太多,其他相关产业的选择也可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提供借鉴和参考。所以,本章对于每个维度的研究与写作思路主要是从一般产业选择到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再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最后到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进行展开阐述的。
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海洋经济和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对现有产业选择的理论依据梳理的总结,按照“主导产业—海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思路,结合海洋产业的特点和适用性,总结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可选择的理论依据,并从狭义的理论依据、选择的主要方向、选择的侧重点和选择的最终目标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应以主导产业的选择理论为基础,重点把握其对经济发展的高度带动作用,扩散效应与低碳产业链结合,形成产业关联度大,能够形成一批产业链集群的低碳产业链。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应比其他产业更注重于国家和国际上倡导的向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发展。要突出新兴产业技术核心的特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以技术为核心的产业化,特别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技术产业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能为劳动者带来稳定的岗位和劳动场所,改善就业问题。
伴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陆地资源的不断匮乏已不能再适应高经济增长的需求,于是海洋产业的发展已经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海洋及相关产业占国家GDP的比重也在逐年上升。据国家海洋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201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455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7%。海洋产业已被列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之中。中国对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更多的是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国外对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更多的是依附于对于“主导产业—海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产业理论的沿袭和继承,并在传统产业选择的基础上更大限度地紧贴海洋产业所具有的一些基本特征,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和实践积累。鉴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和发展方向与主导产业、海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和沿袭性,梳理主导产业、海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有关理论依据,对于更进一步把握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理论依据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主导产业选择的理论依据
(一)国外主导产业选择理论
发展极理论又称增长极理论,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在1955年提出。该理论认为,增长在不同地区是以不同速度进行的。主导产业和那些具有创新能力行业增长速度较快,这些主导产业在空间上的集聚会形成一种中心,这种中心具有规模经济效益,自身增长迅速,并对邻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通过这些中心的优先增长,可以带动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这种发展实际上是主导产业和创新能力行业在空间上的集中。主导产业的发展具有集聚效应的外在表现。
1990年,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在他的《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也称“波特钻石理论”),用于分析某种产业为何会有较强的竞争力。该理论指出决定一个国家的某种产业竞争力的有四个因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企业的战略、结构、竞争对手的表现。该理论对于主导产业选择的借鉴在于,主导产业要想有竞争力,就要从以上几个方面分析自身和对手的状况,以确保自身具有良好竞争力的因素。
Trajtenberg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作为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不是看一国生产的产品的种类繁多,而是生产本国比较有优势的产品而进口本国比较有劣势的产品。由此得出,各国都应充分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特别是具有发展潜力、市场广阔并能带动整个产业结构发展的产业。该理论在现有的市场竞争中仍有重要显现,如发展中国家生产低价产品,加工、装配产品具有劳动力优势。发达国家科技发达,其高新电子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二)国内主导产业选择理论
王辰认为,在产业序列中,各种产业都需要,但是它们的地位和作用却不相同。主导产业总是处于结构领先地位并带动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主导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推动作用必须建立在产业结构大体协调的基础上。在依据主导产业选择基准的基础上确立主导产业之后,要想保证主导产业作用的顺利实现,还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条件,尤其如价格机制和产业间要素流动机制等一些制度性因素对主导产业的成长和发挥主导性作用至关重要。
曾国安认为,一个产业部门要成为主导产业部门必须符合较高的生产率、收入弹性、产品用途广泛和关联效应大等方面的标准,但是符合这些标准中的一个或几个的产业很多,并不是所有的都能成为主导产业,我们必须结合一国的资源和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主导产业。
卢正惠认为,现代区域的经济增长首先应是区域主导产业的增长。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特定的产业结构是与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他认为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伴随着产业结构的演变,分为开发初期的主导产业以农业手工、采矿业为主;到聚集发展阶段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扩散期的先进科技制造业;到成熟期的高新技术和信息产业为主。鉴于以上因素在选择区域主导产业时需要考虑,区域的经济背景和环境、发展的阶段和目标以及市场潜力、产业的成长性和生命周期等。
郭克莎根据工业化新时期经济增长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提出新兴主导产业能化解这一系列制约因素,并从产业的增长潜力、就业功能、带动效应、生产率上升率、技术密集度、可持续发展性六个方面来对新兴主导产业的选择问题进行了分析。
(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要以主导产业选择理论为基础
