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历史文献中的云南烟草
在明清时期的文献中,有一些记载了云南烟草。
《滇南本草》卷二载:“野烟,一名烟草。性温,味辛麻,有大毒。治热毒疮,疗痈疽搭背、无名肿毒、一切热毒疮;或吃牛马驴骡死肉中此恶毒,惟用此可救。”
按:《滇南本草》(又作《滇南草本》)系明人兰茂所著,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地方性药物学名著之一。兰茂(1397~1476),今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人。《滇南本草》载滇产草药200余种,末附验方数十则。据道光时云贵总督吴其濬考证,其成书于明正统元年(1436)。近人认为“后人屡有增补”。书中将烟草称为“野烟”,即尚未进行人工种植的烟草;详述了烟草的药用功效,而未言及可以吸食的作用。可见,明代,在云南,烟草的功能仅仅表现为药用而已。
《景岳全书》卷四十八载:“烟,味辛气温,性微热,升也,阳也。烧烟吸之,大能醉人。用时,惟吸一口或二口;若多吸之,令人醉倒,久而后甦,甚者以冷水一口解之即醒。若见烦闷,但用白糖解之即安,亦奇物也。吸时须开喉长吸咽下,令其直达下焦。其气上行则能温心肺,下行则能温肝脾肾;服后能通身温暖、微汗,元阳陡壮。用以治表,善逐一切阴邪寒毒、山岚瘴气、风温邪闭,腠理筋骨疼痛,诚顷刻取效之,神剂也。用以治里,善壮胃气,进饮食、祛阴浊寒滞、消膨胀宿食、止呕哕霍乱、除积聚诸虫、解忓结、止疼痛,行气停血,瘀举下陷,后附通达,三焦立刻见效。此物自古未闻也。近自我明万历时始出于闽广之间,自后吴楚间皆种植之矣。然总不若闽中者色微黄、质细;名为金丝烟者,力强气胜,为优也。求其习服之始,则向以征滇之役,师旅深入瘴地,无不染病,独一营安然无恙。问其所以,则众皆服烟,由是遍传。今则西南一方,无分老幼,朝夕不能间矣。”
按:《景岳全书》系明末名医张介宾所著,成书于天启四年(1624)。该书对“烟”即烟草的记述,先述吸食功效,后述药用价值;并详述了吸烟的种种功效。这说明,迄于明末,吸烟不仅可以防疫驱寒,还可以“避瘴”等,已经被人们所认同,吸烟之风逐渐盛行起来,除南方和北方之外,“西南一方,无分老幼,朝夕不能间矣”。
《滇南闻见录》下卷载:“蔫,亦作菸,俗作烟,本名淡巴菰,夷地草也。初移植于闽,今则遍天下皆尚之。滇省各郡,无处不植蔫,而宁州八寨多而且佳。又是曲靖五曹文昌宫前有几行地,所产有兰花香,最为著名。种蔫之法:畦町欲高,行勒欲疏,辟深沟贮浅水,使得滋润而不沾湿,则叶茂盛。种蔫之地,半占农田。卖蔫之家,倍多米铺,不独滇省为然也。”
按:《滇南闻见录》系清人吴大勋所著。吴氏曾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至四十七年(1782)在云南做官,先后任寻甸州知州、丽江府知府等。《滇南闻见录》详述了云南种植烟草的情况,称“滇省各郡,无处不植蔫”,其中以宁州(今玉溪市华宁县)和曲靖种植“多而且佳”。又说有些地方“种蔫之地,半占农田”等。由此可见,入清以后至乾隆中期,云南境内种植烟草已十分普遍,许多农户成为种烟、卖烟之家,且从中获利不少。
《腾越州志》卷三“土产”条载:“烟叶,夷地皆种树。”
按:《腾越州志》系清人屠述濂所著,成书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该书称“夷地”皆种植烟草。由此可见,迄于乾隆后期,今腾冲附近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均已普遍种植烟草。
《烟草谱》载:“兰花烟出云南。”
按:《烟草谱》系清人陈琮所著,成书于嘉庆年间(1796~1820)。“兰花烟”是云南最初种植的一种烟草,俗称“土烟”。至今在云南边疆和内地的一些山区、半山区仍有种植。
上述明清文献中记载了烟草传入云南、云南人种烟、吸烟等情况。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烟草传入云南的时间,应当是明代万历年间,且当时仅作为药物利用;迄于天启初年,烟草的吸食功效才被人们认同,吸烟逐渐成了云南的一种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