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12章

回家路上,马丁把所有击球重新回顾了一遍,在想象中把失败变成了胜利,然后摇起了头:难啊,要抓住幸福可真难!树叶遮蔽的小溪流水潺潺,蓝蝴蝶从道路潮湿的地段向上飞起,鸟儿在灌木丛中啁啾喧闹——一切都喜气洋洋,无忧无虑,真叫人郁闷。晚餐后,他们像平常一样坐在客厅里,门朝露台敞开着,因为家里停电了,所以点着枝形烛台上的蜡烛。有时蜡烛的火苗倒向一边,于是所有的扶手椅下便延伸出黑黑的影子。马丁挖着鼻孔,读着一小卷莫泊桑的小说《漂亮朋友》,书中陈旧的插图上,长着大胡子的主人公,衣领竖起,正以侍女般灵巧的手法脱下那位芳臀宽大、忸怩作态的女人的衣裳。亨利叔叔把报纸放到一旁,双手叉腰,看着索菲娅铺开在绿呢面牌桌上的牌。温暖漆黑的夜色从窗户和房门外缓缓挤入。马丁突然抬起头,侧耳聆听,仿佛在这夜色与蜡烛的和声中有一种模糊的召唤。“这副纸牌上一次拿出来还是在俄罗斯呢。”索菲娅说,“通常我也很少把它拿出来玩。”她揸开手指,收拢散在桌上的牌,开始重新洗牌。亨利叔叔叹了口气。

马丁看书看倦了,于是他伸了个懒腰,走到露台上。外面伸手不见五指,散发着潮气和夜间的花香。一颗星滑落了:像往常一样讨厌的是,坠落时它并不在他的视野中,而是在侧面,因此他的眼睛捕捉到的只是天空中一点转瞬即逝的无声变化。山峦的轮廓模糊不清,黑暗中四下散布着两三点灯火。“旅行。”马丁轻声说,他长久地念着这个词,直到他绞尽脑汁从中抽取出了所有隐含的意义,然后将它那光滑细长的外皮搁在一边——过了一会儿,这个词又活了过来。“星。雾。天鹅绒。旅绒[38]。”他清楚仔细地说出这些意义,每次都会感到惊讶——词义竟能如此精妙地在这发音中延续下去。这位年轻人来到了一个多么遥远的地方,他已经见识过多少远方的土地。而在这里,在夜间,在群山中,他到底在做些什么?为什么世上的一切都这么奇怪,这么激动人心?“激动人心。”马丁大声重复道,他喜欢这个词。又一颗星滚落了。他定睛凝视着天空,就像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样。那一次他们从邻居的庄园回家,一家人坐着维多利亚敞篷马车,沿着一条黑暗的林间道路行驶,幼小的马丁在颠簸中昏昏欲睡,便仰起头,望着天上的星河在两侧逐渐浓密的林道中间奔腾,想象着自己正在其中漂游。他想,此生此世,自己又会在什么地方如彼时、如此刻般地再度凝望夜空?在哪处码头,哪座车站,哪片城镇广场上?在人群里,他常常体验到一种巨大的孤独感,这时他会自我安慰——这些忙于自己事务的人啊,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现在在想什么——并以此为乐。这种孤独的感觉对于成全幸福是必不可少的。于是马丁屏息静气,出神地想象着自己孤身一人,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比如,伦敦——顺着陌生的街道在夜间闲逛,看到了在雾中穿行、一路溅起水花的黑色双轮双座马车[39],穿着闪光的黑色雨衣的警察,泰晤士河上的灯火,还有在英国小说中出现的其他形象。把行李寄存在车站后,他现在正走过无数灯火通明的英国店铺,激动地寻找着某个当晚他能赠其芳名(伊莎贝尔、尼娜、玛加丽塔)的女人。而她——她会把他当成什么人呢?画家?水手?伪装成绅士的窃贼?她不会要钱,会很温柔,到早晨也不会想放他走。但是街上雾这么浓,人这么多,要找到她是多么困难啊!在一个秋日的傍晚,当他空着手从维多利亚车站出来后,虽然汉瑟姆马车已经基本绝迹,许多东西看起来已经不一样了,但他还是认出了些什么:黑乎乎、油腻腻的空气,警察身上湿漉漉的油布雨衣,倒映的灯光,还有那啪嗒啪嗒的泼溅声。刚才在车站上一间赏心悦目的洁净小屋里,他痛痛快快地淋了个浴,用脸颊红润的服务员送来的毛茸茸的热毛巾擦干身子,穿上干净的内衣和最好的上装,留下两只箱子寄存,现在他为这么有条理地安顿好了自己感到自豪。他几乎没有感到旅途后的疲劳,感觉到的只有飘飘然的激动。庞大的公共汽车重重碾过柏油路上的水洼,猛地溅起团团水花。灯光广告从暗红的店铺门面上升起,继而消散。他会从姑娘们身边经过,会回头朝她们张望,但是姑娘的脸蛋长得越是漂亮,他就越难下定决心。这里不像在雅典或洛桑,没有那些诱人的咖啡馆,而在他喝了一杯啤酒的酒吧里只有男人,这些人面色通红,闷闷不乐,眼球突出,眼白上布满了血丝。他的心里渐渐袭上一股模糊的不安:根据书信协议,他要在一户俄国家庭里待上一周,现在这家人肯定正在等他,并惦记着他。他该不该平静地坐上出租车,将那个想象中的夜晚抛在脑后呢?但他立即就为自己意志不坚感到羞愧——当天黎明时分,在他望着火车窗外的平原、粉红色的寒冷天空和一架风车的黑色轮廓时,他对这个不羁之夜的渴望是多么强烈啊。“懦夫!叛徒!”马丁轻轻地说。从一扇摆满珍珠项链的商店橱窗上,他发觉自己又走上了同一条街道。他停住脚步,草草回顾了自己长久以来对珍珠抱有的反感念头:那不过是一些带有令人恶心的惨淡光泽、在牡蛎体内生成的痔疮罢了。一个打着伞的女人在他身边停下脚步。马丁用眼角的余光瞟了她一眼:纤细的身材,黑色的套装,帽子上的别针闪闪发亮。她转过面庞,向他微笑,还轻轻噘起嘴唇,发出一阵短促的呜呜声。在她的眼中,马丁看见了闪烁的灯火、流动的色彩和细雨的微光,他用沙哑的低语祝她晚安。