通过对国内外有关主导产业的主要理论的分析,可以发现主导产业选择的理论依据从最初的单纯着眼于开发未利用的资源而促成经济的快速增长,到选择产业关联性高和带动作用大的产业,再到对主导产业逐渐有更深的认识,了解其周期性结构调整和变化的规律。随着主导产业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化,主导产业的选择理论也在不断变化,某些具有潜力的产业未来也能发展成主导产业。加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依托海洋资源下的发展,未来将要发展成为主导产业,且在产业发展规律上有一定的沿袭性。因此,它的选择一定要具备主导产业发展的特征,在理论基础的选择上也要以主导产业为依据。经过各国专家多年对主导产业选择理论的研究,至今以主导产业能带动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基本理论依据,具有产业关联性,增长极理论、比较优势理论等为主要选择理论,还囊括了发展潜力、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创新理论并充分考虑环境、就业等因素,鉴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理论基础更多地依附于主导产业,并且未来将发展为海洋产业中的主导产业。通过对主导产业选择理论的分析,发现主导产业选择的理论中对于经济影响的依据源于主导产业对经济的高度带动作用;从产业相互关系来看具有产业关联性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产业竞争力来看具有比较竞争优势;从产业技术水平来看具有创新性高和技术水平密集度高的特点;从产业对民生的影响来看,对增加就业、提高工人的劳动力水平都有积极影响。
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理论依据
(一)现有研究述评
目前,中国具有针对性关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理论研究甚少,且现有的大部分研究也是基于中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而提出的。孙加韬提出要从四个方面分析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即从国内外海洋产业发展现状、科技发展水平、经济效益和产品的市场需求及对其他产业的带动角度进行分析,并指出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应包括海洋生物育种和健康养殖等领域。韩立民、姜秉国基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界定,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做出了界定,并根据国务院规定的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世界海洋发展现状,归纳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六大门类。向晓梅通过研究海洋产业自身发展规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认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高技术引领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友好性、与陆地融合性及对国民经济的主导带动性的特征。基于其特征提出了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三种模式,即高技术引领、资源保护下的综合开发利用及海路资源对接融合的统筹开发模式,为中国未来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参考。
(二)主导产业、海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系
首先,海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是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全局性、战略性产业,通过对其合理引导,未来最终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和支柱产业。同样,在全球资源日益匮乏情况下,海洋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且对国民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各国对其的关注和投入加大,未来也将成为主导产业。其次,海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理论依据的选择是基于对主导产业的研究。在理论研究方面,主导产业的研究仍占据主流地位,不容忽视。目前,主导产业选择的理论已被广泛应用于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产业中,主要是沿袭产业各自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理论。新兴产业依托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海洋产业寓于新兴产业之中,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会发展成为主导产业。它们都具有主导产业相关的特性。因此,对它们的选择也必然符合衡量主导产业的重要标准。再次,基于科技和合理引导未来将会发展成为国家主导和支柱产业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来说,必然要沿袭主导产业选择的理论,并结合自身发展的特点,最终成为主导产业,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并成为经济增长点。最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亦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下,通过依托海洋资源而成为其中的一个部分。其依据也是对相关产业理论的沿袭和继承。因此本章认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在把握主导产业研究的基础上,以海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相关理论为支撑,通过有效把握海洋产业发展规律,紧贴海洋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来推动海洋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
(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理论依据
基于对现有“主导产业—海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理论论述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等特性的认知,根据理论和产业发展的规律,笔者认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的理论依据和理论基础可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从狭义的理论依据来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应是对主导产业、海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种“扬弃”的继承,以主导产业的选择理论为基础,重点把握其对经济发展的高度带动作用,扩散效应与低碳产业链结合,形成产业关联度大,能够形成一批产业链集群的低碳产业链,同时注重把握海洋产业的发展规律,依托海洋资源、产业发展特点,通过不断“创新”来保持竞争优势。
二是从选择的主要方向来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比其他产业更注重于国家和国际上倡导的向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发展,要以海洋和海洋资源为依托,以高新技术为指导,实现产业生态化。
三是从选择的侧重点上来看,要注重发展海洋核心技术。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优势,不断创新并掌握绝对竞争优势。突出新兴产业技术核心的特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以技术为核心的产业化,特别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技术产业化。从国际层面上来说,面对陆地日益匮乏的能源资源,要重点开发海洋新能源,加快海洋风电、波浪能、潮汐潮流能发电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发展,同时要注意把握不同社会经济发展和战略需求的重点。从现实层面上来说,基于中国广阔的海域和丰富的海洋资源,要改善传统产业的粗放、结构性问题,增加海洋资源的附加值以形成竞争优势。通过产学研相结合,从高校或者科研机构获取海洋科技发展需要的技术支持,带动海洋战略性新兴技术产业的发展,以采取措施深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是从选择的最终目标来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能为劳动者带来稳定的岗位和劳动场所,改善就业问题。特别是如滨海旅游和航运等海洋第三产业的发展能够解决大批闲置劳动力,并带动地区一国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通过高技术手段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和有害气体排放,最终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和谐永续发展。
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分析方法
