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小学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演变
历史课程德育目标,即历史课程标准中的德育目标,是中学历史学科育人的基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先后进行了多次修订,其德育目标也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出现了诸多变化。本文将审视中小学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中德育目标的演变轨迹,分析、归纳其变化特点,以期为中学历史学科的育人实践提供借鉴。
一、问题的提出
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国家教育部门统一制定、指导历史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面向全体学生的课程学习标准。它通过课程目标、内容标准等规定了学生在历史学科学习中应达成的基本素质要求。1949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多部中小学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每一部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这个时期中小学历史教学的指南,体现了国家对中小学历史教育的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的演进历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课程改革的进程。各版课程标准颁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颁布的中小学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课程标准对中小学历史德育的指导意义毋庸置疑,其中的德育目标是中小学历史学科育人的基本依据,它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历史课程德育的教育宗旨,为学科育人实践指明了方向。因此,在历年国家颁布的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会在不同栏目下对学科德育目标和要求进行具体阐述。例如,1950年的《小学历史课程暂行标准(草案)》的德育要求表述在“目标”栏目中;1956年所颁布的中小学教学大纲则将德育要求分别表述在“说明”和“基本任务”栏目中;1963年、1978年、1980年、1986年、1988年、1990年、1992年颁布的历史课程教学大纲都将德育要求表述在“教学目的和要求”中;1996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和2000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中的德育要求都在“教学目的”中进行阐释;2001年、2003年、2011年、2017年的德育要求都以“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呈现,2017年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首次提出学科核心素养,并将学科德育要求纳入其中。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中的德育目标名称不同、内容相异,字数多少悬殊,概念术语的运用也不尽相同,但它集中体现了国家对学科德育的指导和规范,对中小学历史教学具有重要的导向功能。因此,随着历史学科德育实践、研究的深入开展,必须对学科德育目标的变迁加以厘定,才能有效地指导学科德育实践。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教师对课程标准中学科德育目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内涵、历史演变分辨不清,亟须进一步厘清源流、廓清理路,克服认识上的公式化、教条化倾向。同时,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一直是教育研究的热点,相关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多数研究或关注某一部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或对某几部进行比较,或聚焦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的差异,从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德育目标角度开展研究的并不多,更缺乏围绕相关主题从延续与变迁的角度,对德育目标进行连续、整体的系统研究。有鉴于此,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史教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文本的分析与比较为切入点,采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等方法,将中小学历史课程标准中德育目标的演变分为以下五个阶段:起步阶段(1950—1960年)、探索阶段(1961—1980年)、发展阶段(1981—1999年)、深化阶段(2000—2011年)、提升阶段(2012年至今)。
二、起步阶段(1950—1960年)
从1950—1960年,我国先后颁布了七部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课程标准):1950年《小学历史课程暂行标准(草案)》、1956年《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初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初级中学世界历史教学大纲(草案)》《高级中学世界近代现代史教学大纲(草案)》《高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和1957年《高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近代史部分)》。上述教学大纲中的德育目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教育中德育发展的基础,本文将这一时期的德育目标划分为“起步阶段”。其中,1956年的大纲最具代表性,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历史课程体系的初步构建完成,在此后半个世纪里基本沿用。以下主要以这部大纲为例,透视该时期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特点。
(一)借鉴苏联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尚来不及研制新的历史课程标准,仅颁布了《小学历史课程暂行标准(草案)》。1953年,我国学习苏联做法,教育部开始制定教学大纲,在195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套完整的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这套教学大纲的编制较多借鉴了苏联模式,名称也是从俄文翻译而来。这时期的大纲没有使用德育目标的概念,只是在“说明”“教学的基本任务”栏目下,在阐述历史教学的重要意义及其内容方法中,包含着对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诠释。这种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阐述方式一直沿用到20世纪50年代末。例如,1956年的《初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的“说明”部分,开宗明义提出:“中国历史的教学,对青年一代的共产主义教育,有极其重大的意义。”1956年的《高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的“说明”部分指出:“应该通过伟大祖国悠久的、光辉的历史的讲授,发展并巩固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情,培养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他们自觉地、积极地保卫祖国,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二)强调唯物史观的基础地位
