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册
为完成中国人民救济工作的任务而努力
(1953年2月)
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在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十二月一日召开了工作会议,来自各地救济分会与民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在上级正确领导下,都以高度严肃认真的态度,汲取了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并确定了今后自己的努力方向,标志着中国人民救济事业即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站起来了的中国人民,短短三年中,在恢复与发展国家各项建设事业上,创造了伟大的成就,表现在救济工作上,也同样放射了灿烂的光芒。中国人民的国外救济,不断地鼓舞着被压迫的劳动人民与受苦难的民族,增强着他们解放斗争的意志,这对加强国际统一战线,保卫和平运动有了一定的贡献。在国内,救济工作不但在医治战争创伤与解除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匪帮所遗留下来的毒害上完成了很大的任务,同时,在改造社会的工作中,也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万千的游民、乞丐、小偷、妓女、流浪儿童经过救济与改造后,变成了国家生产建设的力量。当然,在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缺点需要在新的形势下得到纠正。因此,在国际和平运动不断高涨,国内大规模经济和文化建设即将全面展开的时候,以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确定今后方针任务为目的的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工作会议的召开,不但是必须与及时的,而且是令人兴奋的。
通过会议的讨论,出席同志一致在思想上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针与任务: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国际性的救济工作,另一方面,在国内的救济工作要以城市救济为主,支援农村救灾及城市福利为辅。在这个方针指导下,加强城市贫民救济工作,整理教养机关办好教养事业,管理并发挥旧有救济福利社团的力量与根据需要和条件办理福利事业,是我们今后的任务,这一系列任务,是适合于我们当前的实际情况的。
会议在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讨论了如何贯彻上述任务。过去,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与分会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获得了许多成绩。为了进一步加强统一业务与集中领导,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各地分会,今后应在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进行工作,并须有计划地与民政部门合署办公或靠近办公;各城市民政部门办理的生产教养院,应有计划地逐步合并于救济分会;救济分会今后应强化机构,随着工作的开展,建立基层组织,发挥人民团体的作用。
出席会议的全体同志,一致同意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伍云甫秘书长的“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工作报告”及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纪纲司长的“城市救济福利工作报告”,并将以上两个报告的精神作为会议的主要精神。根据以上两个报告所指示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参与会议的同志讨论了有关业务的许多重要的具体的问题,并以典型报告的方式交流了各个地区的丰富的宝贵的经验。各地分会应重视此次会议,对于会议的精神与内容,要很好地组织传达与研究贯彻。据了解,有很多分会这样做了,但也有的分会如杭州至今还没有这样做,这是不对的,应该赶快根据会议的精神动起来。必须指出,这是一个迫切的任务,应该把这个任务当作巩固与开展工作,提高干部思想、政策水平与工作方式方法的有效措施与良好机会。
过去,各地分会有些同志对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并不重视,也有一些同志不善于深刻具体地体会方针政策,部分领导同志错误地认为方针政策只要掌握在少数领导同志手上就差不多了。因此,某些干部曾经存在过认为救济工作是“消极的”,或与政府机关比高低的错误思想,进行业务不能有意识地以当前国家建设为中心来结合各种方针政策,不能与有关部门密切地联系配合以及广泛地发动群众。在具体工作中也便产生了许多不良的现象:领导工作往往形成官僚主义;在城市贫民救济方面,不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心中无数,摸不着底,使工作陷入被动或形成单纯救济;对业务单位检查不够,致某些单位在工作中常发生本位主义、形式主义及过“左”的偏向;对于旧有救济福利社团,缺乏改造与运用的思想,不是在整理后背起包袱,便是因为怕背起包袱而不敢动手。为了正确地执行我们今后的任务,我们一定要有效地贯彻方针政策与指示,来克服过去工作中的一些缺点,提高干部,改进工作。
贯彻会议的精神,必须争取当地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并进一步取得组织上的保证。同时,更须组织干部学习,广泛向群众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政策为群众所掌握,便变成了实际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把会议的收获巩固而且发扬,才能把会议的精神变为今后工作的力量。
(载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编印的《救济工作通讯》社论1953年第35期)