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调查(总第13卷·村庄类第12卷·长江区域第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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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与土地、生产能力

传统时期,土地与人口是影响农业生产的两个重要因素。人口的规模、结构及其生产能力影响着人地关系与农业产出,而土地的规模与质量又限制着人口的发展与生产能力。

一 人与土地

(一)土地类型

潘家湾的土地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水田,便于灌溉,主要种植水稻;二是旱田,灌溉困难,主要种植篱豆、小麦等作物。

1.水田好养人

传统时期,潘家湾共有土地约363亩。其中,水田350亩,占全村所有土地面积的96%。水田根据距离水塘远近等标准,又可分为三等。其中,上等田,全村70亩,占全村水田的20%,亩产水稻为400~500斤;中等田,全村为192.5亩,占全村水田的55%,亩产水稻为300~400斤;下等田,全村78.5亩,占全村水田的25%,亩产水稻为200~300斤。因此,潘家湾村民常常用“水田好养人”的俗语说明水田的重要性。

2.旱田难养人

传统时期,潘家湾有旱田13亩,占所有土地面积的4%。旱田不分等级,主要种植篱豆与小麦。其中,篱豆种植一季,亩产70~80斤;小麦种植一季,亩产200~300斤。当干旱相对严重时,旱田基本上会颗粒无收,水田会种植旱田作物。所以,村民又常常用“旱田难养人”的俗语说明旱田的耕种难,收成差。在租种东家的土地时,东家会将部分旱田交给佃户耕种。旱田一般不用交租,免费耕种。

表3-1 潘家湾土地基本类型与生产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讲述整理而成。

(二)人地关系

1.人少地多

传统时期,潘家湾共有23户人家,118人,户均面积15.78亩,人均面积3.08亩。其中,水田户均面积15.22亩,人均面积2.97亩;旱田户均面积0.56亩,人均面积0.11亩。从水田等级上看,上等田,户均面积3.04亩,人均面积0.59亩;中等田,户均面积8.37亩,人均面积1.63亩;下等田,户均面积3.41亩,人均面积0.67亩。从数据上看,传统时期的潘家湾具有典型的“人少地多”特征。

表3-2 潘家湾土地户均面积与人均面积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讲述整理而成。

2.占有失衡

除了人少地多之外,传统时期,潘家湾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农户与农户之间土地占有严重失衡。正如第一章表1-4所示,全村363亩土地,黄汉成家占有200亩,占全村总面积的55.1%;黄志义家占有25亩,占全村总面积的6.9%;潘秀兵家占有16亩,占全村总面积的4.4%;潘秀清家占有14亩,占全村总面积的3.9%;潘文彬家占有18亩,占全村总面积的4.9%;潘柏林家占有8亩,占全村总面积的2.2%;丁时中家占有15亩,占全村总面积的4.1%;丁汉中家占有15亩,占全村总面积的4.2%;丁云中家占有15亩,占全村总面积的4.2%;江邦满家占有7亩,占全村总面积的1.9%;樊世华家占有18亩,占全村总面积的4.9%;董金乐家占有7亩,占全村总面积的1.9%;方老五家占有5亩,占全村总面积的1.4%。其他农户没有自己的土地,主要以租佃为主。

表3-3 潘家湾农户土地占有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讲述整理而成。

二 人与生产能力

传统时期,潘家湾的生产能力与村民生活直接相关。生产能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劳动力的数量与农业工具的拥有情况。

(一)劳动力

1.劳动力与家户土地

传统时期,在潘家湾,18~70周岁的男性与女性都算劳动力。不过劳动力有性别之分,男性算整个劳动力,女性算大半个劳动力。1个男性劳动力=1.5个女性劳动力。劳动力与土地的数量一般保持均衡,即有多少个劳动力就种相应的田亩数。地主除外。一般而言,一亩水田需要15~16个劳动力,一亩旱田需要12~13个劳动力。劳动力少,田地多,可以出租土地,也可以请工或雇工。劳动力多,田地少,可以租种别人土地,或者学手艺,或者卖长工。不过,村庄不存在“多生多劳力”的观念。多生养不起。家境一般的,多生可能导致贫困。