作为主导产业选择的经典理论依据,罗斯托基准采用宏观的产业发展历史分析和微观的产业关联分析;赫希曼基准运用投入—产出分析通过投入产出表分析影响力系数和感应度系数;作为“筱原两基准”的收入弹性基准和生产率基准分别使用了弹性分析和成本—收益分析;后来扩充的“国际比较需求增长率标准”和“比较技术进步率标准”基于比较分析。经典理论使用的分析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国内主导产业选择研究中。国内主导产业选择定量分析技术主要有投入产出分析、多指标评价、层次分析法(AHP)、因子分析法和灰色聚类分析法。
中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研究还未起步,相关文献非常稀少,但通过主导产业、海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析技术的综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从定性分析角度来看,作为评价指标和判定基准来源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理论依据,应该建立产业选择的经典理论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内涵和外延特征结合的基础上。产业选择主流理论中静态分析层面使用波特钻石竞争模型分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另外生态经济学、演化经济学理论、技术革命理论也能提供有益的分析维度,而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还要综合考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自身特点、政府主导因素、地域产业经济特点和产业周期的现实约束条件。
从定量分析角度来看,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状和构建计量分析模型进行实证研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属于该研究领域前沿,另外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价比较国内沿海区域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结果则更具有创新性和研究空间。
从计量分析方法来看,层次分析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技术结合使用,都会被广泛用于产业选择评价。鉴于海洋产业统计资料存在较大缺失,问卷调查和专家意见法也会被用来获取分析数据。因子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也都有其分析使用的空间。用单独灰色关联度分析、灰色聚类法、信息熵法来选择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较好地克服统计资料不全的问题,分析技术也存在足够的创新性。而综合运用多种计量分析技术能够产生更具可信度和学术价值的选择分析结果,同时计量结果的图示分析如雷达图、象限图也具有新颖性。
四、山东省已提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选择依据
(一)山东省已提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1.山东省“十二五”规划中已提出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孕育着新的突破,为山东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2012年11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强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山东省的支柱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追随世界经济潮流,乘势而上。
《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主要以海洋生物制造和育种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海洋工程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石油装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为重点。
海洋生物制造和育种。面向健康、环保的重大需求,以新医药、生物制造、生物育种为发展重点。通过加强基因工程、生物提取与合成、超临界、膜分离、纳米技术等开发提取海洋活性物质的关键技术,研发治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艾滋病、糖尿病等海洋系列药物及医用生物材料等;对藻贝类、鱼虾等进行精深加工,开发以蛋白质、糖类、甲壳素、海洋不饱和脂肪酸及海洋药用生物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的化妆品、功能食品和健康食品;加强生物工程快速育种和繁殖技术的应用,培育一批品质好、生长速度快、抗逆性强的水产新品种,打造山东重要水产品育种基地。
海洋工程技术开发。加强海洋工程技术开发,重点发展临港机械、海洋油气开发、海洋电力、海水淡化、海洋勘测海底布缆、海洋仪器等,开发海洋环境声学探测技术装备、特异灵敏耐腐蚀的各类传感器、海洋遥感技术装备、海洋突发性污染灾害事故应急监测便携式快速测定仪等,实施以海底通信、现代海洋观测、海洋水文预报及海况预测预报为主的“数字海洋工程”。
开展海洋精细化工产业,发展以海水淡化、盐化工一体化的海洋综合利用工程,以海洋高分子材料、海水淡化新材料、海洋无机功能材料为主的海水化学新材料产业,逐步完善我省海洋化工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优势,打造中国重要的海洋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积极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如潮汐能、海洋风能、波浪能等,建设海洋风电机组,推进百千瓦级波浪和海流能机组、万千瓦级潮汐电站的产业化,鼓励研发、推广应用生物质能技术,建设实验基地,保障能源的有效利用。
石油装备技术。积极研发深海半潜式钻井平台、气体钻井技术及装备、复杂深井钻井技术及装备、膨胀管技术及装备、三次采油技术及装备等大型化、深海化、专业化油气装备和技术,加快推进新型石油勘探、钻井、采油、集输等系列产品的产业化。
2.山东省政府文件或报告中提出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1年1月,为积极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之路,山东省政府特制定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为推动山东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烟台市出台了《2013年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意见》,2013年1月25日,山东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指出,加快推进海洋新能源、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油气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环保产业、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及滨海旅游业的发展,形成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海洋产业集聚区;充分利用丰富的风能、潮汐能、波浪能,发展海洋清洁能源;加强对海洋生物技术的研发,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系列化妆品、保健品、海洋生物新材料等,打造山东省高品质海洋生物产业基地。《2013年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意见》指出,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山东省成为中国海洋经济强省的必然选择,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新兴产业的规模,做大做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研发培育海洋生物制药,发展海洋矿产及新能源、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技术、海洋环保等新兴产业,打造山东省重要的海洋经济发展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利用,落实海洋功能区划”被重点提出,突出“蓝黄”两区的主体战略地位,建设好20个海洋高新园区,预计海洋生产总值达到9000亿元以上,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打造中国海洋经济强省。