1956年的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明确提出了历史教学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并将其作为历史课程德育最重要的目标。例如,《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提出:“小学历史教学的任务是使学生初步了解我国过去历史的一些事实,并且通过这些历史事实向学生进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初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指出:“对青年一代的共产主义教育”有着重大意义,通过“具体事实特别是阶级斗争的叙述,阐明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了解“劳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他们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决定的作用”,“贯彻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劳动教育,从而培养学生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加强他们对共产主义胜利的信心,达到鼓舞青年一代自觉地、积极地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目的”,强调“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结合是以无产阶级的立场为基础的”。在《高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近代史部分)指出:“将通过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和衰落的过程,通过社会主义的胜利、确立和扩大的过程,使学生认识资本主义必然死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发展规律”, “必须充分认识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世界一切文明的伟大意义,必须充分认识劳动生产的发展过程及其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巨大作用”。可见,唯物史观贯彻中小学历史德育始终,强调阶级斗争主线,各阶段目标本质相同,只是随着学习阶段的升高,相应加强了历史德育目标的深度。这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唯物史观在学界的主导地位逐渐确立,中小学历史教学深受影响,确立了此后近40年中小学历史德育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三)中学阶段依据课程内容梳理德育目标
以课程内容为据,中学教学大纲在“说明”部分对不同学段、不同内容的德育目标做了梳理,成为此后德育目标设定、阐述的基本模式。初级中学中国历史的教学应使学生“了解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一向站在世界文化的最前列”,“了解中国历史是各族人民的历史”, “了解我国的各民族都是酷爱自由、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 “通过我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伟大成就,通过我国人民在争取全世界持久和平的斗争中所起的重大作用,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民族自尊心”。在初中世界历史的教学过程中,强调“必须贯彻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必须充分发扬民族自尊心,同时又必须排斥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的偏见,反对把爱国主义跟国际主义割裂开来”。高中阶段要求:“应该通过伟大祖国悠久的、光辉的历史的讲授,发展并巩固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情,培养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他们自觉地、积极地保卫祖国,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四)强化革命人生观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临严峻的国内国际形势,在全面学习苏联的影响下,伴随着社会的阶级斗争和思想改造运动,历史课程的德育目标强化阶级斗争,强调革命人生观和爱国主义教育,所要达到的要求较高。例如,中小学历史德育目标皆以阶级斗争为核心观点,明确指出我国各民族都是“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各族人民“每次都用革命的手段达到推翻和改造黑暗统治的目的,用反抗的手段解除外来民族的压迫”。通过中学历史教学,要使学生了解“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前进的主要动力”, “通过阶级斗争的史实的学习,必须能够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并且深切地体会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世界历史学习中,虽然强调“我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呼吸相通,休息与共”,但斗争色彩依然浓厚,要求学生在学习世界历史时,要“深刻地认识各个历史时期的阶级关系及其演变,必须跟仇视本国历史上出现的压迫者一样地仇视世界各国历史上出现的一切压迫者,一切残害劳动人民的反动阶级”。客观而言,1956年的大纲重视对中小学生基础历史知识的教授,重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因此,德育目标出现高度政治化、成人化的倾向。
三、探索阶段(1961—1980年)
1961—1980年,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历史教学大纲:1963年《全日制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和《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1978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1980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历史教学大纲》。本文将这一时期的德育目标划分为“探索阶段”。由于1980年教学大纲是在1978年教学大纲的基础上修订的,以下将以1963年和1978年两部大纲为例,分析这一时期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特点。
(一)1963年《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
1.调整德育目标的阐述方式
为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提高教学质量,教育部于1957年发布《关于中学历史、地理、物理、生物等教科书的精简办法》,对历史课程内容进行精简。在此背景下,历史教学大纲改变了1956年按年级、按中外历史分纲分册的编写方式,在1956年中学历史教学大纲的基础之上,将初高中历史教学大纲合并在一起,同时将历史教学大纲的“说明”部分拆分成“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等。与之相适应,学科德育目标不再依据课程内容分别论述,而是在“教学目的和要求”中集中阐释,并在“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点”说明如何在中学历史教学中达成培养学生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为社会主义事业、为共产主义革命奋斗的信心和决心等德育目标。例如,《全日制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提出:“历史课中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通过讲述具体的历史事件来实现,不能离开历史事实空讲道理。”