从整个村落来看,各家各户的劳动力配置情况为:黄汉成家,占有土地200亩,家庭人数2人,劳动力2人,占家庭总人数的100%;黄志仁家,租有土地10亩,家庭人数5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60%;黄志义家,占有土地25亩,家庭人数10人,劳动力7人,占家庭总人数的70%;黄志诚家,外地工作不拥有土地,家庭人数5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60%;黄老九家,租有土地3亩,家庭人数2人,劳动力2人,占家庭总人数的100%;黄志福家,租有土地7亩,家庭人数3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100%;黄志友家,租有土地8亩,家庭人数7人,劳动力5人,占家庭总人数的71%;黄志富家,租有土地5亩,家庭人数2人,劳动力2人,占家庭总人数的100%;潘秀兵家,占有土地16亩,家庭人数5人,劳动力4人,占家庭总人数的80%;潘秀清家,占有土地14亩,家庭人数5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60%;潘文彬家,占有土地15亩,家庭人数8人,劳动力5人,占家庭总人数的62.5%;潘柏林家,占有土地8亩,家庭人数8人,劳动力4人,占家庭总人数的50%;丁时中家,占有土地18亩,租有土地2亩,家庭人数4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75%;丁汉中家,占有土地15亩,家庭人数6人,劳动力4人,占家庭总人数的67%;丁云中家,占有土地15亩,租有土地2亩,家庭人数7人,劳动力4人,占家庭总人数的57%;丁敏中家,在外工作没有土地,家庭人数6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50%;江邦满家,占有土地7亩,租有土地5亩,家庭人数4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75%;樊世华家,占有土地18亩,家庭人数4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75%;开始云家,租有土地14亩,家庭人数3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100%;董金乐家,占有土地7亩,家庭人数3人,劳动力2人,占家庭总人数的67%;李发祥家,租有土地10亩,家庭人数6人,劳动力3人,占家庭总人数的50%;方老五家,占有土地5亩,租有土地6亩,家庭人数8人,劳动力5人,占家庭总人数的62.5%;吴丁允家,租有土地6亩,家庭人数5人,劳动力2人,占家庭总人数的40%。

表3-4 潘家湾各家户人口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讲述整理而成。

2.劳动力与稻作:有人好做活

种植水稻,是一个体力活,需要相应的劳动力与之匹配。所以,传统时期,潘家湾流传着“有人好做活”的谚语,说明劳动力对稻作种植的重要性。对于农户来说,一般人均2~3亩田地就可以满足生存的需要。水田,具体为上等田人均1~2亩,中等田人均2~3亩,下等田人均3~4亩。如果是租种,人均要3~4亩可以养活。田租一般是每亩2石稻,而一亩田可以产5石稻。土地不足的时候,农户要么租种地主的土地,要么打长工,获取稻谷,补贴家用,要么二者兼做。

根据村中老人回忆,水稻生长周期不同,所需要的劳动力也不同。种植水稻之前,需要修田埂,需要1名男性劳动力;除杂草,需要1名女性劳动力;犁地,需要2名男性劳动力、1个牛力,如果没有耕牛,全部人工犁地,则需要4个男女搭配劳动力;担粪施肥,需要1个男性劳动力;育秧,需要2个男女搭配劳动力;插秧,每亩一天需要2~3个男女搭配劳动力;灌溉,需要1名男性劳动力;拔草,需要1个女性劳动力;收割,需要2~3个男女搭配劳动力;打稻谷,需要2~3个男女搭配劳动力;晒谷,需要1~2个男性劳动力。

表3-5 潘家湾稻作环节所需劳动力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讲述整理而成。

(二)生产工具

1.小件私有与大件共有

传统时期,潘家湾的主要生产工具有耕牛、风车、犁、耙、耖、水车、镰刀、禾桶、锄头、耘草耙等。这些生产工具采取“能打造绝不去购买”的原则产生,即村中木工能够制作,就请木工打造,木工不能打造,如镰刀,则需要从弋江市场购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木工打造价格更加实惠,同时不需要花费弋江来往的交通成本。