综合来看,从山东省层面提出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归属于主要海洋产业的有海洋生物制造和育种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海洋精细化工产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业、海洋矿产、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技术;归属于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海洋工程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石油装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油气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海洋环保产业;归属于海洋相关产业的有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新材料、现代海洋服务业;归属于临海产业的有临海新能源产业。
(二)山东省选择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现实依据
1.选择的原因分析
(1)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
2009年4月和10月,胡锦涛同志在两次视察山东时强调:“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胡锦涛同志的这一重要指示,对山东省科学发展海洋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指明了方向,因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仅是山东省本身发展海洋经济的需要,更是增强中国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了一定规模,新生物、医药产业产量全国领先,新能源产业,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核能等发展迅猛,海洋开发产业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与世界发达的海洋经济大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而,在海洋世纪中,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发展海洋经济、提升综合实力的必然选择。
(2)产业转变的需要。
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席卷全球,新兴技术异军突起,新兴市场不断被开拓,为山东省引进高新技术、高素质人才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十一五”规划以来,山东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形成了特有的优势,但是还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发展方式亟须转变。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仍然是处于粗放型模式,浪费资源的同时污染环境,海洋经济的综合利用价值亟待提高,生态建设、海洋环境的保护亟待加强。二是科研能力有待提高。海洋科技研发及成果的转化能力不足,研发投入资金不够,人才支撑力度不强,据统计山东省R&D经费支出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创新型领军人才及管理型、实用型复合人才缺乏。三是区域竞争压力增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东部发达省市再造新优势、中西部地区实施赶超跨越战略的重大举措,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区域竞争将更加激烈。因而,转变产业结构势在必行。
(3)环境保护的需要。
近年来,山东海洋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溢油污染。据统计,2006—2008年3年间,山东省长岛县海域连续发生了4起溢油污染事件,对海水养殖、捕捞造成严重的影响,当地群众损失惨重。2011年,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对海洋生态、滨海旅游、海水养殖乃至水产品出口带来严重影响。因而,采取海上石油污染应急措施,如加强海洋污染预警预测和防治技术、卫星遥感技术、油指纹分析技术,是降低溢油污染的重要保障。其次,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如大型海上漂浮式作业平台、海洋油气钻井平台、大型特种船舶等高技术装备,从源头上防止溢油污染。
2.选择的优势分析
(1)区位及资源优势明显。
山东半岛是中国最大的半岛,濒临渤海、黄海,东与朝鲜半岛、日本列岛隔海相望,西连黄河中下游地区,南接长江三角洲地区,北临北京、天津、河北都市圈,区位条件十分优越;陆地海岸线总长3345千米,约占全国海岸线总长的1/6,沿岸分布海湾200多个,500平方米面积以上的海岛320个,多数处于未开发状态,海洋空间资源综合优势明显,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海洋生物、新能源及海底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海洋油气的储量为23.8亿吨,滨海煤田——龙口煤田累计查明资源储量9.04亿吨,地下卤水资源已查明储量1.4亿吨,海底金矿资源潜力在100吨以上,地热资源、风能的开发价值大,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可再生新兴能源储量大,海洋资源禀赋较好,具有巨大的开发潜质。
(2)产业规模初步形成。
“十一五”以来,山东省的经济总体实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2012年海洋生产总值高达近8000亿元,2011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900亿元,比2010年增长近15%,尤其是山东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新医药和生物产业总量全国领先,生物技术发展较快,2010年拥有42家生物企业,位居全国第一,生物技术研发产业化初具规模,为海洋生物制药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新能源发展迅猛,生物质能、风能产业发展较快,涌现出了一批骨干风电设备生产企业、国内领先的核电装备制造企业、海水养殖骨干企业,为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引领作用,并形成了产业集群效应。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新兴产业及滨海旅游等海洋服务业等发展较快,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海洋产业体系。
(3)科技的引领作用明显增强。
山东省的科研能力显著提高,科研机构和研发平台建设步伐加快,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超过了60%,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和过程研究所暨二期工程落户山东省,中科院光电所、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科院软件所相继在青岛、烟台设立研发基地,新建或筹建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等一批省级科研机构。科研平台数量剧增。目前,山东省已经拥有1个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1个国家实验室、1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5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中心)、3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9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新建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和国家超算济南中心;新增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
(4)国家财政支持力度加大。
国家科研投资基金均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科技创新重点倾斜,并设有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已获批的4只中央和省财政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将专门扶持海洋开发、新能源、生物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发展;通过减免各种税收,降低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负担;信贷支持的保障作用日益凸显,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明确规定山东省信贷资金应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省直有关部门建立了生物产业融资会商工作机制,拿出专项信贷资金扶持生物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