2.强化阶级斗争倾向
历史教学大纲中德育目标内容、表述的变化与当时的政治、教育形势密切相关。1957年开始,“左”的思潮开始冲击基础教育。受当时苏联“修正主义”和国内“路线斗争”背景影响,历史学科教育的德育目标呈现较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再次突出了“阶级斗争”的观点,强调阶级斗争对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劳动人民在历史中的重要地位。例如,《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明确提出:“中学历史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在于给学生以有关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从原始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各个历史阶段的重要情况(包括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文化发展等方面),从而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理解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胜利。培养学生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树立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奋斗的信心和决心。”并指出“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劳动人民的革命斗争,在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作为劳动人民的对立面,是处于支配地位的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以一定的条件,互相对立,互相依存。”在《全日制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中也有类似表述:“通过历史事实的讲述,使学生认识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热爱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憎恨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从而培养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
(二)1978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育界就发出重建历史教育的号召。1978年的大纲草案正是在这样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拨乱反正的背景下制定的。它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制定的首部历史教学大纲,虽然做了一定调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980年对此大纲再次进行了修订,其中的德育目标体现了如下特点。
1.逐步纠正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左”的思想
1978年版的教学大纲初步纠正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历史德育目标的混乱现象,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是实施历史德育的基本立场,指出中学历史教育“一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逐步“培养学生树立阶级斗争、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历史按规律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上层建筑反作用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德育目标具有一定进步意义;并要求在教学中将“无产阶级的产生以及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和它同工人运动的结合,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两条路线的斗争,尽可能安排得重点突出”。
2.目标表述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烙印
中小学历史学科德育目标的确定,很大程度上是时代变革和社会思潮的回响,应该教哪种“历史”、开展何种思想政治教育,当时的教学大纲是这样回答的:历史教学一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毛主席关于教学方法的指示”,一定要“肃清刘少奇、林彪、‘四人帮’散布的形形色色的唯心史观,特别是‘四人帮’反党集团伪造历史,古为帮用的影射史学的流毒,把他们歪曲的历史纠正过来”。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观点指导下,历史教材应该从“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文化等方面叙述人民群众推动历史的伟大作用,把历史写成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历史”。诚然,1978年的大纲在当时对纠正中学历史教学中“左”的问题,恢复正常的历史教学秩序有较好的指导作用,但是由于受政治环境的影响,也难免留下时代烙印。此外,这部教学大纲的德育目标总体来说仍然比较笼统、概括,表述依然存在高度政治化、成人化的倾向,用纯粹“政治”目标替代学科德育目标的问题依然存在,对历史学科德育实践的指导意义不强。
四、发展阶段(1981—1999年)
从1981—1999年,我国先后颁布了七部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课程标准):1986年《全日制小学历史教学大纲》和《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1988年《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初审稿)》、1990年《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修订本)》、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用)》及1996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供试验用)》。本文将这一时期的德育目标划分为“发展阶段”。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国家适时下放了课程编制的权力,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使课程编制具有一定的弹性。上海等省市根据本地区的教育情况编制课程,颁布课程标准,设置德育目标,因而出现了历史课程育人的多样化趋势。这一时期,教学大纲中的德育目标具有以下特点。
(一)设置思想教育栏目,阐述学科德育目标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中学的历史教学目标,多是强调要使学生掌握历史知识,并通过历史教学使学生在政治思想方面受到教育,比较重视的是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1988年颁布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初审稿)》,第一次增加了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要求,将中学历史课程内容分成三部分,即“基础知识、思想教育、能力培养”,明确指出历史教学的三项基本任务是传授基础的历史知识,进行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并且在“教学内容”部分,根据初中不同教学阶段和教学内容,分别对三项基本任务提出了具体而有层次的要求。90年代三维目标逐渐成为定制,沿用至今。同时,在“思想教育”部分,基于不同的教学内容提出不同的德育目标和要求,并对每一项德育目标进行阐述和解释,一改过去德育目标表述笼统、空泛的现象。以中国古代史为例,这部大纲提出以下德育目标: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观念、社会发展的观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品德情操修养。诚然,上述德育目标并未有太大变化,但单独列明、逐条解释的形式,更便于实践操作,提高了德育目标对学科德育实践的指导价值。