从工具产权上看,一般来说,小件工具成本低,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大件工具,潘家湾主要是耕牛,由于成本高,单家独户很难私有,所以一些人家可以共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是兄弟之间分家时,耕牛不能均分,需要共同饲养,共同所有;二是家庭经济差,自己无法单独拥有,可以几家共同饲养。从规模上看,一般是以2~3家为宜。因为家户数量过多,轮流使用不方便。从家户关系上看,一般是关系较好且距离较近的家户之间这种情况较多。关系好是必要条件,距离近是充分条件。一般关系好的亲兄弟之间、叔侄之间、邻居之间共有一件生产工具的情况较多。具体生产工具分布如下表所示。

表3-6 潘家湾生产工具分布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讲述整理而成。

2.小件不借大件借

在生产工具借用上,潘家湾主要遵循“小件不借大件借”的原则,像镰刀等小型生产工具一般不对外借出。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一方面,小型生产工具成本低,每家每户基本上都拥有,不需要借用;另一方面,小型生产工具相对不牢固,使用时容易损坏。别人借用而损坏,如果处理不好,会产生矛盾,影响邻里关系。


小工具最好是不借的。比较小,使用起来一不注意会弄坏。弄坏了吧,你让别人赔不赔?赔吧,太少,就一点稻谷,你也不好意思要;不赔吧,你的东西被别人弄坏了,想一想也挺可惜。所以,为了伤和气,还是不借的好。来源于江家谟老人的讲述。


遇到紧急情况时,小件工具也是可以借的。但是,借用一般在本家亲兄弟之间进行。若没有亲兄弟,则一般在本家堂兄弟之间进行。

大件工具可以借用。以A户为例。在借用工具时,A户家主必须提前一天向对方家主提出借用请求,不能向其他人员提出请求,A户的其他人员也不能去提请求。如果其他人去借工具,别人会认为对方不尊重自己。借用工具的时候,不需要带礼物。借用工具时,存在先后顺序,依次是关系好的本家、亲戚、朋友、邻居以及一般关系的邻居。关系不好是不借用的。同时,借用工具都在本村落内,不会跨村落借用。

当对方答应借农具时,A户家主会亲自来取工具,若是大型工具,A户家主可以找自己家人帮忙。好心的借方也会帮忙抬工具,但是没有义务。若借用时间不确定,要根据耕作需要确定。当然,借用多长时间,双方需要提前商议好。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3天。借用期间,借方需要使用工具时,可以直接要回。耕牛借用一般不超过1天。归还工具时,家主要亲自去还,还要说些感谢的话,但不用给礼物。

借用农具时,一般不用给报酬,既不需要给钱,也不需要给稻谷,也不需要折合人工。但是一些重要工具,如水车、耕牛等,需要折合人工。1架水车一般折合2个人工。借用农具出现损坏时,A户家主需要负责将损坏的工具修好,费用由自己承担。如果修不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如果损坏不大,且双方关系较好,经借方家主同意,可以不用赔偿;当损害较大时,则需要赔偿。赔偿为大米,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没有耕牛,可以借耕牛,也可以租耕牛。一般而言,农闲时,可以借耕牛;农忙时,需要租耕牛。

借耕牛,一般是向本村的本家、亲戚、关系好的邻居借。借耕牛时,一般只向一户人家借,不会向多户人家借。借一次使用1天,当天喂饱耕牛后,必须归还。若不归还,主人来找,将不再借给。借耕牛不需要给钱,不用人工换,也不用给耕牛加饲料。归还耕牛时也不需要带饲料。

租耕牛,一般是向自己田地附近的人家租。一般是本村的。时间为1天。租耕牛时,还要租人工,即驱赶耕牛的人。人工费用一天20斤大米,耕牛一天20斤大米。若不给大米,可以用2个人工换1个牛工。不用给耕牛加饲料。归还时也不用带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