他们刚刚坐进幽暗的出租车里,他就抱紧了她,她那柔软纤细的身体令他如痴如狂。她双手掩面,咯咯直笑。后来,在宾馆房间里,当他尴尬地掏出钱夹时,她说:“不用,不用。如果您愿意,明天就带我去一家豪华餐厅吃饭吧。”她问他是哪里人,是不是法国人,并依他的请求开始猜起来:比利时人?丹麦人?荷兰人?当他说自己是俄国人时,她不相信。后来他向她暗示,说自己在远洋邮轮上靠赌牌谋生,并将自己的旅行经历告诉了她,有的地方美化渲染,有的地方添枝加叶。而在描绘自己从未见过的那不勒斯时,他深情地凝视着她那孩子般的赤裸肩膀和淡黄色的短发,感到十分幸福。翌日清早,趁他还在睡觉,她迅速穿好衣服,从他的钱夹里偷了十英镑后就离去了。“纵欲后的早晨。”马丁笑着心想。他从地板上捡起钱夹,啪的一声合上,然后从水罐里倒水淋洗身子,弄得地上到处是水。他一直在微笑中回忆着这美妙的一夜。她这么愚蠢地离去,从此再也不会与之相遇,这让他感觉有点遗憾。她名叫贝丝。马丁走出宾馆,走上早晨空旷的街道,一心只想欢蹦乱跳、纵情歌唱。为了释放心情,他爬上了一架靠在路灯柱旁的梯子,结果一位路过的老人在下面用手杖威吓教训他,他们之间爆发了一阵漫长而滑稽的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