(二)明确提出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1988年的初中教学大纲明确提出了“初中历史教学,要求向学生进行初步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教育”。这与以往仅强调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宽泛提法,表述更具学科意味。例如,在“处理教学内容的若干原则”中,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进行了学科化说明:“历史是丰富多彩、曲折复杂的,又是有规律可循的。历史教学要阐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并说明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教学在揭示历史发展规律的同时,更要注意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并强调“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才能科学地讲述历史”,并以人民群众、生产力的作用为例,指出:“历史教学应该阐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同时也要阐明个人对历史进程的促进或延缓作用;要阐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同时也要阐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三)贯彻“三个面向”原则
1983年,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一原则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成为此后中国教育根本的指导原则。为响应这一重要提法,1988年的教学大纲写明:“历史教学要充分体现时代精神,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德育目标表述中,也着力体现上述原则,如为落实面向现代化,增加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教育”,而最典型的例子是为落实面向世界,对国际主义教育的调整。
1956年,“国际主义教育”首次出现在初级中学教学大纲中,表述为:“在世界历史的教学过程中,必须贯彻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劳动教育,从而培养学生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加强他们对共产主义胜利的信心。”在此思想指导下,大纲提出:“只有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才能使世界历史的学习成为整个历史学习的有机部分,才能使世界史的学习有助于本国历史的学习。”此后的30多年,国际主义教育沿袭必须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并在世界历史教学中提出相应要求。1978年的大纲提出:“世界历史教材要在有关部分结合中国历史,正确体现中国在世界历史上的作用和地位,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1980年的教学大纲则补充道:“结合时联系学生已知的历史知识,一般不重复叙述中国历史的某些内容。但是结合当前国际斗争,个别地方也可以从世界历史的角度写一点中国历史写过的内容。”
从某种角度来说,在相当长时段中,国际教育的最终目标不仅是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且或多或少富有“斗争”意蕴。例如,1956年的初中教学大纲要求:“我们必须跟仇视本国历史上出现的压迫者一样地仇视世界各国历史上出现的一切压迫者,一切残害劳动人民的反动阶级……我们必须跟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反对破坏人类和平的共同敌人——帝国主义。”1988年的初中教学大纲则对此进行了调整,一改世界历史教育的“斗争”色彩,更多突出“和平”主题,强调“世界各国之间的友好往来和经济、文化联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世界历史教学中,应重视向世界历史上的优秀人物学习,培养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和高尚情操”,更首次提出要“培养学生具有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而献身的历史感和责任感”。1996年的高中教学大纲更提出,在世界近代史的教学中,应着重向学生进行“国际主义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思想”, “培养学生面向世界,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为人类进步事业奋斗的信念和责任感”。
(四)突显中国近现代历史的思想教育功能
20世纪90年代历史教育的思想教育功能再次加强。1991年,江泽民总书记致信李铁映、何东昌,强调进行中国近现代史及国情教育,强调历史教学要使中学生认识到人民政权来之不易,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在此基础上,国家教委颁布《中小学加强中国近代、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初稿)》,要求从小学到大学全面普及中国近现代史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防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1991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中小学历史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纲要》将这一指导思想落实到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的教学。1996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在以往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提出:“要进一步向学生进行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尤其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加强民族团结、奋发图强、振兴中华的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在“处理教学内容的若干原则”部分增加了历史教学“应着重揭露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和掠夺罪行”等内容。
(五)初步关注初、高中德育目标的合理分层
由于学生生理、心理的发展变化,与初中相比,高中阶段的思想教育目标理应体现更高层次。就历史学科来说,区分思想教育目标的层次性比任何学科都重要,也更困难。1992年、1996年的初高中教学大纲针对这一难题做了有益尝试。例如,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初中提出要基于学生的认知基础,关注人物教育,通过讲述“我国古代有无数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和能工巧匠等的事迹”, “引导学生学习他们身上的优良品德和高尚情操”;高中则着力体现与初中的差异,同样是人物精神教育,却表述为“通过了解中国古代杰出人物的优秀道德品质,进一步激发学生自觉学习古人的优秀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简言之,初中生能够认同、赞赏杰出人物的优秀品德情操即可,而高中生要通过相关史实学习,不仅欣赏伟大历史人物的优秀品德,更要与个人的三观相关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又如,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初中生通过学习相关史实,认同“爱国主义传统是中华民族的珍贵历史遗产,是使我们的国家兴亡发达的巨大精神力量”,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形成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高中生则通过学习历史,在激发爱国主义思想感情的基础上,“培养学生振兴中华的历史责任感”。
五、深化阶段(2000—2011年)
2000—2011年,我国先后颁布了五部历史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2000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2003年《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2011年《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本文将这一时期的德育目标划分为“深化阶段”。以下将主要以2001年和2011年两部课程标准为例,分析这一时期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特点。
(一)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
1.首次提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中学历史教育不只是学习基础的历史知识,而应是一个知识、方法、情感三维一体的完整的学习过程。这要求学生在学习历史知识的过程中,了解知识的获取途径,掌握基本的学史方法,在此基础上达成相应的思想情感教育目标,充分发挥历史教育的社会功能,实现升华个人精神境界、提高人文素养的教育目的。基于上述原则,2001年版初中课程标准提出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并首次以“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表达方式,明确规定了学生通过历史学习应达到的德育目标。这不仅是表述方式的转变,更是中学历史课程价值取向的转变,是人们对中学历史课程育人目标、方向、途径新的看法与认识,是教师在确定德育目标、选择德育内容、制订德育方法时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转变。
2.进一步丰富学科育人的内涵
历史学科因其学科特质,历来是国家实施政治、社会教育的主阵地。回顾20世纪的课程标准,可以发现,即便是在强调“双基”教学的时代,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是中学历史教育的重中之重。例如,历史教育要“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进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教育,以及革命传统和道德情操教育;培养学生具有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而献身的历史感和责任感”。大同小异的表述在多版教学大纲中反复出现。诚然,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是历史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不可否认,将历史学科德育目标仅限于政治教育,忽视对学生人文素养等的培育,则无形中窄化了历史学科育人功能。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教育理论研究更深入,历史教育开始关注学生的成长,意识到教育和教学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这一时期的历史课程德育目标,不仅强调要培养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国家意识、国际意识、社会意识、民族意识等,而且提出要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健全的人格,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相关课程德育目标的阐述,着力凸显历史学科所具有的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功能,强调通过历史教学,使学生从历史的角度去认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历史中汲取智慧,提高人文素养,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从而得到全面发展。
2001年版课程标准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中突破了过去单一的社会政治教育范畴,开始关注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培养。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明确要求学生在学习历史基础知识,掌握学史基本技能的过程中,不仅要“逐步形成对国家、民族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加深对历史上以人为本、善待生命、关注人类命运的人文主义精神的理解。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努力追求真善美的人生境界。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塑造健全的人格,培养坚强的意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增强经受挫折、适合生存环境的能力”。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也有类似表述。可见,进入21世纪,历史课程标准的德育目标内容更为丰富,出现民主与法制意识、国际意识等新的表述,不仅要求学生养成对国家强大、社会进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要求学生养成健全的人格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
3.德育目标表述更具操作性
历史教学大纲所描述的行为主体是教师;而课程标准强调的行为主体是学生,描述学生的学习结果,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课程标准的德育目标最终要检验的是学生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学习结果,而不是教师有没有完成某一任务或是否达到了某一目标。因此,德育目标不再采用“使学生……”等表述方式,而是把目标主体由教师转变为学生。这样做使德育目标的表达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同时,在“课程目标”部分都采用了三维目标单列写法,将学科德育目标集中呈现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中,并在内容中以“了解”“理解”“形成”“树立”“培养”“确立”“尊重”等行为动词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这些与以往教学大纲的思想教育目标表述方式有较大不同,体现了课程改革理念的进步。例如,课程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历史课程学习,“逐渐了解中国国情,理解并热爱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形成对祖国历史与文化的认同感,初步树立对国家、民族的历史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感,逐步确立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做贡献的人生理想”等。
(二)2011年《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
1.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渗透
2011年版课程标准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全面贯彻了《国家中长期教育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被融入义务教育历史课程德育目标中,强调要“培育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是时代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需求,也是青少年自身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而“义务教育阶段的历史课程,是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传承人类文明的优秀传统,使学生了解和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更好地认识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中增加了相关表述。例如,要求历史教育能够帮助学生“认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又如,为渗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要求学生通过“感悟近现代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进行的英勇奋斗和艰苦探索,认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的决定作用,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继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认识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中国强盛的重要保证,初步形成对国家、民族的认同感,增强历史责任感”。再如,为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学生“认识人类历史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重要性,理解历史上的革命与改革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认识到从专制到民主、由人治到法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此外,目标中还出现了“从历史的演变中认识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初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等新的表述。
2.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体现思想性、人文性
2011年版课程标准对历史课程性质做了较大的修改与完善,着重强调了历史教育的“思想性”“人文性”。为回应这种变化,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增加了相应的内容。例如,为培养学生能够用唯物史观阐释历史的发展与变化,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认识马克思主义诞生的重大历史意义”, “认识人类历史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重要性,理解历史上的革命与改革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认识从专制到民主、由人治到法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通过学习能够“辩证地看待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总体趋势,感悟人类文化的多元性、共容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又如,这部课程标准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文性”,提出要“认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以及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重要贡献,吸取前人的经验和智慧,初步理解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提高对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识别判断力,逐步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品质”,强调“以人类优秀的历史文化陶冶学生的心灵,帮助学生客观地认识历史,正确理解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人文素养,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蕴含学科特性
2011年版课程标准强调历史教育的学科特性,即历史课程是通过学生学习人类社会按照时序的发展过程来塑造初中学生的人文素养;强调要基于历史学科特性设定学科德育目标,使学生在正确了解历史学科的基本特征、初步获得对历史发展的整体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历史发展的进步观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例如,课程目标明确提出:通过历史课程学习,学生能够“对人类历史的延续与发展产生认知兴趣,感悟中华文明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养成爱国主义情感,开拓观察世界的视野,认识世界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成为拥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合格公民奠定基础”。为落实上述原则,淡化学习主题,采取编年体“点—线”结合呈现方式,使学生在历史的时序发展中,“从历史的角度认识中国的具体国情,认同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尊重和热爱祖国的历史和文化”, “认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 “了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及人类文化的多样性,理解和尊重世界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学习汲取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以培养初中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人文素养。
4.倡导三维目标的整合
2011年版课程标准认同并坚持育人是历史课程的终极目标,承袭前版课程标准特点,继续坚持从“三维目标”方面进行课程设计,强调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实现需要学生在初步掌握基本史实、习得学史方法的基础上实现。例如,标准要求教师要“注重课程目标中‘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方面目标的整合,并使其具体化为课时目标”。这样的表述体现了历史课程德育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学生不仅需要掌握历史的基本知识,并要习得收集、解读典型史料,发现和探索历史及有关问题的学习方式,在此基础上增强民族精神,开拓国际视野,陶冶道德情操,成为有历史意识和社会责任的人。
5.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出现新表述
2001年版课程标准中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被重新表述为“情感·态度·价值观”,且对目标的叙述更为清晰、明确、完整,与纵向的、课程内容中规定的目标的结合更为紧密。第一,在保留目标指向基本不变的基础,对许多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例如,从“认识人类历史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重要性,理解历史上的革命与改革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的视角,补充强化学生民主与法治意识相关内容。又如,将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意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生存环境的能力”丰富为“初步理解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提高对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识别判断力,逐步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品质”。第二,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表述中增加了情感指向性更为明确、层次更为丰富的行为动词。2001版的课程标准使用的情感动词包括:“了解”“理解”“形成”“树立”“培养”“确立”“尊重”等。而在2011年版中,新增了“认同”“感悟”“继承”“弘扬”“崇尚”等情感动词。第三,“情感·态度·价值观”内容的表述上更具历史韵味。例如,将“逐渐了解中国国情”改为“从历史的角度认识中国的具体国情”,将“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改为“了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及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将“逐步形成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国际意识”扩展为“认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逐步形成面向世界的视野和意识”,将“不断强化民主与法制意识”改为“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等等。
6.依据课程内容,对德育目标进行合理分解
这部课程标准将历史课程的德育总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各年级的历史教学提出了不同的德育要求,使德育目标有了分层。这种分层主要依据不同历史课程内容,分阶段提出具体要求。例如,初一年级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独特文明作为主要德育目标。学生通过学习中国古代史,“不断增强学习祖国历史的兴趣,激发民族自豪感,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加深对祖国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初二年级,学生通过学习中国近代史,“能够认识近代中国遭受过的深重苦难是国内专制统治的腐朽黑暗和外国列强入侵造成的;认识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知道救亡图存和实现现代化是近代中国人民奋斗的基本目标;知道民族民主革命的艰巨性;知道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道理,从而坚定为中华民族复兴而奋斗的信念”。初二年级的中国现代史则以认同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德育目标,学生通过学习相关史实,“能够知道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曲折漫长的过程;能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中体会到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初三年级,学生通过学习世界古代史,“能够辩证地看待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总体趋势,感悟人类文化的多元性、共容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认识到世界各地区、各民族共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他们创造的文明成就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树立民族自信心,同时初步树立起正确的国际意识,培养理解、尊敬、吸收其他民族文化精华的开放心态”。学生通过学习世界近现代史,“认识马克思主义诞生的重大历史意义,理解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反抗资本主义侵略扩张斗争的正义性与合理性;初步形成崇尚科学精神的意识、历史进步意识、历史正义感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增强国际意识,以开放的心态和开阔的视野看待世界,吸纳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树立热爱和平的观念和忧患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立志为促进人类进步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六、提升阶段(2012年至今)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制定必须基于学科本质,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然而,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基础教育历史课程标准中德育目标的制定较多囿于国家政治领域,德育目标的社会价值、个人价值受到一定限制。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不断发展,加之历史学和历史教育研究领域新的成果不断涌现,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制定也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变化,课程德育目标的政治化、智育化和“去生活化”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其制定越来越适应历史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日益回归历史教育的本真价值。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调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将“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在实处,2013年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2014年颁布了《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教育部将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即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在此背景下,历史学科进一步修订了高中历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育人目标和任务,努力构建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又具有国际视野的纲领性教学文件。与之前的课程标准相比较,《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德育目标具有以下特点。
(一)凝练学科核心素养,引领学科德育新方向
2017年版课程标准指出:“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细化。为建立核心素养与课程教学的内在联系,充分挖掘各学科课程教学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独特育人价值,各学科基于学科本质凝练了本学科的核心素养,明确了学生学习该学科课程后应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了整合。”就学科德育目标而言,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发展到“家国情怀”的培养,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变化。这一变化不仅是表述上的更新,且是国家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学科德育的新要求,是基础教育落实党和国家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体现,实现了从历史学科本体、知识本位到学科育人本位、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本位的深刻转型。
(二)彰显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
与以往相比,2017年版课程标准着力强化历史学科的新时代育人功能。一方面,在课程性质、基本理念、学科核心素养、课程目标、学业质量等部分多次阐述学科德育功能,论述学科德育目标,德育内容更加丰富,如增加了“认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等。另一方面,学科德育功能被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明确提出“以立德树人为历史课程的根本任务”, “历史课程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教育理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使历史教育成为形成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发挥历史课程立德树人的教育功能,使学生能够从历史的角度关心国家的命运,关注世界的发展,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进一步弱化德育目标的政治化、成人化倾向
纵观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发展,目标的政治化、成人化、抽象化、绝对化倾向一直是困扰历史德育实践的难题。2017年版课程标准的德育目标注意避免政治化、成人化倾向,克服重政治思想轻健全人格的问题,不刻意追求德育目标的完整性。目标内容的选择注重体现时代性,较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减少艰深的政治理论和概念,增加贴近学生生活、贴近社会的内容,有助于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全面发展。例如,学生通过高中历史课程的学习,能够“提高学科核心素养”“能够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塑造健全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目标内涵反映出新时代特色
历史学科属于人文社会学科,历史教育必然要向学生传递特定时代的政治、思想、社会、道德、价值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2017年版课程标准的德育目标颇具时代特色,其德育目标的指向、内容及教学要求等,充分展示了国家希望历史教育用什么样的思想和观念来指导实践;并能够根据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调整更新德育内容和话语体系,立德树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文化等“时代热词”都出现在其中。例如,历史课程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了解并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等。
(五)进一步关注德育目标的合理分层
2017年版课程标准在德育目标的设计中考虑到与义务教育阶段德育目标的关联。高中历史课程德育目标在结构设计和内容编排上,既注意与义务教育阶段德育目标的衔接与贯通,又注意两者的区别,显现高中历史课程德育与初中的不同,使学生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涵养道德品质,形成健全人格。例如,2011年版初中标准中德育目标要求学生:“初步理解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提高对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识别判断力,逐步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品质”;2017年版课程标准提出要:“能够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塑造健全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提出将德育水平纳入学业质量的评价标准
2017年版课程标准首次将德育水平纳入学业质量评价。通过界定学生在完成历史课程学习后的德育表现来判断学科德育目标的达成水平。学科德育目标评价是以德育目标及其表现水平为主要维度,结合德育内容,对学生德育目标的达成度进行总体评价。依据不同德育水平表现的关键特征,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将德育质量划分为不同水平,并描述了不同水平德育结果的具体表现。例如,将“能够发现历史上认同家乡、民族、国家的事例,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依据,具有对祖国和人民的深情大爱”界定为水平1;将“能够发现历史上认同家乡、民族、国家的事例,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依据,具有对祖国和人民的深情大爱”界定为水平2;将“能够把握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发展趋势,以及世界历史发展的进步历程,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界定为水平3。
七、结语
1949年以来,我国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德育目标历经多次修订,每一次变化都展现了历史课程改革曲折的发展历程,勾描了历史教育的发展轨迹,反映出我国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20世纪50—60年代,中小学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德育目标设置及表述较多借鉴苏联经验,强调唯物史观的基础地位,强化革命人生观教育,并在中学阶段初步依据课程内容梳理德育目标。从1961—1980年,由于特殊的国内国际背景,从1963年的强调阶级斗争到1978年的逐步纠正“文化大革命”时期“左”的思想,德育目标的内涵和表述呈现鲜明的时代烙印。进入80年代,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我国先后颁布了七部中小学历史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并对其中的德育目标进行了多次修订,内容着力贯彻“三个面向”原则,并开始关注初、高中德育目标的合理分层,这一切都体现了课程改革的新方向。
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发展,在最初10年间,先后有五部历史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问世。这一时期的德育目标研制实践进入新的探索阶段:一方面首次提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进一步丰富学科育“人”内涵,强调学生要学会做“人”,民主与法制意识、国际意识等新的表述相继出现;另一方面,在贯彻“三个面向”原则的基础上,更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渗透,德育目标也着力体现思想性、人文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德育目标强调基于学科特性开展学科育人,倡导三维目标的有机整合,并依据课程内容,对德育目标进行合理分解。此后,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调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此背景下,历史学科进一步修订了高中历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育人目标和任务。德育目标修订实践呈现跨越式进展:首次提出学科核心素养,阐述“家国情怀”的育人内涵,引领学科德育新方向;首次提出德育目标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指明学科德育评价新路径,进一步弱化德育目标的政治化、成人化倾向,进一步关注德育目标的合理分层等。纵观历史课程德育目标的演变历程,不仅彰显了课程改革推进的巨大成效,更折射出我国近70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